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教育方案】辽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时间:2023-06-12 16:09:02  阅读:

辽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辽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辽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辽阳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为推进辽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奠定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总体目标。2020年,全市教育事业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完成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使全市教育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培养更符合人的认知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教育公平、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到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各环节,将德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建立完善德育教育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在教育内容、方法、途径、手段、机制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推进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拓展优化德育教育资源。结合我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工作,开展各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认真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通过文明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进一步完善德育课程体系。抓好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等学科教育,指导中小学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加强德育在各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发挥好教学的育人功能。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相衔接的德育课程建设。小学阶段,重点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初中阶段,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中阶段,重点加强责任教育,引导学生牢固记忆并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使学生具有较强的道德行为和法律法规的判断能力,自觉以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关注每一位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

2.全面提高法治教育水平。组织教师学习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710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覆盖大中小学的法律知识课程体系,制定教学计划、大纲,合理安排课时,确定法律知识课教材。将法律知识课内容纳入初中升高中考试内容。

加强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招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满足学校开设法律知识课的需要。依法依规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充分发挥其对学生法治教育的重要作用。

建立具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开展学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并将之列为教育常态化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活动,举办法制讲座、班会、讲演、案例分析等教学活动,形成常态化教学。

3.推进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创新。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构建维护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的体制机制。

依法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小机构、大领域”的运作机制,加强语言文字队伍建设。推动、指导各县(市)区将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多样语言文字活动。组织开展辽阳市中小学生“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做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完成国家语言文字二类城市评估工作。

开展维护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教育。强化语言文化强国意识、国家语言主权和安全意识。加强对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及对基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干部的培训。

4.深化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试验,全方位促进学生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

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在新课程框架内,加强课堂教学改革,采取“分批推进,分类指导,点上引领,点面结合”的推进策略,深入开展“目标导学,自主有效”教学模式的实验与研究。切实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管理,形成“以城带乡、中心校示范、全员参与”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格局。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新课标,遵循新课标,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学校课程领导力,开好国家和地方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形成有特色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为实现培养目标打好基础。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推进教师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县培、校培多层次和置换研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实践观摩、远程培训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做好新任教师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加强教师管理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积极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教育部免费师范生接收、安置工作。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注册制度。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出台《辽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加强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改善学校体育、艺术教学条件,开足开齐体音美课程。配齐中小学体音美教师。

切实加强体育教育。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成立校园足球协会,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举办校园足球联赛。认真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及《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办法》(教体艺〔20143号),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中小学体育教育评估督导。

改进美育教学。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开展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及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大力发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6.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介刊播招考咨讯,将考试招生改革的相关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改进和完善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招生考试工作的正面宣传和引领作用。

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国家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新要求和新标准,对考点电子监控系统、网络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完善作弊防控系统建设,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加强监考队伍培训和监督,培养监考工作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的自觉性。

完善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使其作为高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规范高考加分制度改革。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及信息公示,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7.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促进职业教育创新。紧紧围绕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服务“三农”为主线,以“两次分流”“两次架桥”为载体,实现“初职中职教育一体化”“中职高职教育直通车”,打破院校层次、类别、城乡界限,搭建起高、中、初级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立交桥”,实现辽阳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努力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实用技能型人才。

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顶岗实习。实习期间,企业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

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半工半读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并逐步推广。鼓励中职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教学,支持企业直接办职业学校。

加快职教集团发展,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加强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充分发挥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促进资源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创办集教学、科研、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优秀职业技术教育集团。积极引入行业协会和代表性企业进入辽阳职业教育集团,结合我市产业重点和辽阳职业教育集团强势专业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会商机制,并为各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政策保障。

(二)改革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教育公平

8.支持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

大力发展公办及具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公办园的布局,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政府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空余校舍,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或公办性质幼儿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扶持一批办园思想端正、达到办园标准、有保教质量、收费较低、面向大众招生的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特别是支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低收费幼儿园发展,以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园,在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教师培训、举办分园审批注册等方面支持,促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目标。

大力发展优质幼儿园连锁发展工程。在公办幼儿园资源短缺的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回收、补建小区配套幼儿园。鼓励支持现有优质品牌公办幼儿园,利用新建园和小区配套园举办连锁分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比例。

9.重点完善义务教育工作发展机制。不断加大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着力提升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信息化教育资源应用水平及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积极推进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到2018年,投入1.4亿元改造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84所,其中投入1.06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7.3万平方米,投入3400万元购置必要的学生用床、课桌椅、食堂设备、生活设施、多媒体教学设备及专用教室器材等,全市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逐年提升生机比、师机比,以各县(市)区为主体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4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不小于2M。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覆盖面,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教育公平。

加强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农村中小学专业技术教师及信息化工作管理者参加国家、省级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及安全等方面的专项培训。组织农村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精品课例、课件制作、电子白板应用等大赛,以赛促用,加强市本级教育资源建设。

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及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2014159号),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逐步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聘任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10.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择校难题。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工作,并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法定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继续推行和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改革措施。着力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

11.大力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在发挥政府扶困助学工作的主导作用的同时,继续实行“政府统筹分级负责、扩大范围增加投入、多元资助规范管理、制度创新与时俱进、导向正确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并完善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到中、高职阶段学生的资助体系,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及升学的权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三)改革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2.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贯彻国家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整体健康有序发展。

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对民办教育的歧视政策,营造公平政策环境,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通过招商引资、捐资办学、校企结合等多种途径,形成独立民办学校、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模式。

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全程代办制。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通过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方式,多种途径扩大教育资源,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坚持鼓励支持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不断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优化民办教育办学环境,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3.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以建机制、调结构、强监管、增效益为着力点,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

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继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用于教育的比重。加强各级政府在教育中的财政责任,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在政府非税收入中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支出,增加政府教育投入。通过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投入。

提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和学前、特殊、普通高中、中职、高职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水平。

全面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9号)等制度规范,切实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在实施重大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巡视、财务评价、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所属学校、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审计、监察等外部监督部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4.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逐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下放、转移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政府对学校办学的微观干预。建立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形成权责分明、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和完善政府教育服务机制,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学习(活动)时间,严禁学校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或者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严格控制、规范学生作业量,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征订除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考试命题应科学合理,严禁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严格规范招生、分班制度,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校务公开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组建工作,聘任新一届政府督学,行使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完善督学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督学持证督导和督学资格制度,聘任一定比例的兼职督学,每年开展12次督学业务培训。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市域内所有学校配齐责任督学。适时召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会议,定期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典型事迹

建立科学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整合现有资源,尽快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做好全市教育质量监测具体实施工作。推动学校积极开展自我评价。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依法评价,鼓励和支持相对独立的社会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抓好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每年确定改革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教育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推进机制,落实改革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二)实行上下联动。构建上下沟通交流的有效机制,确保我市教育改革与国家、省及地方、学校层面的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同步推进,务求实效。针对每项改革,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重大教育改革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三)分步有序推进。按照国家、省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教育改革任务的实施,确保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条件已经成熟的,要加快推进步伐;条件尚不成熟的,可选择有代表性地区和学校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同时,强化咨询指导,定期评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理,并对改革方案进行动态调整,避免出现大的偏差。

(四)加强重点督促。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跟踪掌握进展,督促改革措施落实,并探索建立改革工作考评制度,确保教育改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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