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5篇

时间:2023-07-16 11:45:03  阅读:

篇一: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杜律师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刘某某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质押股份:指刘某某持有的C公司之25%的股份;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C公司之25%的股份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

  签订地点:_____签订地点:_____股权质押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平等、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万元提前支付应补偿给甲方的合作项目前期补偿费用,甲方为保证丙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本息,将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该公司

  万元(万元)股份,占该公司股份的____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借款。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得: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二.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在甲方股权质押期间,不影响甲方在丙方持有%股份的权利和义务。

  当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付息义务时,乙方保证:

  1.不得处分质押的股权;2.质权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质权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3.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履行完毕都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出质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管。

  2.本协议一式四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甲方:____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乙方:____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丙方:_____公司(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三)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根据

  公司与贷款人

  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以及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以下称保证合同,编号:),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

  公司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甲方持有

  公司%的股权;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篇二: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范文6篇

  股权质押合同篇1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

  :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当票(编号:),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方依据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关方或经其他相关方同意,其他相关方对展期后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提前到期:各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质押股权被查封、扣押、冻结、1监管的,或出现各方约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依据前述约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则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其他所有当票及《股权最高额质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月综合费率为,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相关方已签订《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各相关方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清偿当金、息费、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终止

  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3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股权质押合同篇2合同编号:股借字第()号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4(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陆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七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6(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1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____

  担保人:

  股权质押合同篇3经贷款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4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为确保年月日当户(债务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状况

  1.1甲方自愿以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1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2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4.2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4.3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五条质物占管

  5.1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

  5.2质押期间,甲方股东权由乙方代行。

  第六条质权的行使

  6.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6.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6.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11第七条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7.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费等)。

  7.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7.3当金本金。

  第八条特别约定

  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通知与通讯

  9.1甲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9.2乙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9.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实现质权的费用不在最高额担保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11.212.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12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5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13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合同篇614质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邮编:

  电话:

  出质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为按本合同(也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应的典当款(当金)。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数额(当金)及质押担保期限

  被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期限以当票为准)。双方以当票作为交付款凭据,典当具体金额、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及续当凭证上予以确认,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期限以《续当凭证》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内继续有效。

  第二条典当费率、利率

  甲方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和利息,综合服务费在典当时预扣,月费率按计算;月利率按计算。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出质的权利

  乙方同意以出质给甲方。

  第五条出质人承诺

  15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3、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

  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出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

  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出质的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或者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8、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

  9、出质人承诺股权所在公司除银行征信系统可查的负债外无其他任何债务。

  第六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

  第七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

  2、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质权人占管。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3、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4、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16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甲方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权利: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

  (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

  (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甲方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第九条权利凭证的返还

  1、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应当及时返还出质人的权利凭证。

  2、乙方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息、费,并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罚息。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1(2)未如实告知出质权利存在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况;

  (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

  (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

  3、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甲方有权聘请律师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综合费为止。乙方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律师费用的最低限额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的3%(百分之三)。

  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的约定可重复计算。

  第十一条费用承担

  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双方签署的当票(当票编号:)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续当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补充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将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需要对质押权利进行公证、登记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证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质押登记,则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质权人: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出质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19

篇三: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

  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在甲、乙双方的共同协商下,就甲方拥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提供担保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押股权情况

  1.甲方名下的股权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股权数量

  |注册资本(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2.甲方同意将上述股权质押给乙方,用于担保其向_____________(借款人)发放的借款。

  二、质押范围

  1.质押范围包括甲方名下在表格中所列明的所有股权及相关权益,以及因该股权产生的红利、分红、股息等收益。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意在乙方未行使股东权利时予以委托,乙方有权对质押股权的行使权力及相关权益予以处置或变更。

  三、质押期限

  1.本次股权质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若甲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清偿债务,则乙方有权依法行使质权,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公开竞价或协商方式变现股权。

  四、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其拥有的股权系合法、有效的所有权或所有权共有人,并无抵质押或其他担保等纠纷险情;

  2.甲方保证该股权系其自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冻结或查封等财产

  保全措施;

  3.甲方保证上述表格中所示的股权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承诺在质押期限届满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赎回该股权,不得寻求延期。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质押股权信息、未按时清偿债务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补充协议应在书面形式下签订。

  3.本合同的任何纠纷均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附则

  1.本合同正本共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

篇四: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签订时出质人对以下陈述和保证负责:

  1.出质人是标的公司的合法股东,其所出质的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性条款,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

  2.出质人保证其出质的股权系其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3.出质人保证其已经履行了一切必要手续和程序,使得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公司章程等规定。

  4.出质人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若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质权人遭受损失的,出质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质权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出质人遭受损失的,质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质押担保期限届满之日止。

  1.出质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具备必要的权利和能力,可以代表自己履行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反映了出质人的真实意愿,并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任何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会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合法持有的,可以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

  出质人的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不会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公司的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收购或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出质人将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五个银行营业日内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出现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

  2)出质人XXX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

  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

  3.出质人或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质权人。出质人还承诺,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未经出质人书面同意,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如主合同有修改、补充影响本质押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修改、补充,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为______年。甲方为______,乙方为______,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产品/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购买/委托乙方提供以下产品/服务:______。

  2.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服务: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3.交付时间与方式

  产品/服务将于______交付/完成。交付方式为______。

  4.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承诺在售后服务期内对产品/服务进行维修/调整,直至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5.违约责任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声明: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篇五: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实用版)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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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质押合同(完整范本)

  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决算期内及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____________元)。该最高债权总额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内乙方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资性担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时清偿给出借人导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担代偿责任形成的乙方对借款人的债权金额。

  4.2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保、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额决算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乙方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内容以乙方和借款人达成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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