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二零二零年车险改革(3篇)

时间:2023-07-20 17:00:33  阅读:

篇一:二零二零年车险改革

  

  图表1.交强险主要变化情况

  (1)赔付限额提升:新交强险的总责任限额从12.2万提升至20.0万,无责任限额从1.21万提升至1.99万;责任限额水平大幅提升,具体提升幅度

  各为63.9%、64.5%;(2)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降低: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鼓励通过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交强险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保障增加,价格“打折”。自银保监会??月就车险综合改革征求意见后,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确定于??月??1日执行。整体改革包括交强险及商车险两部分。总体而言,正式实施后车险保障增加,价格只降不增。

  (1)交强险:责任限额提升,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费率可“打折”。交强险总责任限额自??12.2??万提升至??20??万,无责任赔偿自??1.21??万提升至??1.99??万。

  车险改革给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费率“打折”。交强险价格下浮由原来最低-30%扩大至-50%,从消费者角度来讲,来年保费上涨的幅度变小。未发生事故赔付的车主,可以享受到交强险浮动系数下调的“打折”。无赔款优待系数中,将原有??1年记录扩大至??3年以上。在??3年期内,有良好驾驶习惯的车主来年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最高可享车险“5折优惠”。

  图表2.交强险责任变化情况

  总责任限额

  交强险

  无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

  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总计

  死亡伤残

  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总计

  1110.212.21.10.10.011.21181.80.2201.80.180.011.99图表3.交强险浮动系数变化情况

  浮动系数上限

  浮动系数下限

  30(30)30(50)1(2)商车险提升保障服务,新增六项服务保险责任。在商车险部分,新增六项保险责任,删除了部分容易引发赔款争议的免责条款(例如,原有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并且考虑车险责任限额的提升与经济状况改善相挂钩,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自原有5-500万区间调整至10-1000万区间,“天价豪车赔穿全家”等社会现象或能有所减少。保险持续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

  在产品责任扩大的同时,商车险的基准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率同时大幅下降。此次综合车险改革主要是根据实际风险状况重新测算了基准风险的保费,包括将附加费用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计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因此大部分客户的保费有大幅下降。新保单享受改革优惠,降幅比例从17%-50%不等。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的“指定修理厂”扩展责任,促进事故赔付维修行业自主竞争。正式稿中删除了原有征求征求意见稿中的“指定修理厂”的扩展责任。主要是考虑车辆维修过程中,4s店人工工时费用及零件费用高于修理厂,造成车险赔付金额“虚高”的情况。在删除该项扩展责任后,有助于独立维修门店公平市场化竞争,有效减少维修赔付金额,降低商车成本率。图表4.商车险主要变化情况

  (1)三者险的责任限额提升。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

  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2)车损险责任范围及车险保障服务扩展。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

  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6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

  的车险保障服务。并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新增了道路救援、安全监测、代驾、代送检4项服务;

  (3)丰富商车险产品。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

  (UBI)等创新产品,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4)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一是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建立每2至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二是附加费用率上限下调、预期赔付率上调。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三是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四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商车险

  图表5.商车险新增保险责任及放开自主定价系数范围

  机动车全车盗抢

  玻璃单独破碎

  自燃

  新增六方面保险责任

  车损险责任范围及车险保障发动机涉水

  服务扩展

  不计免赔率

  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删除实践中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新增了道路救援、安全监测、代驾、代送检4项服务。

  改革前(万元)

  改革后(万元)

  三责险责任限额上升

  5-50010-1000支持

  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开发

  机动车里程保险丰富商车险产品

  (UBI)等创新产品。项目

  改革前(万元)

  改革后(万元)

  附加费用率上限下调、预期赔附加费用率

  35%25%付率上调

  预期赔付率

  65%75%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范围

  [0.65-1.35],第二步适

  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将考虑赔付

  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三次车险改革,监管从限制底线到放权。

  我国车险市场的改革在近20年间从未停止。在监管引导下经历了三次车险综合改革。2001年在原保监会的引导下,在广东省率先试点改革车险费率,将车险条款费率的制定和修改权限下放给保险公司。到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制度,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车划线费率,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一次车险改革,监管主旨是开放车险市场,鼓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及开发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但由于市场的恶性竞争,车险经营中多次出现“高保低赔”、“无责不陪”等霸王条款,第一次车险改革市场化终结。

  车险市场化试点扩大至全国,监管不再限制车险最低价。第二、三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2015年启动。是在制定统一车险行业基准风险保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2016年起将天津等12个城市纳入第二轮车险试点范围,2016年6月,第三轮车险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2017年6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下调各地自主渠道系数及自主核保系数,部分地区最低折扣率至0.3375。随着险企自主定价范围的扩大,监管不再限制车险最低价,险企完全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设置系数下限。

  车险行业责任划分越来越标准的前提下,在地区、险种类别以及使用性质的风险差别已被逐步抹平。综合车险的监管重点从后端赔付管理,前置到车险的核保及定价。由于监管鼓励保险公司在自主定价系数上发挥定价差异,各地区监管对自主系数均值下限有明确要求(0.65-1.35),保险公司需建立费率回溯及产品定价及时调整策略。

  图表6.我国三次车险改革历程

  2001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在广东省进行机

  动车辆保险费率改革试点的通知》,广东成为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化改革的试点省份。该

  《通知》取消费率上下浮动比例的限制,保险公司可参照现行费率标准,自主制定公平合理的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备案后适用。

  解决产品同质化问题,开发出多种多样能够满原保监会于2002年3月和8月分别发出《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足客户不同需求的产品。

  2001-2006年

  款费率管理办

  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车险费率市场化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取消全国统一改革阶段

  颁布的条款和费率,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实行,由保险公司自主制定车险费率、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原保监会于2006年3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公司通过无赔款优防止保险公司之间恶性价格竞争,车险费率大待、随人因素、随车因素等方式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得超幅下降。

  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七折令)。

  2006年7月,原保监会规定由中国人保、平安财险、太保财险3家公司分别推出A、B、C三款产品,各款产品实施统一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从中选择一款开展车险业务,我国车险行业正式进入统颁条款时代。

  2010年1月,北京保协制定了《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

  升降方案》,将无赔款优待及上年理赔记录、多险种2006-2015年

  投保、行驶里程等几项因素纳入费率调整因子。

  车险统颁条款时2010年6月,深圳保协出台《深圳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遏制价格恶性竞争,提高透明度。

  代与改革准备期

  案》,该《方案》中,个人车辆费率系数包含了赔款记录系数、险别系数、车型系数以及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四项。

  2012年3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自主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并报原保监会批准。同月,中保协进一步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原有商业车险条款进行梳理和修订,对机动车实行统一条款。

  2015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标志着我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

  施。2016年1月1日起,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省市,将天津等12个地区纳入第二批商车费改试点范围。2016年

  6月底,商车费改第三批试点大范围启动,推广至全国。

  2017年6月9日,原保监会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深圳,河南,天津,河北,福促进保险公司产品创新和竞争,提升车险消费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地区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的个性化程度。

  渠道系数。

  2018年3月8日,监管部门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放宽四川、山西、山东、2015年-至今

  福建等七个省市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2018年3月30日,中国深化商业车险条银保监会决定在广西、陕西、青海保监局辖区,自主系数调整范围款费率管理制度可自行确定,试点期为一年。

  改革阶段

  2017年7月11日印

  发《中国保监会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针对恶性竞争、虚列费用、数据造假、违规赠礼,乃至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合作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2018年6月29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整治市场乱象,明确要求各财险公司严格执行车险费率监

  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57号),推出“报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强化数据真实性管理,行合一”新政策,指保险

  公司报给银保监会的手续费用取值范围和使严禁各类数据造假。

  用规则需要与实际使用保持一致,也就是保

  险公司按照规则制定费率、确定和报送手续费取值范围和使用规则,并按照使用规则支

  付手续费。

  2020年7月9日,银保监会就《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利好消费者,同时促进财险公司的优胜劣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商车费改不同于此前三次的鼓励中小企业发掘自身差异性与专业化优势。

  商车费改,主要由于此次费改不仅涉及商业车险、还涉及交强险。

篇二:二零二零年车险改革

  

  2020年汽车保险新规细则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微博消息,公安部统计,截?2020年6?,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6亿辆,其中汽车2.7亿辆;机动车驾驶?4.4亿?,其中汽车驾驶?4亿?。

  随着经济?活的逐渐提?,汽车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必备品,甚?不乏?些农村家庭。与汽车密切相关的保险,也随之颁布了新政。汽车保险新政已于2020年9?19?正式实施,经过了多年的改?与发展,我国汽车保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不过,?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盾和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如?定价、??续费、经营粗放、数据失真等。新的政策规定将会把这些问题重点解决。从消费者的?度来看,新政可以实现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服务只优不差。接下来,京牌办-京PAI喃喃就和?家来看?下新政改?的亮点。改?之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从原本的12.2万元提?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到了18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维持不变。另外,?责任赔偿限额将按照相同?例进?调整,其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从1.1万元提?到1.8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然维持100元不变。交强险限额的?幅度提?,意味着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值得?提的是,新规出台之后,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将引?区域浮动因?。如果3年不出现,改?后最多可打五折,?以往最多只能打七折,??降低了车主的?车成本。原有的保险政策中,在汽车主险:车损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员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保险中,车辆盗抢险?直以来都饱受争议,不仅价格?,?且出险率低,导致消费者普遍购买率偏低。尤其是在?车记录仪等配置出现之后,车辆盗抢强险的购买率则更低。?在改?之后,盗抢险将会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之后,消费者?需考虑是不是需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车主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就?前情况来看,随着汽车配置的?益丰富,尤其是?主品牌车辆安全系数的不断提升,被盗窃的情况也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这?项改?只能说是锦上添花,不能说是为车主带来太?的影响。

  民商事争议解决专家律师、证券资深律师表?,较以往的政策,新证更加科学合理,?论是保险?业的改?,还是?主品牌的快速发展,??不是在为我国消费者谋取更多的福利,为车主们打造更好的?车环境。随着保险的改?、?车成本的降低,汽车市场也将会迎来?轮新的热潮。武峰专注于汽车?业政策研究和法律实务、民商事争议解决、证券民事赔偿等。2007年加盟了北京?成律师事务所。为了能更加专注于汽车?业的政策研究,为中国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2017年,武峰律师成?了中国第?家以汽车?业法律专业领域为主攻?向的专业化、精品化律师事务所——北京朗诚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和管理合伙?,管理经营律所的?切事务。在武峰律师的领导下,?前朗诚的客户不仅涵盖了丰?、奔驰、福特、宝马、?产、?众、捷豹路虎等世界知名汽车?产商和经销商,朗诚还与全球最?轮毂制造商中信戴卡、?本电装等世界汽车系统零部件供应商建?了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汽车?业政策研究、产品质量诉讼、投诉争议解决、商业合规、知识产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培训、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品牌危机对应等全?位、多门类、总覆盖式的法律服务,最?程度的依法维护汽车?业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2018年,武峰被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律年鉴》评为“中国改?开放40周年

  汽车?业优秀专业律师”。除了将机动车全车盗抢纳?车损险以外,新的机动车?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责任中,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灾害、玻璃单独破碎、?燃、发动机涉?等保险责任。在扩?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换句话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涵盖了地震、台风、洪?等主要风险。据保险?业相关??称,巨灾风险投保?直以来都是我国保险涉及?较浅的领域,?此次将巨灾风险纳?到车险条款中,是我国巨灾风险保障的?次尝试和突破。对于这?项改?,个?认为是极具意义的,?如说今年上半年我国多个地区发?洪?等灾害,对这些地区的车主带来的损失不可估量,如果有巨灾保险的话,那么就可以??降低其损失。所以,这?项新规对于车主来说绝对是??福利。银监会负责?表?:"改?实施后,商车险价格将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率的上限将从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平更加匹配。"对于消费者来说,新规的实施将会获得更多的利好,不过保险公司整体赔付率预计也将会出现?定程度的上升。当然,这也与车险综合改?"增保,降费"的?标?致。虽然新规还没有实施,但是在本?19?正式实施之后,未来将会让我们国内车主获得更多的优惠,??降低了养车成本。京PAI喃喃致?于为???友分享更多更好的汽车相关资讯,感谢?家的关注与?持!

篇三:二零二零年车险改革

  

  2020年车险调整新规

  20xx年车险调整新规:二次费改

  无论是创新改革还是价格大战,商车费改对于国内车险市场来说是一个进步,其将自主权还给了险企,让车险价格更加市场化。尤其是在国内车险市场高速发展的当下,车险定价的市场化改革,能够让市场更加具有竞争力。

  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突破2800万,连续8年蝉联全球第一。保监会最新数据统计亦显示,仅在20xx年,我国车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就达6834.55亿元,同比增长10.25%,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但在商车费改初期,仍存在很多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改革试点的成效是保险责任范围、覆盖范围等方面都有扩大,险企的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亦有所提高,不过这些成就未掩盖存在的问题,车险竞争加剧、手续费上涨等问题仍然存在。

  “改革试点的成效已有,不过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陈文辉表示,其一,对改革方向认识不统一,部分保险公司固守旧式思维模式,希望监管部门出面进

  行价格费用干预,以达到维持市场份额、实现经营利润的目的;其二,综合成本率的结构有所变化。在综合赔付率下降的同时,综合费用率上升,说明行业费用竞争

  有所加剧,行业运营效率仍然不高。

  《每日经济新闻》近日独家获悉,监管正准备推行车险领域的二次改革。

  “之前有听说监管部门对于费率调整系数要在上半年做进一步调整,但还没有公布文件和具体的时间表。”前述中小型财险机构内部人士对表示,近期则有消息称时间上会延后,上半年可能出不来。

  按照改革方案,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是影响保费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费率调整系数又主要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等4个细分系数。对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也就意味着车险保费会再次发生变化。

  “监管层曾表示过,商车费改会执行三步走战略,一步步实现车险的市场化定价。如今第一步已经完成,开始考虑第二步也是意料之中,不过改革跟宏观环境、市

  场环境和人事变动等都有关系,所以目前还不能确定二次改革时间。”左卫东表示。针对此事咨询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不过并未得到回应。

  “就我们的了解,全国范围内会推行车险的二次改革,但具体时间不确定,对于险企而言,只能静等上边的通知。”另一险企人士表示,在文件未出来之前,改革的方向和内容都很难说。

  20xx年车险调整新规:定价、服务、创新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险企大打价格战的同时,也在悄然地对服务、理赔效率、定价、创新等方面进行改变。

  商车费改前,我国车险定基本依据“保额定价”,费率条款基本相同,费率因子考虑的因素相对简单,层级划分较少。而商车费改后,车险市场遵循政策引导,逐

  步将车型变成定价的重要因素。自此,车型零整比、维修工时、零配件价格、车辆碰撞损失、车型物理属性等一系列以往不被重视的风险因子逐渐进入了保险行业的视野。这一跨越性变革可有效提升定价模型准确性,增强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因此,险企开始在定价、服务和创新等方面

  下功夫,以抢占市场

  份额。

  定价方面,多数险企开始引入大数据来实现精准定价。据悉,传统的车险定价模式是以“新车购置价+上一年度理赔次数”为主要因素

  计算保

  费。而改革后,则是由“车型定价+风险保费”为核心计算保费。在此情况下,有车险业务的险企纷纷牵手大数据公司,来为车险精准定价服务。最为大众熟悉的就

  是众安保险的保骉车险,它是完全基于互联网数据实现用户分析的。

  “现在很多险企都在引入UBI(UsageBasedInsurance,基于车辆使用的保险)定价模式,分析车主的开车习惯,以实现车险定价的自动化。”左卫东说,但是这一模式的运用还处于初期,仍需要不断完善,去实现最终的“一车一价”。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小保险公司而言,利用UBI差异化产品一方面可降低获客成本,另一方面更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服务方面,主要是提高理赔效率、完善理赔服务。在车险服务机构增加、价位和产品同质化的当下,服务就成为保险主体争夺客户的“杀手锏”,因此成为各家险企车险流程中完善的重点,如提高理赔效率、提供更多切身服务等。

  “在车险业务一线工作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对于服务的要求远高于保费需求。”太保产险厦门分公司某业务人员表示,各家公司实际的保费差距并不是很大,在价位差别不断地前提下,消费者更看重服务。

  太保、平安、大地财险等多家险企均是从这些方面入手,部分地区甚至将查勘和定损工作融合在一起,以减少理赔时间。

  创新方面则表现的更为明显。在价格、渠道和服务均同质化的情况下,很多中小型险企加大了产品创新力度,在细分领域、细分市场提供专属车险产品和服务。

  20xx年车险调整新规:价格战、恶性竞争不断

  从20xx年6月试点开始到去年6月底全国铺开,商车费改在国内推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商车费改后,最为明显的变化首先体现在价格上——保费下降。

  资料显示,推行商车费改主要是为了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让商业车险费率水平与风险更加匹配。按照商业车险费改标准计算,影响车险保费主要

  是NCD(无赔优待系数)和保险公司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这三个方面。其中,目前NCD只与出险次数挂钩,与理赔金额无关,因此对整个车险保费的影

  响不是很大。而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则由险企自主决定。

  改革后的险企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值在0.85~1.15的范围

  内。其

  中,自主渠道系数主要与业务来源渠道的业务质量和成本相关,自主核保系数包括从人因素和从车因素。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低风险车主其保费将呈现下降趋势;而

  高风险车主或者出险次数较多的客户,其保费则可能大幅上升。

  “就厦门地区而言,车险最低投保保费能打到二折,最高可以翻五倍。”太保车险厦门分公司副总经理郑确表示。不过,这些风险系数在实施中通常会有一些变异。

  “商车费改的初衷是将保险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主体,保险主体通过对保险标的及风险的认识和判断,能够自主确定产品价格。”某险企从业人员对表示,但由于市场竞争环境恶劣,大多数企业都把价格打到底,也就是所谓的地板价,使得自主定价的预期并未实现。

  多位险企人士透露,很多情况下险企为了抢占市场,车险保费都降到了“双0.85”的水平。“大多数企业对保单基本不考虑风险差异。”

  同时,中介手续费的攀升亦增加了车险综合费率。“为抢占更多市场份额,大部分企业都会提高手续费,在车商以及代理渠道争夺业务。而进一步壮大的车商以及

  代理渠道会削弱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挤占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某险企从业人员表示,个别公司在个别渠道提供的手续费甚至达到50%以上。

  此外,由于车险竞争加剧,已经在品牌、体量、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比较完善的“老三家”的优势又进一步凸显,而原本竞争力较弱的中小型险企,压力更大。

  车险第一阵营的两家险企均内部人员车险费改之后,在综合运用成本方面并未出现大幅上升,反而有小幅的下降。“就太保产险厦门

  分公司而言,这边的综合成本是在下降,整体来说大概下降了两个点。”郑确表示,今年1月份,厦门分公司的车险综合成本率大概为96.5%。

  “价格战其实只是表面,就综合运用成本率方面来说,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型险企,基本上都有所下降。去年行业内的车险综合运用成本率大概是

  98%~99%,整体来说还是不错。”泰康在线副总裁左卫东表示,费改之后车险投保费用随着出险率浮动,消费者为了避免投保价格上升,一些小的事故会自己

  处理,这样险企的赔付率就下降了,而赔付成本降低之后,险企就能拿更多精力和成本投入到获客端,所以也就出现了大家所看到的价格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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