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法制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时间:2023-06-05 10:09:02  阅读: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培养我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供大家参考。

【法制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

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培养我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本溪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419号)以及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辽宁考察二次回访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督查落实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本委办发电〔20162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重要性的认识

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的强弱、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与水平。近几年来,全市积极开展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但从法治建设的现实要求和长远发展来看,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必须通过经常化、长期化的学习,才能不断取得成效。因此,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推进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方式,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法治本溪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把握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重点

(一)注重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注重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熟悉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程序。

(四)注重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注重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能力。

(六)注重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适应工作新要求。

(七)注重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等。

三、完善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市、县(区)法制办公室拟订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报政府批准。学法计划要明确时间安排、学习重点、学习形式、组织保障等事项。学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完善市、县(区)政府机关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拟订班子学法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有针对性的学法内容,力求学以致用。年度内班子会议学法不少于6次,每次学法不少于1小时。

(三)完善市、县(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拟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计划,每年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1500人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市人社部门每年要在公务员轮训中安排学法内容,每次轮训学法内容不少于2课时。政府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度安排工作人员集中学法不少于5天。

(四)完善市、县(区)政府机关法制队伍学法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法制队伍的法律培训工作,每年对法制机构的法制人员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培训要涵盖市、县(区)政府机关的法制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保障措施

(一)创新学法方式。要针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特点,围绕学法主题,创新学法方式,做到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学法可引入案例讨论方式,通过以案说法,更加生动直观地剖析政府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探索互动式学法方式,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保障师资力量。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要承担起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讲法任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和法治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实际工作者到会讲法。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县(区)政府要把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作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市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检查,把开展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列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学法制度有效落实。

(四)注重协调配合。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政府法制机构、人社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本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及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统筹制定政府学法计划,确定学法内容,做好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的具体组织工作。要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将年度学习的法律法规、授课讲义、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便于日常学习和查阅。

(五)加大学法宣传。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加大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重要意义、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促进学法工作深入开展。要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促进社会普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进法治本溪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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