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5篇

时间:2023-08-06 12:09:02  阅读:

篇一: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在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存在一些问题,如治理体系不完善、参与度不高、公共服务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构建完善的权力机构和参与机制,建立起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让居民参与决策。设立农村社区居委会,发挥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对社区干部的人员管理和考核。

  二、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干部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增强社区管理能力。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社区干部的积极性,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

  三、提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为农村社区提供适宜的公共服务,包括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加强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拓展社会参与,增强社区自治意识。鼓励社会机构和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同时,加强社区自治意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能力,实现社区共治。

  五、加强社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政府要加强对社区的支持和帮助,听取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双向沟通的机制,实现政府和社区的协调一致。

  综上所述,加强和创新农村社区治理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政府和居民要共同努力,加强沟通和协调,才能促进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篇二: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社区治理面临的形势挑战和政策建议

  摘要:社区治理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要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实现社区发展与稳定、秩序与活力、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的统一。本文分析了新时代我国城乡社区治理面临的发展形势,从社区工作立法、政府治理方式、市场参与、社区自治、社区服务能力等方面探讨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社区治理的思路建议:着眼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和制度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和组织体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完善社区治理的多元参与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区治理,公共服务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在城乡社区。2017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新时代推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城乡基层社区和居民的发展需求,切实提高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新时代我国城乡社区治理面临新的发展形势

  随着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在城市社区还是广大农村,治理方式均发生了深刻变革,其性质、力度、范围和影响之大前所未有,逐渐形成了当前以街道居委会制为基础,以基层党建引领社区综治维稳、公共服务、多元参与、社区管理的独特模

  式,集中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及其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

  (一)社区治理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石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工作的关键基础环节,对社会治理的成效起着根本性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系列重要论述中,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目标,尤其重视发挥好社区作用,深刻揭示了社区在维护社会团结稳定、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2016年,我国共有城乡社区66.2万个。其中城市社区(街道)10.3万个,下设居民小组142万个;农村社区(行政村)55.9万个,下设居民小组447.8万个。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279.3万人。过去10年社区建设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伴随我国城镇化进程,城市社区数量逐年增加,10年净增1.9万个,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农村社区逐年减少,10年净减4.3万个,“合乡并村”不断推进。社区的规模布局和公共服务内容出现巨大变化,城市社区过度负载和农村社区建设不足的现象比较突出。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积聚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成为我们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政策、把握社情民意、维护和谐稳定的基本单元和阵地。目前,社区不仅担负起统合基层社会秩序、重构居民社会归属感的作用,而且承担了提供基层公共服务、发展基层民主、建设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的重任,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主要阵地。

  (二)政府对社区治理的责任要求出现新的变化

  社区治理的理论和实践最早源于西方国家。从政府和社区的治理边界看,主要形成以美国为典型的自治型社区、以新加坡为典型

  的政府主导型社区、以日本和北欧为典型的混合型社区三种治理模式。20世纪末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治理理论的兴起,政府向社区赋权,培育社区内生力量,实行参与式治理逐渐成为西方各国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元治理理论的提出,又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政府在治理中的协调作用。

  我国社区治理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坚持党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我国社区治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不仅行使行政职能,同时肩负政治领导职能。《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与此同时,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推动街道(乡镇)党(工)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推进新时代社区治理创新发展重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逐步推动从政府管治为主向“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善治”转变,从风险防控为主向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活力转变。一要准确抓住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性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是物质方面的,更多体现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质量效益型发展。二要立足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推进治理方式和治理体系创新,切实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统一,秩序与活力的统一,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的统一,政府主导与各方参与的统一。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

  (三)我国社区治理体系向现代化转型具备坚实基础

  从经济水平、制度条件、群众基础和社会力量分析,一是经济和民生基础日益坚实。2016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达到8260美元,属于上中等收入国家。收入水平提高不仅为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社区公共服务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也增强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各项公共事务的意识和热情。二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等,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内容、主体、形式、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三是新型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我国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正在加快形成。2016年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已增加至70.24万个,三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达到763.66万人,在社区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各地积极探索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转型取得重要经验。涌现出一批中国特色社区治理典型样本。浙江省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形成“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区治理模式。福州“军门社区”、苏州“邻里中心”、南通“虹桥社区”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也探索出符合地方实际的特色发展模式,切实把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及理念融入社区治理实践,形成许多可总结、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向现代化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各地探索社区治理创新的做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厘定“政社关系”。推动基层政府职能向基层党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转变,建立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形成社区评价政府部门工作机制,打通群众自治与政府治理的双向通道。二是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构建培育孵化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三是推动社区协商提升居民参与度。推动居民参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定和实施,创新社区协商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建立村民(居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制度,推动邻里协商、网格协商、智慧协商等方法,形成多样化的社区协商共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升群众的价值认同和参与热情。

  二、当前我国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目标相比,我国社区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一)社区工作立法明显滞后

  现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自1990年1月1日实施以来,至今没有进行有效修订。近30年来社区工作已经出现巨大变化,新增加的流动人口管理、商业维权、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犯罪、家政服务等一系列任务,在现有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均难以找到治理依据。社区居委会的法人地位、选举形式和工作人员待遇等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推进社区建设的现实需要。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法》,现行的三大社会组织条例修订迟缓,很多内容与当前改革要求严重脱节。中央有关工作意见出台后,配套制度未能跟上,落地实施还存在诸多困难。

  (二)政府治理过度依靠行政手段

  我国的社会治理模式具有典型的中央集权下的科层制特点,其优势在于政府拥有足够的权力和资源,实行统一政策,能有效地进行社会行为的宏观调控和公共事务处理,但容易出现竞争不足、效率低下等“政府失灵”。一方面,治理方式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自治、法治手段不足,对于社区微观层面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如果“照章办事”,要么造成工作真空,要么工作难度大、成本高,各类矛盾冲突难以从源头治理。另一方面,社区工作对上负责,忙于应付各种检查、考核、台账,真正用于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一项东部省份的调查显示:93%的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认为联系居民、组织自治活动不到1/2的工作量,平时大部分时间用于参加各类会议和完成上级各项任务。由于社区经费保障、人员工资待遇以及晋升等决定权都在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剧了社区工作只对上级负责、求上级满意的倾向。

  (三)市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社区建设离不开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市场“缺位”必然会造成政府“越位”和“错位”。《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政府要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社会和企业组织,可承担公共服务涉及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主要由政府及其所属的投融资平台或国有企业来承担,社会资本进入社区治理的政策壁垒仍然较多,相关的规划、支持、约束和监管措施均比较缺失。政府财力有限的地方,社区发展水平就比较滞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建设水平显得尤其不足:服务设施布局分散、简单粗放、功能单一;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与治

  理任务相比显得捉襟见肘;不少社区经费只能确保日常运转,社区活动和居民自治开展不起来。

  (四)社区协商与自治能力不强

  城市化进程和流动人口增加冲淡社区与居民联系。社区与居民日常联系不强,“陌生人”现象明显,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目前大部分城市社区事务中,老人参与多、年轻人偏少,文体活动参与多、公共事务偏少,个体化参与多、组织化参与偏少。大多数居民只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对其他社区事务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诉求难以整合疏导。其次,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机构“三方互动”不充分。一些社区在车辆停放、垃圾倾倒、物业费收取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上,缺乏协商和监督机制。第三,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低。近年来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但真正能发挥作用的还比较少,新增的社会组织中互益型居多、公益型偏少,文化娱乐型居多、专业服务型偏少,这些机构普遍缺少社区公共事务的专业化参与能力,对介入社区治理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社区协商中仍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些地区盲目跟风,单纯为了协商而协商,追求用协商的形式来展现工作绩效。对于社区协商达成的结果,往往缺乏事后持续的跟踪、评估和问责机制。

  (五)社区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社区服务仍然存在覆盖不全面、发展不充分和专业化不够的问题。一是社区服务覆盖不到位。在一些新建住宅区、工矿企业生活区、城中村和农村居民跨村跨镇集聚区,未能根据人口集聚及时配套社区服务。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不高,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低,面向流动人口的社区服务更少。二是社区服务发

  展不充分。现有社区服务主要是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区养老、计生卫生、警务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开展面向居民的其他服务较少。社区志愿互助服务偏少,其中相当多是名义上的志愿者,实际很少参与志愿服务。三是社区服务专业化不强。绝大部分社区主要依靠社区工作者提供基本的、综合的、普惠性的服务,在发现需求、调动资源、组织协调、跟踪评估等技能和方法上明显不足,对个性化需求仍然缺乏具有专业化能力的服务提供。

  三、新时代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必须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切实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一)健全完善社区治理的法律和制度体系

  确保社区治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一是加快社区治理领域立法。尽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功能定位、职责界定和组织运行;及时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做出调整;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立法,把散落在不同法律法规中涉及社区居民生活的规范,以统一立法的形式予以规范。二是完善社区治理政策制度。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根据本地社区治理工作实际,加快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社区信息化设施配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以及“三社联动”等配套政策,确保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推进。三是发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作用。推动社区居民参与“两约”制定,突出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和执行性,对社

  区居民普遍关心的车辆停放、污水排放、农村移风易俗等等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确保“两约”成为全体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二)健全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和组织体系

  健全党组织领导、政府主导、以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一是改进和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居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霸”宗族恶势力整治。二是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主要承担政策法规制定、宏观规划、基础保障和监督监管等责任。改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尽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三是优化调整城乡社区布局。按照所辖区域和户数适当、界限清楚、区域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调整社区规模和服务半径,打造城市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三)健全完善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参与体系

  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边界。一是加强社区自治功能,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探索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方式。进一步拓宽社区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规范协商流程,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在配置治理资源、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居民服务等事项上,赋予市场和社会更多参与空间。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

  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三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组织及专业社工机构参与,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经费资助。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将社会组织真正培育成为党领导下的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可靠力量。

  (四)健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市场便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为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一是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在大型住宅区、新建社区等探索建立社区商业中心,方便居民生产生活。鼓励社区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在社区设立各类便民服务店。二是改进社区服务方式。优化社区服务流程,推动建立一批规模较大、功能比较齐全、示范作用明显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增加农村社区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三是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按照“互联网+政务”要求,加快大数据、视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运用。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条件,推动社区服务“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提高社区事务的响应和处置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来明、李建伟,2017:“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理论、制度与实践创新”,《改革》,第7期。

  [2]王剑侯,2018:“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基层治理制度现代化转型”,《中国社会报》,5月30日。

篇三: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

  

  社区如何做好社区治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社区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下面就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一点个人肤浅的认识;

  目前,我们城关区就处于这样一种复杂的局面,不稳定因素表现在方方面面:

  1随着企业的分流改制,协解、退休、下岗和失业人员不断增加,大部分人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的居民日益增多,怨气很大;2外来流动人口增加导致溜门撬锁、盗窃、抢劫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因此,社区治安“久治不安”和社区违法犯罪“常打不息”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顽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之路,同样我们在处理社区违法犯罪问题也要以预防为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预防社区违法犯罪,保障社区健康安全文明的发展,我们可以做到以下四个结合:

  一、治安、文明和福利结合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最基层单位,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社区的稳定,也就没社会的稳定;

  城市社区要正常稳定地发展,首要的标准是安全,治安搞不好,群众就没有安全感,因而其他任何建设都无从谈起,所以我们必须以治安为突破口,加上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搞好公益福利,才能将城市社区搞好;

  首先,加强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第一,在社区中建立户籍民警执勤室,使民警紧贴群众,不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而且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群众有困难可以及时找警察;另外建立执勤室不仅维护了社区内部治安秩序,而且也加强了外部巡查,控制了周边环境和社区的各个社会层面,从而保障社区内外良好的治安秩序;第二,建立社区保安巡逻队可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加强社区内部巡逻;确保社区内的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在力度、时间和空间上有绝对的优势;总之,公安民警和保安在城市社区内不断流动和频繁出现,不但会方便社区居民,而且还给犯罪分子极大的威慑力,减少犯罪得手的机会,从而有效地减少犯罪,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其次,搞好文明建设,培养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倡导社会新风尚;文明是一种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和状态,其中包括已经取得的积极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它是进步的总体状态;因而在城市社区中举办市民学校,不断对居民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意识教育;发展安全社区,卫生社区,植树美化环境社区等;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和群众志愿者活动等,使广大社会居民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

  最后,促进城市社区的公益福利;美化环境,修整街道,搞好社区卫生,建立老年幼儿活动场地,开展扶弱助残的活动;设立社区的诊所,方便社区居民看病或急救,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的宣传;设置专人管理城市社区车辆的停放,使得城市社区给人一种安详和平、处处井然有序的美好印象,从而使得城市社区的违法犯罪的现象得以减少;

  二、人防、物防和技防结合

  第一,加强人防,强化动态防范;加强治安组织网络化建设,在社区关键部位配备人防力量进行控制,在社区设立户籍民警执勤室,组建保安巡逻队,白天有民警坐岗督促,晚上有保安分片包干;另外还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群众联防组织,选出楼栋值班人员等,这样的人防力量覆盖了整个社区,犯罪分子自然难以下手;

  第二,落实物防,加强防范硬件建设;我们可以要求社区居民大家出钱筹集资金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另外有辖区单位资助建立治安管理办和民警保安执勤室,安装单元电控门闸和围墙护栏等;实施封闭管理,形成立体的防范格局,预防犯罪;

  第三,进行“技防”尝试,有选择地防范;因为“技防”需要大量资金,而社区很有可能承受不了,也不一定处处都需要,所以有选择性地选择重要地区重点预防,安装住宅区电子遥控门和对讲系统,安装红外线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摄像头,完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使得社区得到高层的保护,更加进一步地预防违法犯罪;

  三、管理与服务结合

  城市社区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要使管理工作及时到位,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效果,首先是要管理领导机构班子到位,制定出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完善自治管理制度,比如制定社区文明公约,规范居民个人行为;制定出入凭证制度,净化社区来往人员;制定治安联防队员选拔、培训、教育和考核制度,强化激励机制;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控制;落实社区出租屋管理,杜绝将房屋出租给有犯罪嫌疑的人,有嫖娼、涉毒和参赌嫌疑的人等等;其次是要采集广泛信息,结合人口普查、户口调查和情况询查,建立综合信息网络;运用电脑管理,将外来暂住人口按照常住人口的方式管理,全部登记造册,输入电脑,并明确管理重点,有条件的还可以大力发展信息员,发展科技管理,使社区管理进入现代化;最后,要配合当地的公安派出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一支高效的现代化治安管理力量;

  在搞好城市社区的管理职能的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城市社区的服务职能;众多公益福利性服务,不但体现了社区管理机构对广大社区居民的关心,也体现了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照顾,相互支持和相互帮助,充满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促进了新型人际关系的形式,改变原来的社区特有的疏远冷淡的邻里人际关系的特点,从而使社区居民感到生活环境的安

  全和人际关系的温暖,形成团结的一个整体,因而在必然减少犯罪分子作案的可能性的同时,维护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心连心的传统美德;

  四、宣传教育与重点帮教矫正结合

  开展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来提高居民素质,消除产生犯罪的主观条件,提高预防犯罪的意识和积极性;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通过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及高尚情操教育,使居民了解目前治安状况及预防犯罪与本身利益的关系,树立共同创建美好家园的集体主义思想,净化社会环境,预防犯罪;其次是文化知识教育,通过对城市社区居民进行基础文化知识、法制知识和科学知识的教育,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使社区居民自觉守法并懂得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和预防犯罪;

  除宣传教育以外,城市社区还应加强重点帮教,实现城市社区的矫正;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城市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民间调解组织,发现矛盾,积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从而化解矛盾,平息纠纷,防止事态的恶化,把问题解决在城市基层社区,预防民事纠纷转化为严重的刑事案件;

篇四: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但目前社区治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多元共建共治的活力不够,社会力量参与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服务居民的能力不足、精细化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队伍年龄结构还有待调整。四是对便民服务相关内容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加强。因此建议:一是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能力。要提升社区服务中心软硬件,持续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满足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二要完善机制体制,促进规范运行。要健全多元治理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等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学习和推广“军门社区13335工作法”,促进社区治理规范、高效、有序运行。三是要整合资源,强化多元共建。广泛利用社区资源,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建设,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

  性,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三是要注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要强化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对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拓宽社区干部成长链、晋升链。四是要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渠道地进行宣传,让居民普遍知晓社区智慧平台、长者食堂等便民服务项目,提高居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篇五: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

  

  对于社区治理工作几点意见建议例文稿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

  范文稿

  一、我县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

  我国社区居委会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却在持续向其转移行政事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长期以来都没得到有效地解决。政府职能部门习惯把社区作为政府的“腿”,将各种行政性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令身兼数职的社区工作者分身乏术,难以系统、持久地给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支持和帮助。

  2、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

  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各层级之间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关系也未完全理顺。行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职权,更多的是体现在任务下达、政策制定和监督指导上;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权责错位矛盾比较突出,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强,各类执法、协管员队伍缺乏统筹协调、各自为战的情况一直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较重,自治空间较小,影响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社区工作更多的体现为搞活动、下命令、定指标,没有持续影响力。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注重硬性手段,导致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预防解决。

  3、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

  近几年来,社区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随着工作任

  务不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定位不明确,专业人员少,志愿者队伍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加之收入待遇偏低,没有建立稳定的薪酬保障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工作队伍的不稳定及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

  4、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

  目前,纵向式的行政组织结构,和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这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表现在社区层面设置的各类站、室、中心等服务和活动载体,有不少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社区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

  更为主要的是社区党的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即便有大多也是形同虚设,并没有有效地开展工作。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居民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不足。目前,我县城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只有

  9个,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模式尚未形成;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强管弱服的现象依然十分突出。“双报到”

  单位虽然已经到社区报到,但志愿服务内容与社区契合度不高、形式较为单一,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5、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工作模式亟待改善

  目前的社区工作,以服务居民为工作对象,以服务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这种对上负责、宏观指导的指导思想,与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带来的对下负责、微观帮助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导致社区工作在服务对象的细划和分类指导方面线条比较粗,对弱势群体的帮助方面,属于“你有求、我才去帮”的被动式的服务。没有主动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切入,推动助人自助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的真正落实了。在社区,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具体事件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思维、处置、应对能力,对社区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从业技术的要求也非常高。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势必会受到最现实的挑战,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存在居高临下的心态,没有与求助者建立平等的关系,并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就必然影响工作绩效,严重的甚至会损害社区的形象。

  二、构建完善社区治理模式的建议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针对我县的社区建设实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治理工作。

  1、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

  建议在我县城区选择各方面条件相对完善的居民社区设立试点,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把政府直接为群众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社区,进一步强化社区的服务力、执行力。

  2、转变政府职能,主动适度放权

  一是强化对城市社区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制定。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规范社区建设和治理的方方面面;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扶持基金,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领域的新社会组织,在创办之初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社会组织的服务类型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二是大力推行“议行分设”。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职能,而具体运作可由社会组织实施。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一些适合市场运行的社会服务事务,如社区居家养老、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交由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则负责对其运作进行监管。

  3、提升社区干部治理能力

  立足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

  200至

  400户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

  1-2名网格社工,作为“全科医生”负责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三是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更快地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地胜任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任务和

  要求。

  4、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职责规范化。研究制定关于强化社区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内设机构、运行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

  标准,理顺与政府部门、居委会的关系。二是管理制度化。参照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以年度目标和项目化运作为基础的任务分解体系,以专项财政经费和预算增长机制为核心的财政保障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工作绩效排位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实施监督体系,推动社区治理健康有序运行。

  5、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党的小组或支部,并全方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各类社会团体为依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共建单位共同参与的共驻共建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巩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于一些必须交由社区办理的事情,要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和职权。街道党委要加大对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力度,帮助其理顺社区与业主委员会、民间组织的工作关系,推进社区由忙事务向抓服务回归,真正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性组织。社区要加强主体意识,把闲散在社区的代表委员、草根能人等优势资源组织起来,通过联席议事听取群众心声,打通居民诉求与政府决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由“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转变。建立和发展与社区工作相适应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党

  员、干部、团员、少先队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逐步形成多方参与、共驻共建、互利多赢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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