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消防方案】绿园区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1 10:36:02  阅读:

绿园区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吉林省2014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绿园区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绿园区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绿园区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

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2014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总体部署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冬防期间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区政府决定,从1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前在全区开展一次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近日国内一些地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开展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现“除隐患,保安全,防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商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宾馆、饭店、洗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

主要任务:1.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违章装修和变更用途问题;3.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4.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5.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私搭乱建隔断、库房问题;6.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7.排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8.排查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问题;9.排查是否存在“四个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引导疏散、检查火灾隐患)建设不达标问题;10.排查是否存在周边私搭乱建违章建筑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问题;11.排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问题。

(二)开展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特殊单位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特殊单位。

主要任务:1.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3.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4.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问题;5.排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6.排查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问题;7.排查是否制定优先保护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疏散救援措施;8.排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是否实施演练;9.排查是否存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问题;10.排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问题。

(三)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加油站、加气站、油库、燃气储罐站、鞭炮库房、粮棉木材可燃物资储存仓库、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

主要任务:1.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排查是否经消防审核或者消防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和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问题;3.排查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问题;4.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5.排查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静电、防渗漏、防隔等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到位问题;6.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7.排查员工是否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8.排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是否实施演练;9.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

(四)开展高层、地下建筑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超过10层的居住建筑和含人员密集场所的地下建筑。

主要任务:1.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2.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3.排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问题;4.排查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避难层、前室等使用用途问题;5.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问题;6.排查是否存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消防水泵接合器问题;7.排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设置储瓶间问题;8.排查管道井、电缆井、烟道、垃圾道等防火分隔是否到位问题;9.排查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问题;10.排查是否对高位水箱、供水管道等消防供水设备采取防寒防冻处理。

(五)开展农村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农村连片村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主要任务:1.排查农村柴草堆垛消防管理问题;2.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倾倒液化气残液体、灰土问题;3.排查是否存在大风天违规室外动火、烧荒问题;4.排查是否存在消防水源不足问题;5.排查是否存在“一乡一车一站”和“一村一泵一队”不达标问题;6.排查是否存在消防组织不健全和村民防火公约不落实问题;7.排查消防宣传是否到位问题。

(六)开展春节、元宵节等节日防火专项整治。

主要任务:1.排查是否存在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焰火爆竹问题;2.排查是否存在燃放“孔明灯”问题;3.排查是否存在公众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超过额定人数问题;4.排查演出、放映场所使用明火效果是否落实防火措施问题;5.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活动是否落实防火措施问题;6.排查客运站候车室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问题。

(七)开展大型会事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省“两会”、市“两会”及文体旅游等重大活动会场、场馆、驻地。

主要任务:1.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3.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4.排查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问题;5.排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是否实施演练;6.排查电台、党政机关、油水电气热等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八)开展建设工程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严格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主要任务:1.检查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查清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底数,查清存在的消防隐患底数,查清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基础台账工作。2.检查开展消防隐患大整治,排查是否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储存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用火用电用焊作业是否严格分离,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问题,是否违规使用可燃材料。重点工种上岗人员是否严格管理,是否严格按要求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及器材,严查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未达标和人员居住密度过大等问题。3.督促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对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擅自使用的依法从重处罚。

(九)开展弃管楼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且存在火灾隐患的弃管楼。

主要任务:1.开展弃管楼消防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清弃管楼的底数,包括弃管楼的分布区域、栋数、性质、面积、功能、产权;查清弃管楼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包括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配备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查清弃管楼消防隐患的底数,包括变更用途问题、消防水源和备用电源问题、消防设施故障问题、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每个问题都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2.开展弃管楼消防隐患大整改,由弃管楼所在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调查掌握的存在消防隐患的弃管楼实行动态监管,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

(十)开展“十小场所”防火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小公寓(出租房屋、黑窝点)、小旅店、小洗浴(足疗)、小歌(舞)厅、小网吧(游戏厅)、小饭店、小养老院、小补习班(托儿所、幼儿园)、小工厂(作坊、加工点)、小市场(超市、废品收购站)等。

主要任务:1.排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问题;2.排查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是否保持完好有效问题;3.排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问题;4.排查是否存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问题;5. 排查是否存在“四个能力”(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引导疏散、检查火灾隐患)建设不达标问题;6.排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是否实施演练;7.排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问题;8.排查是否存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9.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用途问题;10.排查是否存在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问题。

三、责任和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等规定,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此次行动。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地区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情况上报、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政府挂牌督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整改情况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还要对本区域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排查建档;督办本区域内存在消防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弃管楼、“十小场所”、居民区、行政村进行临时看管,组织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驻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责。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2015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建档,确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本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和检查整改工作。

(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系统单位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消防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行业内单位春节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区商务局是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商场、宾馆、超市、二手车市场等)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教育局是开展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各类培训班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各类培训班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卫计局是开展医院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民政局是开展养老机构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安监局是开展易燃易爆场所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区住建局是开展建设工程和高层建筑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人防办是开展人防地下工程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文化体育局是文化娱乐场所开展防火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文体活动、演出活动、体育场馆、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考评工作;区民族宗教局负责宗教场所的消防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四)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职责。区公安分局负责抓好冬春防火会战的组织实施、情况调度、检查指导和考评奖惩工作。区消防大队负责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负责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春节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区公安分局所辖各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村民委、居民住宅区内的物业服务业的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春节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全区冬春防火会战的组织领导,成立区长程宇为总指挥,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宋今东为执行指挥,区政府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宝柱、区消防大队教导员刘国春为副总指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冬春防火会战指挥部,负责会战的组织指挥、工作部署、沟通协调、检查督导和考评奖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全权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占春担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区里模式迅速成立工作组织机构,逐级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地区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战线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行动期间对分管地区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养老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专项行动统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查工作。行动期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成立联合督查组,制定专项督查方案,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对各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四)强化考核验收。行动结束后,区政府将各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会战情况分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方案另发),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并对有功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镇、街道、开发区主要是考核各项消防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十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重点考核消防隐患排查数、整改率、发生有伤亡的火灾事故数、单位覆盖率。对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考核行业系统内单位消防隐患排查数、整改率和发生有伤亡的火灾事故数,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系统内单位捆绑考评,行业系统内单位的考核结果平均数就是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五)强化情况调度。行动期间实施联席会议和调度会议制度,每月中旬和月末前(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指挥部办公室要召开一次有各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行动的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要上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并每周向指挥部办公室书面上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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