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2篇

时间:2023-07-25 20:45:05  阅读:

篇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

  

  202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1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2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篇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意见

  

  xx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在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的生动局面。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20】11号),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印发(xx自治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党政法通字【2020】x号)和xx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xx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整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规范精细、严谨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加快环境质量步伐,全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置换工作,实现辖区能源结构提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重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能源结构调整,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源头预防、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治理

  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强化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向企业、建筑工地、辖区居民,宣传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及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在辖区形成“人人都来参与大气防治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水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

  划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护隔离和标志标牌的建设与维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设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是人类生存,兴国安邦的战略支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向土壤系统转移,并在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汇集、残留于土壤环境中。

  加大土壤环境管理力度,提升监测监察能力,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实施土壤环境监管,严禁企业在处置废水、废气和废渣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

  (四)矿山领域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无证开采行为,对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露天矿山,坚决制止违法开采行为,查封采矿设备和工具,消除违法状态,对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从重处罚,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发现涉黑恶线索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五)优化营商环境

  (1)简化行政审批事项

  我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要件,并印发《呼市生态环境系统xx县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件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材

  料清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只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清单》中列明的要件,清单之外的一律不要求提供,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全部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按照环评分类、分级审批和国家法规政策审批建设项目,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不予准入、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不予核准、审批权限范围外的项目不予审批。目前随着环保机构改革,旗县区环保机构直属市局管理,成为市局的分局,环评审批等审批许可事项都上收市局,我局在项目选址,环保要求,环评报告编制等环节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出具初审意见,努力协调推进环评进程。

  (2)提升环境服务保障

  对不同类型民营企业,我局积极提供指导服务,推动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对大型民营企业,鼓励加快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技术创新,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在达标排放基础上不断提高环境治理绩效水平,建设绿色工厂,树立行业标杆。对中小型民营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分类施策,推动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实现达标排放和全过程管控。

  (六)煤炭能源和生态环境整治

  开展违规违法获取、倒卖、配置煤炭、涉煤涉矿腐败等矿产资源深挖彻查,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不折不扣抓好专项整治。做好对上沟通、对下督导,确保横向贯通、纵向到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坚持开门整治,充分运用“12369”环境投诉热线和环境信访举报,畅通信箱等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最大限度把群众发动起来,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

  (七)优化信访环境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信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局建立信访工作网络,及时反馈和向上级报送在工作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增强捕捉信访信息的敏锐性,提高化解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分析,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依法信访,加强法制宣传,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构建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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