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宣传方案】桥西区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09 12:00:05  阅读:

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决定在全区进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方案】桥西区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宣传方案】桥西区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

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决定在全区进行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疏堵结合、引导规范、集中整治、强化监管”的思路,全面开展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各类违章占道市场、非法占用机动车道、辅道及人行道摆摊设点及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特别是铝合金门窗加工、店外洗车)、店外摆放、露天烧烤、落地灯箱、便民棚亭超范围经营等占道经营问题,改善城市环境,畅通城市交通,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在国家测评中城市容貌达到文明城市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标准

对辖区道路两侧、桥下空间、绿地、广场等区域的占道经营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将主城区道路分为“示范街道、严管街道”,实行分级整治管理。

(一)示范街道:包括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路等21条重点路段(附件1),其它主干道、二环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省三院等各大医院门口周边,解放广场、火车站广场等广场、公园绿地周边,北国商城、新百广场、万象天成、益友百货等各大商业综合体、超市周边,各大中小学院校门口100米范围内。整治标准,全天候禁止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包括骑门摊、流动摊、店外摊)、占道储物、店外加工、落地灯箱、落地广告。

(二)严管街道:上述21条路段外的其它道路。整治标准:8002200期间,禁止任何形式占道经营(包括骑门摊、流动摊、店外摊)、占道储物、店外加工、落地灯箱、落地广告。

三、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任务

1、取缔主次干道、小街巷、广场、绿地、民心河、人行桥、地下通道两侧固定摊点、流动商贩、非法占道市场5(附件2)。

2、取缔道路两侧依托门店从事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特别是铝合金门窗加工、店外洗车)、店外摆放、店外储物、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行为。

3、取缔道路两侧长期占道、影响城市环境的“僵尸车”。

4、规范经审批设置的便民摊点、棚亭。

5、取缔道路两侧落地灯箱、广告牌、宣传牌。

(二)责任分工

区城管、交警、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依据自己的职责,对辖区占道经营逐街进行清理取缔,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强制取缔;利用拆迁空地等建设临时市场,疏导和吸纳流动摊贩入市经营。

区城管局负责对辖区占道经营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集中清理行动。

区市管会负责已审批的便民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桥西交警大队负责对长期占压城市道路、影响城市容貌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对占压机动车道利用车辆箱体兜售物品、影响交通的行为依法进行清理处罚。

区市场监督局负责打击占道贩卖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行为,负责对占道经营情况比较严重、屡教不改的沿街门店进行停业整顿及吊销营业执照;负责占道销售食品、饮料安全检查,凡不达标的,一律取缔。

区文体局负责依法查处占道贩卖非法出版物等违章行为。

桥西公安分局负责为整治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区文明办负责对创城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区占道经营严重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四、整治步骤和整治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421日至30日)。对辖区占道经营进行摸底,分类登记,切实掌握经营者的身份、经营类别、活动时限和家庭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计划。制定《告占道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采取入店入户散发通知单、宣传单以及宣传车流动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讲明管理形势、管理标准、处罚标准、违章法律责任,把整治工作宣传到每一个摊贩、每一个门店,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广大经营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51日至631日)。一是成立由区城管、公安、市场、各办事处等单位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从主要干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入手,向次干道和小街巷延伸,逐路逐店进行规范治理,巡回检查,防治反弹。二是区城管局与沿街单位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门前三包”管理不到位的,存在店外摆放、店外加工、设置摊点、露天烧烤等问题的,督导整改,依法处罚。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一律上限处罚。三是针对流动摊贩,把常年安营扎寨的“痼疾”、“钉子户”作为重点,采取“拔钉子”方式,铁腕治理流动商贩,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营造高压整治氛围,通过打击一个、影响一片,强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巩固成果阶段(71日至1031日)。一是建立网格化制度。将辖区管理范围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科学划分管理片区和网格单元,网格单元负责人原则上由该区域所在街道办(乡镇、社区)相关负责人和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人担任。二是建立“路街长”责任制,每条道路都明确“路街长”,对该条道路占道经营整治负总责,“路街长”由该道路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和城管监察中队负责人担任。三是“门前三包”责任制星级评定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对表现突出的“文明经营者”予以表彰,促进商户自我管理,切实调动单位管理积极性。四是发挥市容考评指挥棒作用,加大早中晚时间段的监督考评,及时发现处罚问题。同时,完善考评制度,促进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文明城市整治占道经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许建斌担任,副组长由区城管局局长赵文平和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魏革担任,成员包括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局、桥西交警大队、区文体局、桥西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主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推动工作全面展开。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疏堵结合。根据辖区市场布局,科学规划,积极利用拆迁空地、废弃工业厂区、闲置厂房等建设临时市场,降低经营成本,鼓励倡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同时加强巡查,示范路段每天巡查不少于六次,严管路段不少于四次,对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多次宣传教育仍不整改的占道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顶格处罚等刚性措施,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到位、及时查处到位。公安部门要加大妨碍执行公务,特别是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三)严格督查。由区政府督查室、区文明办牵头,区城管、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督导组,深入辖区办事处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情况,促进整治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占道经营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各成员单位要按测评标准对标整治,加强对各自整治工作的检查推动力度,做到全过程跟进督查、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四)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接各新闻媒体,加大占道经营清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亮点专访、开辟专栏、典型曝光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整治进展情况,跟踪曝光反面典型,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整治 文明城市 工作方案 【宣传方案】桥西区创建文明城市占道经营整治工作方案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