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工商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2 15:09:01  阅读:

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大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市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西安市长安区2015年非法集资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大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市2015年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29)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打防并举、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坚持“属地管理” 与“谁主管、谁整治,谁批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通过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宣传教育,不断完善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力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减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区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最大限度追缴资产,减少群众损失,审理结案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有序清退涉案资金。

()各街办和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显著提高,全社会远离非法集资的舆论氛围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整治;谁批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全区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投资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房地产及中介公司、基建公司、种养殖业、山林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保险代理中介机构等领域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区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区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顿工作;加强与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工商长安分局:负责全区投资担保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整治规范经营范围,严禁以自有资金以外资金从事投资担保业务,严肃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和非法金融广告进行监管、查处,加大对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等误导公众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

公安长安分局:负责对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件犯罪线索进行侦查、立案,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区信访维稳办:负责全区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引发的信息预警、信访接待及维稳处置工作,扎实做好省、市交办的重点集资户的稳控工作,妥善处置因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封门堵路、聚集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负责全区各自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顿工作,全面摸清底数,逐市民办院校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的处置工作。

区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全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农村合作社、种养殖、山川林业等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规范经营。

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基建公司、房地产中介、养老机构等领域开展的隐蔽性、误导性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深入细致排查,摸清情况,加强防范,确保稳定。

区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集资行为的特征、形式和危害,增强群众的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区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

人行长安分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调查取证工作,并督促管辖金融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将在本机构开户或提供金融服务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发现异常现象及时汇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民办院校、投资类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涉嫌非法集资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做好上级交办集资群众的稳控和教育引导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妥善做好本辖区集资群众信访接待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上访,维护辖区稳定。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自201561日起,至12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201561-67)各街办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摸底排查阶段(201568-15)各街办和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问题的风险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无死角,并于615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送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办)

()宣传教育、依法处置阶段(2015616日—1215)各街办和有关部门按照《西安市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阵势;对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妥善做好化解处置;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非法集资问题,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查,依法严厉打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总结建制阶段(20151216-31)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长效机制。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办)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意识到非法集资问题的严峻性和危害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防不胜防”的思想,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竭力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落实工作责任。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并组建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到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整治;谁批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本次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注意工作方法。各街办和有关部门在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处置问题时,要耐心细致,不讲过头话,不做过激举动,不激化矛盾,不扩大事态,不引发炒作;要果断处置个人极端行为,严厉打击寻衅闹事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信息预警。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日常监测、分析和预警、对接沟通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各单位要于每月5日前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区防范和打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单位有效开展工作,确保全区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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