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民企混改风险7篇

时间:2023-07-28 19:54:02  阅读:

篇一:民企混改风险

  

  民企央企混改案例分享会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

  我很高兴能够在这次民企央企混改案例分享会上发言,分享我们公司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民企央企混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和精心策划。在我们公司的混改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挑战和困难,但是通过团队的努力和领导的支持,我们最终取得了成功。

  其次,我想分享的是我们的混改方案和实施过程。我们公司的混改方案是以民企为主、央企为辅的方式进行的,主要是以引进央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为主要目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加强内部管理、优化生产流程、强化市场营销等,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最后,我想说的是,民企央企混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调整和改进。我们公司也在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中,希望能够为其他企业的混改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建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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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民企混改风险

  

  民企国企混改的流程

  民企和国企混改的流程可以概括如下:

  1.确定参股比例:民企和国企要共同商定参股比例,一般情况下,民企持股比例不超过49%。

  2.协商合作条件:参与混改的双方需要明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包括资金投入、技术转让、资源共享等,签署合作协议。

  3.参与股权转让:国企将一部分股权出售给民企,同时民企投入资金进行股权转让。

  4.审批:国企混改需要经过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民企混改需要经过发改委批准。

  5.实施:签署合同之后,民企和国企开始实施混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技术转让和资源共享等。

  6.整合和升级:混改后,民企和国企需要整合资源,优化产业链布局,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企业升级。

篇三:民企混改风险

  

  民企央企混改案例分享会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今天,在这个民企央企混改案例分享会中,我很荣幸地能够与各位分享我的心得和经验。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引导,民企和央企的混改已经成为了当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在这样形势下,我所在的企业实施了一项成功的混改计划。

  首先,我想谈论的是我们的混改过程。由于我们的企业已经发展了许多年且已经完成了很多历史使命,同时在市场竞争中也出现了瓶颈,因此,我们决定在混改中寻找新的发展机会。我们选择了一家央企作为合作伙伴进行混改。经过多次商讨和协商,我们最终搭建起一座平台,这样我们就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

  其次,我想谈论的是混改的好处。实际上,混改使我们的企业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首先,它使我们可以获得央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并获得央企的客户资源,这有助于我们的企业扩张市场。其次,通过混改可以促进管理团队、商业模式的革新,这有助于我们的企业迅速适应市场变化,优化企业结构、提升综合竞争力。

  最后,我想谈论的是混改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混改虽然有很多好处,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首先是金融风险,央企在其他行业也有竞争对手,因此,混改后金融负担可能会上升。其次是人才风险,由于混改后大量新的资源进入,管理人员可能会遇到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需高度重视人员组织管理的问题。

  总之,混改是当前企业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我相信只要处理好混改的过程,正确认识混改的意义,处理好混改的风险问题,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可以实现由此带来的发展机遇。

篇四:民企混改风险

  

  以混改为突破口促民企国企共同转型升级

  国企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项基础性任务,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私合营,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推行的四次国企改革,国企发展和民营资本的参与始终相伴相随。

  国企改革以所有制改革为路径,即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之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国企放权搞活,向民营资本部分开放,探索承包制、股份制,县及县以下国企基本消失;1997年国企“抓大放小”,不少经营困难的中小型国企被民营资本收购;2003-2008年,国企重组实现集团化发展,逐渐成长为行业领域巨头;2013年,国企改革以混合所有制为突破口,民资再次积极介入;2015年,新一轮国企改革拉开帷幕,以促进公有、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为着力点,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有了更多元的渠道。

  此轮国企改革和引入民营资本参与,既是激发国企竞争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过程,也是消除所有制歧视,打破行政壁垒,激励民企从家族式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最终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过程。

  1民资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深度参与国企改革

  依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1+N”配套文件,以及目前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出台的国企改革细化方案,民营资本几乎可以参与除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领域以外的所有国企改革领域。在充分竞争行业商业类国企,民营资本可以控股;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商业类国企、公益类国企,民营资本可以参股。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政企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经营。现实中,国企改革涉及产权归属、资本管理、收益权分配等极其复杂的程序和环节,在历次国企改革进程中,不少国企通过股份制改革,已经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作为民营资本深度参与国企改革的现实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有、相互融合的所有制形态,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次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2002年,中共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本次国企改革提出,要在商业类、公益类国企中分类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从1997年开始,国企推进

  股份制改革上市,到2013年,全国90%以上的国企已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多数央企实现上市融资,目前在央企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到68%。

  当前,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上市公司渠道相对规范和开放,可以通过收购、增资扩股、借壳上市等,以股东身份行使权责。截至2012年底,央企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份比例超过50%,地方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超过60%,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非国有资本已处在深度参与国企经营的大格局中。

  对于尚未上市的国企,民营资本可以参股或控股充分竞争行业商业类国企,参与企业运营。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资源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等国企,民营资本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采购、委托代理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

  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上是产权改革,所以,明晰产权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有制归属成分复杂,民营资本在进入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准确认定所占份额数量和价值,以及由此支配的企业经营权、利润分配额等问题颇受关注。更重要的是,当产权多元化后,企业的经营目标如何调试,经营理念冲突如何避免,需要进一步权衡和磨合。

  2保护民营资本积极性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行

  民营资本通过参与国企改革,可以破除准入门槛、实现规模经济、获得转型升级,甚至可以搭上权益分配的“便车”,因而,民营资本对参与国企改革保有相当的意愿。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民营资本可以采取货币出资,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产权、版权、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政社合作PPP模式,委托代理,并购重组、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与国企改革重组。目前,仅央企梳理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特困企业就达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亟需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这为民营资本提供了庞大的投资空间。

  不过,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既受制于自身资质弱势,又面临体制障碍。

  从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看,虽然数量占多数,但多为中小企业,且属于低端制造业、服务业或轻资产创意产业。国企改革需要引入的资金体量巨大,仅凭民营资本自身力量难以撬动改革的大盘。此外,国企改革需要引入的战略投资人角色,一些民营资本短视的格局和羸弱的财力也难以担当。

  虽然政策鼓励,但在融资和银行授信上,民营资本缺少高值和低风险抵押物,难以获得大额贷款和融资。在参股非上市国企中,由于国企的控股地位以及特殊的行政人事权,民营资本难以有效开展企业治理经营,从而对企业发展丧失发言权。这些都削弱了民营资本参与改革

  的积极性,并对参与后的处境顾虑重重。

  另外,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经验教训可说是贯穿于整个国企改革进程。国企长期以来,政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与监管不足并存。上世纪80年代的放权搞活、价格双轨制,以及90年代的“抓大放小”,由于低效的监管手段,都导致了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而这种因为监管不足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反过来让国企负责人畏首畏尾,甚至丧失了进取和创新冲动,又制约了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

  因此,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保护民营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和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并行不悖。应通过完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和治理结构,保护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多元股东的决策权,充分发挥证券法律法规、国资监管部门、纪委、企业党组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多方监督力量,解放生产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国企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

  3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需多管齐下

  民企出于强烈的竞争生存本能,对风险敏感,追求低成本高利润,市场意识更强。不过,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民企来说,高成本低成功率的创新活动意味着高风险,因此对创新的冲动不强。国企多处于垄断、战略型行业,资本和人力资源强大,创新驱动、技术革新意愿以及社会责任感强烈,对企业整体布局和未来发展更为有利。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多数是家族式治理结构,也亟需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民营资本和国企的结合是既优势互补,也是互利共赢。

  促进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国企改革过程需多管齐下。

  从国企方面,可以通过构建“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企”三层国资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简化民资进入国资的审批流程,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完善企业结构治理,健全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引入独立董事,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制度等建立高效的制衡机制,释放内部活力,以吸引民营资本;可以通过建立国资管理机构、党建、纪委、审计、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证监会、交易所、事务所等多层次、多方监管,在上市公司业已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下,打造企业经营者自主决策的制衡机制,保障经营层经营活动的独立性;可以通过完善股权评估体系保障民营资本的进退有据,上市国企可以利用股权交易平台定价,非上市国企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定价,使股权价格公开透明;可以通过国企集团股权多元化的方式,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引入多种资本,或投资治理良好、潜力较大的民营企业,但应注意设置好行权期和约定

篇五:民企混改风险

  

  CoverStory封面报道警醒!防范混改三类风险文/赵献国它真的不是一个一般性企业:它的身上寄托着改进国有资本经营效率的重托,却难以摆脱国有资本一些特有的不利于市场化运营的理念与制度的影响;它的血管里流淌着市场化资本敏锐高效的血液,但也必须要承担因冲动冒进而带来的失败与挫折,而这却是国有资本极不愿意接受的;它承载着各股东方通过整合优势从而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的梦想,却常常像一个长不大的婴孩一样,反倒难以具备一个普通市场化企业的竞争能力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抓手,中央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的文件中多次提到,鼓励采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效益。之所以如此强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结合国企与民企(或外企等其它市场化资本)的优势,尤其是将国企的资源优势与民企的管理优势整合起来,打造更多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在2020年5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国企改革时也强调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显然全面深化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我国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也必将对我国国有资本经营效率产生深远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混改企业特有的本质属性或可能性,可能引发三类风险。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剔除混改企业这些“固有可能性”,顺其自然地任其发展,那我们必会在改革中付出极大的“固有的可能成本”!数占比已达67.7%,一半以上的省级地方监管企业及各级子公司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占比也超过了50%。尤其是随着2019年国企改革各项任务的不断落实,从《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到《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国务院国资委数据显示,2019年1至9月央企各级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超600户,有450家国企改革“双百行动”试点企业进入施工期。不仅如此,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呈现出四个新趋势:一是电力、石油、天然气、军工等七个领域企业混改项目增多;二是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混改项目增多;三是充分竞争领域转让控股权的混改项目增多;四是投资人种类丰富,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混改的比例增加。这些变化反映出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程度正在加深,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取得实效。这些改革促成了大量国资与民资等合作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资料与经验分析,确实有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在这些企业中无论是国资控股还是参股,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民营资本的决策权受到了充分的尊重,甚至是民营资本掌控着企业的发展,同时,国有资本也提供混改取得实效但并非“一混就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亲自部署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截至2016年底,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036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了相应的包容与助力。比如中国建材、北控集团、海螺水泥等。但同时我们应看到,还有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营不善甚至亏损、倒闭,其中不乏侵吞国有资产或不能公平对待非国有股东的案例,这也是为什么公私合营企业曾经饱受诟病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种多样,但没有充分整合各股东方优势并形成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合作机制与企业治理方式是不容置疑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重点的国企改革必须破除“一混就灵”的指导思想,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风险与防范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三类混改主要风险须要高度关注任何内容或形式的合作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例外,其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没有谁能保证不发生风险,只能在充分预料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风险。本文无意将国企混改的所有风险一一列出,仅就国有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市场化资本的固有属性和市场化竞争本质要求等提出三个方面的风险。国有资产管理特殊性引发的风险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政府代表人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民行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肩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神圣使命。而资产保值增值与资产经营与生俱来的风险是统一的,能否处理好这一矛盾内在的对立统一关系,是控制相关风险的关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与市场化经营管理要求之间差距会导致风险的发生。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是不断优胜劣汰的市场主体(企业),市场竞争迫使企业通过不断的管理创新或技术创新等措施来维持生存与发展。企业管理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与风险,企业股东通过使管理者优胜劣汰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或企业减亏,因此,能够适应市场竞争的企业管理与健康的市场机制是相统一的,高效管理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本质要求。而现在的国资监管体系是由计划经济过渡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和财政部门等)、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干部的组织部门是这一体系的权力主体,其对国企管理者的要求不仅有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代表全体人民做好投资管理的政治责任,还包括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等多元目标。因此,国有企业投资决策要兼顾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社会目标,重大的决策责任客观上形成了更长的决策链条,习惯性地造成了国企决策效率的低下,很难适应机会稍纵即逝的市场化竞争。当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初衷就是要将市场化资本的高效决策优势同国有资本投资相结合,使国有资本也插上市场化的翅膀。但是,国有资本能否在混改企业的运营决策中保持与市场化资本的同步?这一问题不仅答案是不确定的,而且蕴涵着一系列风险:1.国有控股的混改企业,为抢抓市场机遇或规避决策权限不足等情况,可能会发生违规决策,包括事后上报、分拆(项目或资金)上报等,使国有大股东失去掌控力或使混改企业决策风险加大;2.因国企决策效率低下使混改企业决策及时性受到影响,同时使市场化资本的能力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影响混改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3.因国企决策效率低下影响其不能高效履行混改企业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使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无法落实;03CoverStory封面报道4.国企为实现政府或社会目标而调整混改企业的管理方向或战略目标,从而使混改企业无法实现既定战略目标;5.上述等原因导致参与混改的市场化资本失去对国企股东的信任,使合作基础丧失,使公司治理渐渐走向混乱。市场化资本的固有属性引发的风险在风险中投资与逐利是市场化资本的固有属性,这一属性也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根本动力,但同时,它也会促成一些与国有资本价值观相悖的决策。首先是,为抢抓市场机遇,市场化资本有可能会不断调整混改企业的经营策略、调整产业方向、投资新业务等,这些举措有可能真的会改进混改企业的经营发展,但也时时与风险相伴,其中有些风险是国有资本难以承受或不愿意承受的,而市场化资本则认为是势在必行。其次是,市场化资本可能会为了效益而将降低环保支出或违规操作,引发环保、法律或社会风险,这更是国有资本的价值观所不能容忍的。市场化竞争的本质要求得不到满足引发的风险对于混改企业,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市场化资本双方均寄予厚望,实现共赢是各方股东的合作初衷,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要求组成企业的所有经营要素均要实现市场化,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企业融资、交易商选择等。只有不断地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采取优胜劣汰的方式选拔人才、采取更具竞争力的管理机制和融资方式,才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但实际上,现存的混改企业中却发生了许多不能顺应市场化要求的情况:由国有资本控股的混改企业中人力资源难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从而也会使市场化激励机制难以落实、不匹配或不公平;混改企业因信用不足而贷款困难,以低于或高于市场的成本,长期占用国有股东支持的委贷资金或其它资源;以各种“合理的”或“市场化”方式让混改企业与股东方(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本)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扶持相关企业发展;等等。上述情况的持续发生,会严重阻碍混改企业市场化运营机制的形成,损害各项经营活动中的资源优化配置,不利于企业健康成长的理念与文化得以生根发芽,给混改企业或股东方带来经济损失、法律风险或负面的社会影响。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系统性防范风险  混改企业与其它任何市场化企业一样,需要面对许多同样的风险,但上述三类风险则来源于混改企业特有的本质属性或可能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与制度的特殊性对混改企业的约束、市场化资本固有属性在与国有资本合作中的任性发挥、市场化竞争的本质要求在混改企业中难以落实等。因此,这些风险是所有混改企业都有可能出现的,也是必须要采取系统性解决方案来进行防范的。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剔除混改企业这些“固有可能性”,顺其自然地任其发展,那我们必会在改革中付出极大的“固有的可能成本”,这当然是缺乏理性的,也是不负责任的。需要警醒的是,大家并没有高度重视混改企业的特殊性。而实际上,它真的不是一个一般性企业,它的身上寄托着改进国有资本经营效率的重托,却难以摆脱国有资本一些特有的不利于市场化运营的理念与制度的影响;它的血管里流淌着市场化资本敏锐高效的血液,但也必须要承担因冲动冒进而带038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来的失败与挫折,而这却是国有资本极不愿意接受的;它承载着各股东方通过整合优势从而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的梦想,却常常像一个长不大的婴孩一样,反倒难以具备一个普通市场化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作为股东,无论是国有资本亦或是市场化资本,都需要认真呵护混改企业并作出必要的改变,就像一对刚有了自己的儿女而开始学做父母的伴侣一样,要掌握孩子成长的规律,适应孩子成长的需要,将美好的理想与切实可行的措施相结合,尽管有些措施可能会让你感觉很不适应!怎样才能规避这些风险呢?方法需要我们一起来研究,以下只是一些个人建议,仅供大家讨论或参考:第一是充分授权。要让混改企业真正成为一个具备市场化决策能力的法人实体,需要国有股东从根本上将企业决策权交由混改企业或市场化资本。方法一是国有股东只以参股形式入股混改企业,股比相对较低,不谋求控股或相对控股,重点是追求投资收益而非从管理上掌控企业;方法二是国有股东以优先股的形式入股混改企业,并将混改企业的管理权交由市场化资本负责;方法三是国有股东以市场化方式将混改企业的股权管理权委托给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它市场化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当然,这些措施的落实需要国家层面在改革政策上给予足够的创新支持,给予改革者更大的包容与鼓励,同时要更快更充分地将对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授权落实到位,使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能力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可喜的是,近期我们也看到一些重要的央企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在探索国有相对控股企业的市场化管控模式。第二是机制创新。机制创新的重点是混改企业公司章程的创新。首先,与普通公司章程有所区别的是,要给予董事会更多的最终决策权,当然董事会也要承担相对等的各项责任与风险。各股东方要选聘具备相当水平的、有经验的人员作为派出董事,并与之签订相关的责权利关系合同。只将增资和重要董事、监事的任命等决策权交由股东会负责,以确保董事会在制度上具备足以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决策能力。其次,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在规定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时,要慎重研定关联董事回避制度,有些情况下的回避可能会使关联董事丧失保护己方利益的权力。第三,要将追求混改企业利润最大化确定为董事考核机制的主要取向,所有董事的履职收入要与混改企业的经营效益密切挂钩,而不是仅与所代表股东的利益挂钩。各股东方对此必须达成共识并形成相关制度。第三是确保要素配置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无论是国有资本还是市场化资本股东,均应采取市场化方式向混改企业选派人员,尤其是来自国企的员工要将国企身份置换为市场化身份,确保混改企业员工身份的一致并与市场化的经营机制相匹配,创造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管理文化。在资产评估与处置、企业融资、供应商选择等工作中,必须采取市场化方式,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当然,这些要求并不意味着企业管理者没有自由裁量权,但管理者权力的有效性要与规范性相统一。上述三个建议是围绕混改企业公司治理和管理机制提出的,尽管它们可以促使混改企业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化主体,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必须从更大的视角慎重考虑:一是国有资本布局与混改策略的统一。国有资本可以投资的方向很多,既包括公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民生服务等公益类、基础类产业,也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了控制混改风险,要认真研究什么样的产业企业最适合混改?不同类别国企实施混改时的投资策略(如股比等)应有哪些考虑?二是实施混改时对其它合作方的选择。为提高混改的成功概率,市场化资本合作方应该是有一定品牌影响力、讲信用守法律、有足够产业基础的企业,它可以为混改企业提供更多积极的、先进的管理与文化指引和帮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非常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但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实事求是和方法科学。作者供职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39

篇六:民企混改风险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哪些途径?

  针对目前存在的若干问题,针对改革的未来发展有以下两条路径:(1)使政府的监督方式趋于缓和

  (2)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哪些途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取长补短、取长补短、取长补短,以求取长补短,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这种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我们找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但是,改革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脚印推进。

  针对目前存在的若干问题,针对改革的未来发展有以下两条路径:

  (1)使政府的监督方式趋于缓和

  混合所有制能将不同的利益主体聚集在一起,使各方的不同诉求内部化,减少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冲突,达到双赢,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我们要警惕与发展目标背道而驰的私有化动因,坚决防止由于监管力度不够或治理机制改革不彻底而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对此,要加强政府在混合所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切不可因为当前我国国

  有企业亟需开拓新的发展方向,把一切权利都交给私有企业,要灵活把握市场和政府这一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力度问题。一方面,要改变国有企业自身行政化过重的问题,达到功能定位的目的,另一方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政府实施监督过程中,除了类似于政治法律文件、合同契约等硬性手段外,还可以采取软监督。例如,由一些非官方的中间组织来约束和管理,或者是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来实行侧面监督。

  由于采用非正式的中间组织来约束和管理企业,可以保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实行的计划是政府与各类所有制企业相互协商的结果,真正有利于双方发展,不会互相损害对方利益。这是多个开发方式或经营相同业务的企业为了共同利益聚集在一起而形成的监管群体组织。通过这样的组织来实施管理,便于企业和政府就发展问题进行平等协商。

  但是,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同时也使政府对企业发展进行监督。

  (2)扩大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

  一是针对国有企业所涉及的领域,从2016年开始实施的前两批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企业名单中,都有央企,而根据十九大的部署,地方国企改革要遍地开花,不同层次地向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涉及地方国企,绝对不行。而2017年以来,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已全面展开。因此,对下一步国企混改,可以在地方国企中推进混改,制定一些适合地方国企的改革方案,实现国有企业全面改革。

  二是,从非公有制企业的角度来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改革,在过去的改革过程中,其所占比例几乎为零。而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不是国企引入民间资本的单向混合,国有资本也可以进入民营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双向混合。未来政府可尝试将国有资本注入民间资本,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共同发展。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有哪些防控措施?

  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目的是全面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保证国有资产的价值、增值。

  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有哪些预防措施?

  1.民营企业在参与混合改革的过程中,应以自身活力带动混合改

  革企业

  民营企业可以向混合改革企业传授公司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善混合改革企业的管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同时通过自己的技术和经验提高混合改革企业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混合改革企业也要依靠市场化改革理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通过合并和收购来实现优胜劣汰和管理经理,简化和保证市场活力。也可以通过股权激励等激励手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2.混合改革企业中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的三权分立,三权相互合作,相互制约。其中,董事会时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董事构成,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如果企业想要制定正确的决策方案,董事会专业性的提高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董事会应该由有能力、受大多数股东信任、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成员组成。然而,目前,中国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大多由国有资产委员会直接选拔,混合改革企业很难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提高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国有股东在推荐董事会成员时,应以市场化的方式招聘或转型产生董事会成员,而非国有股东也应强烈推荐熟悉相关行业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担任董事。专业性较高的董事在形式决策权时,应充分发挥其专业

  优势,提高董事的履行职责积极性。

  3.在混合改革企业中建立国有股东和非国有股东平等权利的体制机制,对保障非国有股东的合法权益,调动更多民间资本参加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积极性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不同的所有制和产权主体难以融合,国有企业混合改革中国股东对一股独大的偏执等问题,上述非国有股东相关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

  4.完善退出机制

  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可以增强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的信心,我国应当在立法层面明确相关退出程序,为拟退出的股东说明退出的条件和方式。为减少行政因素对股东退出的阻碍,还应适当降低相关行政审批力度。国有企业混改将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紧密联系在一起,完善退出机制可以更好地调动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制的积极性,也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企业实现从混到改的重要战略布局。

篇七:民企混改风险

  

  国企混改建议意见

  国企混改是指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共同经营和管理企业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以下是我对国企混改的建议意见:

  1.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该出台更加明确的政策,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降低合作成本。

  2.建立合作机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建立起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制定合作协议,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3.加强人才培养。国有企业应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为混改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4.加强信息共享。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

  5.加强风险控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合作风险。

  6.加强品牌建设。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品牌建设,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7.加强技术创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混改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8.加强资本运作。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资本运作,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的资本效益。

  9.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10.加强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该加强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国企混改是一种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式,但是也需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努力,加强合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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