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10篇

时间:2023-07-29 08:54:02  阅读:

篇一: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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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驻村名称:新市辛店镇马沟村

  驻村单位:新市林业局

  第一书记:东伟

  联系:

  1/1.一、所驻村基本情况

  马沟村位于辛店镇西南5公里处,距市区25公里,地处丘陵地带。辖九个自然村,十二个村民小组,两委班子共5人,班子健全,现有党员56名。目前,马沟村有户籍人口540户2123人,建档立卡183户632人,已脱贫179户624人(14年脱贫37户,15年脱贫132户,16年脱贫10户,2017年至今有贫困4户8人,低保户14户31人,五保户8户9人(其中分散供养2户,集中供养6户)。

  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050亩,水浇地1640余亩,有水井11眼。村里主要以谷子等粮食作物为主,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为务农和外出打工,个别农户有小型家庭养殖。村有两个初具规模的专业合作社,新市景鹏土特产专业种植合作社等他们在自强壮大的同时,也积极帮助村群众脱贫致富。

  该村有两条道路硬化,生产生活用电也能基本满足,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指标,已实现了通广播电视、通宽带,另外还配有标准化卫生室1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处,有标准文化广场,党建阵地也在2016年得到完善,建成党员学习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配备了电脑、办公家具,为丰富党员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打下了基础。

  二、贫困户贫困类型与致贫原因分析

  (一)区位因素的影响

  一是马沟村离辛店镇近、市区较远,群众的就业机会相对要较少。二是马沟地处丘陵地带,水资源缺乏、土地资源也相对紧,全部为耕地,无一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导致一些企业或者项目不愿进驻。村口离最近公交站点4公里,村民出行不便,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马沟的发展。

  (二)致富意识的缺乏

  2/1.一方面,部分贫困群众因文化层次偏低,自我发展意识差,找不到发展思路,缺乏脱贫致富的意识,最终形成越穷越闲的局面。另一方面,还有部分贫困群众小农意识强烈,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想着怎么样去致富,如何让富裕可持续,虽然能得到一点点的扶贫实惠,但是却失去了改变贫困生活的机会。

  (三)客观条件的制约

  一是因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二是缺资金。部分贫困群众虽然自己很有想法,想去创业,但是因为信息闭塞,不知道如何去筹措资金来实施自己的想法。三是没有一技之长。一些贫困群众很清楚自己不具备经商经营的能力,想着靠自己的劳动力来实现生活的改善,可是苦于缺技术,而只能被拒之门外。四是因病致贫。还有一些贫困群众自己工作也很辛苦,可因家里有急重病人,虽有一些收入,但还是被昂贵的医药费拖累的苦不堪言。

  (四)产业发展滞后

  村没有实体企业,目前仅有4家专业合作社,不具备一定规模,能为部分群众带来就业岗位。但大部分群众仍只是种植谷子、小麦、玉米等传统农作物,经济效益也不高,群众增收主要依靠外出务工。

  (五)村两委班子建设情况

  马沟村两委班子共有5人,党员56名。

  三、本村脱贫发展规划简述

  (一)马沟村脱贫计划

  马沟村今后本村发展规划确立的工作目标是:坚持以产业发展引领、增加集体收入为落脚点,大力开展实施精准扶贫。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战斗堡3/1.垒作用。2、着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打造“花谷小村”产业项目,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村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3、开展特色种植、养殖,提高农民收入。4、发展增强集体经济,恢复集体经济造血功能。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6、改善村域生态环境,促进村民身体健康。7、发掘民风民俗,传承优秀乡土文化。逐步实现由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富裕户、小康户转变,把马沟村建设成美丽的家园,为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四项基础制度”,坚持“四议两公开”促进村支两委工作的透明度。(2)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在脱贫致富过程中自觉发挥先锋模作用。

  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果木种植,并以此为基础带动生态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多个项目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特色产业模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人口转移就业。一是通过示区引领,主要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的农产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在增加集体收入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3、发展集体经济,恢复造血功能。农户个体经济基础薄弱,难以抵御市场风险。而集体经济抵御风险的能力要远高一普通农户,通过村集体先行一步开展高效种植,积累生产和销售经验后再向农户推广,对十分脆弱的农户经济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同时,还可以安排贫困人口就业。集体有了4/1.积累后,不仅对集体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进行反哺,还可以对农户进行救助和帮扶。通过帮助村里建立起集体经济,让村集体恢复造血功能。

  集体经济发展思路:通过村集体从村民手中流转出的土地,进行小型农村蔬菜水果种植等方式经营,积极发展集体经济。

  (二)2018年全村脱贫发展计划

  到2018年底,实现除政策兜底户外贫困户全部脱贫,村民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通过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人均纯收入在2017年底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农民经济结构显著改善,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经过努力,全村实施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村民幸福感明显提升;达到整洁、环境优美、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实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有效扶持,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扶贫对象年人均纯收入显著提高,实现稳定脱贫;努力建成宜业宜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革发展示村。

  (三)具体的脱贫措施

  一是提供技术和资金脱贫。一是通过由政府组织或驻村工作队帮扶的技能培训,对这类贫困户进行种植和养殖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蔬菜经济果木等项目,提高种植业收益。二是鼓励农户(含贫困户)参与政府主导的低息小额贷款,发展个人经营或产业发展。三是通过村委会主导的合作社引领,对主导的产业结构调整进行部分补贴。

  5/1.二是医疗脱贫。帮助建档立卡户全部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鼓励全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教育脱贫。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普查高中生学杂费全免政策。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通过发放教育补贴或营养资助卡的形式,对其进行帮扶。

  四、项目方案具体容

  项目一:村集体以流转土地60亩为基础进行规划,进行大棚反季节蔬菜水果种植,资金申请分为购置冬暧大棚、廊架钢材等材料,申请使用资金共计18.4万元,其中1座大棚造价30666.85元。

  项目二:从天佑新能源科技采购120个太阳能路灯安装在马沟村居民生活区,为居民夜间生活提供照明,改善生活水平,申请使用资金11.6万元,其中一个太阳能路灯造价967元(路灯817元一个,安装费150元一个),共计11.604万元。

  两个项目申请资金合计30万元,超出部分由村集体自筹解决。

  项目实施具体容如下:

  (一)项目一:蔬菜大棚

  (1)项目容

  一是大棚种植。建设的6个大棚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反季节蔬菜水果种植。二是采取不施化肥、农药模式,采用微肥喷施由常规种植向绿色、生态高效蔬菜水果转变,提升蔬菜水果的附加值,并带动其他蔬菜水果种植专业户转变思路,6/1.从品质上提高收益。以上项目根据前期市场调研,计划种植,多季收获,盈利点多,能确保收益。

  (2)项目购置容

  椭圆管拱棚构件表50*12主骨架

  横拉杆

  卷膜杆

  卷膜杆立杆

  立杆接管

  门口杆

  抗风杆

  立柱

  立柱拉杆抱箍

  斜撑

  双耳

  卡子

  门口卡子横

  直角

  卡槽

  卡簧

  连接片

  门

  棚膜

  围膜

  防虫网

  压膜线

  地锚

  卷膜器

  压膜卡

  钻尾丝

  人工

  水利配套

  小计

  总计

  规格

  30*60*1.8φ25*1.5缩头

  φ25*1.5缩头

  φ25*1.5φ20*1.530*50*2.0φ25*1.550*50*2.32*1.5浸塑

  60目

  手摇自动

  塑料

  数量

  单位

  722.4252.510166804812242424220324300500733944102122.473086220066005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根

  个

  根

  个

  个

  个

  个

  米

  米

  个

  个

  ㎡

  ㎡

  ㎡

  米

  个

  个

  个

  盒

  ㎡

  m

  单价

  13.55.945.945.945.418.365.94172.81.0841.045.41.082.162.161.620.540.2161083.8883.8881.620.4322.71080.5491.87.84总价

  9752.41499.85599.9435.6432.41468.8285.122073.625.92984.96129.6237.669.128.6448627015.7683243670.272396.576198.288315.36232.2216108550.846802000184001.1备注

  43*16.8米

  5道拉杆

  16*551*1.2*26座大棚

  30666.851座大棚

  7/1.(3)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新建钢结构蔬菜种植实验推广大棚6座,大棚总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周期为40天。

  (二)项目二:太阳能路灯

  (1)项目容

  在村里居民的生活区安装120个太阳能路灯,灯杆高度4米,太阳能既环保又节约村集体电费开支,不需要重新布置专门的用电线路,村民也都支持该项目。

  (2)项目购置容

  灯杆

  连续阴雨天

  LED光源

  电池板

  锂电池

  光照围

  灯杆上口径

  灯杆下口径

  壁厚

  建议距离

  法兰

  标准出厂单价

  人工安装费

  小计

  总计

  规格

  4米

  4天×6小时

  15W40W35AH30米

  76mm140mm2mm25米

  260×260×16mm817元/个

  150元/个

  967元/个

  116040元

  备注

  满电持续照明时间

  含底座物料费

  1个路灯

  120个路灯

  (3)实施进度安排

  新安装太阳能路灯120个,待项目审批通过资金到账后,立即采购进行安装,预计安装周期20天。

  四、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8/1.1、农民增收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新鲜反季节蔬菜瓜果。项目正常年生产新鲜蔬菜瓜果20吨,每吨蔬菜瓜果批发价格平均按4000.00元计算,预计实现销售收入合计8.00万元。项目实施后村集体经济可增收2万元左右,将解决就业6人,每人增加务工收入20000元/年。直接带动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史中喜、小丑、佳菊、玉梅、马连印、马根峰、马治富、马二红、马金环、马德坡、王斗、丑、袁克治、袁治合14户实现每年增收共计5000元,项目还可带动周边种植常规作物的农民转向高效蔬菜瓜果生产行业,还可辐射周边农民发展蔬菜瓜果产业,从而直接增加农民收入。

  2、农业增效

  蔬菜大棚项目完成后,马沟村的蔬菜种植将形成一定规模,对培育辛店的蔬菜产业和农业结构调整将产生重要影响,促进马沟村经济发展,太阳能路灯则可以为居民夜间出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

  (二)社会效益

  两个项目完成后可以调动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集体收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环境优美乡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生态效益

  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属生态保护性种植项目,而且太阳能属于清洁能源,两个项目对环境没有任何污染和破坏。同时,蔬菜大棚可对养殖业产生的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做为种植9/1.肥料,不仅可以改良土壤、提高产量,而且减少牲畜粪便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六、风险分析

  蔬菜、经济果木属于常见农作物,不属于高新技术畴,农民具有一定的种植、管理经验,风险小。该项目得到新市林业局党组的大力支持,将很大程度的降低农产品滞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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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多篇

  一、资金来源

  1、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

  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充分发挥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产业为本,强化风控的原则。

  坚持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产业增效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的有机统一。

  (三)因户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

  所有产业扶贫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利益联结、鼓励支持的原则。

  鼓励产业扶贫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成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员和帮

  扶企业产品宣传员,从种植、养殖方面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

  三、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向

  (一)帮扶主体确定。

  由2022年遴选确定的__有限公司、__公司、__开发有限公司、__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继续作为我县2022年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四家农业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帮扶主体。

  (二)产业帮扶类型。

  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委会和贫困户的意见基础上,从四家帮扶主体中选择一家,由乡镇、村街、贫困户和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产业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具体帮扶工作。种植业发展帮扶,重点发展大田、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以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为主。养殖业发展帮扶,采取大型养殖场集中养殖方式,并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疾病防疫服务。资产收益帮扶,贫困户与帮扶主体、所在乡镇、村委会共同签订《扶贫资金收益协议书》,以扶贫资本金投入帮扶主体,协议明确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

  (三)资金使用。

  对我县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66户,按照每户4.__万元标准;无劳动能力72户,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实

  施资产收益帮扶,共需资金635.88万元;2022年种植业发展帮扶贫困户45户,所需资金总额7.4602万元;生猪集中养殖续资项目帮扶贫困户__户,所需资金总额3.6万元;三项合计共需资金646.940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列支。(资产收益类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待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四、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一)科学整合资金。

  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规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涉农资金精准用于扶贫脱贫。

  (二)强化绩效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扶贫、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

篇三: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千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扎实、规范、安全、有效地搞好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有效促进贫困村、贫困农户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夯实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基础,提升协会管理水平,完善扶贫互助资金管理机制,真正把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建设成为民服务、促农增收脱贫的有效组织。

  二、目标任务

  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使全县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机构健全、人员得力、管理严格、运转高效、服务优良,为贫困农户发展增收产业提供有力地资金保障。

  三、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2、严格互助资金运行程序。

  3、规范互助资金财务管理。

  4、加强协会日常管理。

  四、实施细则

  ㈠协会建设

  1、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依法当选、分工明确、各尽其职。

  2、协会有固定的办公室和办公桌椅,有专用档案柜,协会牌子固定悬挂。

  3、协会登记注册证书、章程、管理制度要全部公示上墙。

  ㈡发展会员

  1、申请加入互助资金协会的村民必须常年居住在本村

  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2、村民入会,要填写统一格式的《入会申请表》,本

  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以后新入会会员每户限交500元互助金。

  3、村民按规定缴纳互助金的同时,财务人员要开具

  正式收款收据,同时发放填写完整的会员证。

  ㈢借款管理

  1、互助资金借款用于扶持会员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手工业和服务业,用于其它项目的不予支持。新入会会员入会当月不得借款。

  2、互助资金一般性借款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无人担保的贫困户会员单笔不超过2000元。借款占用费率为月息4.5%,年息5.4%。借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1年期借款发放总笔数不得超过全年发放总笔数的50%。

  3、会员借款时,要严格遵守以下借款程序:一是向互助小组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审批表,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互助小组组长(特困户申请直接交理事会);二是互助小组组长及时召集本组会员,讨论借款申请,并确定两名成员在该会员暗示还不上款时代为偿还;三是互助小组组长在借款审批表上签字后交给理事会;四是理事会召开会议(至少有一名监事会成员列席),研究决定是否借款。会议过程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五是理事会在公示公告栏公示借款申请研究结果;六是理事会与准于借款的会员签订借款

  合同,合同上签名部分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写,严禁代签;七是会计和出纳根据合同向批准借款的会员发动借款,并在会员借还款证、借还款台账上注明登记。

  4、互助资金借款坚持优先发放期限短、额度小的借款,优先发放贫困户借款;严禁“垒大户”,即直接借给少数农户或富裕户,或以几户的名义借款一个人使用和偿还。

  5、严禁入会或还款的当天及当月借款;严禁前账不清又续借;严禁冒用他人名义借款。

  6、协会管理人员借款要及时报县扶贫办备案。

  7、互助协会发放借款余额(即累计借款金额减去已还借款金额)不超过互助资金本金的80%,借款超过60%向县扶贫办报告备案;互助协会同时使用借款会员数不超过会员数的50%;每年借款贫困户人数不低于入会贫困户的50%。

  ㈣还款管理

  1、互助资金借款可整借整还,也可整借零还,鼓励分期还款,还款不限额度和次数,随时归还,利随本清。

  2、会员将还款交到互助协会,由会计出具专用还款收据,出纳和还款人签字,并在会员借还款证和借还款台账上及时登记。

  3、协会管理人员摸清底子,对快到期的借款提前1个月予以督促提醒,在村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到期借款及时上门催收,彻底杜绝逾期借款。

  4、如发生逾期,逾期1个月以内的,每一笔扣协会考核分1分;逾期2个月以内的,每一笔扣协会考核分2分;逾期三个月以内的,每一笔扣协会三分;逾期三个月以上的,扣协会5分;根据电脑记录,全年累计计算。如全年的逾期率累计达10笔以上的,取消本协会评优资格。协会管理人员借款无故逾期的,每笔予以50元的罚款,在发放奖金或报酬时予以扣回。

  5、会员无特殊理由不能按期还款的,在逾期三个月内按借款占用费率的2-6倍计收逾期占用费;超过3个月的,由互助小组成员代为偿还借款和占用费、逾期费用。对不能按时还款的会员停止发放借款。

  6、会员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意外事故身亡、致残、重病)等,经本人申请,互助小组同意、理事会研究并公告后,借款可延期6个月,占用费率按原占用费率计算。

  7、因特大意外事故,会员农户主要劳力身亡、失踪、残疾,无法归还借款的,由理事会讨论研究,报村两委会、乡镇政府同意后,向县扶贫办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对此笔债务予以核销。

  ㈤协会收益分配

  互助资金协会运行满一年的,可以进行收益分配。互助资金协会收益包括借款占用费、银行利息等,收益分配一般在年底结算完毕后进行,按如下原则予以分配:

  1、按年终收益的60%提取运行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协会办公经费和管理人员务工补贴。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

  2、按协会收益的10%提取公益金,主要用于救助贫困户或发展村内公益事业。

  3、按年底互助资金余额的3%提取风险准备金,提取金额最奥不超过互助金收益的30%。

  4、扣除以上几项如有剩余作为公积金转入互助资金本金。

  ㈥财务管理

  1、财务人员职责。理事长全面负责互助资金协会财务

  管理。会计主要负责会计记账凭证的填写,总账、明细账的记账;个人借款台账的登记;本金与占用费的计算与收回;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出纳具体办理现金和银行收支业务,及时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账工作;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严禁公款私用。财务人员要切实明确各自职责,靠实工作责任。

  2、互助资金协会应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会员台账、借还款台账等5类账本,使用统一印制的借据、还款收据和记账凭证。

  3、互助资金协会的行政专用章由理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财务印签章由出纳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所有印章。

  3、提取借款现金须经理事长同意签字,每次回收的现金,应在当天或次日存入专户;提存现金由出纳和其他一名管理人员一起办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

  5、互助资金协会办公费支出主要用于印刷表册、购买笔、纸、档案盒、账本等;所有入账票据必须是正式税票,多次小额票据可集中开一张票列支,严禁白条入账。所有支出发票由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单张票据超过300元的,报县扶贫办审核后方可报销。

  6、协会财务人员于每月的28、29、30日集中到县扶

  贫办报账,如有变动,以县扶贫办业务人员通知为准。报账前,请到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将本月票据分类整理、汇总;报账时携带本月所有票据、空白记账凭证及账本、账户余额,做到现场做凭证、记手工帐。

  7、协会财务人员每年元月20日前将上年的会计凭证和各类账本装订,装入档案柜保管。

  ㈥日常管理

  1、协会高标准建立长久、耐用的政策宣传栏和公示公告栏。每月初在互助资金协会公示公告栏上,对上月借款情况、还款情况及下月到期借款予以公示。

  2、坚持会议制度。坚持对于会员借款、协会重要事项理事会集体讨论研究,会议记录完整详尽,要全面的反映会议的讨论过程和结果。

  3、协会形成的各类表册、文件资料分年度分类整理,统一装盒,存放整齐,做到规范无差错。会员入会登记表、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等资料齐全、详实可靠、装订规范,做到长期保存。

  4、协会管理人员能按县扶贫办的具体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五、具体要求

  这次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从2011年5月20日开始,各村协会要严格按照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各

  个环节的工作;村委会要加强对协会建设的大力支持;乡镇政府要坚持对协会工作多督促,勤检查;县扶贫办要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协会规范运行。2011年年底,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对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检查验收。规范化建设验收情况,作为评选省、市、县各级先进和奖励的依据。

篇四: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村级扶贫资产管护方案范文

  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资金和物资被投入到了贫困地区,以期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然而,这些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何保证这些资产的有效利用,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我们制定了一份村级扶贫资产管护方案,以确保这些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资产清单的建立

  我们需要建立一份资产清单,明确村级扶贫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这份清单应该由村委会主管负责,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并在村委会公示,以便村民监督。

  二、资产的存储和保管

  村级扶贫资产的存储和保管应该由专人负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对于易损坏、易腐烂、易失窃的物品,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严格控制资产的流动和使用。

  三、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村级扶贫资产的使用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产的使用符合扶贫政策和村民的利益。同时,应该加强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的寿命和使用效果。

  四、资产的监督和评估

  村级扶贫资产的监督和评估应该由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资产的使用效果和社会效益。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

  村级扶贫资产的管护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全体村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才能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精准扶贫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xx办发〔20xx〕4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办发〔20xx〕37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产业扶贫资金是指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的中央、省、市、区财政专项资金。

  (一)资金用途。产业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能人大户发展可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相关产业、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服务业。

  (二)使用原则。产业扶贫资金采取注入产业扶贫基金、引导参股分红、实行财政补助(贴)等三种方式使用。资金使用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滚动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

  注入产业扶贫基金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村级产业扶贫基金是由各村统筹产业扶贫资金、单位或企业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基金投资收益等组成,用于发展扶贫产业,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的资金。

  (一)运行模式。村级产业扶贫基金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实行“分期筹集、风险可控、封闭运行、滚动发展”。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分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私借或私分,也不得用于村委会经费开支。

  (二)使用流程。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或贫困户提出资金借贷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理由、使用计划、申请额度、预期效益、归还期限等内容,经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核定。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借贷资金的,与村委会签订借贷、资产抵押等合同,其借贷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的小额、短期资金借贷,实行免息、免担保、免抵押。

  (三)资金拨付。由村集体提出用款申请,经乡镇审查、区扶贫办审核、区统筹办审批后,由区财政局将产业扶贫资金拨付到村级产业扶贫基金账户,村委会依据合同将资金借贷给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或贫困户。

  第三条

  引导参股分红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产业扶贫资金引导参股分红是指对用于扶贫产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折股量化,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牵头,参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和能人大户的生产经营或直接兴办村级光伏发电等集体经济项目,入股收益分红主要用于增加村集体和贫困户收入。

  (一)运行模式。新型经营主体和能人大户每年需安排不少于产业扶贫入股资金的6%用于村集体和贫困户分红。贫困户脱贫之前,入股收益由村集体与贫困户按3:7比例分红;贫困户脱贫后,村集体与贫困户按7:3比例分红,三年后,股本金及收益全部归村集体所有。2020年全区完成脱贫任务后,由村委会与入股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协商参股分红产业扶贫资金处置,需退股的,股金收回后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相关产业;不退股的,可继续入股。

  (二)使用流程。新型经营主体或能人大户向村集体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由村委会对申请资格、资金申请额度、使用方向、申请人经营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报乡镇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乡镇将审批结果在提出申请的村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村委会与新型经营主体或能人大户签订资金入股合同。入股合同要明确资金用途、使用期限、风

  险控制、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收益分配(分红对象、分红额度)、退出回收、违约责任等内容。资金入股合同由各乡镇报区扶贫办备案。

  (三)资金拨付。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经各乡镇审查、区扶贫办审核、区统筹办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各乡镇拨付到村集体或新型经营主体、能人大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对产业扶贫资金入股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未按合同分红、违规违纪使用、产业项目在半年时间内无进展的,及时收回产业扶贫资金。

  第四条

  实行财政补助(贴)的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产业扶贫资金实行财政补贴是指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民办公助”等方式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在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补助和补贴。

  (一)使用流程。由村委会根据村集体和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数量和规模制定补贴方案,并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对申请资格、财政补助(贴)标准等情况进行审核,经项目主管部门审定,由各村将审定结果和补贴对象花名册在村级范围内公开公示。村集体和贫困户按照批准的项目组织实施。

  (二)资金拨付。由村集体提出用款申请,报乡镇审查,项目主管部门和区扶贫办审核,经区统筹办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第五条

  产业扶贫资金监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产业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产业扶贫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实施、管理并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拨付资金。

  (二)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由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区纪检部门负责督查、检查、巡查。区审计局负责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将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精准扶贫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导致产业扶贫资金应收而难以收回的乡镇,以及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产业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扶贫办负责解释。

篇六: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建议精选七篇

  篇一

  近日,**县在对全县行业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农民合作社不设账或设假账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存在的问题

  (一)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账务核算欠规范。有些单位或个人挪用或截留扶贫资金,将项目资金拨入农民合作社账户后,借作他用,或代开发票截留部分扶贫资金,有的项目付款程序不合规,记账、对账不及时,甚至已经完工仍未拨付工程款。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不真实,公款私存问题普遍,有的将扶贫资金直接从村集体或合作社转到村支书或村会计个人账户,资金公私混用,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二)项目管理薄弱,影响效益发挥。部分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未进行招投标、未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内容与方案规定内容不符,项目已验收但存在施工漏项;有些创业培训、支持农业发展等项目存在考勤表、帮扶协议代签现象,真实性难以保证;个别项目存在“一投了之”的情况,某环境整治项目仅在村外铺设一段污水管道,未入村联户,项目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效益。

  (三)资产收益扶贫推进不够,收益可持续性面临挑战。调查发现,各级各部门虽然对产业扶贫高度重视,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扶贫项目思路上,有的追求立杆见影,在项目未完工、未实现收益的情况下就“分红”,有的满足于完成任务,未按照分红协议规定的标准分红或未分红,甚至存在已死亡人员领取分红的问题;有些地方仅仅关注项目红利和短期回报,没有形成相应的物化资产,对资金的风险隐患重视不够,项目可持续性较差。几点建议

  (一)强化财务督查,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项目运行、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高密度、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强化村居集体经济监管,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财务核算制度,强化村级会计核算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村级会计核算水平。同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党组织的信任度。

  (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效益发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预算评审、招投标和审核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资金拨付、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入手,强化项目考核问责和第三方评估,实现对扶贫开发政策、资金、项目全方位、多频率、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同时,以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实施为统领,结合当地实际,着力做好扶贫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做到与当地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统一以及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机联系,避免出现“半拉子”、“短命”工程,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接地气”、“真扶贫”。

  (三)完善机制体制,提高资产收益。健全完善的扶贫工作推进、项目管理机制,扶贫、财政、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商,认真做好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等工作,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健全贫困户与实施主体间的利益链接机制,将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担负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实施“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扶贫新模式。

  篇二

  精准扶贫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能否顺利建成全面小康的一个关键。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习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确定了2018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但是我市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部分县区农村专项资金下拨较为迟缓,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配套不到位,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得不到及时有效使用,扶贫资金在分配使用和统筹整合方面还不够精准,部分贫困村脱贫致富的创新意识仍显不足。

  建议:

  一、加快资金拨付,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审批环节。严格资金审核分配下拨时限,应拨尽拨。二是对扶贫村已开工的项目要将验收后付款改为按进度拨款。要结合贫困村的实际改变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先垫付后拨付的办法;对已完工项目要尽快组织验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二、完善落实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办法,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是各县区要尽快按照互助金等有关政策说明的指导意见制定互助金使用实施细则,各乡镇、各村级组织、各驻村扶贫工作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摸底调查,精准施策,尽快研究和制订详尽的互助金使用计划。二是结合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实际,以需求为导向,改变平均分配的问题。三是尽快出台扶贫信贷补偿金、互助金和贫困户贷款贴息相配套的金融扶贫政策的“组合拳”。

  三、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正确认识贯彻中央关于扶贫资金整合的重大意义,要积极推动扶贫资金从“要到钱”和“分配钱”到“花好钱”上来。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给贫困农村出主意想办法,最大限度整合结存资金。各乡镇、各贫困村要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尽快落实扶贫攻坚项目和计划,尽快解决资金长期“爬在账上”难以发挥效果的问题。不能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专款专用”为理由,造成资金长期闲置。建议由市农委(脱贫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季报、季诊机制,加快扶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基层使用扶贫资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结余资金尽快组织涉农部门逐项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争取尽快发挥其效益。

  四、要进一步调动乡村干部和困难群众的脱贫攻坚积极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政策、资金、项目等多元支撑,但打赢脱贫攻坚战,说到底要靠人。要在“扶志、造血、夯基”上下功夫,使贫困群众不仅想致富、盼致富,而且会致富、能致富。同时,要充分调动乡村和基层扶贫队伍的积极性,让能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基层好干部有盼头,要总结经验,制订考核办法,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要把建强基层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统一起来,综合施力。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改进和加强干部帮扶工作,包带领导、帮扶工作队和乡镇党委、帮扶企业、驻村第一书记,要切实发挥作用,建立联系制度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落实扶贫计划,明确路线图,倒排工期,攻坚克难。

  五、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帮扶模式。针对一些“空巢老人村”和老、弱、病、残的贫困户,要将财政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给贫困户,引导贫困户以折股量化资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等参股到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按股分红,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资产性、劳务性各项收入。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不仅要使用到扶贫上、“输血”上,更要把落脚点放到脱贫上、“造血”上,把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作为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

  篇三

  今年来,笔者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乡镇、调查农户等方式对扶贫规划实施、扶贫资金的效益、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等全面深入调查,发现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扶贫项目未严格按计划实施。扶贫项目没有按照上报的项目实施,造成扶贫资金闲置;二是部分项目实施监月管力度不够,造成实施进度缓慢,资金结存量过大,不同程度影响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违规纳入扶贫对象。将财政供养人员、以及达不到贫困户要求的人员纳入到扶贫对象;四是村集体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利用虚假事项,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把扶贫资金作为与扶贫项目无关的开支;五是扶贫资金效益发挥欠佳。虽然有统一的规划,但是一些主管部门职能职责上存在交叉重叠,各部门在资金分

  配、使用管理上各自为阵,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较为分散,缺乏统筹安排。部分建成项目也未明晰产权,特别是对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没有完全纳入扶贫规划,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致使一些扶贫项目没有更好地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县财政要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二)规范项目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项目运作,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应实行招投标或比选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工程应依据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进行实施,严格验收,加强项目竣工难收后的后续管理。

  (三)加强涉贫资金的整合。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可以县设立一个“涉农项目统筹办公室”,将有限的财政扶贫资金与农业、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专款中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县的农业建设项目,这样既可集中资金实施优势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又可防止项目重复建设、同一建设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等问题。

  (四)规范档案的管理。要确保项目报账资料的真实性,不能为报账而报账。报账资料中有关会议、合同、筹资、验收等资料,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真实的实施情况,不能仅为了满足项目资料完整性的要求而编制虚假的报账资料。对有不同资金来源的整合项目,应将项目财政资金报账资料及整合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全部纳入项目档案,以便更客观、全面地反映项目实施情况。

  篇四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阶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政资金与项目投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保障,发挥着主导作用。尤其是项目资金,具有政策性较强、规定的程序多、实施的时间长等特性,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项目资金来看,不少项目资金有特定的部门来管理,有规定的制度和流程来操作,如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用水等,住建部门、水利部门为这类项目落实的责任单位。另有些扶贫项目,如资产收益、产业引导资金等很难找到对口部门、单位来管理,实际工作中形成“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了”这样的境地。这样的项目实施起来,协调累、问题多、进展慢,最终拖延了财政支出进度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认为,资产收益、产业引导类项目资金管理存在下列常见的问题:

  1、由于申报项目不精准、质量不高,实施过程中存在变更及“不合身”现象。有些村申报项目进入扶贫项目库时,没有认真调研、会商和谋划,不接“地气”,项目不能较好地采用和体现利益联结、合作帮扶的扶贫机制。

  2、项目及政策文件下达基层较慢,预留实施时间严重不足。扶贫项目常规要走完预算设计、招投标、合同签约、施工、完工验收、审计、结算拨款等路径,环环相接,一环滞后,全局皆缓。因此,计划下达、早安排、早落实是“重头戏”。

  3、乡镇存在领导职责分工不明晰、存在项目无人牵头抓的现象。扶贫工作乡镇党、政及内部分工存在交叉、重合,部分项目未能明确“谁来牵头负责”。倘若此时,扶贫办事多人杂无暇顾及,部门无人垂询不敢过问;到最后,必然造成项目落实延误、滞后。

  4、镇村协作、部门协作也存在脱节地带。多数扶贫项目实施的主体是村委会,是合同签订的甲方,应承担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不少村认为:项目是上级下达的、招标是政府三资的、资金是专项的,施工也好、质量也好、进度也好、结算也好与村关系不大。扶贫项目缺失多部门协作,必然举步维艰。

  5、项目资金安全与精准实施难度不小。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镇村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像资产收益类、入股分红类项目首先要考虑接受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担保信用等要素齐全、优良。项目不能精准实施,必然导致扶贫资金拨付进度不快!

  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建议:

  1、加强对省市出台的关于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例如“关于印发《**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是指导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落实的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资产收益扶贫又列为今年我省新增的一项民生工程,必须同步落实省市制订的有关实施办法。

  2、市扶贫办要进一步完善各村扶贫项目库建设。要把脱贫攻坚愿景规划与村现有的资源条件、生态环境、产业特色、发展优势等要素高度结合、相互融入、彰显特色,力争把成效显著、示范和带动性强、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的项目推荐和提炼出来。一般情况下,项目下达后不得变更预算和内容。

  3、强化镇级领导的牵头责任。按照“十大扶贫工程”进行分工,如产业引导项目即由“产业扶贫工作组”负责。每一项目下达后,明确牵头主抓领导,制订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分解、时间节点、部门职责、完成期限和最终目标,即“责任清单”。

  4、定期开展调度和督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滞后时间节点的项目及时进行调度,分析和解决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项目的质量监管,把督查和整改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真正把好程序关、进度关、质量关。

  5、进一步压实扶贫项目村级实施的主体责任。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体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制度,村级要安排专人负责,承担起项目资料及档案的完善,对接有关主管部门,并及时履行报账业务。

  6、强化部门协作,合力扶贫攻坚。各部门要明晰自身在扶贫项目推进中的角色和定位,主动提前介入、加强沟通、积极会商、共享信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良好的作风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篇五

  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宁夏专员办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扶贫资金监管工作,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制度机制、信息共享、管理职责、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能力

  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后,县级政府实际管理水平与工作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的问题,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明确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计划要求,便于地方更好地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资金。二是加强对县级政府及部门的工作指导,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三是落实好省级部门的监管职责,对贫困县制定规划不科学、脱离实际等问题要及时纠偏,对执行进度慢、违规问题多的贫困县,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严厉督促其规范管理。

  二、加快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透明

  针对统筹整合后的涉农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宽、监管难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尽快建立健全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一方面建立健全财政核心业务数据的综合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和多维查询分析数据库,加强对扶贫工作数据信息的整理、挖掘、加工和综合利用,实现综合信息查询功能,充分发挥扶贫工作数据信息资源的价值。另一方面加快扶贫监测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的整合。通过平台建设和应用,实现省级财政与专员办之间、财政部门内部处(科)室之间、上下级财政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的互通,构建数据集中管理和交换平台,为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

  三、构建责权明确的全面管理监督体系,厘清地方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和职责

  针对各部门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职责不清、监管方式单一等问题,建议:首先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职责,强调报账制管理规定,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与资金的监管责任,重点加强贫困县项目规划的指导,借助信息网络开展项目执行与资金支出规范性的事中监管,积极采纳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

  随着脱贫攻坚战不断推向深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各方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针对基层单位接受检查部门多,检查频率高等问题,建议加强对扶贫资金监管的统筹与协调,建立各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以整合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监管质效,确保扶贫资金更好发挥效益。

  篇六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笔者最近参加对部分县区扶贫资金的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精准识别扶贫人员不精确。由于上级部门下达贫困人口控制数,导致基层人员将非扶贫人员列入贫困房建档立卡户系统中,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如对某县2015年度建档立卡户人员进行核查,发现2.40万户建档立卡户中,存在692户身份证重复、139名村组干部、294户城区有房等现象。

  (二)精准扶贫到户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由于建档立卡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扶贫政策。如在对某县2015年度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非贫困户人员领取了扶贫项目产生的收益,涉及人员达320户,金额达近10万元。二是县乡两级财政扶贫资金结余较大,未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如对某县2015年度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县级扶贫资金结余

  2716万元,占扶贫资金总规模的26.5%.(三)部分扶贫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带动低收入户脱贫作用不强。如对某县2014至2015年度扶贫资金审计中,部分乡镇利用扶贫资金建设的标准化厂已建成两年,均处于空闲,未发挥效益,对带动低收入户脱贫基本无效果。

  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向非建档立卡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在对某县2015年度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承办扶贫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向非建档立卡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涉及户数为16户,发放小额贷款16万元。

  篇七

  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扶贫工作主要是在农村展开,扶贫项目资金最终下沉到村一级,但村一级存在着远、散、不规范、接受监督少、缺乏被监管意识等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扶贫资金缺乏整体规划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受资金限制。县下达到乡镇的扶贫资金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但一个乡镇有少则十几个行政村,多则几十个,分到每个村的扶贫资金较少,这样会导致扶贫资金分散,村一级无法形成大的规划,只能小块建设。2、受思维限制。扶贫项目由村一级向上申报,村一级干部常年处于基层,局限在

  本村目前的状况,对扶贫项目建设没有较长远的规划。3、受地域限制。扶贫项目分化到各村,各村在自己的领域单打独斗,扶贫项目经验没有共享,村与村没有关联起来,没有形成整体格局。

  (二)村级扶贫资金缺乏效益。有些村在选择扶贫项目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其效益性。如:植树,村里有人家的地方就有树木,在村里植树,其扶贫意义不大,无法使扶贫资金发挥其作用;路灯,在实地踏勘的时候发现有些路灯安装在田间;墙面刷白,这就是面子工程,没有把资金发挥在实处;以上项目在带动贫困户致富方面作用带动效益不明显。

  (三)

  村级扶贫项目缺乏监管。扶贫项目由村级设计,村级施工,村级验收,缺乏监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有些村在建设扶贫项目的时候,存在村干部插手项目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中介在做审计报告的时候根据村级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缺乏其独立性;扶贫主管部门掌握项目面上的整体情况,但是对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了解不够深入,缺乏健全有效的监管手段。

  二、对策及建议

  (一)严格项目审批,保障项目质量。资金有机整合,统筹安排使用,扩大实施规模,增加项目选择性,节约招投标费用。带动农村建设积极性,精准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充分调研论证,扶贫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挥效益。

  (二)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让项目在阳关下运行。农村要提高认识,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全寿命周期进行管理。乡镇、扶贫办等部门要对每个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管,不能以人少事多作为借口,需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建立考评机制,严肃项目问责。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考评机制,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激发内生型动力。对建设单位、扶贫项目监管部门以及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实行同步问责。

  (二)重复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如在某县2015年度扶贫资金审计中,发现个别农户在同一贷款期间既以大户贷款又以低收入户进行贷款,涉及户数为6户,发放小额贷款36万元。

  三、关于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工作的四点建议。

  (一)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是财政扶贫的基础工作,要统筹利用各部门数据资源,加强贫困人员的大数据工作,提高贫困人员建档立卡的质量。一是农村户籍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社保信息、住户信息等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高贫困员的建档立卡的填报质量,确保对贫困人员的精确识别。二是建立扶贫项目数据库,对应相关的扶贫对象,确保贫困人员的精准脱贫。三是利用审计大数据对比,对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人口实行关联动态监测,及时标识已脱贫人口,剔除不符合贫困条件人口,更新新增及返贫的贫困人口数据,对扶贫人口实行动态监管。

  (二)注重扶贫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与效益性,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扶贫政策落实不折不扣,扶贫效果持续显现。一要大力发展基础建设。二要利用地区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三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因势利导,对贫困户“精确滴灌”。四要加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小额扶贫贷款制度。一是建立不同部门的沟通渠道。二是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发放小额扶贫贷款的精确度。

  (四)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追究制度。主要是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考核,从严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从而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篇七: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捐赠专项扶贫资金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做好村民复工复产,打牢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根据《___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要求,隆德县___向恒光村捐赠专项扶贫资金___万元,用于解决村民复工复产、抗击疫情的实际问题。为了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___思想为指导,以精准扶贫工作为中心,遵循“阳光、透明、普惠、助民”的宗旨,采取政府采购,阳光操作,公开发放,惠及于民,让广大村民真正获得帮助。

  二、活动主体

  (一)在联财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政府集中采购捐赠物品的方式。

  (二)隆德县烟草局做好对捐赠物品的发放、造册、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做好宣传烟草行业形象等工作。

  (三)恒光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捐赠物品的资金申请、村民造册、发放等。

  三、活动时间

  举行捐赠物品发放仪式(恒光村村部大院)

  四、活动内容

  (一)捐赠物品

  1.防疫用品___万元,具体为一次性医用口罩2包(1包___只)、84消毒液___瓶、消毒洗手液___瓶、医用酒精___瓶。

  2.农资化肥___万元。尿素___袋,二胺___袋。

  (二)发放管理

  此次发放对象为恒光村有固定的住所,有常住地户口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户。由恒光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派出所户籍档案,经甄别核实后,登记造册发放,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农户___户。村民领取捐赠物品必须持有户口本领取(发放名册详见附件)。

  (三)监督检查

  此次捐赠活动必须在联财镇党委、烟草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捐赠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一切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驻村工作队要做好宣传工作,以宣传烟草行业价值观,助贫帮困为主要内容,服从联财镇党委的统一领导,配合做好捐赠物品的发放。

  (二)加强___领导。要切实加强活动的___领导,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___,精心安排,抓好落实;驻村工作队和恒光村二委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发动。

篇八: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关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及扶贫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创新扶贫模式,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河北省扶贫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实施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项目范围

  本办法所涉及的扶贫项目包括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互助资金、扶贫培训及股份制合作组织等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山区综合开发、新型家庭手工业及乡村农家游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修路、打井、蓄水池、节水塘坝及灌溉管网等项目。

  第二条

  扶持重点

  以新一轮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兼顾返贫户和新脱贫户。

  第三条

  资金构成

  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构成。

  第二章

  项目谋划

  第四条

  谋划依据(原则)

  各乡镇、贫困村项目谋划要按照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的意见》(涞发20188号)文件规定的产业布局和目标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本区域扶贫项目。第六条

  坚持民主

  扶贫项目谋划确定,必须征得全体村民的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

  第五条

  谋划重点

  以成方连片发展扶贫产业,形成长效稳定

  增收工作机制的股份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为带动的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七条

  逐级申报

  贫困村拟定的扶贫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可行性报告上报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收到贫困村立项申请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汇总,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附村级申报材料报县扶贫办。扶贫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扶贫办负责将乡镇报送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第八条

  分项申报

  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到户项目,参照“附件1”格式申报;股份合作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参照“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格式申报。

  第九条

  规范申报

  贫困村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贫困村可行性报告;②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研究确定项目会议记录复印件;③确定的项目公示照片;④股份合作制的扶贫项目,要有股民选举产生管理和监督组织的会议记录复印件,股份制合作运作章程;⑤扶贫项目附件申请及表格。

  第四章

  项目编制

  第十条

  立项主体

  以股份合作组织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立项主体为合作组织;以村委会为主体实施的扶贫项目,立项主体为村委会。

  第十一条

  投资评审

  县扶贫办对录入项目库的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以请示的形式提交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项目投资评审。扶贫、财政部门以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数据为依据编制项目计划;对依托股份制合作扶贫模式发展产业的村,填写

  “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县扶贫办、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份制合作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政府实施配股,确定股权比例。

  第十二条

  制定方案

  县扶贫办、财政局依据基础设施投资评审依据和贫困村确定的产业项目制定扶贫项目立项方案。【扶贫产业验收方案】

  第十三条

  成立组织

  成立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明新,副组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府党组成员胡玉祥,成员:县扶贫办主任丁树才,县财政局长张海利,县纪检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海涛,扶贫办主任科员卢东海,财政局主任科员杨茂生,财政局农财股股长韩晓国,扶贫办项目规划股副股长徐振华。

  第十四条

  组织评审

  县扶贫、财政局将制定的贫困村扶贫项目立项方案提交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会议可邀请乡村干部、贫困群众及合作组织等人员列席参加。

  第十五条

  市级审核

  经县扶贫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县扶贫办、财政局制定扶贫项目编制计划,分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进行项目审核。

  第五章

  项目审批

  第十六条

  县政府审批

  经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形成扶贫项目编制报告提交县政府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

  市级备案

  经县政府审批后,县扶贫办、财政局要在5日内将县政府审批通过扶贫项目编制报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备案。同时,县扶贫办将立项和资金安排情况以项目通知单形式函告有关乡镇(附件8)。

  第六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组织培训

  县扶贫办要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技部门,做好贫困村、贫困户扶贫项目实施前的科技培训工作,在贫困群众掌握种养技术后方可实施扶贫项目。培训结束后,扶贫办整理完善培训资料,归档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

  监督实施

  贫困村项目实施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扶贫项目实施监督小组(附件9),确保阳光操作。以股份合作制实施的项目,由村两委干部、村扶贫项目实施监督小组、企业、入股贫困户代表、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监督;以村委会实施的项目,主要由村两委干部、村扶贫项目监督小组、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十条

  异地实施

  贫困村产业项目的调拨优先从县内调拨。需县外调拨的,县财政局需提前预拨调拨资金,在扶贫、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管下进行调拨。

  第七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验收申请

  扶贫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村委会向扶贫办提交扶贫项目验收申请(附件10)。

  第二十二条

  组织验收

  县扶贫办根据项目性质进行验收。一是对产业项目验收,由扶贫办牵头,协调财政、纪检、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并填写“扶贫开发重点村产业项目验收表”(附件11);二是对基础设施项目验收,由扶贫办牵头,协调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扶贫开发重点村基础设施项目验收表”(附件12)。审计局根据验收情况出具扶贫项目审计报告

  第八章

  项目公示

  第二十三条

  立项公示

  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的项目,要在村内“扶贫项目公开专栏”公示三天(附件13),项目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

  第二十四条

  审批公示

  县扶贫办、财政局联合编制的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经县政府审批后,在县电视台公示7天,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

  验收公式

  扶贫项目验收后,县扶贫办、财扶贫产业验收方案(三):2018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一: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情况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

篇九: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  为进?步加强乡镇扶贫资?管理,提?扶贫资?使?效益,应制定规范的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下?给?家分享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欢迎借鉴!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篇1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加强扶贫资?管理,提?扶贫资?使?效益,保障扶贫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专项资?包括:以?代赈、扶贫发展资?、扶贫成效奖励、县级贫困村专项扶贫发展资?、中央彩票公益?、造福?程搬迁、教育扶贫、社会扶贫、?露计划培训、?海协作发展资?、农村最低?活保障、?区扶贫建设资?、计划?育特别扶助、旅游项?扶贫资?、危房改造补助资?、县、镇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等。  第三条

  专项资?的使?原则  (?)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按照集中资?、集中管理、集中使?、集中分配的原则,把项?资?的筹集、使?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扶贫资?项?管理领导?组的统?领导、组织和协调、实施。  (?)专款专?,重点优先。扶贫资?必须根据我镇扶贫?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于我镇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作,主要?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保障最低?活保障、贫困村壮?村集体经济。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扶贫资?的分配和使?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镇扶贫?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相结合,?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章

  资?使?范围  第四条

  规范扶贫资?的使?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

  1.围绕培育壮?特?主导产业,?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业和乡村旅游业;推?农业优良品种、采?先进实?农业?产技术等。

  2.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产?活条件,?持贫困村、组修建?型公益性?产设施、?型农村饮?安全配套设施、?型?利?程、村组道路?程;?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3.围绕培育壮?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扶持带动扶贫对象脱贫致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家庭农场、农家乐?范户发展。

  4.围绕提?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产能?,开展扶贫助学,对其家庭劳动?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农技能和农业实?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5.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产性资?短缺困难,?持贫困村建?村级发展互助资?,对扶贫贷款实?贴息。

  6.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和项?发?的项?管理费。  第五条

  扶贫开发专项资?不得?于下列各项?出:  (?)?政事业单位基本?出;

    (?)各种奖?、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预算?出缺?和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四)与扶贫开发项?建设?关的基建项?;  (五)购买交通?具和通讯设备及其费?;  (六)修建楼、堂、馆、所及职?住宅;  (七)其它与扶贫资?使?范围不相符的?出。  第三章

  资?管理及拨付程序  第六条

  扶贫专项资?设?专户,实?专?、专账、专户管理。  第七条

  镇财政所收到上级下达或拨付的扶贫专项资?,原则上应在?星期内拨付?镇扶贫专户,同时下达扶贫资?指标通知,明确注明资?性质和资??途等。  第?条

  扶贫专项资??出必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凡属?程类项?资?,应按规定进?项??项、项?预算和预算审核、项?公?、项?招投标、签订项?合同或协议、项?完?结算和结算审核等项?建设程序。?程款?律实?按建设进度?付,禁?预借预??程款,?程款?出不论数额??,必须使?正式票据,不得使??条?出。  第九条

  拨付到户到?的扶贫资??出,根据扶贫专项资?的管理要求,各相关村两委、包村负责?、部门负责?、分管领导需严格审核把关,经镇长审批后,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由扶贫专户直接拨付到户到?。  第?条

  财政扶贫资?使?必须按照扶贫政策核准的范围、对象、标准管理使?,不得擅?改变资??途,确保资?专款专?及使?效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条

  在扶贫专项资?的使?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给予责任追究:  (?)虚列?出,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扶贫专项资?的;  (?)审核、评审、验收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使?不当的;  (三)?故延迟拨付扶贫专项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侵占、挪?、截留或者滞留扶贫专项资?的;  (五)在扶贫专项资?发放中优亲厚友的;  (六)违反规定私存私放扶贫专项资?的;  (七)违反规定改变扶贫专项资?的使?计划、投向、发放?式或者开?标准的;  (?)应实?招投标或者政府采购?未执?的;  (九)伪造、销毁有关账簿表册凭证的;  (?)未按规定进?公?、或者公?的程序、时间、范围、内容、地点不符合要求的;  (??)未按要求开展抽查、核查或者验收?作、监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  (??)其他违反扶贫专项资?使?管理规定的?为。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条

  扶贫专项资?使?情况实?公告(公?)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扶贫专项资?管理和使?,接受上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民政、扶贫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村级扶贫资?同时应接受镇扶贫资?管理?作领导?组和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四条

  本办法由镇扶贫办、经管站、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制度?印发之?起执?。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篇2  第?章  第?条

  为了进?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的使?和管理,提?资?使?效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针政策、《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扶贫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

  财政扶贫资?是镇设?的?于贫困村、贫困群众?产、?活条件,提?贫困农民收??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发展的专项资?。  第三条

  适?本办法的财政扶贫资?包括以?代赈资?、新增财政扶贫资?、发展资?。  第?章资?来源  第四条

  财政扶贫资?来源主要是县级财政安排的资?。  第三章资?使?  第五条(?)以?代赈资?,主要?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产、?活条件和?态环境,重点修建镇、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兴建?型、微型农??利,解决?畜饮?及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含造林、种果、畜牧草场建设)等;  第六条(?)新增财政扶贫资?和发展资?,重点?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技术的推?及培训等);适当?于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建农??利,解决?畜饮?问题,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化、?播、电视事业。  第七条

  中央财政扶贫资?不得?于下列各项?出:  (?)?政事业机构开?和?员经费;  (?)各种奖?、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修建楼、堂、馆、所及住宅;  (四)各部门的经济实体;  (五)弥补预算?出缺?和偿还债务;  (六)?中型基建项?;  (七)交通?具及通讯设备(汽车、?机、传呼机等);  (?)?额信贷及其他形式的有偿使?;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其他与财政扶贫资?使?范围不相符的?出。  第四章资?分配与管理  第?条

  财政扶贫资?分配应依据:  (?)国家扶贫?针政策;  (?)贫困??数;  (三)贫困村,户数;  (四)?然条件;  (五)基础设施状况;  (七)贫困户农民?均纯收?;  (?)资?使?效益;  (九)其他。  第?三条

  中央财政扶贫资?的分配程序为:

    (?)新增财政扶贫资?和发展资?由镇财政所提出初步分配?案;  第?四条

  同?项?不得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  第五章资?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镇财政所、计委(以?代赈办)、扶贫?作站要依法加强对财政扶贫资?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作。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要如数调减下年度分配指标,并视情节对直接责任?员依法给予处罚。  (?)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扶贫资?的;  (?)同?项?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的。  第?七条对骗取、套取、挪?、贪污财政扶贫资?的?为,要如数抵减下年度拨款,并依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员进?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条

  本办法?颁布之?起执?。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篇3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规范扶贫惠农资?的使?和管理,提?资?的使?效益,防?资?使?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

  本制度所称的扶贫惠农资?包括低保、五保、危房改造补助、退耕还林补贴、草原?态补奖,农业?持保护补贴以及其他到户扶贫项?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各级财政安排的?于全镇扶贫惠农?出的各项资?,包括上级财政追加的资?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资?。  第四条

  各村和相关中?站(所)应当严格执?扶贫惠农资?管理办法,负责扶贫惠农资?各项数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项?的实施、督导和验收。  第?章

  资?的审核  第五条

  各类扶贫惠农政策对象的审核?作,必须逐级进?。实?“三议三公开”?法,先由各村民?组成?评议?组,对扶贫惠农资?发放对象进?酝酿评议,确定初步对象并进?公?后上报?村委会,由村“两委”审议,再进?公?,最后由村民代表会进?决议,决议后再进?公?。整个程序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执?。  第三章

  资?发放  第六条

  扶贫惠农资?的发放应当坚持“基础做细,程序简单,公开透明,便捷群众”的原则,主要采取“?折统”的形式进?发放。  第七条“?折统”是指在?融机构为农民开设的固定补贴存款帐户,每户?个存折。涉及农户的补贴资?必须通过该存折发放。  第?条

  惠农资?到账后,镇信?社及时通知乡镇财政所提供惠农财政补贴资?发放清册和有关电?数据,及时划转资?。  第九条

  信?社根据镇财政所提供的惠农财政补贴花名表册,在5个?作?内将惠农资?直接打?农户“?折统”存折,并将?付清单及时反馈镇财政所。

  第四章

  资?管理  第?条

  惠农财政补贴资?,任何单位和个?不准以任何理由截留、挪?或冒领,不准直接发放现?,不准转交他?代领存折,不准抵扣代缴任何款项(包括银?贷款),严格按照“财政—信?社—农户”的模式封闭运?。  第??条

  信?社应当认真履?职责,确保各项资?安全、?便、快捷地发放到农民?中。  第??条实?“?折统”发放的扶贫惠农资?必须由农户持本?的?份证或户?本和“?折统”存折到信?社?能?取。未经农户本?授权,任何单位和个?携带农户的?份证或户?本和“?折统”存折到信?社?取涉农惠农资?的,信?社不得?付,否则将依法追究当事?和负责?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各中?站(所)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严格遵守审核程序,认真履?职责,确保扶贫惠农资?的专款专?,促进农业发展、促使农民增收、保证农村稳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条镇政府每年不定期开展扶贫惠农资?专项检查。镇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应当坚决查处,公开曝光。  第?五条

  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在拨付资?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停?或追缴拨款:  (?)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扶贫惠农补贴资?的;  (?)套取、截留、挤占、挪?、贪污、私分扶贫惠农补贴资?的;  (三)拒不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六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截留、挤占、挪?扶贫惠农资?。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将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和单位负责?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相关?章:08-2508-1011-0311-3008-1908-0708-1903-1502-1107-12

篇十:村委会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村集体扶持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村集体扶持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通常是指的是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财政资助计划。该方案旨在增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来源和分配

  村集体扶持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来自政府的补贴和农村集体企业的自有资金。这些资金将根据各自的比例分配给各个项目和计划。其中政府补贴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扶贫和开展公益事业,集体企业自有资金则用于企业发展和员工福利等方面。

  2.项目计划

  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补贴、村居环境治理、农业技术研究、扶贫等。项目计划应当根据本场实际情况和村民意愿而定,并且要考虑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效益,合理地分配资金。

  3.资金监督

  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村委会或者相关的管理部门需要建立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监督机制应考虑村民参与和公众监督途径,以确保所有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这样不仅可以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同步也可以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4.变更与调整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中的各个方面都可能因为外部环境或者其他各种原因而需要变更或调整。对于重要的更改或调整,需要与相关利益方进行沟通,并获得充足的批准。必要的更改和调整可以有效地适应村民对于财政资助计划需求的变化和日益复杂多变的情况。

  总的来说,村集体扶持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是一个必要的计划,可以有效地增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通过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可以确保村民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发展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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