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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共筑国家防线感想(全文完整)

时间:2022-05-31 17:24: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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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共筑国家防线感想(全文完整)

共筑国家防线感想6篇

【篇一】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维护国家安全 筑牢人民防线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节日起源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6年4月15日是中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三、节日意义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对培养和增强全民自觉投身国家安全责任感使命感,夯实和筑牢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形成和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无疑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为什么要进行国家安全知识学习?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根本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我国宪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安全法》第三条中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六、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是什么?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如台独分子一直没有放弃“两个中国”的梦想,达赖喇嘛也在境外成立了流亡政府,东突厥势力也在国内大搞破坏、谋杀、爆炸等活动。

  2、参加境外各种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或代理人的任务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接受了间谍组织的任务,是否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情报或其他破坏活动,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即构成了间谍犯罪。未参加间谍组织,却接受了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的任务,也不管其任务实现与否,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一般指在未参加间谍组织,也没接受其代理人任务的情况下,主动为间谍机构窃取、刺探、收买、提供情报。不管情报是否到了间谍手中,都不影响间谍犯罪的成立,就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或者将防地设施、武器装备交付他国或敌方的行为。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⑴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⑵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⑶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⑸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⑹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七、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1、要始终如一地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被“和平”、“友好”、“交往”中一些假象所迷惑,认为世界处处充满爱,认为改革开放的年代,哪有那么多的间谍、特务,看不见隐蔽战线上尖锐复杂的斗争。

  2、善于识别各种伪装。在对外交往中,不能只讲友情,不讲敌情,即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能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视而不见,失去应有警惕,或出于个人私利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利益;不能接受西方腐朽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应自觉的抵制和斗争。

  3、发现外教或外籍人员在不恰当的场所宣扬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散布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潮,宣传西方物质文明及拜金主义等等,都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收到的反动心战宣传品要及时主动上交,防止扩散,产生不良影响,与外国人接触要严守国家秘密。

  4、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的思想。任何国家都有其自己的安全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科技、资源等方面都不尽相同,我国更是地广物博,具有很多“中国特色”的秘密,如果缺乏正确的认识,就有可能产生错误的看法,乃至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来。

八、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篇二】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以案为鉴 筑牢防线

以案明纪 警钟长鸣

近年来,我市发生了多起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多名领导干部。涉案人员职务之高、涉案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影响之坏,在全市引起了震动。我们交投集团(大桥局)召开会议剖析和通报了这几起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纪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用前车之鉴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以本地案例为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近年来,我局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案件通报剖析会等有效形式,对发生在盟内的典型腐败案件进行剖析。5月21日 局党办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相关财务人员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通过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起到了以案明纪、以儆效尤的作用。参观监狱后,局党委书记明进华与领导干部做了一次精彩生动的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党员干部从心灵深处遭到震动,得到启发和教育。

二、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为了使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我局十分注重加强阵地建设,通过观看《警醒》等警示教育片和到监狱参观活动,为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提供重要场所。目前,这些教育基地的特殊教育作用正日益凸显,已成为交投集团(大桥局)的一种象征性标志,成为各级党员干部心中的防腐堤坝。

三、以廉政文化宣传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

为了进一步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我局纪委连续几年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系列活动,要求局属部门和企业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会和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开展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举办讲座和警示教育观片等多种形式扩大了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各部门和企业还巧妙地把警示教育与廉政文化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廉政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文化活动,增强了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在全局营造拒腐防变、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篇三】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2020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

编 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办〔20xx〕27号文件精神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从根本上防止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是当前进一步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重庆天泰铝业有限公司永川发电分公司维护部积极响应九龙公司体制改革的号召,坚决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落实中电投集团公司“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集团公司“三步走”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一切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原则;
及时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身作则,积极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广大职工的作用。加强责任制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入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体制的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四年多来,不断地在实践中探索、在前进中总结、在教训中积累经验,坚持以预防为主为思路、以安全第一为目标的管理模式,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情况,解决了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总结切合自身实际的维护、检修模式,为重庆天泰铝业有限公司永川发电分公司两台135WM机组的生产准备、维护、检修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电力生产必须安全,这是永恒的真理,是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重要保证,维护部从成立开始至检修管理模式调整以来,部门经理一班人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并实现了安全平稳过渡。特别是安全组织机构的建设,维护部及时建立了以部门经理和班组为第一责任人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建立了以部门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班组兼职安全监督员的两级安全监督网络,管理界面清晰、职责明确、工作相互监督、从不推诿,为双机安全、经济运营奠定了坚实的安全基础。

【篇四】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落实“四不伤害”共筑矿井安全防线

作者:王世新;石磊

作者机构: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煤股份二矿,河南平顶山467000

来源:能源技术与管理

ISSN:1672-9943

年:2013

卷:038

期:002

页码:183-184

页数:2

中图分类:TD79+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煤矿;三不伤害;四不伤害;安全

摘要:“四不伤害”责任制度对于当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是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在分析了“四不伤害”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四不伤害”活动实施的具体办法,即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分析伤害因素、制定相应对策,完善考评机制;
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篇五】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和技术防线

近几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安全培训改革,推动出台《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组建宣传教育办公室,促进了全国安全培训工作有力开展。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预防工作的第一项工作,是守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命“红线”的第一道防线——思想防线、技术防线。抓安全生产工作,就要严格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其中安全培训到位尤其重要。大力推动安全培训工作,就是要使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真正变成全党的共识、变成全民的共识,尤其是变成所有从业人员的共识。

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目前还有6年时间。在此期间,安全培训非常重要,必须常抓不懈。着力落实企业的安全培训责任。企业是安全培训的主体,要像神华集团那样重视现场培训、实物教学,干啥学啥、缺啥补啥。煤矿班组长、区队长、矿长,以及各类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岗位和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农民工、新工人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一是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培训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这也是一种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的“三定”方案都包含安全(应急)培训职责,而且有对这方面的综合监管职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真正当作大事,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安全培训的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的关键是责任落实。责任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百分之百要出问题。安全培训责任必须做到三个细化,即细化企业主体责任、细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管监察职责、细化培训和考试机构质量保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注重理论培训和实训、初训和复训、长训和短训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统筹预防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管理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职工的早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讲两个效益,首先是社会效益,然后才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就是全体人员尤其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得到提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推动依法培训、科学培训、规范培训,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即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按题库考试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一律依法严肃处罚;
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坚决查处那些唯利是图、罔顾质量、误人子弟的非法违法培训行为,全方位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防线和技术防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发布2014—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深化改革提实效围绕大局培优才

本报讯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发布了《关于2014—2017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全文见中国安全生产网),要求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坚持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抓落实、职业内行、自身严格的优秀安全监管监察干部。

根据意见,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处级及以上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到2017年,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

重点培训内容包括,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着力抓好业务能力培训,积极开展知识更新教育。

意见强调,对党政领导干部,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为重点;
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省级煤矿安监局(含所属监察分局)干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
对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为重点;
对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干部,以强化红线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

在培训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健全培训需求调研制度,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要完善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干部培训登记、考核、跟踪管理等制度。要加强教材、师资和演练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大纲,编写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理论学习读本,按类别编制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要加快干部网络学院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培训电子档案,完善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培训机制。要加强学风建设,注重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安全生产实践相结合。

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单位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亲自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篇六】共筑国家防线感想

筑牢“三道防线”建设

摘要:电力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发展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监督责任工作作为电力企业运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其直接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实现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监督责任工作的开展,筑牢监督“三道防线”。
        关键词:三道防线;
监督责任;
方法研究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并强调“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突出,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并要求各级监督责任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湖北区域检修公司,为华电湖北区域业发电企业提供检修维护服务。工程分公司设有安监、生技、计划、财务、人资、综合、政工、监督等8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对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职能化管理。在公司承接华电湖北区域六家发电企业中分设了6个项目部,同时成立项目部党支部。各项目部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授予相应的人事管理权、资金使用、考核、调配权,检修维护生产成本的申请及使用权,并承接一些大修、技改项目的相对独立核算。同时,公司各项目部分散在湖北区域襄阳、黄石、江陵、武汉等4座城市,除黄石区域三个项目部离公司本部较近外,其他异地项目部离公司本部距离远。针对公司管理工作存在的项目部分散、点多面广、管理链条长、监督难度大和项目部管理权力较为集中、资金较为密集、廉洁风险系数较高的情况,如何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的监督管控是值得探索的课题。为此,“三道防线”建设及监督作用的发挥,对公司各级部门监督责任落实有现实意义。
        二、推进“三道防线”建设
        一是各项目部要夯实业务监督防线。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要求抓好业务监督工作,强化重点领域监督,通过发挥基层一线优势,对发现的制度、流程缺陷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规范制度执行;
二是各职能部门把好职能监督防线。抓风险防控,抓底线红线,抓责任追究,针对反馈的问题健全监督制约措施,切实担负起本领域职能监督的责任;
三是公司纪委筑牢执纪监督防线。做到执纪监督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效果最大化。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集团公司、湖北公司和公司重要工作安排开展监督,聚焦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监督,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开展监督。努力做到项目部的业务监督、职能部门的职能监督和纪委的执纪监督“三道防线”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三、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
        夯实业务监督防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要求抓好业务监督工作。要抓源头,定期梳理业务流程,优化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要素,对人、财、物的关键业务按照不相容原则设立审批管控环节或安排监督力量,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要抓执行,建立对制度贯彻落实的日常检查、阶段检查、定期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执行制度情况与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奖励惩处结合起来,提高制度权威性、执行的有效性。要抓评估,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不定期校验自检,科学客观地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把好职能监督防线。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本领域职能监督的责任。要抓风险防控,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风险教育,组织对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点进行集中排查,辨析廉洁风险的来源、内容、环节,不断强化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风险意识;
要抓底线红线,按照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处分规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厘清管理范围内政策制度的“底线”“红线”,明确“禁区”“雷区”,做到时刻树立底线思维;
要抓责任追究,对巡视巡察、专项治理、审计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以及业务方面的投诉举报要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线索,按规定移交监督责任部门处理。
        筑牢执纪监督防线。要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企相结合,坚持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相结合,坚持纪委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相结合,把党内监督同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一体化推进业务监督、职能监督、执纪监督,增强监督合力。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网作用,明确各级监督网成员职责、监督任务和工作标准,强化督促检查措施,确保基层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要重点监督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四、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突出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持续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统筹衔接,巩牢“三道防线”,完善监督格局,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严字当头抓好纪律监督。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决不允许以权势大而破规、以问题小而姑息、以违者众而放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对基层项目部的监督,对管理松散、纪律松弛、问题突出的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依规依法抓好监察监督。推动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效贯通,加强对公司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精准发力抓好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常态化“体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聚焦风险高发领域及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加大过程审计、专项审计力度。开展以任职期间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变事后审计为事中审计。狠抓审计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既抓实问题整改“治已病”,更要促进机制建设“防未病”。
        突出重点抓好业务监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作用,开展招标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专项监督,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根本解决问题。招标采购要坚决杜绝应招未招、围标串标,暗箱操作,防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重点排查违规评估、应评未评、价值低评、利益输出等资产评估突出问题;
梳理排查财务资金管理、资产产权管理、融资性贸易、关联交易、“小金库”管理等财务管理问题。对费用管理、外委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业务、资金在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
        监审协作抓好联动监督。以资源共享为关键点,包括技术资源和线索信息。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在监督技术方法上有交叉部分,可以进行技术交流和信息分享。审计部门应充分地发挥专业性优势,与纪检监察部门在程序、方法和信息资源上进行充分高效的配合。围绕特定的检查项目或者事项,特别是在任何一方根据实际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进行适当介入时,两者均应在计划、实施、评价和反馈层面进行充分的协调合作。在信息资源方面,获取信息数据以及相关资源的及时性对于二者都至关重要,及时沟通协调是有效的方式,可以及时地将双方的信息与资源传递给对方,进而加强双方信息资源方面的协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电力资源供应量显著增大,企业规模也明显扩大,这就对企业内部监督责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采用的监督责任工作模式较为落后,也不注重对此项工作的监督考核,这就导致监督责任工作的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要改善这一现状,就必须提高电力企业领导者、全体员工对监督责任工作的认识,创新监督责任工作模式。同时还要注重提升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现代企业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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