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环保意见】辽阳市关于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完整版】

时间:2023-06-12 14:45:06  阅读:

关于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建设“四个辽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意见】辽阳市关于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环保意见】辽阳市关于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完整版】



关于实行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建设“四个辽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实现城市精细化、长效化管理,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在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城区范围内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管理网络,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坚持“属地为主、责任到人、分级管控、督查考核”的原则,充分发挥城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权责一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城区街道(乡、镇)的属地责任,切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全面提升,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

二、工作原则

(一)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实行市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实行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

(二)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突出基层的城市管理主体地位,推动结果管理执法向过程管理执法的积极转变。

(三)权责一致,效能优先。科学划分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责权清晰、履责有为;建立快速处置平台,迅速高效处置管理中发现的具体问题。

(四)量化考核,奖惩激励。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各责任单位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问责制度,把考核评价作为落实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据工作绩效和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工作内容

城市网格化管理是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划分成若干单元格,每个单元格即为一个管理网格。各城区政府、市直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每一个网格内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实行城管执法队员、社区干部、街道(乡、镇)包片干部、社区民警、市容环卫人员、市政设施人员、园林绿化人员“七进网格”。网格内各项管理职能、职责落实到人,每个网格管理责任人各负其责,按照不替代管理部门、不替代执法部门、不替代作业部门的原则,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同指挥,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目标。

四、职责划分

(一)城管执法队员:负责网格内日常城市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转交网格内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处置;对网格内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协调社区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网格内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实施机动执法,保障责任区域的正常管理,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上级的统一调遣和督察,及时处置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社区干部:负责宣传和动员社区居民和辖区内单位参与城市管理,引导教育社区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楼院等活动,抓好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道环境等方面日常管理工作;对社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除运雪等方面进行巡查和监督,对乱堆乱放杂物、乱贴乱画广告、私搭乱建等破坏庭院环境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市、区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反馈存在的问题;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送达工作,对集中执法活动做好管理相对人教育劝说及见证工作。

(三)街道(乡、镇)包片干部:负责对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组织实施和管理;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市、区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社区民警:负责积极参与网格流动巡查,与城管执法人员实行联动、双向告知和信息共享;对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及时出警,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制止、侦破破坏网格内环卫、市政、绿化等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环卫责任人:市、区环卫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自承担的街路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冬季除运雪、垃圾站点管理、垃圾清运管理、袋装垃圾管理、旱厕管理、公厕管理、环卫设施等方面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清扫保洁的垃圾及时清理,不乱排乱倒,不焚烧落叶和垃圾;及时纠正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市政设施责任人:市、区市政设施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自承担道路维修养护、占道建筑工地、占道楼体装修、道路挖掘、检查井监督等方面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纠正市政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园林绿化责任人:市、区园林绿化人员负责对网格内各自承担的园林植物栽植、养护、移植、园林小品及园林设施等方面进行日常管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纠正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冬季除雪工作。

五、工作流程

网格内的管理及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不间断巡视检查方式,巡查分为发现、处置、核查和督查4个步骤。

(一)发现。网格管理责任人对责任网格进行巡查,即时发现责任网格内发生的城市管理问题,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各级信访部门、相关服务热线等渠道转送的市民投诉、举报问题,网格管理责任人应当立即进行现场核实。

(二)处置。网格管理责任人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内出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需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置的,及时通报并协调解决。对轻微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批评教育;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证据、责令纠正,拒不改正的,移交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核查。对城市管理问题,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城管执法分局及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确认。

(四)督查。对城市管理问题,按照规定办理时限未办结的,城管执法分局及区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办理结果进行督查。重大问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直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督查。

六、工作机制

(一)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网格管理的责任人、管理区域、联系方式要向社会公示。网格管理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标准,在网格内进行日常巡查,巡视管理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定时,对发生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照相取证,并将影像资料整理为电子文档。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及时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快速反应制度。对重大或突发事件,相关网格管理责任人在20 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第一时间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对一些动态性问题,网格管理责任人按照有关管理标准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对网格管理责任人难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要到达现场指导网格管理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城区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别组建督查队伍,对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岗巡视和问题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管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与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检查中发现网格责任人脱岗、漏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的,第一次给予约谈,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调离现岗位,情节严重的,开除管理队伍。对网格管理责任人不执行工作制度,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因工作疏漏和失职、渎职造成城市管理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七、考核机制

(一)实行考评通报制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

辽阳市数字化指挥平台正式运营前,按照《辽阳市城市网格化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由市城管办从市环卫处、市政设施管理处、市绿化处各抽调1人,组成综合考评工作组,携带录像、照相器材,每月通过日常巡查的方式,对考评区域内所有社区网格、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月末汇总社区成绩形成各街道办事处、各城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考评成绩。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各城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评成绩和排名,以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考评成绩。

辽阳市数字化指挥平台正式运营后,以《辽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为主要依据,由市城管办依托市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的管理平台,利用信息采集人员在社区网格内的常态化巡查,对事件类、部件类等方面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知相关执法部门或管理部门,限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或进行维修。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上报案件的处置及结案等情况进行统计,并自动生成月综合考评成绩。每月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各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评成绩和排名,以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考评成绩。

(二)建立例会点评制度。市城管办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点评会议,通报城市长效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点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疑难问题。

(三)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城市管理网格化考评工作列入市政府绩效考评范围,考评成绩占城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年终绩效考评总成绩的10%。市政府每年设立市城市长效网格化管理考核奖励基金20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由市财政对各区、各街道办事处予以兑现。

1.对城区奖惩。市政府每年从各区财力中拿出200万元用于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各50万元。年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以90分为基准分,达到基准分的全额返还当年考核经费;超过基准分的,每多1分奖励考核经费的5%;低于基准分的,每少1分扣除考核经费的6%,当年经费扣完为止。

2.对街道办事处奖惩。月度考核按百分制计算,以90分为基准分,达到基准分且排名靠前的兑现月度奖励。每月对考核成绩前15名的分别奖励5万、4万、3万、2万、1万元。对未达到基准分且考核排名靠后的,由市城管办每月对排名后2位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未达到基准分且连续2个月考核排名后2位的,由市城管办会同相关城区政府专题“会诊”或“帮扶”,并对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对市职能部门奖惩。考核结果定期进行通报,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级机关年度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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