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消防其他】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通知【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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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年春季防火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其他】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通知【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消防其他】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通知【范文精选】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

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年春季防火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我县春季防火工作的各项安全责任及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损失,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125日全省消防工作会议和131日通化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通化县的高度,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做好各项消防工作,努力实现减少小火、控制大火、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通化县”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08317日至531

三、组织机构

成立“通化县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牛  岩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耿春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江青  县公安局局长

刘玉山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兰功杰  县监察局局长

辛熙国  县工商局局长

张延祥  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局长

姚德才  县建设局局长

周振华  县民政局局长

李  强   县教育局局长

张全才  县林业局局长

张旭成  县卫生局局长

于德彬  县农业局局长

纪晓东 县商务局局长   

赵洪光 县广电局局长 

刘胜军 县交通局局长

王洪彦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曹  松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04355217766

主 任:曹 松(兼)

成 员:县公安消防大队全体成员

四、工作安排

(一)着力抓好《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在今年通化市消防工作会议上,姜信成常务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市政府签定了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了2008年各乡镇政府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春防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谋划,提早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责任书中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消防业务经费、消防专项规划、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职消防人员征召,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要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长远目标出发,结合实际,尽快在各乡镇建立起专职消防队,提高农村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没有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普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手抬机动泵,及时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要根据春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动员全社会力量,迅速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对党政首脑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歌厅、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供电、供水、供油、供气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三条铁规”(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什么时间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就什么时间允许恢复营业),严肃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特别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采取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严格控制火灾起数和损失,严肃查处火灾事故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

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对春防期间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查明火灾原因,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火灾事故,严肃追究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对超过《2008年消防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火灾起数和损失的乡镇要从村屯至乡镇逐级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春防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消防宣传经费的投入,给予人力、物力上的倾斜,各地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消防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组织警力深入当地社区及农村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按照《通化县社会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所属社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达到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315日至331日)

县政府负责全县春防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今年春防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春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县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41日至20085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春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县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达不到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阶段(2008520日至531日)

春防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向全县春防工作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县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乡镇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自进入春季以来,我县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从200811日至今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59,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因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要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我县春防期间火灾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竭尽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部署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措施落实,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部门,并分解到人。要充分调动公安治安、派出所等各警种和安监、文化、工商、旅游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夜间错时消防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新春伊始,工作千头万绪,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抓好春防工作。各级党委班子成员要分片负责,蹲点指导,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畅通渠道,反馈信息。春防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信息处理报告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信息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延误。凡因工作失误造成重要信息漏报、迟报,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520日前,各乡镇政府要向县政府报送春防工作总结报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防火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检委办公室,县检察院,县法院。       

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3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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