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篇)

时间:2023-07-08 08:36:02  阅读:

篇一:学校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党小组、学校,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二、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疏理,从而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四、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五、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和计生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支部贯彻执行。

  二、积极参与全县的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和协助党组开展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四、领导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党政共同负责委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战工作,支持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开好通报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实行政治领导。

  七、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并指导团组织的工作,在团员中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总

  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研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讨论决定管理权限内的机构调整和干部任免及推荐名单。

  3、研究分析委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议事决策方法

  1、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党组,请示裁决。

  6、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决议的实施

  1、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3、支部书记对决策执行情况,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催办和指导,保证贯彻落实。对支委会决策拒不执行或无特殊原因未付诸实施的,应追究责任。

  4、每次支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

  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1、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思想政治路线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落实措施。

  (3)负责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责任区活动,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开展经常性地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的班子建设,经常同支委沟通情况,相互支持,增强团结。

  (5)按时召开支委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的集体领导作用。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监督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鼓励党员多提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好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党内外教职工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党总支工作要求提出学习、宣传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党员和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章》等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组织党员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向支部反映党员、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

  (4)经常深入到党员和教职工中去,了解他们对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意见要求,及时向支部反映并提出解决办法。

  请示汇报

  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党总支。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党总支汇报

  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

  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

  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党员汇报

  的主要形式:

  (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6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12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三、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六、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

  (1)传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总支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讨论、决定支部工作计划。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以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

  (7)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2、支部委员会: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校党总支指示和党员大会的决议。

  (2)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的自身建设。

  (3)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党总支报告工作。

  3、党小组会:

  (1)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3)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收缴党费等党务工作。

  (5)开展评比活动,教育党员服从领导,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6)分析研究周围群众的思想,全面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4、党课:

  (1)上党课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要持之以恒,做到制度化。

  (2)党课内容

  党组织主要以《党章》、《准则》、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常识和党在一定时期的重大政策、决定等为基本教材,结合其它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每个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活动。

  (3)准备党课教材应注意的问题

  ①观点要准确,党课的内容和提法必须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②要联系实际,针对性要强,编写讲义和讲课之前,要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并把要联系的问题搞准确,做到批评表扬恰如其分、有的放矢。

  ③根据不同对象和不同的接受能力,尽量做到深入浅出。讲课人的语言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5、“三会一课”的时间

  按党总支的指示,每月进行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党课两个月至少上一次。

  收缴党费制度

  1、党员必须按月按比例缴纳党费。一般不允许提前或逾期交纳。

  2、党员开资后,两天内主动把党费交给党小组长。

  3、组长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交给党务干事,党务干事于开资后5天内交给教育局组织部。

  4、党员有事、有病要委托他人按时缴纳党费。

  5、党员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自行脱党。

  6、新入党的党员要以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

  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党总支。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要按时参加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按时参加党课学习。

  2、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

  一次思想,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3、党员本人要按比例交纳党费。每月一次,不得跨月交,不得由别人代交。公出或有其它情况时,要向党支部说明情况,妥善处理。

  4、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确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支部要经常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的纪律教育,进行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党支部要坚持经常地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进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教育。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内容

  (一)思想政治基础教育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3、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4、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

  5、民主与法制教育;

  6、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纪律教育。

  (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

  1、时事、政策和业务教育;

  2、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

  3、勤政廉政及职业道德、纪律行为规范教育;

  4、爱岗敬业教育;

  5、配合实际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以上教育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不同层次的人员,并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二、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报告、讲座、演讲、研讨的口头学习形式;

  2、采取文件、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字学习形式;

  3、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4、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5、采取个人读书、集体组织讨论、党员交流会、举办学习班等专题学习形式。

  三、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每年年初统一制定全年学习教育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分阶段的学习计划。

  2、保证学习时间,支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保证党员定期受到教育。

  党员培训制度

  1、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培训或轮训。

  2、培训内容:

  (1)党员要积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修养和自身政治素质。

  (2)党员要积极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知识,并能大胆实践,总结自己的工作成果和经验。

  3、培训形式:

  (1)党员同志要按时出席学校组织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并有笔记。

  (2)学校根据计划选派党员同志到上级部门参加政治和业务培训。

  4、考核方式:

  轮训或培训结束后,以检查学习笔记或集中以答卷形式的成绩为培训考核成绩,并存入档案。

  党员定期思想汇报

  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汇报

  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

  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有特殊问题时,要向党组织作出书面汇报。二、思想汇报

  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三、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

  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四、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

  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群众提高觉悟,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每一名党员都要忠实积极地履行党员义务,以更高的党性和自觉性去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和群众交朋友,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

  1、联系内容:

  (1)联系思想。每一名党员,在找联系对象时,要以心换心,坚持五必谈:联系对象情绪有变化时必谈;受到表扬和批评时必谈;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同志之间有矛盾时必谈;工作有变动时必谈。

  (2)联系政治、业务学习。根据党员的理论水平,业务专长和能力,扬长避短,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提高,推动和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的步伐。

  (3)带作风。要用党员的模范行动和好的作风带动和影响被联系对象。

  (4)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应尽可能地帮助或及时向组织反映,时刻把群众的生活问题放在心上。

  2、党员对被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要做到五知:

  (1)知思想变化和工作表现;

  (2)知文化业务水平和专长;

  (3)知家庭住址和人口;

  (4)知教职工家庭成员自然状况;

  (5)知教职工校外表现和经济生活情况;

  3、联系对象原则上一年不变。

  4、联系人每月谈心一次,每季度向支部汇报

  一次,要有谈话记录。

  5、此项工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内容之一。

  6、党小组每季检查一次,学期末总结

  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制度,是党员加强组织观念,享受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体现。

  一、每月下旬没有进行表决的;赞成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擅自作出决议的。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不满一年的;没有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或政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集中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擅自发展的。

  5、支部大会就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形成决议后,未按时报上级党委审批的;或上级党委未按时审批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

  6、党支部故意隐瞒事实,致使党委误批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时不予配合,故意设置障碍,组织反调查,指使知情人出示伪证,指使、支持个别人无理取闹、制造事端的。

  7、党委授意、指使基层党组织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拉入党内的;或故意纵容、包庇有关责任人,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的;在上级党组织查处问题时,对办案人、检举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8、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归档,或造成遗失的;蓄意更改、涂抹或销毁档案材料的。

  9、发展党员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的。

  二、针对上述不同情况,上级党组织、组织部门应分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追究发展对象责任,取消发展党员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2、追究入党介绍人责任,取消其入党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通报批评;故意隐瞒事实,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追究党支部责任,对支部书记等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

  非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1、建立非党积极分子队伍

  (1)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内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积极分子的确定。

  ①要坚持条件。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必须符合《党章》要求群众提出入党要求,更不能把没有申请入党的人列为积极分子。

  ③在及时调整和整顿积极分子队伍的同时,要注意及时把不适合继续作为积极分子的人调整出去。调整中要注意区别情况,慎重行事。

  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政治审查,搞清积极分子的政治历史和文化大革命、“动乱”几个主要时期的表现,弄清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不经政治审查,不能发展入党。

  2、加强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的内容

  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使他们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学会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

  ②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加强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使积极分子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历史使命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脚踏实地的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而努力工作。

  ③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和懂得党的性质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根本宗旨和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和党员基本条件等。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使他们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④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党的历史,能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能够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注意思想改造,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能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积极努力地为党工作。

  (2)培养、教育积极分子的主要方法

  ①确定专人进行培养。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他的培养人。培养人要向积极分子解释党的纲领和章程,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端正入党的动机,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了解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如实、负责地向党支部介绍。

  ②定期谈话。培养人每月找积极分子谈心一次,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此外,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积极分子的进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对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情况进行写实。

  ③进行系统培训。为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党支部要对他们定期集中培训,使他们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加深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实践党员标准的自觉性,没有经过培训的,一般不能吸收入党。

  ④指导共青团组织协助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党支部应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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