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工信方案】玉田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0 18:54:02  阅读: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实施方案(2016-2018年)为全面推进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根据《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玉田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信方案】玉田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实施方案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示范实施方案


2016-2018年)


为全面推进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根据《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河北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努力打造“基地支撑、平台保障、人才汇集、氛围浓厚、特色突出”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着力激发转型发展新活力,聚集产业升级新动能,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跨入全市发展第一方阵,为实现“走在全市前列”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推动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激活创新要素,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方面政策统筹,强化县直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区域和领域,集中力量打造新型创业空间载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开放共享、借力京津。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开放互联互通的创业创新平台,推动各行各业创新机制、模式。借助京津人才智力资源优势,推进政策协同,提升承载能力,打造创业创新及成果转化基地。

(四)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建立健全较真绩效评价和实时监督机制,保证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完善投融资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发挥专项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创业目标。到2018年小微企业营业收入达390亿元,3年示范期累计增长30 %

就业目标。3年示范期内,新增小微企业就业18600人,累计增长40%以上。

创新目标。3年示范期内,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总成交额1.15亿元,3年累计增长75%;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达419个,3年累计增长61%;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00个,3年累计增长93%;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个,3年累计增长86%;到2018年,科技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1%

四、重点任务

(一)拓展创业创新空间

立足盘活存量,鼓励企事业单位对闲置工业厂房、土地、楼宇、库房等空间资源进行“微改造”,“变身”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支持现有空间载体拓展升级,进一步提升创业创新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域外知名众创空间运营体,打造省、市最具影响力的“双创”品牌。

1、构建新型创业创新载体。积极吸引京津众创空间在我县共建或设立分支机构。到2020年,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达到2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

2、大力建设小微创业基地。依托骨干优势企业,重点培育“印刷包装机械、医药、农产品食品深加工、塑料制品、厨电器具”等具有玉田特色、支撑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效果好的5大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服务、龙头带动”的原则,着力实施“七个一”工程,推动我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鼓励通过拓展空间、优化资源配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着重培育提升一批重点突出、资源集聚、专业特色鲜明的新型创业基地,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圈。到2018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达到3个。(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相关乡镇政府)

3、努力创建“双创”示范品牌。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借力京津高端人才智力资源,打造区域具有影响力的创业创新品牌,重点引进京津地区知名品牌的众创空间运营体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对京津等地认定并落户我县的众创空间予以扶持。(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协办单位:县工信局)

(二)打造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建立覆盖全县的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互联互通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服务内容丰富化、服务方式平台化、服务资源共享化。

4、完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吸引京津唐优势资源参与我县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依托市级平台,搭建全县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空中通道,形成“1+X”网络空间布局,彻底改变全县小微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要素配置方式、产品形态以及商业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不断完善小微企业的发展生态。“1”是围绕人才、资金、项目、场地等保障要素提供的县级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X”是面向全县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专业化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

5、培育壮大公共服务平台。围绕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信息咨询等方面,培育发展印机产业制造集群、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有关政策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

6、促进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积极融入市级公共服务数据互联网络,加入全市数据信任联盟,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7、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互联网与传统市场、线上与线下的融合。进一步优化城市流通网络,合理规划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布局,鼓励发展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大型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快件集散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实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全覆盖。促进市场推广、在线交易、物流、支付和售后服务一体化,推动城乡电商平台跨越式发展。(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办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8、加快建设高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协办单位:县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拓展创业创新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构建人才培训、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多层次、广覆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9、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根据我县小微企业需求,每年推出5个小微企业人才培训项目,力争培训500人次以上;组织举办“企业家国内名校培训班”,培训小微企业管理者,帮助企业提升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发挥龙头企业技术和资源优势,建立专业创业培训基地,大力培养转型发展专业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10、推进管理咨询服务。组织管理咨询专家团队为我县小微企业提供制定战略规划、专业化经营、市场拓展等管理咨询服务,引导小微企业管理层树立战略管理意识、品牌意识和市场意识,提高管理技能和战略规划水平。示范期内,每年组织开展管理咨询服务200次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

11、强化检验检测服务。积极引进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开展装备、设施更新升级,支持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建立开放共享的长效机制,让更多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利用机构的设备、仪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测试、试验验证活动,解决技术创新、质量提升等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12、深化创业辅导服务。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各类名师等加入创业师资队伍,采取入驻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面对面服务、远程网络互动等方式,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支持创业空间运营主体聘请京津等地品牌创业机构、重点高校来我县开展创业和技术培训辅导。示范期内,每年评选2名明星导师,优先推荐参加全县各类优秀人才评选、晋升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

13、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深入实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促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协办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14、推动技术交易发展。鼓励域外科技中介机构在我县登记注册;鼓励小微企业成功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鼓励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促成国内外高校和科研单位、企业向我县小微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四)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

进一步强化小微金融服务,深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探索创新小微金融模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融资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5、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银行在我县设立更多分支机构、小微专营支行、科技支行;定期召开小微企业专项银企对接会,完善对金融机构考核体系,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 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人行、银监办)

16、积极吸引域外投资机构。鼓励京津等国内外企业或个人来我县注册成立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开展投资业务。(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

17、支持担保融资租赁机构开展业务。鼓励引导兴玉、银卫等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

18、鼓励开展质押抵押融资。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以动产抵押融资;允许小微企业以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拓宽抵押物来源,丰富融资形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科技局)

19、加强金融超市建设。积极引入担保、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纳入我县金融超市网上平台。(牵头单位:县人行;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

(五)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0、提升专利创造运用能力。鼓励小微企业申请并拥有专利,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支持以专利权质押、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2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导小微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在利润中的占比,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做大企业规模。(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协办单位:县工信局)

22、支持商贸企业连锁经营。鼓励品牌企业开办连锁经营;鼓励拥有品牌商品、品牌服务或具有资金、管理实力的市场主体,整合品牌资源、行业资源,开办连锁经营;鼓励连锁企业开办直营店、加盟店。(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重要抓手,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促进贸易便利化,努力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

23、放宽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允许“一照多址”。对无需前置审批的小微企业在我县行政区划内不同地址设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允许免于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企业可以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允许从事现代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一址多照”,允许小微企业在商务楼宇内按工位作为住所申请注册登记。积极探索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住所(经营场所)另有规定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表,并书面承诺对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24、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逐步将统计登记证、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证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范围;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提高小微企业市场准入效率;积极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为企业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按照“统一、规范、及时、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25、放宽小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可自由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内容,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自行承担责任;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实行“先照后证”,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允许小微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6、切实落实减免涉企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并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凡未列入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落实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的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对初创企业可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27、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激励时,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特殊群体创业减收税费。(牵头单位:县国税局、地税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

28、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建立由商务局、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措施,拓展交易模式,为小微企业开展贸易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资本、商品、信息等高效有序流动,降低小微企业运营成本。(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有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玉田县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双创”示范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负责基地示范工作日常事务综合协调,目标任务的分解、督办及考核。

(二)强化资金监管。明确上级“双创”资金投向重点区域和领域,以空间建设和完善服务体系为重点,集中上级各渠道资金,为全县创业创新任务如期完成提供有力保障。对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立项、审核、复核、批复全过程一体化监管。加强项目管理,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监督机构,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全过程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平、透明、高效。

(三)加强绩效考核。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干”机制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各年度就业、创业、创新目标。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建立实施较真考核奖惩制度。对任务落实、政策兑现、资金投入、社会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严格奖惩。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定期督查有关部门和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随时掌握进度,确保工作成效。

(四)建立监测体系。建立县、乡两级数据动态监测体系,对小微企业创业、就业、创新等综合性指标和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融资性支持、体制机制创新等过程性指标进行统计监测,并通过监测系统定期向上级报送相关数据报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建立小微企业数据动态监测体系的要求和自身工作职责,设立工作台账,登记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值完成情况

(五)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载体,每年举办创业创新论坛、大赛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模式和经验,加快培育具有我县特色的创业创新文化,使创业创新成为全县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实现我县“走在全市前列”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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