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5篇

时间:2023-07-30 08:54:02  阅读:

篇一: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制度

  为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不断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循环经济水平,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积分奖励机制

  (一)建立居民参与分类的积分制度。开发垃圾分类积分及兑换软件系统。当居民投放垃圾时,由垃圾分类督导员检查居民是否分类及投放正确,正确给予积分,不正确要求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

  (二)建立垃圾可追溯办法。二维识别码既可作为居民家庭进行垃圾分类的重要积分方式,又可作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管理督导员工作的重要手段。具体操作为:由垃圾分类督导员对居民家庭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时,生成该居民家庭的二维识别码,每月发放垃圾袋的同时发放可粘贴的二维识别码卡片。居民投放垃圾时,由督导员检查垃圾袋是否粘贴二维识别码(督导员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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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居民参与分类积分细则。以户为单位,由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对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扫码积分,具体办法如下:

  1.社区居民关注XX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宣传教育平台,每关注一个加2分;

  2.宣传、引导其他社区居民关注垃圾分类的微信、微博等公众号,每带动一位加2分;

  3.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宣传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10分;

  4.有害垃圾分类正确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投放1次加2分,每月最多计10分;

  5.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分类正确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投放1次加1分,每天最多计2分;

  6.卫厕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正确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投放1次加1分,每天最多计2分;

  7.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次加1分;

  8.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予以采纳者,给予1000分的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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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未做到以上行为者,由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并进行改正,拒不改正者计-1分。

  (四)积分的运用

  1.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评比,每月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给予1000分的积分奖励;每季度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给予2000分的积分奖励。

  年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评比,积分最多的前10户家庭,经垃圾分类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授予“垃圾分类文明家庭”称号,并给予5000分的积分奖励。

  2.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

  积分累计到50分后,方可到社区设立的积分兑换站进行积分兑换,每1分可兑换价值0.1元的商品或服务。

  3.积负分曝光

  凡家庭积分达到-10分的,由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通知该居民所在物业服务单位或社区,利用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为期1周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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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可回收物市场化积分兑换制度

  市政府以零付费的形式通过招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可回收物市场化运营企业,负责以市场行情给予居民、单位投放的可回收物根据物品的种类、重量进行不同的积分奖励兑换,具体积分、兑换细则由运营企业制定后报县政府确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作为垃圾分类的一项重要工作,合理布局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站,出台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积分兑换工作,保障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分奖励。

  四、财政保障

  为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积分所产生的兑换奖励支出。

  五、加强考核

  将生活垃圾积分兑换工作纳入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并作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先进单位的重要考察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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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

  

  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区有关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小区居民环境,特制定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巩固区模范卫生城成果,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为指导,以强化小区居民厨余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为根本,以加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管理,发动居民积极参加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目标,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在区管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区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向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参与。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区域、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完善作业流程机制,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3、严格考核、奖惩并举。细化考核制度,建立考评,不断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垃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目标

  在区管委直接领导和社区、物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垃圾分类和垃圾循环再利用活动中,力争达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xx%,分拣率达到xx%,作业区域干净整洁率xx%。

  四、方案步骤

  1、召开小区居民动员大会。以“小区是我家,垃圾分类靠大家”为主题,召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居民楼门组长、党员、积极分子和居民代表、垃圾分类管理作业单位等参加的动员大会,形成合力,普及科学垃圾分类知识(居民区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确立垃圾减量、分类从我做起,低碳环保生活观念,努力在小区和居民中营造户户响应、人人参与,自觉垃圾分类光荣的氛围。

  2、开展小区“绿色分类、环保文明”宣传月活动。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联手共商,让环保、绿色、文明,自觉分捡垃圾的宣传活动

  进楼门、入住户、记人心,使小区和居民知晓自觉践行垃圾分类的意义,形成“绿色靠大家,环保在手下,文明贵行动,幸福你我他”的理念,“小手拉大手”、家家齐上阵,限度的让环保、绿色、文明分捡垃圾的活动,变成小区和居民的自觉行动。

  3、推行“绿色家园”环保存折试点工作。制定“绿色环保”存折实施办法,在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协助下,将“绿色环保”存折发至试点小区的每个家庭,积极鼓励试点小区居民踊跃参与,从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并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帮助支持下,在小区楼门开辟垃圾分类模范家庭专栏,宣传评选垃圾分类标兵家庭。

  4、全力做好垃圾分类的服务保障工作。一是与物业管理单位协商,明确厨余垃圾分类放置桶,设置明显标识,告示投放时段,方便居民投放。二是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在试点小区现场示范、分类指导、加强巡视、重点看管,使小区和居民能正确、合理、有序投放分类厨余垃圾。三是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小区设立可回收垃圾积分兑换奖品的咨询点,方便居民兑换奖品和咨询。四是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帮助下,力争建立志愿者参加的宣传、劝导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扩大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效性。五是强化管理考核,摸索细化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流程,掌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日产日清、合理处置,做好小区垃圾分类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篇三: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

  

  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5篇范例)

  第一篇: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2020年XX区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2020〕X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城区内各社区和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演出场馆、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二、考核范围

  城区内已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和公共机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机构强制开展垃圾分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具体评估内容及分值设定见附件。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分工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城区内所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区、公共机构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对社区和公共机构的考核分为自评、暗访调查、工作检查、结果通报等4个环节。

  1.各社区和公共机构自评。各社区和公共机构根据本方案附件1至附件4所列标准、细则组织开展自评,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第四季度在12月5日前),将季度自评报告及必要的佐证材料报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暗访调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社区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暗访调查,评分细则见本方案附件5。

  3.工作检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核实各社区和公共机构自评结果,并根据本方案附表6所列加分和减分细则,对各社区和公共机构季度工作加分或者减分。

  4.结果通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区政府报送考核结果,同时通报各社区和公共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全区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考核计分办法

  社区和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自评和暗访调查分别按照百分制计分,各占50%权重,工作检查每季度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减分不设下限。

  社区和公共机构季度考核得分=自评得分×50%+暗访调查得分×50%±工作检查得分,年度得分=四个季度得分。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六、考核要求

  (一)认真组织自评。已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和公共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好每季度工作自评;

  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提供的资料全面细致、准确详实。

  (二)总结经验成果。按照以考核促提升的思路,理清目标进度、总结典型经验、查找问题差距、优化推进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杜绝弄虚作假。考核中如发现瞒报、谎报或造假的,扣除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当季考核成绩为末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XX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试行)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1管理机制(15分)明确管理责任人,有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设立咨询电话。每缺一项扣2分。

  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包括重量、种类等内容。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有台账记录不详的酌情扣分。

  开展定点投放模式,配备管理引导或督导人员,有专人看管。根据设置效果酌情扣分。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开展效果酌情扣分。小区无志愿活动不得分。

  宣传动员(20分)组织垃圾分类宣传,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资料到每家每户。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未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此项不得分。

  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知晓户数/小区总户数。知晓率90%及以上,计6分;

  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设置独立宣传栏(牌)或指导指示栏、设置到位、信息准确,宣传内容完整、无破损,内容丰富多样。根据设置效果酌情扣分。

  设施设备(30分)设置了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设置不得分。

  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

  配制数量满足投放和收集要求,实现垃圾全入桶。分类收集设施类别不全,扣5分;

  数量不足扣5分。

  收集容器(垃圾桶、箱、房)标志、标识正确、外观干净、摆放整齐。根据实际效果每处不合格扣0.5分。

  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1个或多个公示栏(牌)。公示内容包括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

  督导员姓名、联系电话、投诉电话等。有垃圾分类类别、投放要求、分类收运去向等说明。无公示栏(牌)扣3分。内容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分类效果(35分)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率超过80%,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有害垃圾全部正确。按照每个点位垃圾桶内垃圾投放是否正确情况综合评估。每处不合格扣0.5分。

  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参与率达到80%(参与户数/小区全部户数)。根据实际效果酌情扣分。

  小区整体卫生环境良好,无乱扔乱倒。发现散逸、污渍或乱扔垃圾,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75分及以上为达标。

  附件2XX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标准(试行)序号

  评价项

  目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细则

  得分1组织

  管理(18分)(1)制定本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5①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的,得3分;

  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的,得1分;

  ③制定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的,得1分。

  (2)定期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5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2次以上的,得5分。

  (3)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3①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措施的,得1分;

  ②落实垃圾分类奖惩措施的,得2分。

  (4)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

  5①生活垃圾容器上有分类标识的,得2分;

  ②生活垃圾容器内收集物与容器上的标识相符的,得2分;

  ③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记录档案齐全的,得1分。

  宣传

  教育(15分)(1)制定宣传培训计划1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计划的,得1分。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①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进行宣传的,得2分;

  ②在公共区域和分类设施设备上张贴分类标语、温馨提示的,得1分;

  ③开展两个以上其他宣传教育活动的,得2分。

  宣传

  教育(15分)(3)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4①组织本机构(单位)、本行业人员开展培训或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垃圾分类培训或讲座的,得2分;

  ②随机抽取5%以上机构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测试,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90%以上得2分,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60%-90%得1分,答对人数占测试总数60%以下不得分。

  (4)开展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

  3①建立了志愿者队伍的,得1分;

  ②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行动2项以上的,得2分。

  (5)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

  2①有宣传先进典型材料的,得1分;

  ②有先进经验做法总结的,得1分。

  分类

  投放

  设施

  配置(10分)按照办公室内、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楼外场、食堂区域四个区域进行分类投放设施配置

  10根据《XX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工作标准》要求,按照办公室内设置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两种收集设施,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设置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三种收集设施,也可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办公楼外场设置四种收集设施,食堂区域设置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种收集设施。①四个区域均按照标准配备分类投放设施的,得6分;

  ②设施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存放区域标识清晰的,得2分;

  ③食堂做到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的,得2分。

  分类

  效果(8分)垃圾分类投放正确,垃圾收集点卫生良好

  8①投放正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率超过80%得6分,超过60%得3分,不足60%不得分。有害垃圾投放不正确,不得分。

  ②垃圾收集点运行规范,维护保养到位,卫生良好,得2分。

  分类

  收运(24分)(1)可回收物分类收运

  4①与当地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实现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的,得2分;

  ②及时清运的,得2分。

  (2)有害垃圾分类收运

  6①有害垃圾单独存放的,得2分;

  ②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的,得2分;

  ③及时清运的,得2分。

  (3)厨余垃圾按国家及当地要求规范处置

  6①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的,得2分;

  ②与当地具备处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或协议的,得2分;

  ③及时清运的,得2分。④没有集中供餐的单位,直接得6分。

  (4)其他垃圾按当地要求规范处置2按当地要求及时规范处置或交由当地政府环卫部门及时统一处理的,得2分。

  (5)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帐2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帐的,得2分。

  (6)定期公示生活垃圾清运量2定期公示生活垃圾清运量的,得2分。

  (7)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数据2按要求及时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上级管理部门报送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数据的,得2分。

  督导

  检查(10分)(1)督促指导内设机构或所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6①督促指导内设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3分;

  ②督促指导所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3分;

  ③没有所属公共机构的,直接得3分。

  (2)对内设机构或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4①每年对内设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的,得2分;

  ②每年对所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不少于2次的,得2分;

  ③没有所属公共机构的,直接得2分。

  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80分及以上为达标。附件3XX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试行)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1体制

  机制(30分)社区办建立垃圾分类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人员;

  制定并落实辖区内各居民社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商超门店等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通过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内容。

  明确单位、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社区各居委会、单位、物业企业、业主、第三方服务单位责任明晰、落实有效,有据可查。未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扣10分;

  协调机制不完善,未有效推动工作扣0.5-3分。无实施方案的扣2分。

  未纳入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的扣0.5-2分。

  各级责任人、责任分工不清的,扣0.5-3分。

  建立培训机制。对辖区街道管理人员、居民社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单位责任人、居委会卫生干部、辖区内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作业人员等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未建立培训机制不得分;

  培训机制未落实到位扣1-4分。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建立辖区源头分类监督检查机制,对居民社区、公共机构等的日常分类工作开展检查、考核。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不得分;

  检查机制不完善、频次少、结果应用不到位扣1-4分。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上级部门要求报送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总结报告、垃圾分类数据报表等各种资料。根据报送是否及时、内容是否详实、数据是否准确等情况酌情给分。报送内容有重大错误不得分。

  宣传

  动员(35分)开展辖区垃圾分类动员活动,部署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举办动员活动的得10分;

  没有活动不得分。

  每季度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和培训活动、户外广告和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册、分类指南等资料,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推广垃圾分类方法。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0%以上。每季度开展宣传活动3次以上得15分,每缺少1次,扣5分;

  知晓率达到80%以上计10分,每降低10%,扣1分。

  示范

  居民

  小区(35分)辖区内全部居住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有1个小区未开展的,扣1分,扣完为止。

  80%的居民小区符合《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标准》设定的达标条件。80%居民小区达标得满分。

  达标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注:按照本表标准,经综合考评,总分达75分及以上为达标。

  附件4XX区社区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自评细则(试行)序号

  自评内容

  评估细则

  评估要求

  自评得分1组织

  领导(10分)(1)社区办或公共机构负责人召开垃圾分类工作部署会和调度会议。计5分。

  (2)社区办或公共机构定期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一次1分,最高5分。

  提供相关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照片等资料。

  宣传

  动员(25分)(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户外大屏、张贴标语等渠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有1项计2分,最高10分。

  (3)有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措施开展宣传。1次计1分,最高5分。

  (4)示范社区或示范单位在本区域内开展宣传活动。1次计2分,最高10分。

  需提供图片、视频等资料,证明宣传范围和频次。

  设施

  建设(20分)(1)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垃圾收集容器设施合理,维护完好,标识清晰。计1-5分。

  (2)实现定时或定点投放。计1-5分。

  (3)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资源利用系统对接顺畅,健全了可回收物回收量统计系统。计1-3分。

  (4)建成有害垃圾暂存设施。计1-2分。

  (5)厨余垃圾有明确处理途径计5分。

  提供现场照片,统计报表等材料。

  示范

  建设(20分)已制定辖区内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计划,计2分,无创建计划本项得0分;

  辖区内居民小区或公共机构全部达标的计18分;

  辖区内居民小区或公共机构垃圾分类80%以上达标的计16分,50%以上达标的计10分,30%以上达标的计5分,10%以上达标的计3分,10%以下达标的计0分。

  需提供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的清单,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工作记录、照片、教材讲义、验收结果、检查考核记录等。

  实施效果(25分)垃圾分类覆盖80%以上的居民户或公共机构,得16分;

  覆盖率每降低10%,扣减2分,扣完为止。

  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处理达到生活垃圾总量20%以上得3分,10-20%得1分,10%以下得0.5分,未单独收集处理不得分。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生活垃圾总量30%以上得3分,20-30%得1分,20%以下得0.5分。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得3分,未单独收集处理不得分。

  提供测算依据。

  附件5XX区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调查评分细则(试行)一、居民小区评分标准(100分)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1分类

  宣传(24分)配置独立宣传栏(牌)或者信息公示栏、位置醒目、宣传内容准确,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无破损。符合标准计10分;

  一项不符合扣1分,未设置计0分。通过问卷调查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居民调查问卷平均得分90以上,计10分;

  平均分每降10分,扣除1分,扣完为止。

  配置公示栏(牌),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公示本区域的分类投放模式、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联系方式等。符合标准计4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8分,未设置计0分。设施

  设备(28分)设置了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设置计0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满足投放和收集需求;

  分类类别全覆盖。符合标准计10分;

  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数量不足,扣5分;

  分类类别未做到全覆盖,扣5分。分类收集容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符合最新国标),种类和标识相符,功能完善。符合标准计10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收集容器位置设置符合标准。符合标准计4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

  投放

  效果(30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

  率超过80%,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有害垃圾全部正确。分类收集容器专桶专用。符合标准计10分;

  未按要求进行专桶专用分类投放的,每发现一处混装现象扣2分,厨余、有害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开展分类工作计0分。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通过问卷了解参与率10居民问卷考评平均得分90以上,计10分;

  平均分每降10分,扣除1分,扣完为止。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传出、无垃圾洒落、无污水流出、无蚊蝇。符合标准计5分;

  以上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小区整体卫生环境良好,无乱扔乱倒和零星垃圾。符合标准计5分;

  有一处乱倒和零星垃圾扣0.5分,扣完为止。督导员及志愿者(18分)通过居民问卷了解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得分。配置社区督导员和小区督导员。(每300户居民配置一位小区督导员,专兼职均可)6每少1名社区督导员或小区督导员的,扣1分。社区督导员或小区督导员履职尽责情况。社区或小区督导员对投放行为不闻不问,发现每次扣1分;

  垃圾分类知识不熟悉,问题回答不准确每次扣0.2分;

  无工作记录的,扣0.5分;

  记录内容不体现具体住户投放情况的,扣0.2分,扣完为止。

  二、公共机构评分标准(100分)序号

  项目内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1分类

  宣传(30分)配置独立宣传栏(牌)、位置醒目、宣传内容准确、完整,更新及时,无破损。符合标准计15分;

  一项不符合扣1分,未设置计0分。配置公示栏(牌),在主要进出口(或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分类投放模式、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联系方式等。符合标准计1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未设置计0分。设施

  设备(30分)设置了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设置计0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数量满足投放和收集需求;

  分类类别全覆盖。符合标准计10分;

  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数量不足,扣5分;

  分类类别未做到全覆盖,扣5分。分类收集容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标识(符合最新国标),种类和标识相符,功能完善。符合标准计10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收集容器位置设置符合标准。符合标准计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

  投放

  效果(40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中投放准确率超过80%,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有害垃圾全部正确。分类收集容器专桶专用。符合标准计15分;

  未按要求进行专桶专用分类投放的,每发现一处混装现象扣2分,扣完为止。垃圾未分类投放的计0分。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传出、无垃圾洒落、无污水流出、无蚊蝇。符合标准计15分;

  以上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单位整体卫生环境良好,无乱扔乱倒和零星垃圾。符合标准计10分;

  有一处乱倒和零星垃圾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6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加减分细则(试行)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1加分项(1事多次报道多次表扬的按1次

  计分。加分每季度不超过20分)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在市级及以上主要媒体报道。(仅限XX电视台、XX电台、XX日报、XX晚报、唐尧网等主流媒体)1次加3分,提供相关资料。

  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在区级主流媒体报道。

  1次加1分,提供相关资料。

  垃圾分类成效获得区级及以上领导肯定。

  会议表扬和批示,1次加1分。

  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在全区或区级以上会议做介绍。

  区级以上会议加2分。区级会议加1分。

  创建示范小区、示范公共机构超比例。

  建成比例达到辖区内小区(所辖公共机构)30%加2分,达到50%以上加3分,全部建成加5分。减分项

  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领导点名批评。

  1次扣3分。

  被区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问题。

  1次扣3分。

  被群众投诉举报查实的问题。

  1次扣2分。

  区级及以上领导交办件未及时办结。

  1次扣1分。

  因工作不力被区委区政府或区分类办督办。

  区委区政府1次扣2分,区分类办1次扣1分。

  自评报告不符合实际,有虚报、谎报情况。

  发现1处扣2分。

  第二篇: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17〕3号)、《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延政办发〔2020〕3号)及富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工作的意见》(富发〔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部署安排,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分类处置、全民参与、整县推进”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形成全面完整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健康整洁生活环境,努力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落实街道社区、部门单位的责任主体,强化党政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引导居民养成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

  围。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重点抓好人民街、城关小学、沙梁中学、政府机关大院、寺坡村民小组、宜富公司、富县初级中学和富林小区等8个先行点的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短板,在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目标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部门联动,通力合作。在县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领导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夯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富县分局、县城管执法局要协调配合推进涉及垃圾分类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建设工作;

  县融媒体、文明办、团委、妇联、教育、市场、城管等部门要共同发力,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三、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县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达到《延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考核评价体系》)四级标准。2022年底前,县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达到《考核评价体系》)三级标准。2025年底前,县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达到《考核评价体系》)二级标准。

  四、分类标准

  县城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按照以下四类标准划分:

  (一)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固体食物、蛋壳、瓜果皮核、茶渣、废弃菜叶、水果、鱼虾、肉类、禽类骨头(鸡鸭鹅)、废弃卫厕用品(卫生巾、卫生纸、一次性纸尿布)、旧菜板、废旧碗筷、烟蒂、畜类骨头、陶瓷用品类(旧浴缸、旧水槽、坏马桶、花盆)海棉类、清扫渣土、树枝、树叶、废弃家具、塑料包装袋、一次性餐具等。

  (四)餐余垃圾。是指各大饭店、宾馆、机关食堂、农贸市场、夜市、学校、食品生产企业等产生的食物残渣、废料和废弃油料等混合液态垃圾。

  五、具体任务

  (一)强化设施配备。按照标识统一、数量足够、方便收集的原则,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中转、清运和处理设施。

  1.收集设施配备。城区主街道原则上每100米路两边各配置一组分类收集设施(利用现有垃圾收集箱)。由县城管执法局牵头,鄜城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物业公司具体负责,依据分类标准,对各居住小区和城中村居住区内现有地上垃圾中转箱进行改造,同时配置相应的收集设施,原则上每100户配置一组收集设施。城区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合理设置收集设施。

  2.收集车辆配备。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结合垃圾清运需求,调整增加垃圾分类收集车及餐余垃圾收集车。

  3.中转设施建设。县城管执法局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餐余垃圾中转站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富县分局负责,2020年底前规划建设有毒有害垃圾存放点一座,集中收集后的有毒有害垃圾应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转运、处置。县供销联社负责,2021年底前建成可回收垃圾分拣集散中心,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2020年10月底前集中规范整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取缔城区内所有回收点,引导回收企业进入交道半坡丈八山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集中经营。

  4.城区垃圾焚烧处理站建设。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垃圾焚烧处理站建设,并根据分类标准配备先进处理设备。

  (二)严格收处责任。

  1.机关食堂及沿街饭馆、酒店餐厨垃圾的收集处理,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每天分两次对沿街城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业、夜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收集时间分别是每天14:00至17:00,18:00至21:00,收集后统一运输至延安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

  2.沿街商户、居民小区和城中村居住区、机关单位所产生的垃圾,由垃圾产生者分类后投放到指定收集点,各管理人负责进行二次分类,县城管执法局负责随满随运,垃圾上车前保洁员进行三次分类,完成后运输至垃圾压缩转运站,垃圾压缩站按类别压缩处理后分类运送至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处理站)。管理人按照以下规定设置: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公司为管理人,单位自管的,单位为管理人。城中村居住区,居民委员会为管理人。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单位为管理人。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文化、体育、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人。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人。

  3.医疗垃圾由县卫健局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收集、处置。

  (三)重视减量管理。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狠抓生活垃圾源头管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商品过度包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等,持续推进餐饮行业光盘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县财政局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采购使用再生纸制品,倡导循环利用,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水平;

  县经发局要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对分类垃圾和混合垃圾实行差别化收费,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各居民小区、城中村居住区由鄜城街道办牵头负责;

  国家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商铺等经营场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站场、公园等由监管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由县住建局负责。县城管执法局要在城区各宣传栏、公交站牌、led屏等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图片等。各责任单位要在各自负责范围内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等大力普及分类知识。县融媒体中心要通过电视、网络、“爱富县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宣传渠道全面进行宣传。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协调指导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门店、进家庭、进校园”、志愿者现场引导、志愿者讲解服务等活动,增强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

  (二)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设立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将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提供保障。抢抓中省市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处置项目投资机遇,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争取成熟一批,申报一批,逐步探索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市场化运营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并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日常监管。县委督查室、城市管理执法局要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垃圾分类投放、清运、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追责通报。

  第三篇: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生活垃圾细化分为四类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第四篇:**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南宁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的物业管理文本,良住建发〔2019〕21号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为切实做好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良住建发〔2019〕21号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我局研究讨论同意,现将《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印发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良庆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行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落实《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8]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局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我城区现有18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着力开展良庆镇示范片区建设,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城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城区内所有住宅小区。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工作垃圾,分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7月)1.成立领导小组。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区住建局局长姚毅担任,副组长由城区住建局副局长黄炜龙担任,成员由黄宏郁、黄融欣、廖肖娟、卢娟娟、赵东武、黄宁、于成杰、梁雪婵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住建局房管所。主要负责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2.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8]19号)有关要求,制订此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7月—9月)1.开展住宅小区入户调查情况统计和宣传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和标准,配合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深入小区和居民家中向住户发放垃圾分类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指导并纠正居民以往随意扔垃圾的习惯,做到“入户入耳入眼入心”。利用小区宣传栏、电梯广告位、标语横幅、单元楼道温馨提示牌、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垃圾分类

  知识。配合街道、社区在小区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各项专题活动,增加垃圾分类宣传的趣味性和广泛性,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2.组织培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分发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资料,讲解日常垃圾分类做法,提高各住宅小区物业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实施阶段(2019年9月—12月)1.推进强制分类,形成典型引领。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在巩固我城区现有18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年内在全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工作,杜绝混收混运。夯实物业的管理责任,推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年内打造3-4个典型示范住宅小区,用于引导教育。

  2.打造示范住宅小区,强化监督管理。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不定期暗访,下发整改通知书。

  3.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设施和存放场所,收集设施标识要清晰、易辨,促进、引导业主正确投放;垃圾存放场所要相对封闭,定时消除异味,符合卫生标准,做好与垃圾运输、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各环节有效衔接。逐步推进定时定点收集工作,鼓励各物业小区居民在早晨出门上班时间段或晚饭后出门散步时间段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并在此时间段配备垃圾分类劝导员进行引导,让居民更快、更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

  (三)巩固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1.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奖励机制,按照城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长效考核范畴;我局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等,确保以督促推进、以考评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2.健全机制。

  (1)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公司信用体系考核,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巩固。

  (2)强化宣传教育和共同参与。在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住宅小区,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居民分类意识以张贴垃圾桶标识、条幅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氛围营造,持之以恒做好分类知识普及工作。

  (3)总结经验。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四、分类标准及方式

  1.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要求: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需投放至小区内红色垃圾桶,住宅小区集中投放日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日。

  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城区环卫站每月第一周的星期日确定收运,运输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南宁市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实施有害垃圾终端处置。

  2.易腐垃圾:指家庭、餐饮、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家庭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

  投放要求:设置专门绿色分类桶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收运处置:易腐垃圾由专门处理的公司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橡胶、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及其他大件垃圾等,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废旧家具等。

  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蓝色分类桶/铁皮箱临时存储,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居民或物业)可自行运送至废旧回收公司,也可联系定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预约上门收集,签订可回收物处置协议,做好台账,进行资源化处理。

  4.其他垃圾:指除以上三类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卫生巾、纸尿裤、餐巾纸、卫生纸、面巾纸、湿纸巾、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及污损严重的海绵、旅行袋、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浴巾、毛巾、帽子、棉被、枕头、床单、床罩、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袜子、窗帘、桌布、围裙等。

  投放要求:设置灰色分类桶或场所单独投放。

  收运处置:按现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由环卫站运送至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把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好落实,要与城区城市管理局、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培训机制,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劝导员等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充实相关专业储备。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二)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主动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在物业项目中推行垃圾分类,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要在达到规范的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推广经验

  我局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检查范围,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主动宣传,深入发动和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营造争创文明小区、争当先进个人的良好气氛。

  六、完善机制,严格奖惩

  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机制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1、我局将对我城区物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建立“城区一街道一社区一物业”四级目标责任体系,会同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年终评定、企业核定示范项目等考核评价体系。

  3、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约谈、通报批评、曝光,以及红黄牌警告等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处罚,并记入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清退等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nd--第五篇: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持续化”为目标,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重点解决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营造不浓、群众参与度不高、组织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机制体制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资金保障体系未建立等问题,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努力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原则

  (一)政府主导。

  按照XX市关于垃圾分类的相关精神,区政府主导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分级负责。

  加强政策引导,明确规范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根据工作业绩,予以奖惩。

  (三)示范引领。

  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对辖区内明确责任主体的区域推行分类试点,先期带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总体目标

  根据市定目标,中心城区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到2021年底,全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党政机关、医院(医疗机构)、学校等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中心城区按照“区政府主导,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模式,建成3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每处不小于50吨/天处理量的生活垃圾分拣厂和与之匹配的大件垃圾、湿垃圾(餐厨、厨余)、果蔬垃圾等处理设施。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多措并举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2024年底,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依照《XX市农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全区农村收运处置系统全覆盖。每个乡(镇)开始探索农村生活垃圾

  分类、资源化利用的办法和途径,并根据实际分类收量分别建成1处生活垃圾分拣厂。2025年底前,实现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利用全覆盖。

  四、分步推进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区政府主导、区城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分别负责,形成以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结合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建设和规划,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暂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是“两分法”:即将生活垃圾按干垃圾、湿垃圾进行分类的办法。

  1.干垃圾是指不会腐烂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报废的家电、家俱以及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等不会腐烂的垃圾。

  2.湿垃圾是指会腐烂的垃圾。主要包括:家庭生活厨房产生的剩饭剩菜、烂菜叶、动物和鱼类的内脏,瓜皮果核的废渣等食品类废物垃圾。

  二是“四分法”:即将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的办法。

  1.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餐厨垃圾。指居民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主要成分包括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

  4.其它垃圾,上述三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城区内的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等生活住宅区域按照“两分法”和“四分法”相结合的模式实施;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公共区域,包括城市道路、机场、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按照“四分法”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精分、细分。

  (三)建设配套设施。

  住宅小区在每栋楼下投放“两分法”箱体,同时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投放“四分法”箱体;党政机关、学校投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箱体,设施投放由街道、社区、小区、学校或垃圾分类企业负责。根据市城管局要求,鼓励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分类收集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四分类”要求和标准,以500户(3.5人/户)为基数设置一组(500户以下设置一组,500-1000户设置两组,以此类推)摆放设计美观、标识规范、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智能收集容器,1500户左右的大型小区也可设置1处不小于10㎡垃圾分类收集屋,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针对家庭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对有

  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暂存点。全区党政机关要按照要求,自行足额购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

  (四)明确管理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属地街道确定责任人。

  五、时间节点

  (一)2021年4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在明确《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2019〕X1号)、《XX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X城管委办〔2021〕X号)及本方案中的责任和任务基础上,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二)2021年5月底前。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企业运作”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完成辖区内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单位等生活垃圾分类户数的摸底调查,确定试点居民小区和智能回收箱体、分拣厂、运输服务企业等项目立项招标工作。

  (三)2021年8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体设置、生活垃圾分拣厂、运输服务企业招标和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区直有关单位要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体设置,并投入使用。

  (四)2021年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按照目标任务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列出台账,形成报告,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汇总后上报。

  (五)2021年10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各乡(镇)、街道参照中心城区确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时间节点;结合国家和省、市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

  六、组织分工

  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执行组长,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区城管局。

  为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协调和监督、考评;组织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定行为的行政执法,建立违法督查曝光平台,通过问题曝光促进市民、单位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二)区文明办。

  负责组织指导各文明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常规化的考核和评选;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三)区发改委。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区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区卫健委。

  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

  垃圾。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情况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工作考核中。

  (五)区教体局。

  负责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六)区工信局。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业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

  (七)区民政局。

  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八)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垃圾分类奖励、宣传、科研经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负责落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十)区生态环境分局。

  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分类收集后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十一)区住建分局。

  负责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区市政建设局。

  负责对辖区内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

  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对属于危险货物的有害垃圾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十四)区商务局。

  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

  (十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十六)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动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进行源头减量,推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净菜上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十七)区市场建设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八)区文化旅游局。

  负责指导辖区内星级酒店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酒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十九)区农业农村局。

  落实好农村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十)团区委。

  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参与垃圾分拣等各种形式的体验活动。

  (二十一)区妇联。

  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使“垃圾分类从家庭起步”成为家庭成

  员的自觉行动。注重创新形式,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二)各乡(镇)、街道。

  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全民动员。

  要发动组织广大市民、党政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争当垃圾分类实践者和志愿者,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公交站台等多种宣传模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编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垃圾回收容器必须张贴相应的标牌、分类标识,使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有直观的了解,实施自觉分类。

  (二)明确责任,强力推进。

  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要建立多层次专管员制度,责任到人,具体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做到工作细分、台账明确,对于存在问题的试点单位或小区要有督导和整改反馈工作,落实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协调,完善保障。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开展。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落实政策保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落实生活

  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有钱、有章、有责”的“四有”保障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足额配置、分类设施建设到位,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依法行政,保障环境。

  根据《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城市建成区内必须全面依法取缔露天或违规的废品收购站点,从而进一步净化城区环境。各垃圾分类企业要按照要求在规定区域内,分别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前端收运系统相配套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五)加强指导,严格考评。

  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考核方案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采取全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追责。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目标考核测评内容。

篇四: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

  

  幼儿园垃圾分类奖惩制度

  垃圾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奖惩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幼儿园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厨余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

  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奖惩措施:

  1、幼儿园各班主任充分利用集体教学活动、微信、美篇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园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幼儿园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五:单位垃圾分类奖惩制度范本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范文5篇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1我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鼓励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内教职工、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分类投放标准

  校园生活内垃圾按照规定的四种类别进行分类。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二、投放、收运工作

  (一)学生和教职工宿舍区

  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操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二)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

  生活垃圾分类小组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室垃圾桶由各负责人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户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三)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厨余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对接负责人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四)实验室

  实验室的垃圾自产自清,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单独妥善处理,无危险性垃圾放至垃圾站,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五)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

  校园道路垃圾桶由负责人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六)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具体清运地点和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2为了提高我校的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校作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专门制定此项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

  1.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玻璃、易拉罐、旧塑料纸等;

  2.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如食品包装袋,白色盒纸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垃圾场专门处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处室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

  2.垃圾专管员负责对本班、本科室的垃圾进行一级分类。

  3.各班、各处室设立废纸收集箱,校园内设置垃圾箱,并标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处室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

  5.学校总务处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处室每天定时将相应垃圾统一放入相应垃圾桶内。

  6.学校与街道签订协议,每日定时来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处室每周二次将废纸、废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充做班费等使用。

  8.各班、各处室、校园垃圾桶都配备相应垃圾袋。

  9.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方法另行规定。

  关于学校垃圾分类奖惩制度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

  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3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3、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蛋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4、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部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部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池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村垃圾填埋场。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学校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5、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6、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德育处、少队部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学校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班级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4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号召全校师生:不让垃圾落地,正确进行垃圾分类,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寝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桶内。

  4、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5、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不让垃圾落地

  1、当看见身边有人丢下垃圾时,愿意帮他捡起并致以规劝的微笑。倡导我微笑,我捡起的“弯腰精神”捡起一片纸屑,净化一个心灵。随时拾起地面上的点滴垃圾,扔进垃圾箱里。

  2、培养学生“好习惯,从我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以爱护环境为己任,自觉维护校园的清洁卫生。让垃圾不再落地,校园变得更加美丽。

  3.主动自觉的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维护教室洁净。

  同学们,热爱校园,就是热爱生命;保护校园,就是保护自己。大家从自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宣传“垃圾不落地”,加强环保教育,培养正确的环保观念,做到垃圾不落地,将垃圾正确分类,提高自身素质,使垃圾减量并减少二次污染。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垃圾不落地行动中去。让天更蓝,让水更清,让地更绿,让我们的校园更美丽。

  校园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5一、幼儿园垃圾分为四大类:

  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1、可回收垃圾(指:玻金塑纸,废旧家具,废旧织物)。

  2、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制的生活垃圾:剩饭剩菜、菜叶、果皮、茶渣等)。

  3、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旧光灯管等)。

  4、其它垃圾(指:被污染的纸巾,一次性快餐盒,烟头等)。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幼儿园操场设置四大类垃圾箱,全园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小区的大垃圾桶里,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理。

  4、厨余垃圾:剩饭剩菜等由签订协议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日清运。由厨房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台帐。

  5、有害垃圾由保安每日下班后投放至小区的大分类箱里,由物业统一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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