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7篇

时间:2023-08-04 08:36:02  阅读:

篇一: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为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原则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会议的管理部门,会务工作由会议主办部门组织,行政人事部予以协助。

  第二章

  会议的分类

  2.1本公司会议根据参加人员范围、发起单位等因素的不同共分为公司级会议、部门级会议二个等级会议和特殊会议。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会议类别明细(2.1-1)

  参与范围

  发起单位

  会议范畴

  公司高层例会、公司级生产公司级

  公司会议。公司范围内员工计划会、公司级财务预算公司总经办、会、公司级营销例会、公司会议

  参与。

  各部门发起。

  级专题会、公司级培训会、公司员工及家属迎春酒会等。

  部门级

  部门范围内。部门员工参公司各部门。

  部门例会、考核分析会、民主生活会、部门培训等。

  会议

  与。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

  3.1公司设置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主持公司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3.2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由董事长决定,一般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组成。

  3.3行政人事部是总经理办公会职能部门,行政人事部经理必要时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完成总经办公会决议。3.4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离前,行政人事部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及个人岗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计。

  3.5总经理公会在董事长的领导,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面主持全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

  2)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决定重大投资项目。

  3)确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年度经营管理策略。

  4)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拟定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审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公司具体规章。

  6)审定公司薪酬方案、福利方案、考核方案。

  7)审批公司各部门月度经营工作计划。

  8)决定公司各部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9)聘任或解聘公司主管及以上干部。

  10)公司财务开支、合同签订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11)审批公司年度人员编制。

  1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公司投资项目。

  13)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3.6总经理办公会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关系。

  2)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

  3)学习、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分析、研究房地产宏观市场状况,并对公司相关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4)认真分析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及时发现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并指导相关机构进行补救和纠偏。

  5)保持与部门经理的信息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确保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6)负责公司品牌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公司规范化管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7)加强公司文化建设,加强人才梯队建设,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及公司发展要求开展的其他工作。

  8)加强总经理办公会自身组织建设。做到分工协作、民主决策、团结高效。

  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3.7.1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讨论决策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执行董事可以决定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3.7.2执行董事可以委托其他总经办成员代表总经理办公会召集相关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相关专项工作。

  3.7.3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体决策,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如下规则决策:

  1)重大方案必须经过至少三位成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2)执行董事拥有一票否决权。

  3)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必须由总经办成员签字后才能生效。

  4)总经理办公会在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时,所有成员必须坦诚,必须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5)每周必须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总经办成员民主生活会。若遇重要、紧急事项,任何一名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均可提请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3.8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的考核

  1)总经办成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按公司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总经办成员进行其他奖惩。

  2)总经办成员在年底应向各部门经理通报年度工作状况,接受各部门的民主监督。

  3.9总经理办公会应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纪要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存档。

  第四章

  会议管理

  4.1会议信息公布

  4.1.1各级会议发起部门须提前查询,避免会议安排冲突。会议日期、地点有改动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和各与会部门。

  4.2会议安排

  1)公司级会议应提前一天发布会议通知,通知明确会议日期、会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会议议题及注意事项。部门级会议的发起,由会议组织负责人召集。总经办会议由行政人事部会前通知参会人员。

  2)需召开电话会议的,须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天协调到位。

  4.3会议原则

  4.3.1各级会议的发起部门及与会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会议效果。

  1)精准:会议尽量采用PPT演示文稿,文字详实精确、报表分析无误。

  2)高效:召开会议应注重实效,主题鲜明,严控时间。

  3)务实:重点解决实际问题,并形成相关决议成果。

  4.4其他要求

  1)会议(包括培训会议)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天下午16:00以后进行。每次专题会原则上不超过1.5小时。

  2)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方式。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纪律。

  4.5会后事务管理

  4.5.1考勤总结

  1)公司级会议结束一小时内,会议发起部门对会议出勤、违纪情况进行总结,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级会议结束一小时内,会议记录人将会议出勤情况、违纪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里,由部门负责人对考勤情况进行处理。

  4.5.2会议纪要

  1)各级会议的发起部门应安排专人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24小时内形成,并由会议负责人(必要时需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2)公司级的会议纪要在签字后要及时交行政人事部留存。部门级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部门留存。

  4.5.3会议材料存档

  公司级会议的文件资料、纸质签字版的会议纪要、照片、录像、领导讲话稿、会议新闻报道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录像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员统一编号、作为历史资料保存。部门级会议的相关文件资料由会议部门存档。

  4.5.4事项督办

  会议形成的决议,需指定负责人督办。公司级会议由会议发起单位负责督办,部门级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督办。

  4.6会议考勤管理

  4.6.1请假

  不能参加公司级会议的员工,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会议请假批准权限如下:

  1)财务类会议:财务总监批准;

  2)行政、培训类会议:主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

  3)业务类会议: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高层例会、计划会:总经理批准;

  5)不能参加部门级会议的员工,须提前向会议发起部门指定的负责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4.6.2会议签到

  公司级会议召开时,会议责任人须提前准备好《会议签到考勤表》。会前15分钟,安排专人在会议室入口处组织签到。部门级会议召开时,会议责任人进行点名考勤。

  4.6.3处罚

  对参加公司级会议时迟到、早退的员工,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未请假、逾规定时间到场,超过5分钟至15分钟,视为迟到,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书面批评1次。

  2)未请假、提前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离场,视为早退。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书面批评1次。

  经济处罚标准(4.6.3.2-1)序号

  1234行政级别

  执行董事、总经理

  副总、总监、总师

  经理、副经理

  主管及其以下人员

  罚款金额

  50元

  40元

  30元

  20元

  备注

  4)未请假、逾规定时间到场,超过15分钟;未请假、提前15分钟以上时间离场,这两种情况均视为旷工。旷工按日工资3倍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1次,扣部门月考核分1分/人次。

  5)对参加部门级会议迟到、早退的员工,将由各部门参照公司级会议处罚标准处理。

篇二: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现将《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XXX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1—

  附件

  XXX公司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管理,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会议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安排及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第四条

  会议提拟人或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第五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视同会议提拟人,负有会议主办部门的一切职责。

  第六条

  按照会议主题或组织形式,会议可分为:公司党委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公司专项工作会议、部门会议等。

  第七条

  会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务实高效,提升会议成效。

  (二)开短会、有效会,讲管用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大型会议优于小型会议,外部会议优于内部会议,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局部服从整体。

  —2—

  (四)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党委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公司专项工作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本条优先顺序限制。

  第二章

  主要会议的职能定位

  第八条

  公司的主要会议有党委、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

  第九条

  公司党委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公司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中要按照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依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要求履行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授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接受股东会和监事的监督。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的各项职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监督,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工作。

  —3—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民主管理的机构,是公司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代表组成,依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制度规定履行职权。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监事、职工代表大会依照职责、权限和规则、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和《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相关管理规定等,分别审议决策公司改革发展事项、监督检查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准确把握定位,忠实勤勉履职,规范协调运行,优质高效决策,最大限度发挥公司治理、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的功能作用。

  (一)公司党委全面加强对公司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支持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决策重大问题时,必须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再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进入董事会的—4—

  党委成员要按照党委的决策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并落实组织意图,进入经营管理层的党委成员要落实党委决定。董事会要充分发挥在经营决策上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经营管理层要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上的重要作用,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得到扎实有效落实。

  (二)公司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确定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参与考察推荐,提出任用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要按照不同职责,依法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行使用人权。

  (三)公司党委、监事、职工代表大会等应从不同层面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发挥监督作用;公司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决策及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应积极支持党委、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公司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建功立业。

  第十五条

  公司治理结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公司章程》等,制定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明确议事内容、组织方式和工作程序等,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

  —5—

  公司规章制度履职担责,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和价值创造。

  第三章

  公司党委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上级党组织安排和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确定。

  第十九条

  党委会议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拟决策的重大事项形成意见后,担任董事、经营管理层成员的公司党委成员应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决策时按照该意见发表审议意见、进行审议表决。

  第二十条

  公司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四章

  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组织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综合管理部部长列席会议,监事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董事长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可邀请公司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会议。

  —6—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议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等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可就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召开会议,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在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及贯彻落实会议各项决议方面,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长行使的职权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有关职责、义务履行职责。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全年董事会定期会议计划,在有必要时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确保满足董事会充分履行职责的实际需要;

  (二)根据董事会职责对拟提交审议的议题和提案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按时召集、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需要董事会表决的重大事项不延误;

  (四)与其他董事、总经理就董事会议题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五)在董事会审议重大问题时,董事长应首先向出席会议的董事表述公司党委对该重大问题的意见;

  (六)及时掌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7—

  第五章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执行党委会、董事会的决策与决定。可邀请纪委书记、外部董事列席会议,综合管理部部长、法律顾问、投资与法务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管理层职权确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两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六章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主持会议。

  第三十条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为:

  (一)听取审议公司主要领导所作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重大战略规划;

  (三)审议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四)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民主评议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

  —8—

  (六)依法选举、监督和罢免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七章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

  第三十二条

  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子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其他列席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根据需要确定。

  第三十三条

  年度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结公司上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

  (二)签订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当年1月-3月间召开。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一般在当年7月-8月间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半年工作,对照检查上半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年中工作会议的议程、文件等由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审定。

  第八章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包括年度总结表彰会议、党

  —9—

  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市场、财务、投资、审计、法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十八条

  专项工作会议由主管/分管对应工作的公司领导主持召开,集团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九条

  专项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一)总结上年度专项工作,部署本年度专项工作;

  (二)审议专项工作的重大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三)其他需要列入的专项工作内容。

  专项工作会议内容属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相关事项;属于党委、纪委、工会、群团工作的,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会议相关事项。

  第四十条

  公司专项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专项工作会议实行计划管理。公司各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专项工作会议计划,经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

  第九章

  会议筹备

  第四十二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专题会议、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专题会议、年度(年中)工作会议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务工作。

  —10—

  (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负责会务工作。

  (三)公司专项工作会议由专项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会务工作。

  (四)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负责协同统筹全部会务工作。

  第四十三条

  提案(或议题材料、会议文件等,下同)的征集与审定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负责相关会议议题的征集,经主管/分管领导审定后,报请会议主持人或相关公司决策会议审定。

  第四十四条

  提案的起草与审定

  (一)须增强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提前筹划,按程序做好提案的起草、审核工作。公司决策会议提案原则上一事一提案。

  (二)主办部门在起草提案时,应认真调查研究,反复酝酿讨论,经过必要的论证程序。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应当经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先行研究;涉及公司所属单位或外部单位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

  (三)公司主管/分管领导须严格把关,确保上会提案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须根据公司有关议题征集及审批流程的要求及时上传和报送会议提案。

  (五)凡未按时履行上会议题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或不能于当次会议议题收集时间截止日前提交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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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次会议审议(轮排至下次会议决策)。

  (六)当次会议议题收集时间截止后,公司主要领导临时交办并明确增加到当次会议审议的议题,提案材料务必提交至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第四十五条

  会议的通知

  (一)会议前,由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协调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制定会议议程,梳理会议提案,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或相关会议审定)后,按照规定时限通知与会人员、送达提案。紧急会议通知和提案,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会议召开前半天通知和送达。涉及保密事项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通知、送达。

  (二)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应保证所负责会议的会议通知、提案等会议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并履行规定和必要的签字手续,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整理归档。

  第十章

  会议服务与控制

  第四十六条

  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应与公司综合管理部协商沟通,提前做好会务相关工作,并全流程负责会中管理与服务。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规模和性质,确有需要时应提供协助。

  (一)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应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12—

  检查会务落实情况,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二)会议开始后,主持人应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需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三)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终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第十一章

  会议记录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

  (一)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主办会议的记录工作。

  (二)会议主办部门会议记录员或公司领导指定的会议记录人,负责公司会议记录工作。

  第四十八条

  会议记录员应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签到工作。

  第四十九条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一)形成重要决议、决策的会议;

  (二)需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的会议;

  (三)公司领导或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第五十条

  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员整理,按照公司公文管理办法履行印发程序。

  —13—

  第五十一条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需要印发的会议纪要,坚持“谁主持,谁签发”的原则审签。

  公司副职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公司重要管理制度或重大事项的,会议纪要可呈报主要领导审签。为保持会议政令统一,对于专项会议拟研究的公司重要管理制度或重大事项,会议主持人应在会前或会后向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听取公司主要领导的指导意见后才可出会议纪要。

  一般性会议如碰头会、沟通会、协调会、讨论会、工作安排会、例会等,不制发会议纪要,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会议意见和安排落实办理即可。

  第五十二条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遵循以下规定:

  会议记录应根据公司文件归档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归档。归档之后的会议记录,需要查(借)阅、复印的,按照公司档案(文档)管理规定办理。

  会议记录属公司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得随意对外泄露。

  第十二章

  会议督办

  第五十三条

  公司督办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协同。

  第五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负责该事项的公司主管/分管/协管领导报告落实情况,同时将落实情况通过

  —14—

  督查督办审批流程或其他必要形式报会务工作责任部门。会务工作责任部门要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第五十五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提出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安排、举措要求等,要统筹考虑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由有关工作部门梳理形成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分工安排后下发执行。

  第十三章

  会议纪律

  第五十六条

  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会议纪律。

  (一)应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出席会议人员缺席时,应将自己对会议提案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由主持人代为转达。

  (三)对因故缺席的出席会议人员,会议主持人应在会后向其通报会议情况,会务工作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其送发会议文件。

  (四)会议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和会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凡涉密的会议内容、信息及讨论情况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

  (五)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后应主动在会议记录人准备的公司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15—

  (六)参会人员应将手机调整到振动或静音状态。确因工作需要需接听电话的,应到会场外接听,避免影响会议进程。

  (七)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原则上不能随意离开会场,该发言时踊跃发言,该安静时保持安静。

  (八)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按照公司保密会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6—

  —17—

  XXX公司综合管理部20XX年X月X日印发

篇三: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技术有限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根据《xx科技集团公司会议管理办法》(xx?2013?1114号)和公司章程,结合《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是公司部署、安排、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方式。要按照精简、高效、规范、节约的原则办好各类会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二章

  会议分类第四条

  公司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中国xx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二类会议是以中国xx名义召开的业务会议。

  三类会议是以中国xx部门名义召开的业务会议。

  四类会议是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

  第三章

  会议制度第五条

  股东会

  股东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六条

  董事会

  董事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七条

  监事会

  监事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八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第九条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第十条

  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党委会

  党委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范围、组织召开方式按照《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专题办公会专题办公会是按照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原则,专题研究审定相关问题的决策审议性会议。

  (一)

  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上级单位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公司重点专项工作;

  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研讨业务开展、市场信息和重要项目筹划实施情况;

  3.听取各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

  4.讨论各部门在运行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及解决方案;

  5.联合商讨公司重大、紧急议题及解决方案,并按公司整体部署工作;

  6.传达公司各方面的通知。

  (二)

  主持人:

  专题办公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召集和主持。

  (三)

  参加人:

  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加会议人员。

  (四)

  组织部门:发起部门。

  (五)

  召开时间:

  专题办公会的召开时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遇有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组织召开。

  上会议题由公司分管领导确定,根据会议议题,相关部门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提前准备好会议材料。会议确定事项由相关部门负责会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经有关参会部门会签、综合部审核、主持人签发后印发。相关部门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与情况反馈,综合部负责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年度工作会

  年度工作会是公司召开的全面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分析、部署本年度全面工作的综合性会议。

  (一)

  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布臵下一年度工作;

  2.讨论公司经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其他需要研究讨论事项。

  (二)

  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三)

  参加人:

  公司本部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子公司党政领导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单位领导及相关单位参加。

  (四)

  组织部门:综合部。

  (五)

  召开时间:

  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会期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年度工作报告及会务工作由综合部牵头负责。按照部门分工,提前准备好相应会议材料,由综合部负责协调、印发。综合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司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五条

  专项业务会议

  会议主要就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议题,就主管业务开展、项目筹划实施及有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一)

  主要内容:

  会议内容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而定。

  (二)

  主持人:

篇四: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使基层单位及时掌握公司会议精神,较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要求,提升公司整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提拟与审批

  1.1全公司性会议、公司年度会议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提拟,公司性专题会议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分管领导批准;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1.2会议根据需要必须租用外部会场且需核定专项费用的,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1.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发生冲突。

  2.会议计划与安排

  2.1每周一上午由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本周会议计划安排。

  2.2凡办公室已列入周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1天报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

  2.3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2.4会议通知:已列入周会议计划的由办公室在OA公告栏发布;未列入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或调整计划的会议,以及虽列入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由会议提拟部门自行通知。

  3.会议准备

  3.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准备的组织工作。

  3.2会务服务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3在公司机关召开的会议,由后勤保障中心根据会议安排做好会务工作。公司级会议的会务服务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4.会议组织

  4.1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4.2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4.3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4.4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5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4.6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5.会议记录及备档

  5.1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5.2会议记录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5.3会议原始记录由会议主办部门负责保管存档,对需要归档的会议,会议记录应随同会议材料一同由会议主办部门归档。

  5.4会议纪要应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6.会议纪要及会议跟进

  6.1以下情况应整理会议纪要:

  6.1.1公司各类工作例会;

  6.1.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的会议;

  6.1.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6.1.4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并由主持人签发。

  6.1.5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落实”的原则,由主办部门督促落实,并将督办情况报告主持人。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7.与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7.1与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7.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切忌泛泛而谈。

  7.3所有参会人员开会时须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到会场外接听。

  8.处罚

  8.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50元的罚款。

  8.2无正当理由缺席(未请假)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

  8.3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会议记录人员负责将处罚通知单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执行。

  9.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五: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会议管理办法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XX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六: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会议组织与管理,压缩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着精简会议、注重实效原则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类会议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

  会议分类与管理

  第四条

  会议分类

  1、集团性会议:指以集团党、政、工、纪委名义召开,需集团班子成员、基层领导和机关中层等参加的全司范围内的会议,如职代会、党代会、经济工作会、纪检监察会及各类座谈、交流、表彰等。

  2、决策性会议:指集团党政领导联席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

  3、专项性会议:指以集团各业务系统名义召开,需集团相关领导、基层单位及项目部业务管理人员参加,如生产会、协调会、宣贯与培训会、布置会、经验交流会、观摩会等会议。

  4、商务性会议:指集团涉外商务性会议,如考察、签约、洽谈、会见等。

  第五条

  综合性会议管理

  1、具体时间集团公司决定,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2、会议由相关承办部门主控,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

  3、会期不超过1个工作日,主旨讲话一般不超过45分钟。

  第六条

  决策性会议按集团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制度》执行。

  第七条

  专项性会议管理

  (1)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具体开会事项由业务部门确定。

  (2)参会人员为本系统人员,可邀请其他部门或有关领导参会。

  (3)会议由本业务部门主控,开会控制在4小时内。

  (4)开会控制在半天,主旨讲话不超过30分钟。

  第八条

  商务性会议管理,由具体承办部门主控,按要求组织准备。

  如会议在参会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建议召开电话会议,具体由承办部门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第三章

  会议组织与审批

  第九条

  集团公司会议实行分类审批制,即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条

  分类审批

  1、其中第四条(1)、(2)类会议,由承办部门填写《会议审批表》,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董事长/党委书记审批(除总经理办公会外)。

  2、其中第四条(3)、(4)类会议,由承办部门填写《会议审批表》,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如两个部门申报开会,集团公司将根据情况必要时合并。

  第十一条

  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召开并有集团领导参加的,由会议主控部门填写《会议审批表》。

  第十二条

  集团党政办公室办理会议审批工作,会议审批流程如下:

  会议动议→主控门填写《会议审批表》→党政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集团主要领导审批

  各类会议审批后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会议通知由相关承办部门负责起草,按广讯通发文程序办理,提前2个工作日以平台公文系统发送。

  第十四条

  除印发会议正式文件外,具体参会事宜由承办部门负责以平台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人员。

  第四章

  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

  承办部门应提前2天在党政办公室办理会议室使用登记手续,以便协调安排。

  第十六条

  资料管理:会议讨论性资料由主控部门整理、汇总,在会前3个工作日发送给参会人员;如集团主要领导参会的,主控部门应起草领导讲话稿及资料报党政办公室,办公室统一审核呈送。重要讲话、报告资料应于会前1个工作日定稿。

  第十七条

  会场布置、资料发放、签到、会场服务由承办部门负责,提前做好开会准备,引导与会人员按指定位置就座。如需宣传报道、摄影,由承办部门与政治部沟通。

  第十八条

  重要商务等会议由承办部门制定接待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

  会议如需用餐原则用工作餐或简餐,机关驻地召开的会议一律在职工餐厅用工作餐。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二十条

  参会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准备,遵守集团公司《自律五条规定》,会后由主控部门填写《会议自律情况表》,报集团公司纪委办。

  第二十一条

  承办部门会后负责会场清洁,保持会场原貌,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及时归还物品等。

  第六章

  会议纪要与精神督办

  第二十二条

  会议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记录,记录在专用记录本,按规范要求记录,包括:会议时间、议题、参会人员、与会人员意见、形成意见等。

  第二十三条

  贯彻、执行

  1、会议研究的重要决策事项、限期完成的工作一般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控部门整理形成,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按公文办理程序,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

  2、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由主控部门按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提出贯彻意见。会议主控部门负责人为会议纪要、精神贯彻落实第一督办责任人,各执行部门、基层单位主要(主管)负责人为会议纪要、工作落实第一直接责任人。

  第二十四条

  督办落实

  会议纪要、会议精神贯彻意见在印发的同时,应向集团公司纪监办备案,作为督办依据。

  纪监办如在会议纪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规定的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前,未收到情况反馈的,应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予以事中督办。

  如在规定办结期限仍未得到执行结果,纪监办与主控部门、执行部门(单位)核实情况,进行事后督办。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责任人的调查、问责程序。

  第二十五条

  对集团公司会议明确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单位按集团公司《自律五条规定》严格执行,相关部门、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集团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持续改进。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会议审批表

  附件:会议组织管理流程图

  附表

  会议审批表

  会议议题

  参会范围

  会议地点

  是否需有关领导参会

  是否需有关部门参会

  主控部门

  主

  持

  人

  会议时间

  □分管领导

  □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拟定会议

  议

  程

  需准备的会议资料

  主办部门:

  办公室: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集团审批:

  年

  月

  日

  最终确定

  开会时间

  年

  月

  日

  经集团公司审批定于

  年

  月

  日

  召开。

  附件

  会议组织管理流程图

  单位

  主要/分管领导

  办公室

  承办部门

  参会人员

  开 始准备会议资料,起草主旨讲话审核填写集团公司《会议审批表》确定开会时间按《会议审批表》申请,公司办公室安排会议室通知与会人员业务执行程序协助检查设备如桌牌、话筒、投影等。发会议正式通知,平台短信手机通知。会场布置,打扫卫生准备参会材料统计与会人员数量发送会议回执,发送开会资料

  审批审核请假登记会议签到,发放会议材料,引导与会人员入座开

  会提供服务整理及归还物品,打扫会议室政治部宣传、照相

  对会议室进行验收结

  束

篇七:国有企业会议管理办法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会议议事

  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所出资企业会议职责,规范会议议事程序、规则,提高企业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综合管理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出资企业实行包括董事会会议、党委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班子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等领导会议议事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应当通知非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董事长提议可其它相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4次,每季度召开1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二)监事会提议时;

  (三)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四)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该委托的董事不计入出席人数。

  1h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凡须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分类整理后及时报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

  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和列席人员,并分发会议议程、议题材料等。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7天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相应资料。

  第七条

  董事会议案必须由董事、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高管人员提出。

  第八条

  下列议案应提交董事会研究:

  (一)决定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其进行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和建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及其报酬事项;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

  (五)决定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

  (七)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实施进行监控;

  (八)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批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九)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五)市国资委授权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h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其中,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充分发扬议事民主,保障董事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董事会决议一旦生效,保留不同意见或持反对意见的董事应服从和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决定,不得在执行决定时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

  第十条

  董事会决议一经生效,即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贯彻落实。其中,涉及生产、经营、管理内容的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贯彻落实,总经理就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簿、授权委托书、纪要、决议、表决票等文字材料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专人保存,为公司永久性档案。

  第三章

  党委委员会议

  第十二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成员。党委办公室主任及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需要协商确定。有关部门需分发书面材料的,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分发。

  第十四条

  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办公室应至少提前天将确定的会议议程、议题内容通知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第十五条

  党委会议事的主要范围:

  (一)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部署、会议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3h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二)讨论审议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并就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等向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

  (三)讨论提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报告和总结,讨论党委重要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的建立、修订、废除;

  (四)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审批成立或撤销下属企业党组织,负责审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党员处理等事宜;

  (五)讨论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六)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审议公司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处理意见;

  (八)研究决定需要提交党委会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党委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企业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确定并提出。

  第十七条党委会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第十八条

  党委会议作出决策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由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第十九条

  党委会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办公室做好会前议题收集、会议通知、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要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发言内容、表决结果和决议。会议所有资料由党委办公室指定专人存档保管。

  第四章

  班子联席会议

  第二十条班子联席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如董事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总经理或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出席班子联席会议成员包4h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括:董事会成员、党委委员、经营层班子成员等,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各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班子联席会议议事的主要范围:

  (一)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党委、纪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三)审议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四)审议重大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

  (五)审议战略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

  (六)研究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经营计划;

  (七)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八)审议薪酬、福利、奖惩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九)讨论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十)研究制定公司各项基本规章制度;

  (十一)听取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董事会、党委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十三)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或需要通报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会议议题由董事长决定,也可由班子其他成员提议,报董事长决定。未经董事长事先审定且非突发性重大事件需要临时动议的议题,一般不列入班子联席会议的议程。

  需要讨论决定的议题及基本想法,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科学论证后,形成班子初步共识和主导性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会议研究。

  第二十三条班子联席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凡提交讨论的议题,相关汇报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有关材料,内容包括需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说明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等。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1天书面分送给参会人员。

  第二十四条

  班子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或延期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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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第二十六条

  会议成员对班子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若有不同意见时允许保留个人意见,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组织上未做出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服从决定,无条件执行决定。

  第二十七条

  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班子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应按各自分工,切实负责,主动配合,保证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具体执行班子联席会议决定的过程中,均不得擅自改变决定的精神。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决定,或急需作出新的决定,由责任人提出意见,报班子主要领导重新研究调整工作方案。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及议题相关人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一)传达董事会决议、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有关决定,并制定贯彻落实的相应措施;

  (二)拟订公司重大投资、资本运营及融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六)拟订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七)根据公司干部管理规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市国资委、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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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听取公司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结和部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协调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关系,协调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十)讨论需提交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包括会议的组织筹备、议题收集、下发会议通知等,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存档和形成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并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出席会议成员可提前向总经理建议有关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提交议题的部门或人员应事先进行充分的准备,制订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

  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和材料,一般应至少提前1天发给应到会人员。涉及重要方案、经营方针、计划、规划等重大问题,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将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议题时,依据上会材料,先由职能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作情况汇报。总经理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发言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就议题作出决定。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总经理办公会议所作出的决定,由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形成纪要后,有关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并应在下次会议上报告执行落实情况。

  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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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专题工作会议

  第三十九条

  专题工作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授权主办部门负责人召集主持,相关人员参加;涉及重要事项或交叉部门工作的,也可以由总经理召集主持,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四十条

  专题工作会议议事范围:

  (一)传达通报公司党委(纪委)、董事会、班子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专题、专项工作决议、决定,研究制订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题、专项工作;

  (二)听取分管部室和下属单位的专项工作汇报,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检查督促专项工作开展;

  (三)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部室、下属单位之间的重大专项工作;

  (四)专题研究董事长、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研究需要由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八条

  专题工作会议议题主办部门拟出,报分管领导审定。专题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主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记录。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督办落实。

  第七章

  会议议事规则

  第四十一条

  领导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需作出决定或形成决议的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畅所欲言、认真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作出决定或形成决议。

  第四十二条

  重大事项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党委会)三级决策制。企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后,根据内容报董事会或党委会决定。董事会尚不健全的,由班子联席会议代行董事会职能。董事会、党委会的决定、决议按规定需报市国资委审批的,按程序上报审批。

  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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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制。班子联席会议、董事会、党委会对需要决策的事项实行表决制,表决方式可以是书面投票、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等形式,出席人员需超过半数以上同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超过三分之二出席人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或决议。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不参与表决。讨论有关人事议题时,如果拟定人员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动议,决定其他人选。

  第四十四条

  党委会议、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时,有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董事长应要求会议对该议案进行暂缓表决,并对议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坚持保密原则。领导会议的决定、决议在通过正常的渠道披露之前,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更不得以此谋取私利。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一切后果。

  第四十七条

  坚持回避原则。领导会议议题涉及会议成员本人、亲属等以及其它应回避的的问题时,对当事者应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章

  会议纪要管理规则

  第四十八条

  加强各类会议纪要管理,规范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会签、签发、分发、归档流程。

  第四十九条

  会议纪要主要分为班子联席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等三种,有关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按照《党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班子联席会议纪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会签(必要时须经相关与会领导会签),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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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董事长签发执行。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班子联席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由董事长确定。

  第五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负责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经相关分管领导会签后,送总经理签发执行。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分发范围由总经理确定,但必须及时报送给董事长和相关董事。

  第五十二条

  专题会议纪要由会议主办部门起草,办公室核稿,会议主持人会签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或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发。会议纪要名称为“**公司专题会议纪要”。纪要分发范围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但必须及时报送董事长及相关董事。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议议事管理示意图:

  出资人(国资委)

  (国资委党委)

  ↓↓

  董事会

  ←党委会(参与决策)

  ↓

  班子联席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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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会议

  时间:年月日

  带班领导: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处理结果

  值班人员签名

  值班情况(来电、来访、接收、偶发事件、巡查监测等情况)

  值班职责:1.做好值班记录、来电记录、传达有关通知。2.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值班登记手续,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若遇事不能到位值班,应事先请假,幼儿园派人顶替。3.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4.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校门是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及时制止外人进入校园干扰、破坏。。6、此表由值班人员记录,幼儿园收存备查。值班电话:

  1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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