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国土方案】海州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7 19:54:03  阅读: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结合海州区实际,编制本方案。一、工作目的以党的十八大对国土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海州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海州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方案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工作方案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结合海州区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   工作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习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三项重点任务为指导,以大力推进“两个率先”、全面实施“八项工程”为引领,以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保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任务,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重要战略和主要抓手,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积极稳妥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创新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通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进一步优化海州区城市空间布局,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得到增强;二是城镇用地结构明显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投资消费增长有效拉动;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城镇化质量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和实施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再开发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坚持规范运作、实事求是。严格审批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再开发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考虑区域的发展状况和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区分情况、分类处理,保证再开发工作规范运作、切合实际。

(三)坚持市场取向、因势利导。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鼓励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参与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四)坚持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兼顾各方权益,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享受到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成效。

(五)坚持公众参与、平等协商。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妥善解决各方利益诉求,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和谐再开发。

三、   工作任务

(一)开展工业用地调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的要求,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开展工业用地调查。通过查清土地权属关系,调查产业类型、税收产出、资源消耗等情况,全面掌握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与开发潜力,了解土地权利人意愿,建立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并依据工业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筛选低效产业用地,全面掌握其数量、分布、产业类型等相关信息,合理确定再开发范围,建立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

(二)编制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政策等,以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为依托,明确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科学制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

(三)编制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2016年度实施计划。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时序,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用地,统筹城市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确保再开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   工作要求

(一)工业用地调查工作要求

1.调查对象

工业用地调查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组织实施,调查对象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的现状工矿仓储用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业用地,也应纳入调查范围。

2.调查评价时点

本次初始调查数据时点为20151231日,调查所需相关信息以2015年度数据为准。

3.调查内容

1)土地批准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土地座落、土地性质、用地行为发生时间、用地批准文号、批准用途、实际用途、批准面积、实际用地面积、已建成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等。

2)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注册地址、所属开发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行业代码、是否规模以上企业、是否高新技术企业等。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收入等。

4)企业上缴税费情况。主要包括上缴税金总额(上缴国税数额、上缴地税数额)和其他规费。

5)企业用工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从业人员、参保人员等。

(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1.低效产业用地认定

1)低效产业用地范围:①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②国家和江苏省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规定的限制、禁止类产业用地;③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④“退二进三”产业用地;⑤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工矿仓储等用地;⑥土地利用强度和综合投入产出效益明显低于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标准的产业用地;⑦各地认定的其他情形用地。

2)认定原则:①坚持以工业用地利用现状为基础;②坚持与相关规划、计划成果相衔接;③坚持与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相匹配;④以投入产出水平为主,以综合生产效益为辅。

3)认定方法:低效产业用地认定以宗地为单位。海州区参照《江苏省工业用地评价指标体系》,以工业用地利用现状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区域差异、产业差异、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从用地合规性、集约利用程度、适宜性评价等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低效产业用地认定标准,确定低效产业用地。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5年,即2016-2020年。

3.规划任务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

1)明确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2)科学认定低效产业用地并建立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

3)客观分析低效产业用地现状;

4)深入分析规划期内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潜力;

5)合理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目标;

6)合理安排规划期内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及空间布局;

7)合理引导规划期内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土地利用强度及开发时序;

8)客观评价规划实施产生的效益;

9)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相关措施;

10)建立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三)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要求

1.计划定位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是落实和深化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指导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性文件,是确定再开发项目和项目实施相关手续办理的主要依据。

2.计划范围

已经纳入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权利人再开发意愿强、经实地踏勘具备再开发条件、已征求再开发项目涉及利益群体意愿的低效产业用地,可列入年度实施计划范围。

3.计划期限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1年,具体为每年的11日至1231日。

4.计划任务

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计划主要任务包括:

1)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项目;

2)明确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目标任务;

3)说明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思路和方式;

4)阐明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方向与安置补偿方案;

5)统筹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项目进度安排;

6)进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费用估算;

7)评价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效益;

8)制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年度实施保障措施。

五、   时间安排

(一)开展调查摸底(2016 6~9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的要求,及时开展工业用地调查,筛选低效产业用地,确定再开发范围,并于2016930日前形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和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

(二)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和2016年度实施计划(201610~11月)

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技术性工作,于1130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和2016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

(三)推进项目实施(201611~12月)

以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划、计划为指引,在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指导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

六、   组织分工

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大,需要相关部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区政府成立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经发、国土、规划、住建、商务、统计、财政、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工业用地调查和低效产业再开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州国土分局,负责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日常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具体工作。

区经发局:提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及城市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等相关指导材料

区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分析全区工业企业亩均产出(销售、税收、用工)情况;负责各企业产出(销售、税收、用工)情况调查的汇总;会同国土、商务部门开展工业用地调查;配合国土部门做好用地类型、用地情况的认定核实和补充完善;配合住建部门调查核实各宗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海州国土分局:负责本次调查中土地使用情况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根据区经发局、商务局提供的园区范围和现有土地档案等相关资料,形成本次工业用地调查基础数据库;负责组织队伍开展本区域范围内土地使用情况外业调查;负责对工业园区用地结构进行汇总上报;会同区经发局、商务部门对园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符度进行审核;核实199911-20151231日期间依法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村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供地情况和实施情况;负责对土地使用情况调查成果质量的检查。对各部门的调查情况,应用统一的建库系统进行数据录入;负责调查成果的汇总上报。

区统计局:提供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包含基本单位名录库);负责核对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工商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注册地址、所属地区、所属行业、是否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等内容;负责审核规模以上企业销售、税收、从业人员等相关指标的分行业情况。

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负责提供企业2015年入库税费等相关信息(国税:税务登记证号、上缴明细税种;地税:营业收入、税务登记证号、纳税地址、所属行业、上缴明细税种)。

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并核实各宗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海州规划分局、新浦规划分局:会同区经发局、商务局核对各工业园区规划与海州区城市规划的相符度;配合区经发局、商务局确定工业园区调查范围。

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现有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包含工商登记证号、所属行业、工商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等)和企业新登记、变更、注销等情况。

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开发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包含开发区审批范围和实际管辖范围)和辖区内企业基本信息、投入产出、税费等相关资料,并协助核对企业相关信息。

区人社局:负责提供企业的参保人数情况。

各镇(街道):负责对技术作业单位提供的辖区内企业调查情况进行初审并会同技术作业单位搞好外业(现场)调查。

七、   工作成果

(一)工业用地调查成果要求

1.报告成果

包括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表格成果

包括企业土地使用产出情况调查表、一地多企业地块情况调查表。

3.图件成果

1)县级工业用地影像图;

2)调查区工业用地影像图;

3)工业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数据库成果

工业用地利用现状成果数据库。

(二)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1.规划文本、规划说明

2.图件成果

1)低效产业用地分布图;

2)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利用方向图;

3)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强度引导图;

4)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建设时序图。

3.数据库成果

1)低效产业用地数据库;

2)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规划数据库。

(三)2016年度实施计划成果要求

1.文档成果

2016年度实施计划文本。

2.图件成果

1)海州区2016年度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位置示意图;

2)海州区2016年度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项目规划图。

3.附件

1)区人民政府呈报文件;

2)其他材料。

八、   经费安排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工业用地调查摸底、数据建库、规划计划编制等工作,及时落实工作经费,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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