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8篇)

时间:2023-07-23 17:45:05  阅读:

篇一: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同意,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切实发挥考评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带动力,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和目标要求

  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领导和指导本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

  主要责任: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基层党组织;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发展青年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五是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

  障;六是扎实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七是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目标要求:(一)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

  充分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三)工作有效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人民群众满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基层党建工作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更加体现群众意愿,群众权益得到有效实现、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是: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情况;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到联系点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情况。

  (二)组织建设: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

  面情况;定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各类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情况;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情况;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情况;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情况。

  (三)党员队伍: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党员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情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四)基层民主:党内事务公开,扩大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情况;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情况;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议事规则,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坚持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情况;推行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五要”(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工程情况。

  (五)保障体系: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督促检查、组织考核情况;农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经济待遇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设施的建设、管

  理、使用情况;基层党组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情况;深入开展“三走遍、三走进”、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干部作风改进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六)工作创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分类开展情况;抓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成效明显,在县级以上有一定影响的载体创新情况;树立和宣传先进集体、个人典型情况;总结和推广成功工作经验情况。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具体程序是:

  (一)开展自查。乡镇(办)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县委组织部。

  (二)述职评议。在年度考核会议上,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并将述职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内容为:责任落实情况、基层组织、党员队伍、民主政治、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工作创新方面等。会议发放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评议表,参加会

  议人员对党建述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三)组织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察看、座谈测评的方式进行。听取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查阅资料,考核组查阅被考评单位有关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的文件、会议

  (记录)等资料和日常工作的档案材料。抽样调查,考核组根据被考评对象的实际,分别随机抽查和实地察看若干个科股室、村(社区)、企业(班组)等。实地察看,考核组实地察看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或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座谈测评,考核组与被考评或抽查单位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体或个别座谈,并进行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参加座谈测评人员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办)一般不少于30人,县直单位可参考单位年度考核参加人数。

  (四)综合评定。考核组对照考评细则,对被考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汇总、计分,其中受到上级部门总结、宣传、表彰、推广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实行奖励加分。按照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一般(60分以上)、较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提出初步

  考评意见,向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作出专题汇报。经部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上报县委。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下发工作通报,并向被考评单位党组织反馈考核结果,提出评价和建议。

  六、考核结果运用

  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评选先进党组

  织要从考核优秀的单位产生,每年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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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打造过硬党组织,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XX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县局所属各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

  采取现场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和负面清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现场考核

  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指导调研。机关党委调研组将深入各单位,对照《X县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逐条逐项现场查看党建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反馈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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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述职评议考核

  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每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会议述职,原则上每年轮述一遍。

  (三)负面清单考核

  该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在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分项实行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处分,出现一例扣5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10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按党员人数占比扣分,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部门单位每百分之一扣1分,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部门单位每人次扣1分。

  2、单位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市局党委通报批评或在巡视巡察中被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3、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疏于管理,被有关部门通报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8分、5分、3分。

  4、凡发现检查考核时有伪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生活等相关记录、提报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扣5分。

  (四)计分方式

  年度考核得分=四次现场考核平均分+述职评议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会议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两次现场考同源党建研究中心

  核得分×80%+述职评议考核得分×20%+负面清单考核得分;书面述职部门的年度考核得分=现场考核得分+负面清单考核得分。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报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优秀且排名前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机关党委根据星级党组织评定和“机关党建示范点”标准,视情况给予挂牌“党建示范点”,并选择标准化规范化程度特别突出的支部予以打造示范党支部。考核结果排名在后三位的,责成党组织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限期进行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排名末位的,经约谈后,党建工作仍未提升的,由党委全委会研究,对党组织书记予以撤职。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各党组织书记务必高度重视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挑选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务干部对日常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管理。

  (二)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在县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有关材料的整理、汇报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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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020年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类型

  考核内容

  工

  作

  要

  求

  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最关键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织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书记担负起抓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

  建立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政治建设

  履行抓党建(10分)

  责任情况

  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党组织班子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主要负责人座谈,查听取党组织书记专题10汇报的扣2分。主要负责同志未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扣2分。

  班子成员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的扣1分。

  片、信息等。

  评

  价

  方

  法

  评

  分

  细

  则

  分值

  无计划的扣2分,有计划但未认真实施的扣1分。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每次扣1.5分,未1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手册》看相关会议记录、图和《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县局下发的《县局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政策措施;能够经常性的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组织书记的专题汇报。严格执行领导同源党建研究中心

  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按照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要制定理论学习思想建设2(20分)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中心组制度,建立学习档案(包括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考勤记录等);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学习1-2次。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1万字的读书笔记、不少于2篇心得体会。其他党总支、支部参照上述抓好班子学习。

  查阅相关记录或信息,查看各类相关资料。查阅部分领导的读书笔记。

  理论中心组有制度且学习档案齐全的5分,其他情况酌情减分。不能按要求完成中心组学习的,每少一项扣1分。

  5同源党建研究中心

  牢牢把握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开展学习党员学习

  3教育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及各类廉政教育活动。

  每名党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5000字以上读书笔记。

  查阅相关记录或信息,机抽查部分党员对理论知识、廉政常识掌握情况;查阅部分普通党员的读书笔记。

  未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及各类廉政教育活动的每项扣1分;普通党员集中学习每少一次扣0.5分,学习体会或读书笔记,每人次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不按时报送党建课题研究型党组织建设,每周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查看各类相关资料。随10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4党建信息报送及其他重要学习活动情况

  每年按照要求积极报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论文;各机关党委单位每年度至少报送X篇党建工作信息,总支单位至少报送X篇,支部单位至少报送X篇。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学习任务。

  根据机关党委掌握情况及上级部门通报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论文的每次扣2分;没有完成党建工作信息报送的,每少一篇扣0.5分,上报信息被采用的该项不再扣分。上级交办的学习任务未完成被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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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书记缺职半年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员100%纳入教育管理;党组织班子健全,充分发挥班子作用;积极按时完成党组织建设及5组织生活情况

  创建示范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局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组织建设

  (35分)

  见》,认真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

  党员情况和机关党委下发的换届批复进行考核。

  没有党员积极分子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明确,党员发展程序合理合规,各项备案及公示没有缺项,各类文书规范完整;党员队伍

  6管理情况

  化积分管理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量化积相关资料。

  分细则;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登记活动。

  查阅相关记录及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关爱、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县局党员量档案材料,查看各类养计划的扣1分,发展程序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4分、3分、2分、1分处理,没有对党员进行量化积分管理的扣4分,不按时到社区报到的,酌情扣1-4分,扣完为止。

  5党组织到期换届和任期内委员缺额补选工作;积极查阅相关记录或信息,查看各类相关资料,组织座谈;根据各类组织生活等活动开展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5同源党建研究中心

  党员党费收缴台账不党员每月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县局机关党委直7党费收缴情况

  属支部每月缴纳一次党费,各机关党委、总支可每季度上缴1次党费。

  由机关党委根据银行账单核查党费收缴情况。

  清晰的扣2分,没有按时交纳党费的,每次扣1分,党费交纳不足额的此项不得分。

  有党员活动室、图书资料室等,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布局合理,桌椅整齐,上墙制度规范,内容齐全、有党组织班子一览表、有党旗党徽;有党建工作宣传栏,对党建工作、党员积分管理、优秀党员等进行宣组织建设

  8(35分)

  传、公示等;有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的创新活动或特色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情况

  鲜明的党建品牌;能够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灵活的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日常管理,强化机关党建宣传等。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类标语口号;机关廉政文化氛围浓厚,充分利用走廊、办公场所、网站或其他媒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设有宣传牌或者张贴警示标语。

  应开展而未开展相应查看相关工作台账资料。

  工作的,应建而未建群团组织或未按期换届改选的相应酌情扣分。

  2现场查看。

  根据单位性质和场地不同进行综合评价,好10分,较好7分,一般5分,差0分。

  103群团组织

  9工作情况

  积极参与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团员青年三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共青团的,能够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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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纪委

  10各级党委设有纪委,各党总支、支部设有纪律检查委员,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查看上级党委下发的任命文件。

  未按要求设立的0分。

  5班子建设情况

  进行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11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或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之中。

  查看本年度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

  未进行安排部署的0分。

  有群众反映情况未认真查实的此项0分。未5纪律和

  12作风建设

  (20分)

  监督执纪和

  有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对收到的问题和建议记录在案并及时答复反馈,有接访记录工作档案本,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该年度如存在违法违纪受纪律执行情况

  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有相关文件、资料或会议记录,对处分执行情况落实到位。

  公开接受监督举办电查看现场、网站、制度性文件、会议记录、档案资料或实际做法等相关工作资料。

  话、信箱,无具体制度或其他应归档材料不齐全的视情扣2分、1分。有违法违纪被查实的扣1分,执纪不规范或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扣2分。

  未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扣2分,制定目录但有5党内民主

  13建设情况

  制定党务公开目录,通过公开栏、网络、电子屏、文件等多种载体进行公示。

  查看相关文件、相关载体。

  重大应公开未公开项目的,每项扣2分,载体公开范围不够广的视情节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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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教育

  14开展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意15制度建设及其他重16点工作

  (15分)

  “双联双创”

  和驻村帮扶

  工作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相关制度,以及党员管理、党费管理等其他相关制度。

  认真落实县委开展的扶贫攻坚活动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入村调查走访,制定村庄经济发展规划,理清工作思路,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响应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活动,落实网格包联工作要求,定期到网格包联社区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问题导向,活动有特色。

  查看活动方案、活动中的各类资料等。

  综合评定,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3查看资料。

  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图片,听取座谈汇报等。

  综合评定,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差0分。

  3现场查看文明创建情上级安排

  17部署的其他

  重要工作

  积极响应号召,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特色鲜明。

  况,座谈部分党员了解党员精神风貌;根据相关会议(培训)签到情况;参与、谋划各类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座谈及工委相关记录、县文明办反馈情况等综合评价,好4分,好3分,一般2分,差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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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办法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强化科级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试行办法。

  一、考评、适用对象

  考评对象: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适用对象: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非党委、党组书记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

  围绕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联系指导、推进落实、经费保障、督促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每年根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和任务,明确考核评估内容。

  三、考评机构

  考核评估工作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

  四、考评方法和步骤

  每年开展一次考核评估,主要通过日常督查、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突出群众满意度。

  (一)开展日常督查考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定期组织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二)开展专项述职评议。每年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专项述职,并组织民主评议。对专项述职承诺事项建立台账,于次年底根据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结合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考核评价。

  (三)进行年终考核评分。结合每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按照日常督查考评、专项述职评议、年终考核评分5︰2︰3的比例,计算考评得分,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1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1—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评结果,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县通报。

  五、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将作为评价科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确定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为“一般”或“差”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该领导班子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对上一年度述职评议中承诺事项没有兑现,或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落实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未按要求完成基层党建目标任务,或考评等级评定为“一般”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对考评等级评定为“差”的,予以岗位调整或免职。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2.2015年XX县乡镇党委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

  作考评评分表(乡镇)

  3.2015年XX县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党委

  (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评分表

  附件12015年XX县科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估内容(试行)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谋划部署

  要坚持书记抓党建、党建抓书记,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谋划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

  基层党建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下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要制定本单位的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台账。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台账要交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措施。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专题调研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撰写基层党建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3.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推进“账单式工作法”为契机,切实改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软作为等作风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

  要坚持面上领导、线上联系、点上指导相结合,经常深入基层,亲力亲为,以身示范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注重调动和发挥各地、各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落实挂点联系指导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带头,乡镇党员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县委各部门、县

  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1个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督、窗口服务一线等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3天。

  3.深入开展“入户结亲、争做群众贴心人”活动。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带头帮扶企业、基层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每人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每年挂点帮扶重点企业和项目不少于2个;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至少联系群众3-5户,帮扶困难户不少于2户。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落实

  要紧紧围绕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两大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1.分领域建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按需设置党组织,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和工作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农村,在坚持现有成熟做法基础上,重点抓好“两委”换届后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服务群众的机制。在社区,落实党建“三有一化”工作,推广社区“1365”工作机制,优化和完善社区网格和楼栋党组织设置,构建“网格化管理、片组户联系、组团式服务”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创新社区基层治理新模式。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全部进社区报到、承诺办一件实事、开展技能志愿服务。在“两

  新”组织,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派遣党建指导员力度,保障工作经费,采取单建、联建、挂靠建等方式,在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80%,规模以下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50%以上,微小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30%以上,推进基层党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2.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时的责任。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推荐干部一律实行书面署名推荐,谁推荐谁负责。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都要有计划地安排到一线岗位培养锻炼。严格管理监督一把手,凡涉及人事、财务、工程、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事项,一把手都不能直接分管。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住宿。严格执行重要事项、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凡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凡领导干部外出、个人事项等必须如实报告。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具体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程序和标准,全面贯彻“三述三评三票决”制度,继续实施“五发展”工程,严控总量、提高质量。大力发展壮大青年党员队伍,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占60%以上。完善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加强流动党员

  管理,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模式。坚持和完善“党员先锋创绩百分制考核”制度,抓好《XX县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的落实。建立党员每年向所在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想情况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确保按时播放,有播放记录。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坚持走访慰问、党内结对帮扶等制度,扩大党内帮扶基金规模,确保“党组织关爱金”应发尽发。

  4.落实党内组织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落实

  “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带动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其他班子成员至少提2条以上的意见建议,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上1堂专题党课,每年至少与每位下级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指导基层支部如实记载《党支部工作记录簿》,做好会议记录。同时加强对下级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落实党内组织制度情况的监管。各乡镇要实施党代会常任制,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党代表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健全党代表工作制度。

  5.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民心民声互动平台”建设,发挥“杨斌圣群众工作室”作用,有条件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均要建立“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各乡镇、县委各部、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探

  索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XX县推进干部技能化、农民知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双化”工作。

  6.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掌握党组织班子现状和运行情况,按照从严整顿、常态整顿要求,运用好整顿措施,每年按10%的比例倒排,滚动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

  7.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机制。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村(社区)“履职清单”,进一步厘清村(社区)权力和职责内容、边界、办事流程等。依法依规开展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权力运行规范化、治理法治化。探索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加快村(居)民理事会建设步伐,2015年全面建立村(居)民理事会。

  四、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保障

  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坚强保障。

  1.强化队伍保障。选好用好基层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知识、年龄结构,推进基层党务工作者专职化。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各乡镇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对其它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普遍轮训。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有效避免党务工作者边缘化、兼职化问题。

  2.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要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15年增长20%以上,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基层干部工资报酬、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党组织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经费按要求足额配套到位。确保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障,每名党员每年活动经费不少于100元。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落实和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到位。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广异地置业模式,继续实行挂点帮扶制度,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自我保障能力,逐步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

  3.强化场所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或场所未达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健全配齐,对办公活动场所已到位的,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同时,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维修改造。

  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

  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有效传导责任和压力,带动和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1.落实下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定出台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2.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专项调研等方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

  存在的问题。

  3.强化对下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运用综合评估结果,真正把其作为下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篇四: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1总则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努力实现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基础工作、本领能力、工作业绩、纪律作风全面过硬,推动建设“忠诚、担当、公正、高效、廉洁”的模范机关,按照公司党委关于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2考核评议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部门党组织。

  3考核评议原则

  3.1突出质量,注重实效,便于操作。

  3.2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3.3公开、公平、公正。

  3.4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严格兑现。

  4考核评议内容及组织

  4.1考核评议内容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党建责任、质量、实效,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每年结合上级要求和公司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细化考核评议要点,明确具体内容。

  4.2考核评议在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直属党委牵头组织。每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5考核评议方式

  考核评议为年度考核,安排在当年底或次年初。一般包括述职评议、工作评价、现场考核等方式,可结合实际合并进行。基准分采取百分制,分值构成在每年的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5.1述职评议。党组织书记围绕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突出政治功能,重点讲亲力亲为抓党建工作情况、工作不足及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部门全体干部员工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的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打分。

  5.2工作评价。考核组主持召开党(总)支部工作评议会。党组织书记代表党(总)支部委员会述职,内容要围绕提升组织力,突出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打造模范机关等重点内容,聚焦党建工作责任质量成效,注重查找和解决问题。部门全体干部员工对照工作汇报内容,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5.3现场考核。考核组依据考核评议要点,通过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综合了解掌握部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评价打分。

  6考核评议结果应用

  6.1考核评议结果分为A、B、C三个档次,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与党建工作评先选优挂钩。采取一定方式进行讲评,对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推广,对基础薄弱的进行指导帮助,对问题突出的视情况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对突出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立项攻关。

  6.2集团公司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稳定事故(事件)被

  问责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部门,取消当年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党建考核成绩为C档。

  6.3各部门党组织要认真梳理自己查摆、群众评议、考核指出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并作为下一年度党建考核的重点检查内容。

篇五: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5篇材料)

  第一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第二章考评要求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我局党建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党支部(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参与、实施考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第三章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局人事综合科全面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实行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半年一初评、年终总考评相结合,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3、局属老干部支部不参加考评。

  第四条考评程序

  1、考评准备:党员干部职工要明了《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领会精神,明确考评的意义、要求和内容。

  2、考评前,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年度工作,对照考评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考评前报局人事综合科。

  3、支部自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检,并填报《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自评考核栏。

  4、组织考评:局党委将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了解各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和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等形式,根据考

  评标准(见附表)对各支部进行评分。

  第五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各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评成绩将党支部工作状况分为三类:达标(85分以上)、基本达标(70~84分)和未达标(69分以下)。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的基础上评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达标党支部的按未达标党支部评定。

  2、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考评成绩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未达标党支部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局党委还将对该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

  3、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党员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生产经营任务未完成的;发生严重治安案件的;发生严重安全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局人事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

  第二篇: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严实并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作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列入党建工作考核。

  第二章

  考核评价原则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的根本性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全过程考核,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三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和师生评价等六个方面,量化总分为100分。

  第六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为政治建设是否有力、支委班子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党员师生是否满意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评价细则,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程序如下: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具体考核评价细则,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应在11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和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等三个环节构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根据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求,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自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师生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四)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人员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工作组在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和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核结果存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形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五章

  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九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总数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

  第十条

  党支部工作获得下列表彰奖励的,可适当加分:党员受到党中央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0分(若支部作为集体受到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次加10分,不重复计算党员人次分,下同);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安徽省委等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5分;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2分;受到学校党委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分。同一每支部加分最多为20分,因同一事项被不同部门表彰的,只统计最高一项得分。

  第十一条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申报校级(含)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党支部,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对照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全校通报批评,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第六章

  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支部发展的有力抓手。

  第十四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反馈所属党支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分行2022年党建考核方案》,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双百分的考核指标要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经营单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前置条件,优化精简考核指标,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强化党建工作事项、成效评价,注重将党建考核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整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系统集成、科学评定,推进党建业务不断融合,以深化改革发展、服务凝聚群众的实效,检验党建工作质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对××分行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加扣分。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

  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党建主体工作考核(85%)、党建满意度测评(15%)。考核期末,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由各项指标加权计算后得出结果;各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取自“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部分指标,通过折比计算后得出加扣分结果。

  第五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两大类5个二级指标及加扣分项组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该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经营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和干部员工管理监督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该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重点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加扣分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层党组织上报党课视频并被总行/省分行采用作为党课课件或被评为优秀党课课件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件。

  2.荣获省分行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支部与所覆盖单位/部门同时加3分/次;荣获省分行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加5分/次。

  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积极撰写专题稿件被总行/省分行简报刊用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篇。

  4.干部员工“四种形态”处理,按照党支部考核规则与单位/部门考核规则分别进行扣分。(详见附件2)。

  第六条

  党建满意度测评(总分100分)。

  党建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党员评价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满意度(详见附件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100-85、85-70、70-55、55以下)四个评级等次进行评价。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七条

  党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于次年初在分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分行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反馈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约定整改期限,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中的部分指标结果,折比计算后作为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扣分项,进行相应加扣分处理。

  第四章

  约束事项

  第九条

  若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所覆盖单位/部门负责人受监督执纪第四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

  排第1名,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一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的非重大案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二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案件或风险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减50%。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如省分行党建考核方案调整,则结合分行实际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校《教学目标管理细则》考核,结合我校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纠正不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工作考核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成立由支部成员组成的考评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的任务要求,党支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上一级有关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对党支部的工作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10—12月份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l、党支部自评。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讲行支委自评。

  2、党员评价。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汇报本支部工作。会上发放《评价表》由党员进行评价。

  3、群众参评。党员大会时,要邀请部分群众参加,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同时进行《评价表》评价。(群众与党员比例应为l:1)4、综合评价。根据自评、党员评价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互、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支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以真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意见、椎动工作开展的过程。要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党员素质进“进一步提高,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战斗俸垒作用更加突。切实将党支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五篇: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

  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

  考核验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纯洁性和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星级支部创建工作活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导思想

  考核验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考核班子、队伍、阵地、制度,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着力提高农村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领导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对象为申报的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四星级农村党支部。

  三、考核验收内容

  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群众反映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工作实绩。

  考核验收内容包括两个体系一个要点,具体是: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体系(17项,共82分)

  1、支部班子建设(10项,共43分)。包括支部换届,班子状

  1况,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组织设置,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廉政建设,支部书记工作业绩,党建责任制。

  2、党员队伍建设(7项,共39分)。包括发展党员,交纳党费,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管理,发挥作用,活动阵地,党的纯洁性活动。

  农党网运行不畅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损坏丢失设备导致无法

  正常开展学习的村直接否决五星级、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申报资格。

  (二)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9项,共

  18分)

  1、新农村建设(3项,共11分)。包括经济发展,规划措施,基础设施。

  2、社会事业(4项,共5分)。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精神文明建设。

  3、村容村貌(2项,共2分)。包括环境卫生,村居建设。

  (三)“一票否决”

  纪检、综治、计生、信访、安监、610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验收办法及步骤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四个步骤进行考核验收。

  1、对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量化评分,对照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2、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量化评分,依据县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情况,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五、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1、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所申报的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进行

  初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提交县委研究,确定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名单。“七一”前夕,由市委对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由县委对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

  2、五星级支部由市委给予5000元星级激励津贴。四星级支部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星级激励津贴,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3、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五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享受乡镇副职干部工资待遇,不占编制、不转户口、不变身份、不予分工;未享受乡镇副职工作待遇的,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享受工资待遇的党支部书记,不再享受村主干岗位报酬;

  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四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可享受岗位报酬增加50%的补贴。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可按岗位报酬增

  加50%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

  附:星级农村党支部验收评分表(表一、二、三)

  中共岚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7日

篇六: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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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考核方案

  按照雨委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

  201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进。

  (一)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情况;2014年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推进重建扶贫“双攻坚”、“四大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党建重要工作,推动落实重点任务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

  (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作风建设情况。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全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情况;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1/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区、街道具体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情况。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法纪警示、先进典型”三项教育,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把严实作风转化为单位的自觉行动,抓班子带队伍,严要求和重激励相结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等情况。

  (四)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情况。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情况;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情况;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加强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等情况。

  二、述职评议考核总体安排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1.述职要点:参照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侧重从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严格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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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生活、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社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加强社区活动阵地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述职。

  2.2016年1月15日前,街道党工委主持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

  会议议程:街道党工委书记作抓党建工作述职;按“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开展满意度测评。

  参会范围:街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辖区内省、市、区党代会代表;社区党组织书记、部分党员代表。

  3.2016年1月15日前,党工委书记个人书面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测评结果通过公文交换箱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廉政集体约谈,由街道党工委从实际出发,以适当形式组织开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下旬完成。

  3/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取自上而下、分级开展,分别由上一级党委负责组织,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开展调研摸底。一是上级检查。由党工委牵头,深入开展督促检查,为述职评议考核提供依据。二是书记调查。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抽出时间,深入调研党建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思查找问题和不足,为述职作好准备。三是社会评价。结合工作督促检查,采取样本抽查、问卷调查等形式,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

  (二)撰写述职报告。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抓党建工作情况,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一是列出成绩清单。实事求是总结成绩,主要反映党组织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如何思考谋划、督促落实、排忧解难、带头示范等,回应2014年党建述职问题,梳理出抓党建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二是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着重从主观方面查找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症结,注重用数据、实例说话,防止虚、空、飘。写成绩的篇幅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查找问题的篇幅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三是列出整改清单。主要是明确2016年重点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范文最新推荐------------------------------------------------------

  讲清履职尽责情况,讲清今后努力方向,防止只讲成绩、不讲差距,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履职情况,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原因,只提方向目标、不提具体措施。

  (三)审核述职报告。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形成后,要分级严审把关。一是由党政办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内容是否聚焦党建工作,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是否深刻具体,办法措施是否实在管用。二是由党务副书记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是否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不符合要求的,不深入查找问题的,要严肃指出、督促修改。三是由党工委书记审阅把关。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对审核没有通过的,述职评议会推迟召开。

  (四)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一是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以党工委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社区党组织书记述职。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二是党工委书记点评。党工委书记突出问题导向,严肃认真点评,点出存在的问题、指明努力方向。其他班子成员也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三是现场评议。述职评议会上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作出评价,会后及时将测评结果上报区委组织部。四是集体约谈。党工委书记对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约谈,5/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五)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实绩档案,记载自己查摆、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中指出的问题以及述职评议结果,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健全问题清单和目标承诺,作为平时督查和年度考核依据,党组织书记要在次年述职会上报告整改和完成情况,街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问题清单和目标承诺强化督促检查。三是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进行通报表扬;评议考核结果为“一般”的,除进行约谈、责成限期整改外,当年年度综合考核不能评优;评议考核结果为“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因领导责任不落实导致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社区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集体约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党委(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党委(总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参与做好述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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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工作。党工委联系社区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在述职评议环节原则上都要派人参加指导。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宣传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抓党建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7

篇七: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xxx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党员公认的原则,综合运用专项述职、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驻xxx单位党组织的考核评价。

  第二章

  专项述职

  第五条

  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和考评制度,每年乡镇党委书记要向县委全委会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

  2、开展“三级联创”、创先争优活动,抓点带面,树立和推广典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情况;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社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情况;

  4、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整顿转化后进党组织,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情况;

  5、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建立定期分析研究、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制度情况。

  第六条

  参加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基层党建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市、县党代表。专项述职大会由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第七条

  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面对面直接评价的形式进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进行量化评分,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平时考核

  第八条

  平时考核结合督查调研或观摩交流进行,每半年考核一次,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考核组评价等办法,对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年底按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第九条

  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参会人员范围为:乡镇全体职工、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第十条

  考核组评价评分。考核组综合实地观摩、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情况,对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分。

  第十一条

  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得分×50%+考核组评价得分×50%。

  第四章

  集中考核

  第十二条

  集中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采取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

  召开述职测评大会,按照落实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建立保障机制五个类别,分别设置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民主测评科目。民主测评表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任务每年调整一次。

  第十四条

  参加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委员、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纪委委员、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居)委会主任,部分市、县党代表。

  第十五条

  参加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民主测评大会的人员范围为: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职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部分党员和干部职工代表。

  县直部门党组织考核时,原则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考核时,参加党员人数要占到单位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驻xxx单位党组织考核时,根据需要,灵活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非公企业党工委考核时,参加的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占到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十六条

  民主测评的基本方法是:会议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评价结果量化为分值。

  民主测评得分=“分项评价得分”×80%+“总体评价得分”×20%。

  第十七条

  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一般在民主测评结束后进行。

  第十八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内容相同。

  第十九条

  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与年度考核谈话人员范围一致,主要突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代表。

  第二十条

  个别谈话情况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参考依据,不再进行量化得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组评价。在全面掌握考核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考核组集体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评价。

  第二十二条

  集中考核得分=集中考核民主测评得分×50%+考核组评价评分×50%。

  第五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三条

  实绩分析主要通过自我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评价和奖惩评价等途径,分析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二十四条

  自我评价。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对照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分。

  第二十五条

  职能部门评价。由基层组织建设成员单位对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分。

  第二十六条

  奖罚评价。基层党建工作被县委、市委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被市委、省委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被省委、中央部委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被中央表彰的每项加5分;基层党建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1分、全市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5分,以最高级别加

  分为准,不重复加分。基层党建工作没有完成任务或出现工作失误,被中央通报批评的减10分,被省级通报批评的减6分,被市级通报批评的减2分,被县级通报批评的减1分,奖罚得分为加分项和减分项抵消后的最后得分。

  第二十七条

  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实绩分析结果量化为分值,考核计分方法是:实绩得分=自我评价得分×50%+职能部门评价得分×40%+奖罚得分×10%。

  第六章

  综合评价和结果评定

  第二十八条

  综合专项述职、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实绩分析结果,并征求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评定方法为:

  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专项述职得分×20%+平时考核得分×25%+集中考核得分×25%+实绩分析得分×30%。

  县直部门单位、驻xxx单位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工委综合得分=集中考核得分×40%+实绩分析得分×60%。

  第二十九条

  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0—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第三十条

  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别对乡镇党委、县直

  部门党组织和驻xxx单位党组织进行排序,形成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是考核工作情况;二是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综合评价结果;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五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议。

  第七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三十一条

  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权重,量化为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具体分值。驻xxx单位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工委综合得分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县委批准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情况通报。

  第三十三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确定“好”班子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好”班子,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诫勉;考核结果当年评定为“差”等次、连续两年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对班子成员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

  第八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考核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第三十五条

  考核工作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单独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考核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

  被考核单位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突击应付检查。对提供虚假数据或虚假成绩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严肃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xxx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八: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附件:

  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深化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议的目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三个建设”,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县供电企业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打造优质电力资源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考核评议的内容

  (一)党支部的考核细则(100分)

  1、支部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较高,表率作用强,工作业绩突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扣2分;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低于90%的扣2分;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扣3分。(5分)

  (2)支委驾驭工作能力较强。有明确的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计划管理有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缺少一项扣1分;工作措施到位,缺少工作措施扣2分;全面完成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完不成扣2分。(5分)

  (3)支委成员威信高。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班子的满意率在80%以上。(5分)

  2、党员干部队伍建设。(15分)

  (1)党支部书记、部室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党内民主。注重征求党员意见,是否有组织生活会记录,缺少扣2分。(3分)

  (2)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员能够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存在党费上交不及时不足额现象扣2分;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无违法违纪现象,否则扣2分。(3分)

  (3)发展党员工作,实施“两推一公示”,否则扣2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有培训记录,没有扣2分。(3分)

  (4)注重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每少一项扣1分(3分)。

  (5)党员管理规范。建立党员档案,无档案扣1分;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不规范扣1分;有党员教育管理“空白点”,有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扣1分;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无则扣1分。(3分)

  3、工作机制。(15分)

  (1)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民主管理、法制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不到位扣4分;基础资

  2料齐全,记录详实,否则扣2分。(5分)

  (3)积极探索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员经常性的学习提高、表彰激励、自我纯洁和党员发展机制。否则扣6分。(5分)

  4、工作业绩。(40分)

  (1)任务指标,按照部门管理职责,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初与公司签订的经济、技术、安全、文明、经营承包合同,否则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8分)

  (2)安全管理,有职工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扣2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否则扣3分。(8分)

  (3)开展好公司“九大引领”创建活动,落实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10分)

  (4)积极探索促进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开展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每少一项扣2分。(6分)

  (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上级要求,无重大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和计生问题。(8分)

  5、群众反映。(15分)

  (1)群众威信高,支委成员工作作风扎实,严以律己,苦干实干,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得分。(3分)

  (2)廉洁自律好。支委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3各项规定,存在以权谋私和贪污腐化现象的不得分。(4分)

  (3)宗旨观念强。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能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4分)

  (4)行风建设水平高。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教育,严格落实“三个十条”要求,供电服务质量好,不发生任何影响行业形象的投诉举报事件,实现四个安全。发生一次投诉扣2分。(4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党支部当年度的星级党支部评选资格: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2、发生党员干部渎职或腐败案例的;

  3、因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

  4、党费不能按时缴纳的;

  5、发生行风投诉举报事件,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4(二)党支部述职报告式样

  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党支部书记×××(姓名)

  内容摘要:

  (字数100-150字,字体为楷体)

  (正文1000字以内)

  三、考核评议的程序和工作步骤

  (一)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党委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党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副组长,星级化管理办公室成员任组员,负责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考核。对党支部书记考核时,由考核评议小组到各党支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在工作开展中的具体表现,统一发放《考核票》,在此基础上,按照县委《意见》、县委组织部《实施方案》和本《考核评议办法》进行考核打分。

  3、评议。对党支部述职的评议,由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述

  5职评议会议,先宣读《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深化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职后,发放《民主评议票》,由与会人员按照述职内容对各党支部进行评议打分,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4、考核和评议结束后,每个党支部的考核、评议分数分别按70%、30%的比例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议得分,根据得分高低对各党支部排出顺序。按照五星级不超过15%,四星级不超过30%,三星级不超过30%,二星级不少于15%,一星级不少于10%的比例评选出星级党支部。

  四、考核评议时间

  本考核评议办法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五天内完成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

  五、本办法制定的依据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星级化管理工作县委《意见》、县委组织部《实施方案》,以及公司《实施方案》。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党委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

  附:

  1、××供电公司党支部述职评议票

  2、××供电公司党支部考核票

  3、党支部考核评议汇总表

  4、党支部考核评议汇总排序表

  5、党支部星级评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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