工作总结

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7篇

时间:2023-07-08 17:18:02  阅读:

篇一: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决策工作,特拟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支部会,一般每季一次。

  (二)、党支部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有关成员主持,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党支部会由宣传委员作好记录。

  (三)、党支部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

  2、干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推选后备干部、支部班子换届、推荐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及重大政策、原则的出台等;

  4、组织发展等党务日常工作;

  5、决策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集中,重大工作的研究决策实行表决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2、严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制度。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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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订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工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三、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在领导班子中逐步形成坦诚相见、互帮互学、和谐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心通气的时间

  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

  (二)、交心通气的内容

  1、领导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开展谈心,互通情报,求得共识;

  2、领导成员之间工作上产生意见分歧后开展谈心,求同存异,化解矛盾。

  3、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遇到困难、遭受挫折、出现失误时开展谈心,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轻装前进。

  4、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升降,岗位异动时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提出要求,策励将来。

  5、领导班子成员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开展谈心,听取汇报,提出希望,勉励进步。

  6、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有了问题或群众有了反映时开展谈心,指出问题,防微杜渐。

  7、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通过谈心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三)、交心通气的要求

  1、交心通气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坚持,要经常同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要坦诚相见,互帮互学。相互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促进班子团结、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同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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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支部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八)、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五、两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是学校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必须从制度、方法、途径上加以保证:

  (一)、两会一课必须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其内容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每季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学年2次党课教育活动。

  (三)、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两三会一课的质量。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的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政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同时开展积极的3

  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是增强党员党性和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

  (一)、党支部成员自觉参加党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

  (四)、民主生活会实行专项记录,其记录本除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委的检查外,要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向外泄露。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一)、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12月10日前进行,评议前党员写好自我总结,评议时一般采用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意见汇总、组织推荐等有关程序。

  (二)、支部每年年度对党员的评议,将评议结果分为三类:即优秀(一般在15%以内)、合格以及待帮助教育对象三类。优秀和待帮助教育类的要有典型事例的文字材料。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半年(6月10日前)对党员作一次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分析,并根据上年度党员评议的情况,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推荐表彰奖励的名单报党的上级组织。

  八、党员辅导员(党带团)制度

  (一)、支部书记协助学校团委负责管理、指导教工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辅导校团委(或少先队中队)的工作;

  (二)、组织党员分工联系年级、班级、团支部,并指导和参加他们的有关活动。

  (三)、党员同志联系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党校学员。

  党员辅导员的任务是深入团支部(班级),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开展选苗推优工作,做好入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2-3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向党支部汇报,争取其它党员的支持和配合。

  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联系考察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党支部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建立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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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部组织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并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党组织部的入党培训,高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章学习小组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

  (三)、党支部确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经常交流思想,提出要求,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由联系人报告工作,专题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十、预备党员考察制度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系,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支部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研究转正工作。

  十一、党内责任区制度

  建立党内责任区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工会(教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领导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实行相应的部门(年级)行政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三位一体的办公制度。学校党组织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的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现。各支部和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本部门、年级组(即相应的责任区)保证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一)、党内责任区的具体任务: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支部书记团结和依靠党员,并组织党员分头与组内的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教育骨干结成对子,经常交流思想、讨论工作。

  (三)、支部书记对本责任区内党员的先锋作用、师德表现进行经常性分析,对组内出现的违纪违规和其它不良现象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总支报告,如乱收费、代学生订资料、家养家教、教职工经商、校外兼课或其它不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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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根据中纪委、组织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和中纪委精神以及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决定精神,为保证学校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特作以下规定:

  (一)、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重大工作(如基建、进人、招生、大宗物品购置、教职工评优、晋级等)实行决策民主化、结果公开化。

  (三)、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党政干部要做到“三个一”,即分管一条线,蹲好一个点,领导和组织实施好一个改革或实验项目。

  (四)、严格遵守上级党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不以权谋私。

  (五)、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

  离退休教职工在职期间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重视离退休干部(教职工)是我党干部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的一贯政策。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党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使离退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思想上重视,切实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政领导要把老干部工作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总支成员分管这方面的工作,学校支部每期专题研究一次离退休人员工作,并经常听取这方面的工作汇报。

  (二)、从政治上关心、发挥离退休人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学校党政领导每期向离退休人员通报一次学校工作情况,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每年召开1-2次离退休人员座谈会,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从生活上照顾,切实帮助离退休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与离休干部、省(部)级以上的离退休教职工、曾经担任过学校校长、书记等职人员的联系制度,党政主要领导要与他们经常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每年春节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登门向以上人员拜年,学校工会通过适当途径向全体退休人员恭贺新禧。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关于离退休教职工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离退休教职工在住房分配、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比在职教职工更为从优的待遇,在子女入学方面享有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学校工会制定对离退休人员生老病死和特殊困难救助的相应规定。

  (四)、在职教职工到龄按政策规定如期退休,学校因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可同意提前退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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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操作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办理)。每年农历12月中旬召开本年度内退休人员欢送会,会议有学校党政工领导成员代表,相关处室组负责人及少量教职工代表参加。

  (五)、党支部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十四、业余党校制度

  我校业余党校,每年六月份成立,在补习班、高三年级、高二年级学生中吸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上要求进步的优秀团员参加,组织他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他们了解党、热爱党、追求共产主义事业,积极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

  业余党校的主题是“继承传统、开拓未来,做新一代共产主义者。”业余党校是教育、培养、考察优秀团员的好课堂,是为党组织选拔输送青年共产主义者的基地,也是党组织从中学到大学相衔接的一个重要教育环节。

  业余党校活动主要由校党支部、校团委负责。具体操作过程:

  (一)、业余党校学习动员——共青团员是党的助手是后备军。

  将报名单送团委审核,党支部批准、确定名单后出光荣榜公布。

  (二)、成立大会——即开学典礼:业余党校的意义、目我。主要学习活动内容,提出要求,学生代表表决心。公布各班党的知识学习小组名单以及小组长,安排布置各学习小组的具体学习内容和活动。

  (三)、专题学习

  第一专题:学习党的性质。请老同志或学校优秀党员结合新旧中国的对比讲传统,结合自己的成长与经历,讲对党的追求和认识。

  第二专题:学习党的指导思想:

  学习《共产党宣言》、《青年团的任务》、《为人民服务》、《邓小平理论基础知识》、江泽民关于党的建设的论述等。

  考察荣桓纪念园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第三专题:学习党的现阶段总任务、总目标。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看《共产党人》、《金光闪闪》等革命历史题材影片。

  第四专题:学习党员的基本条件

  与优秀共产党员座谈,开展访身边的共产党的活动(我校教师中的优秀党员),以及父母、亲友中的共产党员。

  第五专题: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利用寒暑假,与大学中的学生党员代表座谈,小结交流。

  (四)、联系、跟踪教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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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的党员同志和学校党政工团有关同志分工负责实施:包班级,选联系对象,定期谈话;包政审和听取意见,开座谈会;包写审批报告;包做介绍人。坚持党员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学校团委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对申请入党的同学,毕业后,学校党支部将其材料和考察意见(由支部书记撰写),转交到大学党组织。学生党员在大学转正前夕,学校党支部写信了解询问情况,转正后,学校党支部写信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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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制度是一种组织形式,它以党委为领导,由党组织成员组成,以讨论党的工作为主要内容,对于加强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能力、推动学生团体工作效率、促进党组织生活和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是党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加强党组织、完善党组织体系的有效手段。这种形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公开透明。会议制度要求党员会议和党支部委员会议要公开透明,开展学校通告、党建工作汇报等互动环节。以充分展现党员们的智慧和慧眼,增强党的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形式灵活。会议制度虽然有其规矩,但是却也兼顾了形式灵活的要求。会议内容操作性强,党员可以充分发言,讨论一些具体的问题,表达个人观点,议题多种多样,有大型党员大会、小型党支部委员会,比较适合与会者的数量和身份。

  第三、问题导向。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作为讨论党的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其目的纵使之让党员有较直观的认识,更好地结合实际工作,指导与帮助党员切实地提高工作能力,更好的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增强每个党员的工作性思维及情感。

  第四、民主制度化。会议制度注重党员们的自主性,同样强调了民主性。在党员大会上,让更多党员参与决策、审议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同时,对于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进行了客观监督和精细规范。这就进一步确保了会议效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在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制度中,党员们应积极参与到会议中,更加认真审视党的工作方案,探讨、发现和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解决问题,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制度的配合能够有效地管理党的组织生活,也有助于改进党员学习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党性修养。

  总之,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制度是对学生会党组织成员以及外围参与者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以自由民主、多元包容和集体协作为精神内核,推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切实保障党的组织和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实现全面科学发展服务。

篇三: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范文(精选15篇)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党的纪律,就是党内的各种规矩。它包括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党中央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结合我们党的建设实际制定的党的章程、制度、条例、准则等在党内具有约束力的原则和法规。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的工作,严格管理制度,提高会议效率,增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党组织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和学生党员在全系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会议制度。二、参会人员: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人数不超过半数以上时,不得召开会议。三、会议内容1、支部大会:传达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及指示、决议;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支部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应根据情况提交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讨论通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重大经费开支以及其他重大问题。2、党员在会前要充分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包括会议需要的有关材料及发言提纲等。四、会议请假:党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凭书面请假条经支部书记与辅导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一律以缺会论处五、会议纪律:会议由支部纪检委员负责考勤;开会期间,与会人员发言要简明扼要;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发言,开会时禁止交头接耳、打断别人发言、接听电话、随意走动、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等不良现象;与会迟到者,要向支部大会做深刻检讨并表态。迟到两次次者需向支部提交1000字的书面检讨。六、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内容党支部由宣传委员负责记录,同时各位党员也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八、会议保密:各位党员要严守党的机密,凡因泄漏会议内容而使学生支部工作被动或影响团结者,将严肃处理。九、如有意见分歧,可在支部会议上进行讨论,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不得脱离党支部集体而自作主张,影响党的工作正常进行;会议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保证党组织决策正确和决策的贯彻执行。十、各位党支部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三会一课”的相关规定,制定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一、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二、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学院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或出席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6、讨论学校党委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三、党员大会程序1、党员大会一般应由副书记主持,副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要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地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四、党员大会要求1、做好会前准备。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支部委员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由支部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2、做好会议记录。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五、党员大会注意事项1、党员大会是党内的会议,一般不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2、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如果是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内容,要按照党章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并要将批准的决议及时向党员公布。3、有些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需党员大会作出决议时,必须有超过实到党员半数的赞同,方能生效实施。6、对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支部每个党员,特别是支部委会成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允许随意发表同决议不相符合的意见。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要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他们提出的正确意见要提请下次党员大会再讨论,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对他们提出的不正确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工作。党支部会议制度篇3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之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有以下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5、掌握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

  二、召开支委会的程序1、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并通知支部委员,使大家做好准备。2、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作记录。3、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同志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4、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5、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意见。6、进行表决,形成决议。7、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8、把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好存档备查。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注意的问题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遇到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3、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不要事无巨细,什么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每次会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4、为便于支部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组织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正确与否和贯彻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5、要处理好与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关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为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委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大会,更不能把支委会至于支部大会以上。支委会做出的决议和决

  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党委的决议时,可重新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党支部会议制度篇4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第二条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议事必须遵照《中国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议事范围第三条支委员会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其议事范围主要有:(一)讨论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二)讨论决定各部发展规划、工作规划、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要问题。(三)讨论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问题。(四)讨论决定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计划以及涉及群众的重要问题。(五)讨论通过党支部年度和学期。(六)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七)审查批准支部党员发展工作事宜。(八)研究决定各部内部机构的设置、教职工的考核奖惩以及职称评定的审核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的推荐工作。(九)研究部门队伍建设措施,讨论引进人才计划。(十)审议决定部门表彰和推荐上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十一)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十二)研究处理部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维护各部门的安定稳定。(十三)研究决定工会、共青团、统战等重要工作。(十四)研究决定部门与外部的交流、合作项目。(十五)研究重要请示和报告,落实上级交办的重要任务。(十六)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和其他需要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三、议事程序第四条支委会的议题应由党支部或有关部门提出确定。第五条拟提交支委会议研究的文件、材料或方案,一般应在会前二天报送,并在会前应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支委成员,支委会成员对所研究的问题充分思考,便于做好发表意见的准备,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第六条凡提请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事先作好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原因、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情况要清楚,事实要准确,汇报要完整。第七条支委会研究决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支委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必要时采取投票决定。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情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四、议事规则第十条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控制,列席人员只参加有关议题的讨论。议题需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讨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讨论。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经过一定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讨论表决。凡做出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如遇新情况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需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及时收回。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支部会议制度篇5(一)专题会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1、会期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2、议题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二)中心事务会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议题(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3)下发中心属文件。(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6)进行工作安排。(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计划。(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10)对工作进行讲评。3、准备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4、记录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三)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2、议题(1)审定规章制度。(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3)审定工作总结。(4)研究工作总结计划。(5)纪要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四)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1、会期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

  (五)职工大会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1、会期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2、议题(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3、其他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作。党支部会议制度篇6一、基层党支部必须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要充分发挥支部每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团结和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要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设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科室”和认真做好“一帮一”党员示范行动实践活动,健全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制度,充分展示员的先进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解决和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二、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全体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党员每年要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基层党支部要坚持每月一次“三会一课”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并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对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各支部应结合本身实际,对每一位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水平定期进行测评,对党员的本职工作情况和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加强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修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使每一个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和保障每一个党的权利不受侵犯。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与党员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四、建立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满意测评制度,密切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党员和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发展党员制度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进行帮助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五、各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坚决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持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每个党员对党组织做出的廉政承诺方式。建立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函询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党的先进性。六、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度。基层党支部要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建立内部“三测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执行水平。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支部一班人的团结,做到分工协作。要熟悉支部工作情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制度,对好人好事、受奖和违纪情况要作好登记。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有详细记录,支部工作要做到半年小结,支部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本制度从下达之日起实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充实。党支部会议制度篇7(一)专题会专题会由主任主持,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和记录。1、会期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2、议题

  中心建设和各类专题会议。3、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发放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二)中心事务会中心事务会由主任主持,中心领导,中心属各部门正副职,财务、人事各相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中心事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2)安排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方案。(3)下发中心属文件。(4)宣布人事任免决定。(5)公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6)进行工作安排。(7)宣布、下发制定的规章制度。(8)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总结,(9)通报督导考核结果。(10)对工作进行讲评。3、准备会议出席人员、会议议程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拟定。除中心领导由会议记录人员统一签到外,其他与会人员由本人签到。4、记录5、会议由办公室文秘负责记录。

  (三)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由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会主席、共青团书记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主任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和记录。1、会期党政联席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2、议题(1)审定规章制度。(2)听取相关工作汇报。(3)审定工作总结。(4)研究。(5)纪要办公室文秘负责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计划,两天内正式成文,由主任签发,下发上报。(四)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主任主持,主任或办公室负责召集。1、会期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2、议题(1)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提出,主任确定。(2)传达局及上级的决定、通知等有关文件。(3)研究制订上级决定、通知的落实方案。(4)研究审定中心发文件。(5)审定财务预决算和专项经费安排。(6)通报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7)研究单位人事任免。(8)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9)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3、会议确定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在两天内拟出,由主任签发。(五)职工大会职工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中心在编上岗正式职工、公益岗职工参加。办公室、工会负责会议的召集、安排和记录。1、会期职工大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临时召集。2、议题(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2)市园林局对单位的年度考评。(3)新到任中心领导的任命。(4)新工会主席的选举。3、其他办公室负责会场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纪委的明确以及就餐的准备等相关工作。党支部会议制度篇8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支部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支部党员会议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参加的会议。定期召开支部会议是党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形式和制度。一、支部会议的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支部会议的会期支部党员会议3个月召开一次。三、支部会议的准备召开支部会议前,支部委员会要为支部会议的召开进行认真的准备。1、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会议的议题;2、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四、支部会议的举行1、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也可由委员主持;2、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3、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4、支部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等。五、支部会议的要求1、支部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2、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会议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3、召开支部会议进行党的委员会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答复后再决定会期。4、支部会议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党支部会议制度篇91、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计划上好党课。它是健全党内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传统形式和重要制度,对于加强支部

  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三会”: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一课”: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2、支部大会支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通常应选择党员比较集中的时候进行,支部所属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支部大会方能召开。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在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决,必要时可以上级党的组织。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议事范围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以生产经营工作为中心,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讨论检查本支部党的思想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事宜。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

  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需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委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报告。4、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为,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5、会议记录为了便于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检查支部工作情况或查阅有关材料,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日期、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与缺席人(支部大会人数较多时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数)、列席人、记录人的姓名,每个人发言的要点,决议事项。对通过的决议要详细记录赞成和不赞成的具体意见、记录要准确、具体、清楚,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是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应由书记或副书记妥善保管,如他们因故外出时间较长,可暂由主持支部工作的委员保管。支部书记因工作调离,会议记录要做移交。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0一、会议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研究落实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二、议事规则: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

  2.重要问题:(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3).将党政干部联席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讲座的方案交教代会审议通过。(需向上级报告的事项,在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上级报告)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1(一)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每2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的积极性;有助于党员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支部的工作实行监督;有助于党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不得无故缺席。(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支部所属正式党员都应当参加会议,个别党员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要事先请假。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支部大会方可召开。(四)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才算通过。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特别是在不同意见的双方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下不要急于作出决议,可在会后进一步酝酿,提交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2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之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概括说,就是讨论研究如何结合本支部实际,完成好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讨论研究如何更好地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做好支部各项工作。具体说有以下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大会决议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的方法、步骤、措施,并组织落实。2、研究日常的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各项工作。3、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5、掌握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科技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问题,适时给予指导。6、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问题。二、召开支委会的程序1、书记与有关委员通气,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并通知支部委员,使大家做好准备。2、宣布开会。首先,统计到会人数。记录人员开始作记录。3、宣布议题。支部书记向与会同志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4、展开讨论。支部委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5、适时归纳。支部书记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归纳大家意见。6、进行表决,形成决议。7、明确分工。支部书记对具体落实支委会的决议或决定要做的工作进行分工。8、把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好存档备查。

  三、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注意的问题1、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才有效,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遇到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或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裁决,最后按支部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3、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紧紧围绕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抓住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出决定,不要事无巨细,什么问题都拿到会上讨论。每次会议的时间也不宜过长,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问题。4、为便于支部总结工作,便于上级党组织检查了解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正确与否和贯彻执行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有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结论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5、要处理好与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关系。支部大会做出的决议,支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否定。为便于支部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委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大会,更不能把支委会至于支部大会以上。支委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委会如果发现支部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党委的决议时,可重新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6、处理好支委会会议与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关系。支委会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凡是支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都应当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决定。有时因工作需要,如:传达布置某项工作、动员完成某项紧急任务时,为了争取时间,减少层次,更好的统一骨干的思想,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及有关行政干部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也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应称为支委会扩大会议;二是支委会扩大会议要扩大到多大范围,应根据所研究的问题的内容确定,研究党内问题与研究其他问题所吸收的对象应有所区别;三是列席参加支委会扩大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充分发表意见,但做决定时无表决权;四是这种会议不宜开的过多,更不能以支委会扩大会议来代替支委会会议,否则,容易削弱支委会的领导作用。

  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31、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提前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2、召开会议前,支部书记要确定好会议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事先做好通知,并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3、各支部委员提前做好提交支部大会的资料,各小组需向支部大会提交讨论的资料。4、会议要对参加会议的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数、缺席原因具体说明。5、对于会议期间提出的问题,经过充分讨论,拿出结论,本次会议解决不了的,经过酝酿随时继续召开,直到取得一致意见。6、会议所讨论制定的内容,各个党员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消极对待。7、全体党员必须及时参加会议,并有记录,因故不能参会必须书面请假得到支部书记批准方可不参会。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41、党总支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2、党总支会的主要内容:(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意见;(2)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指示的落实情况;(3)党总支的工作总结计划、总结;(4)党总支自身建设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问题;(5)审批新党员;(6)提请党总支研究或决定的问题、党员的奖惩;(7)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等重要问题;(8)中层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奖惩;(9)统战及群团组织建设的重要问题;(10)医院改革和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3、每次会议的议题由党办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提请书记确定。党总支成员也可直接向书记提出个人认为必要的议题。议题确定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通报,以便准备意见。

  4、召开党总支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5、党总支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会议主持者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当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党委决定。6、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所有总支委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成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承办的事项,党办要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总支做出报告。7、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宣传贯彻会议决议。会外不得散布会议讨论的意见分歧。8、党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作好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制度篇15一、会议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至两次,研究落实学校支部建设等各项工作。2.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改为支委会、行政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二、议事规则:1.日常工作或一般问题,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由校长按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决定。2.重要问题:(1).由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讨论、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拿出初步方案。(2).召开行政办公会或党政干部联席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意见,使初步方案进一步完善。3、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学院的会议精神:安排党支部工作;通报支部重大事项,部署重大活动。二、支部委员会例会1、参加人员: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党员管理教育计划;研究争优创先工作;研究大学生党员在高校如何发挥作用,并组织实施。4、要求:(1)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因故缺席必须向书记请假,会后由书记向缺席人员传达会议情况及决定。(2)支部委员会应做到会前要通气,会中要记录,会后要落实。三、支部党员大会(党员组织活动)1、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因故缺席要请假,会后由党小组向他们传达会议内容。3、内容: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报纸文件;讨论支部工作总结计划、工作总结;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评选优秀党员,组织党课教育,讨论党员发展及处理犯错误党员。四、党小组会1、参加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3、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支部决议贯彻落实及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和优秀党员候选人,开展党员活动。4、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并参加活动,不能参加党小组活动时应向党小组长请假。

篇四: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学校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2021)

  为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总支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总支会议的议事程序,提高党总支会议的决策水平,保证党总支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会议的召开

  1.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举行。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

  2.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委员、副书记参加。涉及有关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视会议内容需要,党总支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3.党总支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总支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总支委员到会。党总支委员必须出席党总支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并在会议之前书面提出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4.召开党总支会议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通知该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到相关内容时进会场,讨论完毕即退场。

  二、党总支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

  (二)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三)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纪政纪处理事项;

  3.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工作;

  4.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

  5.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以及信息公开;

  6.市级及以上骨干评审考核、职称晋升以及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

  7.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8.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教职工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

  3.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提名;

  4.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对学校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1.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重大社会服务、合资合作项目;

  3.国内国(境)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含境外办学)重要项目;

  4.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以及大宗资产处置;

  5.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3万元及以上);

  6.工程变更;

  7.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1.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2.追加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大额支出;

  3.重大捐赠;

  4.用于学校事业发展的银行贷款;

  5.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四)党建工作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学校各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其他应当由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党总支会议的议事程序

  1.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总支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

  2.议题确定后,由党总支办公室在会前一周(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提出党总支会议程草案(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列席人等),报送党总支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

  3.围绕确定的党总支会议题,党总支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党总支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总支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同志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总支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6.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办公室作好记录。党总支会议事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一般不再发文确认,由参加会议人员按管理系统和职权范围贯彻执行。

  四、党总支会议的决策

  1.党总支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通过。讨论每个议题时,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在征求委员们的意见后,形成会议决定。

  3.党总支会议议事,必须遵循集体讨论的原则,党总支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到会党总支委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对讨论的议

  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投票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4.对少数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成员要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家属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实行回避制度。

  7.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议事情况和讨论结果。

  8.党总支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派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并视情况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党总支会议议事情况,凡涉密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应追究纪律责任。

  五、党总支会议决定的执行和监督

  (一)党总支会议作出的决定,分别由党总支或行政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必须由分管领导提出调整理由、调整建议,并报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党总支委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三)党总支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完成情况向党总支会议作出汇报。

  六、党总支会议的议事原则和纪律

  (一)党总支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等需要表决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总支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总支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总支会的集体决定。

  (二)党总支书记临时出差不在时,一般不召开决定重大问题的党总支会,特殊情况急需开会时,由党总支副书记召集,会后将情况及时向书记报告。

  (三)党总支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总支成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总支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副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四)党总支会议议定事项或其他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在党内、外传达或公开发表的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五)要充分发挥党总支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委员都要围绕党总支的工作中心,按照党总支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学校全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党总支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七、本规则解释权在校党总支,于20201年开始试行。

篇五: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篇六: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XXXX中学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是党员(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一、党委会的组成

  党委会参加人员为党委书记、委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负责记录党委会议内容。党委会扩大会议可由各党支部书记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二、党委会的形式

  一般情况下,党委会议和学校行政会议以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举行;特别重大的问题单独召开党委会决策。除紧急突发事件外,一般不召开临时会议。

  三、党委会的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研究决定办学指导思想、整体发展规划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师德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听取和审议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委工作

  -1-

  报告、纪检检查工作报告和校长工作报告。

  5.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

  6.制定学校经费、资产的管理办法,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与国内外的重要合作与交流项目。

  7.决定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组织年终干部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研究需要提交党委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党委会的要求

  1.建立党委会例会制度。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召开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原则上不允许应出席或者列席人员请假。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全部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有关缺席同志要事先留下书面意见,会后由书记将会议决议向其通报。

  3.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提出。凡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充分做好准备,由有关部门提供论证材料、政策依据和若干个方案或建议。会前党委书记与相关委员充分协商、交换意见。

  4.党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党委成员都要充分发

  -2-

  表意见,明确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表决。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5.凡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并按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参加党委会的人员必须对会议过程保密,不得泄露或私自提前公布会议的讨论结果和决定。

  6.召开会议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好会议材料的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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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学校党支部会议制度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校园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日常工作及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党支部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应全面梳理上一个阶段工作和下一个阶段工作计划,同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安排。

  (二)定期组织党支部全体成员学习相关政治理论知识,提高党员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建立党员发展工作机制,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加入党支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

  (四)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党员档案管理系统,对党员实行定期考核和督促,确保党员的进步性和纯洁性。

  (五)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公益活动,为校园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生活及制度

  (一)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应坚持学习、民主、团结、奋进的原则进行组织生活,每个党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活动,如无法出席,需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并请假。

  (二)建立党员请销假制度,党员请假需提前一天向党支部汇报,销假需在请假后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汇报,如无法按时销假需及时向党支部说明原因,并说明何时销假。

  (三)建立党员纪律制度,对政治信仰、组织生活、组织纪律等方面与党员相关的问题,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的规定处理。

  (四)建立党费管理制度,全体党员应按规定缴纳党费并及时汇报,党费应用于党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三、组织结构及职责制度

  (一)设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等管理人员,负责党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组织生活活动,确保党支部正常运转。

  (二)设立党建工作专干,负责校内党建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对学校党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定期向学校领导作汇报。

  (三)设立组织部,负责开展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在不断拓展党员队伍的同时,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设立宣传部,负责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如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传递相关政策等工作。

  本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增强党员的纪律性和进步性,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党建工作必将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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