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消防方案】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1 17:00:09  阅读:

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春防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



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县春防工作,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谭  钊   副县长

副组长:赵玉波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海峰   县公安局局长

宋立东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主  任:宋立东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杨  勇   县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成  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成员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2013320日开始至20125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20日至325日)。各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春防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召开春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全面实施阶段(326日至520日)。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相关行业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察;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联合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各社会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和自我评估制度,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521日至531日)。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通报全县。县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针对春季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和部位,集中各方面力量,联合组织开展春季火灾隐患大检查。要突出对党委、政府驻地、影剧院、礼堂、宾馆、饭店、商(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事关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单位、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春防工作部署开展情况、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情况等,确保春季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环节实施监督抽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查重处,并实施跟踪督办。

(二)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社会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用火、用电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修订、演练及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单位员工防火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情况等。要切实做到消防工作责任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网格化排查。各乡镇要按照《通化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组织乡镇、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实施“网格化”排查。要进一步细化大、中、小三级网格,建立健全网格内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明确各级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和经费,确保达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要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和应用,在乡镇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站,在社区、行政村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点,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

(四)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春防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棚户区以及仓库和大型露天料场、堆垛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根据春季火灾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统一行动。清明期间,要针对扫墓烧香、焚纸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加的特点,严防山火进城;清明、“五一”假日期间,公安、消防、旅游、交通运输、文物等部门,要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文物古建筑等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各乡镇要认真分析研判本乡镇消防安全形势,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派出所要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全面推行错时工作制,对夜间营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夜查,把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高发部位;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消防安全。

(五)抓好农村地区的春防工作。公安机关要督促乡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搬迁村寨内的柴草垛,拆除违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各乡镇要及时发布禁火令,坚决杜绝大风天动火和野外烧荒;要督促落实村民联防巡查制度,推行“七户联防”和治安消防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安全措施;要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整改火灾隐患,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六)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强化火灾防控基础。公安机关要继续推进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服务,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消防安全分类预警监管。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加快消防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并网使用。

(七)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结合春季火灾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春季防火措施;要通过户外大型广告牌,户外大屏幕,楼宇电视,社区、小区、社会单位宣传栏、广告灯箱、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建立长期性的消防公益宣传阵地,大力普及防火知识,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要坚持宣传、培训相结合的原则,使广大群众学习和掌握春季防火常识。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要发动广大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规范管理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

(八)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的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技战术,努力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要深入辖区开展“六熟悉”和器材装备实战应用方面的训练,切实掌握辖区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重点单位的位置、使用性质及内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掌握各类器材装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不断提升器材装备在实战中的应用能力;要重点研究辖区春季的火灾特点,特别是易燃建筑密集区、露天堆场以及大风天、缺水条件下的灭火、救人战术措施,开展实地演练;要加强战勤保障工作,维护保养车辆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做好连续作战的战勤保障;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随时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春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的春防工作。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得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将春防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全力确保春防期间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分类,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春防期间,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地春防工作总结要于2013529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振华,电话:13894542119,邮箱:xusir119@qq.com

相关热词搜索: 通化县 工作方案 方案 【消防方案】通化县2013年春防工作方案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