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农业方案】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3 15:54:02  阅读:

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好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件要求及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边界划定成果,在已有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将县城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实现全县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的目标。

二、划定依据

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运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及201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划定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一)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开展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38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厅函〔20131078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

(二)工作依据

1.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划定的基本农田的相关图件、表册、数据库及文字等资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2013年度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图件、数据资料)。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经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涉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和项目验收资料。

4.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价成果。最新的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质量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5.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最新的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的相关图件、数据库及文本说明等成果。

三、划定要求

结合多规合一工作,在已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成果基础上,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县城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县城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2.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3.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4.25度以下未划入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

(二)可以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计划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

2.经省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农业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测和评价认定的遭受严重污染无法治理的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耕的耕地。

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认定的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

4.现状基本农田中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

四、职责分工

(一)县国土局负责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耕地调查摸底、划入任务确定、资料收集、图件绘制、业务培训、数据统计和分析处理、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二)县农业局负责土壤分析、耕地地力质量等级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保护责任人落实等工作;对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进行举证。

(三)各乡镇要按图斑逐地块开展外业调查,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地类、面积、质量、等级、编号等信息,填写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统计汇总永久基本农田承包状况、承包责任人、承包面积等信息,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图、表、册和台帐,与村组签订保护责任书,发放保护明白卡;对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进行举证,并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后期管护。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确保划定工作顺利进行。

(五)县经发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对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进行举证。

五、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6520-531日)

县国土局要会同农业局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业务培训、舆论宣传、调查摸底等工作,审核永久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对比原基本农田成果,分析划入和划出基本农田数量和范围;要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对接,尽快启动招标程序,确定技术单位,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实施。

(二)调查摸底阶段 (201661-630日)

根据市上核定下达的任务,县国土局要会同农业、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乡镇,以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地力评价成果等为基础,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调查的方式,开展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现有耕地的调查核实;对不能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县城周边、交通沿线耕地列出相关证明材料。

(三)实施划定阶段(201671-930日)

县国土局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完成县城周边、交通沿线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及论证审核工作,落实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查成果;整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保护责任书、保护标志等成果资料;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和维护,做到图件、数据、地块一致,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通报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101-1031日)

县国土局要会同农业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内业审核和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划定成果审核后,上报延安市国土资源局验收。

(五)成果报告阶段(2016111-1231日)

通过审核验收后,县国土局要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图、表、册等纸质资料信息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数据库等电子信息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由政府县长任建新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张东峰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局、农业局、经发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局,马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县上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划定时限,按照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核定、检查验收、成果上报等程序,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县国土局、农业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督导检查,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强化采取措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成果,对于不按规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工作氛围,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完成。

相关热词搜索: 宜川县 划定 工作方案 【农业方案】宜川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