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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制度】柳城县工商质监局工作考勤制度(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7 19:27:01  阅读:

县工商质监局工作考勤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制度】柳城县工商质监局工作考勤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工商制度】柳城县工商质监局工作考勤制度(范文推荐)


县工商质监局

工作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关于在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从严治局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准请“霸王假”。

二、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签到。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到的,按照迟到登记考勤;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照早退登记考勤。

三、工作时间内,不准串岗聊天,不准电话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不准办私事;不准上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柳城县工商质监局请休假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事项,经批准后方能请休假。

五、凡没有经过批准擅自请“霸王假”的,按照旷工登记考勤。

六、考勤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考勤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休假事项。

七、各工商所、计量所为单位进行考勤,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各考勤单位每月4日前上报上月的考勤情况给 主要负责人审核。

八、考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和奖惩重要依据之一,各考勤单位应定期分析出勤情况,及时上报发现问题。

九、各考勤单位对经常迟到、早退的同志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上级人事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勤工作,如实记录、归纳整理、研究分析,如实上报考勤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姑息迁就现象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一、县局将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单位的考勤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通报全局。

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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