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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会交流材料重庆市法院

时间:2023-05-27 16:27:02  阅读:

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会交流材料200年上半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在本院机关党委党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紧紧围绕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会交流材料重庆市法院,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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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会交流材料


200 年上半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纪委在本院机关党委党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紧紧围绕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司法为民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教育为先,突出抓好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最高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部署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200 29,市高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的会议精神。213日,组织院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书记的工作报告。36日召开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轩、市纪委副书记徐海荣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重庆市法院系统直辖以来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200 年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部署了200 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六项任务。即: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用党章统揽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继续落实好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三是继续加大办信办案力度。强调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以及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等大案要案;建立办信、查案情况通报制度,市高院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办信、查案情况;继续执行中、基层法院给予违纪人员政纪处分前报市高院审查平衡的制度,并将法官因徇私枉法而受处分的人员名单抄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四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加强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氛围,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起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风尚。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在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上的监督。从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改判、领导交办以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中实施监督,加强对评估、鉴定、拍卖等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利用审判权、执行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六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努力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审判工作的特点,从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重点部位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预防腐败的相关制度。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构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切实建立起"四不为"惩防机制,滤布 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继续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年初,法院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张轩院长与各位副院长、纪检组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各分管院长与业务庭室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在元旦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全院各部门组织干部学习责任书,明确内容和责任。

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上半年院党组成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全院干警对他们进行了民主评议,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

注重开好民主生活会。上半年,院党组专题召开了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组织汇报了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有关情况。各支部也普遍召开了一次民主生活会。

继续认真执行谈话制度。上半年,高院院领导同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了谈话,其中对三名院长作了诫勉谈话。某区法院班子不团结,民主风气角差,重大情况通气不够,如在法院基建问题上,干警反映强烈,经高院纪检组调查核实后,经高院党组研究,建议由区委到法院召开民主生活会,高院纪检组组长列席。会上,通报了群众反映的问题,班子成员间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团结。

坚决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去年制定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项的规定〉》的通知精神,制作下发了《市高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明确了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11个项目,要求认真贯彻“有事及时报,无事年终报”的原则及时进行填报。目前,除外派挂职和学习的外,其他都已按时上报,上报率达96%

三、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构建符合法院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为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年初,市高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张轩任组长、纪检组长何西祥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室,由纪检组监察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其他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承担相应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责权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市高院党组在专题研究和部署20 年党风廉政工作中,院长张轩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审判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经党组研究决定,市高院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20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实施方案》、《2006年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责任分工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了各位领导、各个部门的工作责任,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是结合今年在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章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在干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机关党委、纪委下发了《关于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实施方案》和学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党章,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章的理论性和系统性上下功夫,强化党性、党员意识和荣辱观意识。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市高院向全市法院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全市法院“大学法”活动培训大纲》,3-4月进行了“大学法”活动公共科目的培训及辅导,从5月份起,全市法院进入专业科目培训阶段。采取听讲座、看录象的形式,组织干警周五、周六认真学习。同时还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颁发的《法官行为规范》,强化法官的廉洁和行为规范意识。由于《法官行为规范》针对立案到执行的各个审判环节,都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市高院为每名同志印发了该行为规范,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组织了考试。

不断拓宽教育形式,注重教育效果。我们充分利用院局域网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院内局域网首页上建立了“党风廉政”专栏,下设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公示、献言献策四个栏目。在“宣传教育”栏目中,每月为法院干警推荐一至两篇反腐倡廉文章,现已推荐了《剑有双刃当慎权》、《忏悔的代价》、《法官的责任与角色》、《新加坡的反腐倡廉借鉴》等 15篇优秀反腐倡廉文章。每季度将全市法院查处违法违纪情况通报上载到“宣传教育”栏目中,利用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警示法院干警。在“制度建设”栏目内,将近年来出台的,应该由法院干警熟知的廉政制度上载到栏目中,供全院干警学习掌握,以利于遵守。还开展了视频教育。除组织全院干警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外,将三部廉政教育片和“八荣八耻歌曲”上载内网视频,便于干警进行收看收听和学唱。

三是结合审判工作特点,从制度建设上保证司法工作的廉洁性。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改革,市高院在院局域网上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全面监控案审理案件的各个环节。同时,为在全市法院设立统一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正在制定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正在研究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与错案责任追究、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有机结合,预防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逐步健全执行工作机制,相继出台了执行实施办案规程,执行复议程序规则,执行监督暂行办法,市高院已基本实现了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的分离。压滤机滤布 完善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案件的办理规范,制定了机关办理督办案件的考核奖惩办法,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提案、政协提案和监督案件的暂行规定。建立反腐倡廉预警机制。逐步建立法官约见当事人制度、严禁打听案情制度、发案单位双报告制度、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处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办信办案工作制度,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办信办案工作流程。下半年,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督促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工作。院纪检组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法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行政纪律及党组决议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继续探索对审判、执行权力的行使实施有效监督的方式。上半年,纪检组监察室参与全市法院二级网络建设招投标、重大资金使用、重大物资采购的监督12次;参与高院50名中层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任用3名干部、招录法院204书记员、招聘7名驾驶员的监督4次,参与了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监督3次。针对在执行环节中容易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情况,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到黔江区法院做了如何对执行权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的专题调研。拟建立监察室与审判、执行等部门之间工作联系制度,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建立了廉政信用档案。将干部申报的廉政信息和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报送、转递的相关信息整理后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报批、登记、调阅、查询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五是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办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司法行政管理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处理违纪人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做到有举必查,查而必处。

下半年,市高院机关纪委将在市高院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纪工委的领导下,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筑牢干警的思想道德纪律防线;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和政令的畅通;求真务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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