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监察方案】东港市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6 15:18:02  阅读:

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彻底整治和打击我市境内非法小造纸厂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造纸企业进行污染整治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东港市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东港市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彻底整治和打击我市境内非法小造纸厂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淘汰落后产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造纸企业进行污染整治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0883号)和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实施关闭全省第二批造纸企业的通知》(辽环发〔2008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和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重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落实环境监管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的环境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整治对象

我市违法小造纸厂主要集中在前阳镇地区,目前存在9家小造纸厂。经调查,其中有7家小厂间断性生产或刚建成投产,违法违规经营,无任何审批手续,存在严重的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是此次清理整治打击的重点。

三、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断水、停止供电、查封、扣押、强拆等行政强制措施,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法生产经营的小造纸厂无法生产、不能再生产,达到彻底淘汰、取缔和关闭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东港市人民政府《东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的具体要求,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调行动,对非法小造纸企业进行断水、断电、强拆、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前阳镇政府是环境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小造纸厂进行断水、断电、强拆,直至彻底关闭取缔。

2.环保局负责牵头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统一行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对违法建设和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违法主体,根据抄告名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产业政策的无照经营者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结合自身职能查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的违法使用行为。

4.经信局负责执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坚决查处违反国家造纸产业政策的行为。

5.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和因环境违法需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治安管理案件;要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和司法衔接,保障清理整治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6.安监局和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关规定,查处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

7.国家电网丹东东港供电公司负责切实按照辽宁省环保厅与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的《联合工作机制备忘录》和《关于对辽宁省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通知》要求。对违法小造纸企业采取断电、不供电措施并查处违法转供和私拉乱接行为,对违法企业彻底停止供电。

8.水利局负责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切断违法生产企业的地下水资源供应;前阳自来水公司要切断使用自来水的违法企业水源供应,确保小造纸厂断水,使其无法生产。

9.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负责结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违法小造纸厂违法建设问题进行专项清查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东港市整治小造纸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杨乃文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孙文博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局、公安局、安监局、国家电网丹东东港供电公司、公安消防大队、前阳镇政府、前阳自来水公司等组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增强企业和公民环境意识,跟踪报道小造纸厂整治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三)巩固整治成果。本次清理整顿要做到标本兼治、彻底根除,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履行职责,使违法企业彻底停产。同时要做好服务,支持鼓励符合规划条件的企业转型升级。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拒不执行停产的违法企业,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设备,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严格督察反馈。监察局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对整治工作实施效能监督,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各部门在2016227日前将履行职责的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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