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张家叔侄冤案真凶(4篇)

时间:2023-07-13 16:09:01  阅读:

篇一:张家叔侄冤案真凶

  

  政事分开原则

  第一篇:政事分开原则

  政事分开是我国正在进行的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其对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公共事业自身发展以及制度反腐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实施政事分开,应当遵循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公共利益取向、精简统一效能、务实求真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具体实施原则.同时,正确处理好行政体制改革与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并进、政府宏观领导与发挥事业单位积极主动性并行、公共利益取向与办事效率并重、发挥传统体制优势与推进体制创新并举等几方面的关系.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改制首先是改革政府职能,改革政府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政府行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要体现责、权、利一致的原则,尊重事业单位的独立法人地位,按照不同于行政单位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一是方针政策的指导,即为实现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的宏观社会目标,对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功能建设和业务发展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即对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考核进行管理;三是监管国有资产,即对国有资产的运作进行审计监督。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不是审批式的管理,不是具体承担经济责任、参与资产经营,重点在建设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与此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和事后监督。上述管理思路是重新确立政府与事业单位定位的新的管理方式,也是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因此,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改制的核心是改政府,政府起着关键的主导作用。

  政事分开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难点分析所谓政事分开是指,彻底改变事业单位作为政府附属物的状态和以政代事的局面,将政府承担的具体的技术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剥离出来,同时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到政府部门。

  第二篇:政事

  “送孕妇回家遇害”切割社会信任:

  7月24日,黑龙江省桦南县17岁女孩胡伊萱路上遇到一名假装肚子疼的孕妇,请求其帮忙扶自己回家到楼上,女孩没意识到,善良却葬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当将孕妇送到楼上后,在家等候的丈夫面露凶光,欲对女孩性侵,女孩反抗被二人用被子蒙头窒息而死。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8月1日《江南时报》)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一个心中充满阳光的女孩,面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勇敢地伸出双手,却不成想,回报她的,不是微笑和感谢,而是蓄谋已久的性侵,以及付出生命的代价。“好心反遭毒手”的悲情,让人揪心、痛心和伤心。

  “送孕妇回家遇害”再一次为风险社会增添了辛酸的注脚。助人为乐也好,见义勇为也罢,当利他行为需要以生命为代价的时候,面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还有多少人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到”?任何公共空间内,不管是公交车上,还是街头巷尾,面对如孕妇一般的弱者,人们常常会选择关怀与帮助,这是一种基于正常人性、道德的慈悲之心。然而,当孕妇的弱者符号成为“鱼饵”,善良的女孩便成为这起悲剧的受害者。面对这样的不良示范,人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陌生人值得信任?我们以后还敢不敢做好事?

  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具有生产性和可积累性。与之相对应的,信任的存量也可以被消耗、被切割。信任裂痕一旦产生,短时间是难以修复的;因此,信任的生产比消费更容易。应该说,“送孕妇回家遇害”只是一个极端的、小概率的个案,但依然可能具备一定的感染和示范效应,稀释社会信任度。

  基于先例的“惯性联想”,基于成见的“恶意的揣测”,都可能让人们为了保护自己,封闭内心,失去感受痛感的能力。一个温暖的社会,不该让好心人寒心。对恶例,及时、有力地给予法律的规训与惩罚,既是对逝去生命的告慰,也是对正义的回应。而在现实中,如何建构一道严密的安全防护网,如何建立利他行为的保障机制,则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紧迫考题。

  我们为什么对“微笑”过敏:

  2012年,“表哥”杨达才为自己在车祸现场不合时宜的微笑,丢

  掉了大好前程。而被微笑撞了一下腰的官员,却远不止杨达才一个:7月29日,一则配图微博引来无数网友的关注:7旬老人抱腿不放,而领导却满脸微笑。这位官员因此被网友称为“微笑处长”。日前“微笑处长”回应称:照片只是瞬间表情,自己随即扶起了老人,问心无愧。(8月1日《华西都市报》)无独有偶,在湖北,同样也发生了类似的微笑事件。11岁的男孩小志在老家李桥村还建楼小区蓄水池不幸溺水身亡,其父母与街道干部协商却发现相关负责人“面露笑容”,由此质疑其诚意。对于“面露笑容”一事,当地回应称该官员生就一副笑眯眯的“福相”,引发了家长误会。(8月1日《武汉晨报》)误读了杨达才的笑,却未必是错怪了他。他的被调查、被撤职、落马,并不是因为他在车祸现场微笑了,而是以微笑为引子,“拔出萝卜带出泥”,牵出了一系列严重问题。正是人们对官员表情的“过敏”和习惯性质疑,才把问题官员拖到阳光下去晾晒,最终晒出了问题。

  同样,上述新闻中的地方官员在公共场合露出不合时宜的表情,既有可能是面相天生,瞬时无意识,是老百姓误读了他们;也有可能是“笑”由心生,人们从他们的表情中,顺藤摸瓜感受到了一种权力运行的失范——普通人在别人下跪、丧子、悲痛欲绝的时候发笑,可能会在道德上被人谴责;官员这样做,就不仅给人一种人性冷漠之感,他的政治素养、权力形象甚至身后的一系列问题也会连带被质疑。

  拿“笑着处理儿童溺亡”来说,家属请求街办加强水塘防护措施,并按正常事故责任处理。但在交涉过程中,家属反映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朱某“很轻蔑,还哈哈笑,一直在推诿,看不到必要的尊重和诚意。”微笑,本来是服务窗口、文明公约中频频出现的字眼。但在特定的场合下,基层官员不合时宜的“笑”会不会只是另一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注脚,成为人们痛恨的表情?

  当然要防止过度解读表情对一些官员造成误伤,但人们对官员不合时宜的表情如此过敏,这背后的问题同样也值得正视。一般来说,你在自己家里,无论对着镜子怎么做鬼脸,没人找你麻烦,但是,到

  了公共场所,这种表情就容易被放大,形成引人关注的舆论。特别对官员来说,公共场合的一言一行,很多时候能够反映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投射官员的行政伦理,公众之所以高度关注官员表情,或许更多也源于这类信息不透明、难公开的焦虑。换句话来说,如果权力运行、官员信息能够充分在阳光下晾晒,或许人们对表情问题就不再那么容易过敏,一些天生“笑相”或者无意识流露不合时宜表情的官员,也不会动不动就无辜躺枪了。

  “女神探”不倒冤案难平:

  张高平、张辉的十年冤狱换来221万赔偿,叔侄俩“不满意又怎样”的感慨让人唏嘘,而“女神探”聂海芬至今屹立不倒更为公众的担忧加了重重的注脚。十年青春绝不是金钱能够弥补,司法公正在“女神探”面前也显得格外苍白。“女神探”不倒,冤案远谈不上纠正。随着“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真相水落石出,侦办此案的“浙江神探”聂海芬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发生后,以聂海芬为首的杭州警方办案人员在没有物证和目击证人的情况下,通过“突审”张氏叔侄,获得了该案“无懈可击”的“铁证”。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的聂海芬,此后又在审查勾海峰的犯罪事实时,“未发现”勾可能是“5·19”案真凶的重大线索。赔偿总是发生在伤害之后,国家赔偿金制度也属于事后纠偏,冤假错案给当事人带来的创伤,并不是金钱能够弥补的。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拘,到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张氏叔侄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天。在接受审讯的过程中,他们还饱受刑讯逼供带来的精神和肉体伤害。在这样的遭遇面前,金钱显得无足轻重。赔偿金制度,更多的是一种补救措施,是给那些合法权益受到公权力侵犯的公民或组织一些物质上的安慰。如果单靠赔偿就能了事,法律的尊严、权力的威信就变成了一场金钱与自由的交易。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参与办案的人是关键因素,他们是公权力的使用者,一旦有错案发生,追责是比赔偿更重要的。赔偿金是由国家支付的,是动用全民的力量抚慰受害者,相对而言,那些滥用公权力的人,那些直接造成错案的人,更应当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让公

  权力的使用者有所忌惮,在办案时不敢妄为。早在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就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表示会“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时至今日,该案的预审员、所谓的“女神探”聂海芬,还在岗位上正常工作;侦办此案的其他工作人员,也没有传出受到追责的消息。彻查“神探”才能彻底纠错

  如果说张高平叔侄恢复自由身,获得清白声誉,意味着正义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彻查“神探”聂海芬,问责冤案制造者,则是正义迈出的第二步。如果不彻查聂海芬,就无法真正慰藉张家叔侄,也体现不出浙江相关部门纠错的决心和行动,更无法彰显正义、以儆效尤。

  又是一起无辜公民无端遭遇构陷的刑事冤狱,办案机关手法之雷同,不禁令人后背发麻。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包括此次的浙江叔侄被冤入狱,几乎如生产流水线般被制造出来的冤屈,被镶嵌在时间里的公民个体遭遇,考问着冤案终结机制的生效问题。

  如果说国家赔偿追究的是机构责任,那么针对个案启动渎职调查,追问的便是执法者的个人责任,二者构成“虽迟到,但依然要完整”的正义本身,互相之间无法替代,更不可偏废。也只有对个案责任人的严肃追究与处理,才能真正建立起敬畏,为执法者划出边界。那么,张氏叔侄的十年冤狱,能否成为终结过往“跛足纠错”的里程碑呢?

  曼德拉:曼德拉的政治生命并非十全十美,很多时候他仅仅是一个象征和符号,而非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政治人物。曼德拉曾左倾、激进、暴力,主张武装斗争,他放弃武装夺权,转而强调“和平与自由”,则是在27年漫长牢狱生涯之际和之后。谁能想到,自此他给世间带来的温柔,成为多么大的礼物?

  曼德拉本来是官二代:他有一位当过酋长的父亲,在他9岁时撒手西去。而后他被托孤于当地土著王国的摄政王,接受良好的教育。曼德拉算非洲黑人高层人士的子女。这点同昂山素姬一样。昂山素姬的伟大在于,她出身太子党,却致力于民主,而非维护专制,她本可称为体制的一员分享特权利益。有的人不觉得这有多难,他们会想:即便是上流黑人,也会受白人压迫,反抗是顺理成章的吧?

  曼德拉自陈过:“我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渴望着自由,因为我生下来就是自由的,我以我能知道的各种方式享受着自由。只要我听我父亲的话并遵守部落的风俗习惯,人间和天上的律条都不会找我的麻烦。”所以,在黑人占绝大多数的故乡,尽管黑人的权利被制度性剥夺,比如土地被拿走,黑人酋长得听命于殖民当局派来的官员,但因为生活中和白人交集很小,因而对不自由、不平等的感觉并不强烈。换句话说,做“黑人买办”,不是不可以。当年白人当局处理的手段非常狠,他们取缔非国大,用叛国罪审判曼德拉,开始要判绞刑,最后迫于国际压力才改成死缓。曼德拉在法庭上说,我们这种温和的表达方式,你们都不允许,再过多少年你们会怀念我们的温柔。但是被白人当作谈判筹码的曼德拉从来没有挨过打。一本700多页的曼德拉自传读下来,你会不无惊奇地发现,这个反政府50年、坐牢近30年、长期倡导武装斗争的“乱匪”,落到白人种族主义统治者手里之后,竟从没挨过打。奥巴马本人在了解曼德拉所经历的一切后,觉得美国政治人物所经历的种种苦痛不值一提,至多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的争论,但共和党也没要把民主党人士关到牢里去,和蹲了27年大狱的曼德拉相比,他们从政的困难就好像小儿科。和蹲了27年大狱的曼德拉相比,筷子兄弟在歌中唱的,引起诸多80后共鸣的“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的感伤也很像小儿科。除了曼德拉,你还听过哪个男性政治家说过自己温柔?

  这就是为什么总有人,把政治反对与暴力革命相混淆。一谈反对,就是革命,一说革命,必然暴力。人所津津乐道的甘地、曼德拉、昂山素姬,一般不会被看作是革命者,但这些人都是货真价实的政治反对者。这位老人,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迎接光辉岁月,风雨中抱紧自由。他一生经过彷徨的挣扎,自信可改变未来,问谁又能做到。

  第三篇:政事

  15、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月9日在北京会见加拿大总理哈珀。会见后,李克强与哈珀共同出席第五届中国-加拿大经贸合作论坛并致辞。中国—加拿大经贸合作论坛由中国贸促会和加中贸易理事会于2005年共同创立,旨在促进两国经贸关系,迄今已举办四届。

  16、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的通知,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效绩考核评价内容。

  17、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10在中南海紫光阁亲切接受了第十一世**额尔德尼.确吉杰布的拜见。向藏传教界朋友之一问候。**向

  温家宝敬献了哈达。

  18、我国目前在45种主要矿产中,有11种国民经济矿产出现严重短缺。石油、铁矿石、钾盐等主要矿种的对外依存度超过50%。

  19、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2012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20、第四篇:开原实施方案

  开原xxx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一)项目名称

  开原xx制造加工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依托xx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创新氛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力打造以xx为核心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年产值可达2900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

  xxx科技发展公司

  三、报告咨询机构

  泓域咨询机构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

  我国人造轻骨料(陶粒)的生产和应用得到了快速发展,陶粒的品种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国的陶粒正朝着高性能、高产量以及低能耗的方向发展。

  五、项目选址及用地综述

  (一)项目选址方案

  项目选址位于

  xx,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建设条件良好。

  开原市,辽宁省铁岭市下辖县级市,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侧,丘陵地带。截至2014年,开原市辖3个街道、11个镇、6个乡。截至2014年,开原市总区域面积3164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开原市总人口54.56万人。开原市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东北二人转的发源地之一。开原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是国家重点产粮区和商品粮基地。2011年开原市位列全国百强县第76位,并跻身首届全国百强县居民满意度评比前10名。“中国十大改革创新示范县市、十大最适宜创业县市、十大最具核心竞争力县市”和“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县市、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市、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县市”。

  (二)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6865.09平方米(折合约

  55.27亩),土地综合利用率

  100.00%;项目建设遵循“合理和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

  xx行业生产规范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计、合理布局,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六、土建工程建设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

  36865.09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

  2317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51611.13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33502.47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2968.58平方米。

  七、设备购置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88台(套),主要包括:xxx生产线、xx设备、xx机、xx机、xxx仪等,设备购置费3994.38万元。

  八、产品规划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达产年产品规划设计方案为:xxxxx单位/年。综合考

  xxx科技发展公司企业发展战略、产品市场定位、资金筹措能力、产能发展需要、技术条件、销售渠道和策略、管理经验以及相应配套设备、人员素质以及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与运输条件、xxx科技发展公司的投资能力和原辅材料的供应保障能力等诸多因素,项目按照规模化、流水线生产方式布局,本着“循序渐进、量入而出”原则提出产能发展目标。

  九、原材料供应

  项目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有:xxx、xxx、xx、xxx、xx等,xxx科技发展公司所选择的供货单位完全能够稳定供应上述所需原料,供货商可以完全保障项目正常经营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供应,同时能够满足xxx科技发展公司今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的预期要求。

  十、项目能耗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425706.91千瓦时,折合52.32吨标准煤,满足开原xx制造加工项目项目生产、办公和公用设施等用电需要

  2、项目年总用水量27340.94立方米,折合2.34吨标准煤,主要是生产补给水和办公及生活用水。项目用水由xx市政管网供给。

  3、开原xx制造加工项目项目年用电量425706.91千瓦时,年总用水量27340.94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54.66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

  13.66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29.04%,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十一、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

  xx发展规划,符合

  xx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设计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应用清洁原材料,生产清洁产品,同时采取完善和有效的清洁生产措施,能够切实起到消除和减少污染的作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各项环境指标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清洁生产的标准要求。

  十二、项目建设符合性

  (一)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性

  由xxx科技发展公司承办的“开原xx制造加工项目”主要从事xx项目投资经营,其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有关条款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二)项目选址与用地规划相容性

  开原xx制造加工项目选址于xx,项目所占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此外,项目建设前后,未改变项目建设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该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xx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符合项目建设区域用地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要求。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开原

  xx制造加工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该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不低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该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后,废气、废水、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十三、项目进度规划

  本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项目承办单位组建一个投资控制小组,负责各期投资目标管理跟踪,各阶段实际投资与计划对比,进行投资计划调整,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该项目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将整个项目分期、分段建设,进行项目分解、工期目标分解,按项目的适应性安排施工,各主体工程的施工期叉开实施。

  十四、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14320.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795.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38%;流动资金

  3524.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62%。

  (二)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三)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项目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29123.00万元,总成本费用22883.24万元,税金及附加

  250.74万元,利润总额

  6239.76万元,利税总额7351.16万元,税后净利润4679.82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671.34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43.57%,投资利税率51.33%,投资回报率32.68%,全部投资回收期4.56年,提供就业职位607个。

  十五、报告说明

  报告有五大用途:可用于企业融资、对外招商合作;用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前的计委)立项;用于银行贷款告;用于申请进口设备免税;用于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对于初步确立投资意向的项目,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对市场、投资、政策、企业等方面进行客观的机会分析,重点在于投资环境的分析及投资前景的判断,并提供项目提案和投资建议。包括:对投资环境的客观分析(市场分析、产业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对企业经营目标与战略分析和内外部资源条件分析(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外部建设条件);项目投资者或承办者的优劣势分析等。《项目报告》通过对项目科学深入的市场需求和供给分析、未来价格预测、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节能减排、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从市场、技术、经济、工程等角度对项目进行

  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科学预测,为项目决策提供了公正的、可靠的、科学性的投资咨询意见。

  十六、项目评价

  1、本期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

  xx及xxxx行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项目的建设对促进xxxx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2、xxx科技公司为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拟建“开原

  xx制造加工项目”,本期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有力促进xx经济发展,为社会提供就业职位607个,达产年纳税总额2671.34万元,可以促进xx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积极的贡献。

  3、项目达产年投资利润率

  43.57%,投资利税率

  51.33%,全部

  投资回报率

  32.68%,全部投资回收期

  4.56年,固定资产投资回收期4.56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民间投资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约占制造业投资的85%以上,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对促进民间投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

  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围绕《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促进民营制造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释放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民间投资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约占制造业投资的85%以上,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对促进民间投资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5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围绕《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促进民营制造业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释放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要求广泛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推动《中国制造

  2025》国家战略实施,中央财政在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基础上整合设立了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围绕《中国制造2025》战略,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基础、共性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向纵深发展。重点支持制造业

  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加强产业链条关键环节支持力度,为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产业和技术支撑。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无论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是环境保护、清洁生产都是积极可行的。

  十七、主要经济指标

  附表1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1占地面积

  平方米

  36865.0955.27亩

  1.1容积率

  1.401.2建筑系数

  62.86%1.3投资强度

  万元/亩

  195.321.4基底面积

  平方米

  23173.401.5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1611.131.6绿化面积

  平方米

  2968.58绿化率5.75%

  总投资

  万元

  14320.322.1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0795.342.1.1土建工程投资

  万元

  3845.732.1.1.1土建工程投资占比

  万元

  26.86%2.1.2设备投资

  万元

  3994.382.1.2.1设备投资占比

  27.89%2.1.3其它投资

  万元

  2955.232.1.3.1其它投资占比

  20.64%2.1.4固定资产投资占比

  75.38%2.2流动资金

  万元

  3524.982.2.1流动资金占比

  24.62%收入

  万元

  29123.00总成本

  万元

  22883.24利润总额

  万元

  6239.76净利润

  万元

  4679.82所得税

  万元

  1.40增值税

  万元

  860.66税金及附加

  万元

  250.74纳税总额

  万元

  2671.34利税总额

  万元

  7351.16投资利润率

  43.57%投资利税率

  51.33%投资回报率

  32.68%回收期

  年

  4.56设备数量

  台(套)

  年用电量

  千瓦时

  425706.91年用水量

  立方米

  27340.94总能耗

  吨标准煤

  54.66节能率

  29.04%节能量

  吨标准煤

  13.66员工数量

  人

  607附表22:土建工程投资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占地面积(㎡)

  基底面积(㎡)

  建筑面积(㎡)

  计容面积(㎡)

  投资(万元)

  主体生产工程

  16383.5916383.5933502.4733502.472746.031.1主要生产车间

  9830.159830.1520101.4820101.481702.541.2辅助生产车间

  5242.755242.7510720.7910720.79878.731.3其他生产车间

  1310.691310.691943.141943.14164.76仓储工程

  3476.013476.0111770.6311770.63701.662.1成品贮存

  869.00869.002942.662942.66175.412.2原料仓储

  1807.531807.536120.736120.73364.862.3辅助材料仓库

  799.4799.482707.242707.24161.38供配电工程

  185.39185.39185.39185.3912.433.1供配电室

  185.39185.39185.39185.3912.43给排水工程

  213.20213.20213.20213.2011.124.1给排水

  213.20213.20213.20213.2011.12服务性工程

  2201.472201.472201.472201.47131.235.1办公用房

  1277.621277.621277.621277.6276.285.2生活服务

  923.85923.85923.85923.8578.08消防及环保工程

  621.05621.05621.05621.0541.656.1消防环保工程

  621.05621.05621.05621.0541.65项目总图工程

  92.6992.6992.6992.69120.707.1场地及道路硬化

  6367.541071.741071.747.2场区围墙

  1071.746367.546367.547.3安全保卫室

  92.6992.6992.6992.69绿化工程

  2311.7980.91合计

  23173.451611.1351611.133845.73附表33:节能分析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总能耗

  吨标准煤

  54.661.1—年用电量

  千瓦时

  425706.911.2—年用电量

  吨标准煤

  52.321.3—年用水量

  立方米

  27340.941.4—年用水量

  吨标准煤

  2.34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13.66节能率

  29.04%附表44:项目建设进度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1完成投资

  万元

  11650.271.1——完成比例

  81.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8649.372.1——完成比例

  74.24%完成流动资金投资

  万元

  3000.903.1——完成比例

  25.76%附表55:人力资源配置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1一线产业工人工资

  1.1平均人数

  人

  4131.2人均年工资

  万元

  5.011.3年工资额

  万元

  1748.76工程技术人员工资

  2.1平均人数

  人

  2.2人均年工资

  万元

  5.432.3年工资额

  万元

  633.96企业管理人员工资

  3.1平均人数

  人

  3.2人均年工资

  万元

  6.443.3年工资额

  万元

  183.19品质管理人员工资

  4.1平均人数

  人

  4.2人均年工资

  万元

  5.724.3年工资额

  万元

  258.93其他人员工资

  5.1平均人数

  人

  5.2人均年工资

  万元

  5.955.3年工资额

  万元

  210.41职工工资总额

  万元

  3035.25附表66: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其它费用

  合计

  占总投资比例

  项目建设投资

  万元

  3845.733994.38195.3210795.341.1工程费用

  万元

  3845.733994.3822828.191.1.1建筑工程费用

  万元

  3845.733845.7326.86%1.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万元

  3994.383994.3827.89%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955.232955.2320.64%1.2.1无形资产

  万元

  1528.891528.891.3预备费

  万元

  1426.341426.341.3.1基本预备费

  万元

  629.72629.721.3.2涨价预备费

  万元

  796.62796.62建设期利息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现值

  万元

  10795.3410795.34附表77: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达产年指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流动资产

  万元

  22828.1911164.0513809.0722828.1922828.1922828.191.1应收账款

  万元

  6848.463766.655136.346848.466848.466848.461.2存货

  万元

  10272.695649.987704.5110272.6910272.6910272.691.2.1原辅材料

  万元

  3081.811694.992311.363081.813081.813081.811.2.2燃料动力

  万元

  154.0984.75115.57154.09154.09154.091.2.3在产品

  万元

  4725.442598.993544.04725.444725.444725.441.2.4产成品

  万元

  2311.361271.251733.522311.362311.362311.361.3现金

  万元

  5707.053138.884280.295707.055707.055707.05流动负债

  万元

  19303.2110616.7714477.4119303.2119303.2119303.212.1应付账款

  万元

  19303.2110616.7714477.4119303.2119303.2119303.21流动资金

  万元

  3524.981938.742643.743524.983524.983524.98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1174.98646.25881.241174.981174.981174.98附表88:总投资构成估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占建设投资比例

  占固定投资比例

  占总投资比例1项目总投资

  万元

  14320.32132.65%132.65%100.00%项目建设投资

  万元

  10795.34100.00%100.00%75.38%2.1工程费用

  万元

  7840.1172.62%72.62%54.75%2.1.1建筑工程费

  万元

  3845.7335.62%35.62%26.86%2.1.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万元

  3994.3837.00%37.00%27.89%

  2.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1528.8914.16%14.16%10.68%2.2.1无形资产

  万元

  1528.8914.16%14.16%10.68%2.3预备费

  万元

  1426.3413.21%13.21%9.96%2.3.1基本预备费

  万元

  629.725.83%5.83%4.40%2.3.2涨价预备费

  万元

  796.627.38%7.38%5.56%建设期利息

  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现值

  万元

  10795.34100.00%100.00%75.38%建设期间费用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3524.9832.65%32.65%24.62%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1174.9910.88%10.88%8.21%附表99: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1营业收入

  万元

  16017.6521842.2529123.0029123.0029123.001.1万元

  16017.6521842.2529123.0029123.0029123.00现价增加值

  万元

  5125.656989.529319.369319.369319.36增值税

  万元

  473.36645.50860.66860.66860.663.1销项税额

  万元

  4659.684659.684659.684659.684659.683.2进项税额

  万元

  2089.462849.273799.023799.023799.02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33.1445.1860.2560.2560.25教育费附加

  万元

  14.2019.3625.8225.8225.82地方教育费附加

  万元

  9.412.9117.2117.2117.21土地使用税

  万元

  147.46147.46147.46147.46147.46税金及附加

  万元

  204.26224.92250.74250.74250.74附表10:折旧及摊销一览表

  序号

  项目

  运营期合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1建(构)筑物

  原值

  3845.733845.73当期折旧额

  3076.58153.83153.83153.83153.83153.83净值

  769.153691.903538.073384.243230.413076.58机器设备

  原值

  3994.383994.38当期折旧额

  3195.50213.03213.03213.03213.03213.03净值

  3781.353568.313355.283142.252929.21建筑物及设备原值

  7840.11当期折旧额

  6272.09366.86366.86366.86366.86366.86建筑物及设备净值

  1568.027473.257106.396739.536372.676005.81无形资产

  原值

  1528.891528.89当期摊销额

  1528.8938.2238.2238.2238.2238.22净值

  1490.671452.451414.221376.001337.78合计:折旧及摊销

  7800.9405.08405.08405.08405.08405.08附表11:总成本费用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达产年指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1外购原材料费

  万元

  14346.387890.5110759.7814346.3814346.3814346.38外购燃料动力费

  万元

  1100.72605.40825.541100.721100.721100.72工资及福利费

  万元

  3035.253035.253035.253035.253035.253035.25修理费

  万元

  44.0224.2133.0244.0244.0244.02其它成本费用

  万元

  3951.792173.482963.843951.793951.793951.795.1其他制造费用

  万元

  1632.03897.621224.021632.031632.031632.035.2其他管理费用

  万元

  485.88267.23364.41485.88485.88485.885.3其他销售费用

  万元

  1784.68981.571338.511784.681784.681784.68经营成本

  万元

  22478.1612362.9916858.6222478.1622478.1622478.16折旧费

  万元

  366.86366.86366.86366.86366.86366.86摊销费

  万元

  38.2238.2238.2238.2238.2238.22利息支出

  万元

  总成本费用

  万元

  22883.2414133.9318022.5122883.2422883.2422883.2410.1可变成本

  万元

  19442.9110693.6014582.1819442.9119442.9119442.9110.2固定成本

  万元

  3440.333440.333440.333440.333440.333440.33盈亏平衡点

  51.15%51.15%附表1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达产指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1营业收入

  万元

  29123.0016017.6521842.2529123.0029123.0029123.00税金及附加

  万元

  250.74204.26224.92250.74250.74250.74总成本费用

  万元

  22883.2414133.9318022.5122883.2422883.2422883.24增值税

  万元

  860.66473.36645.50860.66860.66860.66利润总额

  万元

  6239.7611653.1516300.646239.766239.766239.76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6239.7611653.1516300.646239.766239.766239.76企业所得税

  万元

  1559.942913.294075.161559.941559.941559.94税后净利润

  万元

  4679.828739.8612225.484679.824679.824679.82可供分配的利润

  万元

  4679.828739.8612225.484679.824679.824679.82法定盈余公积金

  万元

  467.98873.991222.55467.9467.98467.98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万元

  4211.847865.8711002.934211.844211.844211.84应付普通股股利

  万元

  4211.847865.8711002.934211.844211.844211.84各投资方利润分配

  万元

  4211.847865.8711002.934211.844211.844211.8415.1项目承办方股利分配

  万元

  4211.847865.8711002.934211.844211.844211.84息税前利润

  万元

  6239.7611653.1516300.646239.766239.766239.7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6644.8412058.2316705.726644.846644.846644.84销售净利润率

  %16.07%54.56%55.97%16.07%16.07%16.07%全部投资利润率

  %43.57%81.37%113.83%43.57%43.57%43.57%全部投资利税率

  %51.33%51.33%51.33%51.33%全部投资回报率

  %32.68%61.03%85.37%32.68%32.68%32.68%总投资收益率

  %32.68%61.03%85.37%32.68%32.68%32.68%资本金净利润率

  %32.68%61.03%85.37%32.68%32.68%32.68%附表13:盈利能力分析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1净利润

  万元

  4679.82投资利润率

  43.57%投资利税率

  51.33%投资回报率

  32.68%回收期

  年

  4.56第五篇:开原学习心得体会

  开原学习心得体会

  涵养生命,奠基幸福人生。4月23日—4月24日辽宁省创建小学特色学校现场会在开原民主小学召开,我有幸能代表学校去参观学习。在此之际,我非常的感谢领导,因为是领导给我们年轻教师搭建了这么多难能可贵的学习的平台。23日早,外面虽然下着蒙蒙细雨,但我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民主小学——一个以特色而闻名的示范校。到了这里,首先学生为我们展示了东北秧歌,四个小方队不同变换队形,变化花样,转抛手绢技巧也很娴熟,真是让我很惊叹!原来

篇二:张家叔侄冤案真凶

  

  刑事诉讼法:浙江叔侄案例分析

  浙江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摘要】

  2013年张志叔侄冤案的再审可谓轰动一时,这一案件也成为了刑诉法学者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从刑诉法的角度对张氏叔侄案进行分析,主要关注口供、证据、证人证言、申诉几个步骤中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并对再审的意义做出阐明。最后将提出本人对张氏一案的反思,以及对司法实践的建议。

  案情介绍

  2003年5月18号晚9点左右,张高平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经熟人介绍,17岁的被害人王冬(女)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2003年5月19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被害人王冬的尸体。公司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氏叔侄所为。

  根据侦查审讯,两人交代,2003年5月18日晚,由张高平按住王冬的双腿,张辉在货车驾驶座位上,将王冬强奸致死。后两人将王冬抛尸水沟中。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出示了证人袁连芳的证言:张辉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向他讲述了奸杀王某的经过。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案再审公开宣判,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正文】

  看似事实清楚、明确的案件,实则疑点重重,而且严重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既然如此为何一审、二审法院会如此判决?又为何要等到10年之后才迎来了再审?本文将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对张氏叔侄案进行分析,剖析审判过程中的种种程序违法问题。

  一.程序错误

  (一)口供

  1.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张氏叔侄被依法拘留之后应立刻被带去看守所,然而事实却是两人在2003年5月23日被拘留之后,直接被带去了西湖刑侦大队,在移交检察机关前,他们在公安局逗留了7天7夜。警方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由于是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接受讯问,侦查人员可以和他们直接的进行身体接触,而且可以控制两人的饮食,饮水,休息。这就为刑讯逼供创造了便利条件。

  2.刑讯逼供的事实

  按照警方的说法,张氏叔侄一案中不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但是这与张氏叔侄的说法完全不同。张高平在今日说法采访中表示,在被拘留的七天七夜都是站着被讯问的,而且双手被铐了起来。有时候还被要2求跪皮鞋底、不让睡觉;甚至嘴巴里被放入了两根烟,要求烟灰要一样齐,但就是不能吸、不能用手。

  对于供述内容的部分,张高平表示也并非是他的真实表述。供述内容完全就是靠猜,猜不对警方的意思就会被打巴掌,直到所述内容符合警方心意。

  按照我国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①

  从法条中我们不难看出,事发时的刑诉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刑讯逼供,但是警方依然违反法律程序,以刑讯逼供的方式非法获取证据。对于刑讯逼供获取的证据,当时的刑诉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要予以排除,但是新刑诉法做出了相关规定,是一大进步。

  新刑诉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刑讯逼供的证据——录像缺失

  对于是否真的存在刑讯逼供,警方与张高平的供述并不一致,因此需要寻找一定的证据来证明,查看审讯录像便是最好的途径。可是审讯录像却出现了一段时间的空白。

  根据警方记录,审讯时间是从5月28号的6点10分到6点58分,只审讯了48分钟,可恰恰在这48分钟的时间内,录像中断了半小时。虽然录像并没有直接记录下刑讯逼供的镜头,但这半小时的录像空白时间恰恰间接说明了刑讯逼供的可能性。

  让人遗憾的是,当时的刑诉法并没有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进行录音、录像,这也就导致了非法获取的口供被法庭所采信。

  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出现,新《刑诉法》进行了相关规定,可谓一大进步。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第一款)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第二款)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张氏叔侄的案子属于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如果缺乏相关录像,便可将非法证据排除,保护当事人利益。

  4.相互矛盾的口供

  张氏叔侄的口供存在着不少的前后矛盾之处,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然采信了二人的口供。

  事发时适用1996年刑诉法,而非新刑诉法,故在此引用了旧法条。基于相同原因,下文也多次引用旧法条。

  ①口供中的矛盾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到底是先停车作的案,然后再掉头抛的尸,还是先掉头作的案,然后顺势把尸体扔到路沟中?在供述中存在矛盾。第二,叔侄二人对逃跑路线的供述也不同。第三,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这些都是定罪的关键证据,然而却出现了矛盾之处,更加说明了有着刑讯逼供、造成张氏二人陈述虚假口供的可能性。这种证据理应被依法排除,然而法院却并没有这样做。

  5.仅凭口供定罪

  在整个案件中,其实并没有形成符合逻辑的证据链条,对于这一点将在下文进行详细论述。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张氏二人依然被判有罪,是因为当时的办案人员先入为主的认为张氏叔侄有罪,并且以口供作为整个证据链条的基本逻辑起点,其它证据的组织和取舍都围绕着他们的有罪供述,忽视了客观证据。

  根据1996年刑诉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由此可见,仅凭口供定罪成为了导致这一冤案发生的又一个因素。

  (二)证据

  1.犯罪时间

  法医根据王冬胃里的食物残留鉴定,王冬的死亡时间在生前最后一次进食的“两小时之内”,也就是凌晨1点35左右,警方认为那个时间女孩还在大货车上,所以她的死亡,张氏叔侄脱不了干系。

  但是根据张高平的供述,道路监控完全可以证明1点30分时王冬还活着,然后凌晨1点50左右,她要下车打车与家人会合,监控录像也可以证明,而且这段路确实需要20分钟时间,张氏二人无作案时间。因此女孩的死亡时间不可能在1点35分。

  其实此前的化验报告显示,通过胃里食物消化的程度,判定死亡时间在进食后两小时之内;但是上面也写道,每个人因个体差异不同,这个时间的差别会比较大,可能是半小时,也可能是四个小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关键证据,却并没有在判决书上出现。此外,警方也并没有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导致错过了一个月的录像保留期。

  根据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因此侦查人员故意不获取证据、隐瞒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程序规定,是导致本案发生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

  2.强奸罪证据缺失

  当时现场勘查证实,张氏叔侄的货车上没有强奸留下的痕迹,死者虽有处女膜新鲜破裂的情况,但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对此法医给出解释说,一夜的水冲过以后,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此外案发现场并没有张氏的车轮印,道路上也没有二人的脚印。这就导致最终的案卷中并没有张氏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证据。但是对于种种疑问,侦查人4员又一次选择了忽略。

  3.DNA虽然并未发现张氏二人的DNA,但同样经过一夜水的冲刷,死者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不过,警方鉴定结果显示,该DNA“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该项证据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

  警方认为这是王冬在平时生活中与人触碰形成的,而且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触过的朋友,与指甲里的DNA没有匹配者。但是正常的握手,有没有可能双手的八个指甲里面,都有一个同样的一个男子的DNA成分?唯一的解释就是在激烈的反抗过程中,王冬抓挠了他人,留下了DNA,因此该DNA很可能就是真正罪犯的。

  在这一过程中,侦查人员又一次违反了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故意忽略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

  4.疑罪从有/疑罪从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判定张氏二人有罪的证据根本不足,完全无法形成证据链条,然而法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做出了有罪判决。

  根据1996年刑诉法第162条第(三)款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疑罪从无”。但是司法机关却偏偏选择了“疑罪从有”,属于严重违反程序规定。

  (三)证人证言

  除了口供之外,还有一份证据被作为了定罪的重要依据,即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袁连芳的证人提供的证言。袁连芳证明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

  但事实上,张氏二人都并未向袁连芳讲述过案件经过,袁没有理由在张辉刚一进监所就知道他们的情况,也一直不可能知道。在庭审中,张辉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但被拒绝。

  而被关在另一个屋子里的张高平也被假狱友诱骗,说只要写一份材料,说明犯罪事实,就可以从轻处罚,诱骗张高平做出虚假供述。

  1.假扮狱友骗供

  这位名叫袁连芳的人,事后被证明是一名狱警,曾多次帮犯罪嫌疑人代写自首书,然后逼迫他们背诵、抄写,被称为“牢头狱霸”。在张氏一案中,属于假冒狱友、骗供、做出虚假证人证言。

  按照我国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因此侦查人员存在以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获取的证人证言理应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当时的刑诉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要予以排除,但是新刑诉法做出了相关规定,是一大进步。

  新刑诉法第54条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2.证人不出庭作证

  1996年刑诉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在庭审过程中袁连芳并没有出现,但是他的证人证言却依然被作为了定案的重要依据,属于严重违反程序的行为。

  (四)申诉

  当张高平发现真凶可能是勾海峰时,曾经多次向监狱反应,然而一直得不到重视。事实证明,张高平7年的申诉也一直未被登记。

  1996年刑诉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996年刑诉法第223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张氏二人有权提出申诉,执行机关应受理并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但事实上,执行机关却并未受理。这一程序错误导致张氏二人含冤多年。

  二.再审的意义

  1.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的转变

  虽然1996年刑诉法第162条第(三)款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疑罪从无”,但是当时人们认识水平有限,还不能很好的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本次再审,张氏二人被判无罪,体现了我国法律工作者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的思想转变,是思想进步的体现。

  2.突出了程序正义的必要性

  再审程序中并未采信一审、二审中的非法证据,表明了司法机关对程序正义的重视、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落实。同时这也体现除了司法机关努力纠正错案的决心。

  三.反思

  1命案必破

  “命案必破”似乎成为了司法机关的一个隐性要求。但是出于对恶性杀人案件限期侦破的规定,过分强调“命案必破”必然会给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增添无形的压力,甚至会形成外在的干预因素,进而可能影响到办案质量,致使公安机关只得加紧办案效率,从而忽略了对程序及法律的尊重。侦查机关理应摒弃这种不良观念,不要一味追求破案数量,而忽略了质量。

  2.监督机制

  公安部门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侦查监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侦查监督摆上应有的位置,又碍于工作中的“合作关系”和“情面”,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而且即使履行了监督职能,其监督的方式也具有随意性。这一点亟待改正。

  3.沉默权

  沉默权是指:被告理应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如果最后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则罪疑从无。但是《刑诉法》第50条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同时118条却保留“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相当于

  “不得强迫自我归罪原则”仅仅规定了一半。沉默权是实现无罪推定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我国落实无罪推定原则依然任重而道远。

  4.刑诉法的完善

  新刑诉法相比1996年刑诉法已经做出了不少的进步,然而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希望立法工作者能够充分意识到程序正当的重要意义,积极完善法律,为保障人权迈出新的一步。

  【小结】

  张氏叔侄一案向人们展示出了司法实践的种种问题: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数量轻质量、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等。再审程序虽然表明了我们纠正错误的决心,新刑诉法虽然对原有法律作出了不小的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离真正的程序正义还相距甚远,法律工作者任重而道远。

篇三:张家叔侄冤案真凶

  

  沉冤录之张?叔侄案沉冤录

  ——张?叔侄案?、张?叔侄2003年5?18号晚上,张?平和侄?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冬经别?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途?杭州某?交桥,王冬到?的的下车,张?叔侄继续前往上海。2003年5?19?,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沟?发现?具??,?这名??正是5?18号搭乘他们便车的??王冬。公安机关认定当晚开车搭载被害?王冬的张辉和张?平所为,以涉嫌强奸罪将??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2004年4?21?,杭州市中级?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平?期徒刑。2004年10?19?,浙江省?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平有期徒刑15年。

  三、真凶浮现张?叔侄??相继转调到新疆?河?监狱和库尔勒监狱服刑。狱中的张?平、张辉均坚称???罪,张?平称,杭州另?起杀?强奸案中的凶?勾海峰系此案嫌疑?。?张辉称,曾在狱中遭遇牢头狱霸袁连芳的暴?取证。但是,这些判决,没有?证,也没有物证,有的是??的供述。2011年11?22?,杭州市公安局将“5·19”案被害?王冬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的数据库?对,发现了令?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2005年即被执?死刑的罪犯勾海峰?度吻合。?可能的真凶已于2005年被枪决,叫勾海峰。

  四、再审判决2012年2?27?,浙江?院对该案?案复查。2013年3?26?,浙江?院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平?罪。

  五、国家赔偿2013年5?17?,浙江?院对张辉、张?平再审改判?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分别?付张辉、张?平侵犯???由权赔偿?65.57306万元,分别?付精神损害抚慰?45万元。以上分别?付张辉、张?

  平国家赔偿?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民币。

  六、律师评析冤案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可以最?限度的预防。?我国的冤案预防机制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失灵。例如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或者被告?是否构成犯罪存在明显的疑点的情况下,法院没哟依法作出证据不?、指控犯罪不能成?的?罪判决,?是宣告被告?构成犯罪,但不判处死刑?即执?,在量刑上“留有余地”,选择死缓或者更为轻缓的?由刑。这种“留有余地”的判决?式可以说是冤案形成的?个重要原因,同时也严重背离疑罪从?的司法理念和法定的证明标准。法院作为正义最后的?道防线,必须尊重法定程序,彻底摒弃定罪量刑上的“留有余地”,只有这样,才能最?限度的预防冤案的发?,守护正义的底线。

篇四:张家叔侄冤案真凶

  

  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篇一: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近日报载,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在坐了十年冤狱后,被浙江省高院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布无罪。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起冤案,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张高平再婚妻子因此打下腹中胎儿,与张离婚;其母亲哭瞎眼睛,不能寿终正寝;女儿中断学业;住宅败落;当事人身心收到的摧残可以想见。。。。。。

  问题是,原本没有任何事实和确凿证据的案件,是怎么确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最终被坐实成“铁案”的?

  侦查机关难辞其咎,采用了非法手段进行取证。警方在关押二人的西湖刑警大队所在地:“不让我坐,站着睡着了,就用烟头烫”。在市看守所里,牢头”袁连芳早在同一号房等他,同监舍犯人“收拾”张辉后,袁威逼诱引张辉写了下认罪书。在省看守所,张高平也遇到了牢头狱霸的逼供和诱供,并按牢头的指示抄写了杀人过程。

  被害人指甲里残存的dna,分明与被告叔侄无关,但这并不影响警方判断和完成证据的搜集。本案唯一的证人就是牢头狱霸袁连芳。据袁向检察官供述承认自己作为狱侦配合警方,他说:“张辉进来的时候已经交代了,我的任务是鉴别张辉说的是否符合。”这证明了袁的出现是由于侦查人员的指使布置和主动窜通。神奇的是,这么一个牢头狱霸,居然还千里迢迢跨省协助办成了另一起冤案。他的作证、出差,这个中程序是怎么启动的?罪犯居然成了侦探助理甚至牧师。

  再审中,张辉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最后的陈述中痛陈:公安机关抓了无辜者,放走了真凶,导致真凶又杀害一名无辜者,难逃其咎。是的,如果当初杭州公安系统办案人员不是张冠李戴,而是及时抓住真凶,那么第二名无辜者就完全可以避免遇害。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回忆,出庭检察官最后说,“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是不会缺席”,“正义就在眼前,历史不会重演”。本案中冤案制造者动机、行为、后果三犯罪要素齐全,如不追究其渎职罪,以儆效尤,谁能保证这类冤案“历史不会重演”?

  【篇二: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2003年5月28日,侄子承认杀人。2003年5月29日、5月30日,叔侄俩分别被送至看守所。叔叔张高平在6月18日承认杀人。

  12003年6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作出《法医学dna检测报告》显示,能够排除被害人王某8个指甲末端提取的dna谱带是由张高平、张辉与王某混合形成。2.

  浙江张氏叔侄案quot;裁判结果检察机关在将本案先后两次退回侦查机关作补充侦查后,于2004年2月以强胡铭,张健,冯姣,项雪平.错案是如何发生的一转型期中国式错案的程序逻辑[mi.杭州:浙江大学出版,2013年.第188页...4..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案

  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奸罪对叔侄二人提起公诉。但在移送法庭的案卷里没有出现有利证据,即dna检测报告。2004年4月21日,张辉、张高平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判决书中作如下描述:2003年5月18日晚21时,张氏叔侄二人驾驶货车去往上海途中,搭载被害人王某前往杭州。2003年5月19日1时30分,在杭州天日山路汽车西站附近,张高平把自己的手机借给王某,王某用该手机与其姐的男友通话,后者要求王某到钱江三桥后再联系。其后,二张共谋在货车驾驶室内对王某实施强奸。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张高平按住王某腿脚,张辉掐住被害人颈部,最终致其死亡。二人遂抛尸于路边水沟后继续赶路。一审宣判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04年10月19日分别改判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审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

  23.

  浙江张氏叔侄案

  平反过程自2005年8月起,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二人开始了漫长屈辱的服刑生活。在新疆石河子监狱十年服刑期间,张高平从未停止申诉,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他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另一起杀人案的凶手勾海峰,他的申诉材料能装满整整一个麻袋。驻监检察官张飚注意到这位服刑人员的反常举止。张飚说:

  张高平这个人从来不要求减刑????他认为自己不是罪犯,只有罪犯才要求减刑????他向来不报告。他一直是这样一个状态。张高平让我好奇又吃惊。

  3在听取了张高平的申诉、仔细研究相关材料后,这位即将退休的检察官开始帮助张高平向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多次递交申诉材料,希望能够引起重视。与此同时,张辉在新疆库尔勒监狱里也一直坚称自己在被羁押讯问期间受到了非法

  待遇,张辉的父亲张高发也坚持不懈地为儿子申诉。2韩玉胜.刑事诉讼中如何预防冤假错案[j1.人民检察,2013,(14).第41页3j下裕.

  二张

  冤案平反录【j].检察风云,2013,(10).第45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11月22日,在全国

  清网

  活动接近尾声时,杭州市公安局发现因另一起故意杀人案己被执行死刑六年的勾海峰的dna有七个位点与从被害人王某指甲末端分离出的dna存在吻合,后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得出定论。也就是说,强奸并杀害王某的很可能另有其人。2012年2月27日,浙江高院对所有关于二张的申诉材料加以整理后,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2月6日,浙江高院审委会经研究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2013年3月26日,再审法院依法判决:本案出现新的证据,不排除系他人作案,且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经过的审讯过程的影像资料不具备法定的完整性和连贯性、记录犯罪嫌疑人指认案发现场的镜头切换频率过高过快、未在法律指定场所羁押犯罪嫌疑人、非法使用同监犯人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等侦查取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原一、二审用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因证明力存在瑕疵不足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至此,案件得以纠正。(二)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的程序性问题1.侦查中的问题(1)羁押、讯问地点不合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张氏叔侄被送至看守所时已经是二人自2003年5月23日被警方逮捕后的第七天,即2003年5月29日了。侦查机关在看守所外的非法定地点对二人进行讯问。由此可见,上述侦查行为并不符合当时法律的相关规定。(2)侦查机关刑讯逼供规范化、合法化收集证据、禁止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司法公信力、保护人权、建立民主法治社会的根本需要。但刑讯逼供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却大有

  屡试不爽

  、百发百中

  之势。据二人讲,二人被杭州西湖刑警大队进行了近乎虐待式的刑讯逼供。

  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进鼻子里去????现在手臂上还有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案

  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他们用烟头烫的疤。州张辉说:

  为了能够活下去,我才招了。

  (3)侦查机关非法使用线人本案有一项关键证据,即同监犯人袁连芳作证张辉曾向其陈述过犯罪事实。事实上,袁连芳是与张辉同监房的号长,每次接受提审后张辉都要向其报告提审时的具体情况,说

  错

  了就会挨打,第二天再按袁指示的正确

  内容回答。指认犯罪路线前,袁给张辉画好了

  线路图

  。指认现场时,由于图中有一些路段从未走过,张辉指认了三遍才指对。狱侦线人现象,我们应辩证的评价。它对侦查机关提升办案效率,压缩办案成本自有它积极的一面;但其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非法使用暴力对冤假错案的发生、发展却起到了不应有的负面作用。况且在本案中狱侦线人的证言属传闻证据。

  陈述者未在法庭上接受交叉询问,因此其陈述中的漏洞未能被发现。

  5(4)侦查实验带有主观色彩

  侦查实验,是侦查部门为了确定在现实中能否发生及怎样发生案件中的某种事实或现象,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模拟案件原有条件将其再现的一种侦查措施。

  6本案中,在已经明确知道dna不属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侦查机关采用补强证据手段进行模拟实验,根据犯罪路线,模拟两名犯罪嫌疑人奸杀、抛尸、丢弃被害人财物、继续赶路,并于第二天5时30分抵达上海的过程。最后得出令人骇然的实验结论:作案时问

  十分钟。而安徽籍张氏叔侄二人事实上并不可能比侦查人员熟悉杭州的道路状况。侦查实验的目的是验证待定的空白事实与客观现象相一致,而本案中侦查人员显然带着主观上认定凶手就是张氏二:人的有罪推定

  思维定式来寻找这一论断的补强证据。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有意无意选择忽略电子眼的作用,没有通过调取各路口的电子眼以确定叔侄二人的行车路线。而在2003年,杭州各条街路就已经广泛使用针孔电子探头了。4王攀,杜勇.叔侄奸杀冤案浙江彻查

  女神探

  聂海芬【n】.河南商报,2013年4月9日.第a19版.5易延友.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

  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p订].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3页6程小白,翟丰.新编侦查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1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审查起诉中的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在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行使其审查权、举证权和监督权。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刑轻重、是否存在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进行审查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分析权衡后给予相应处理也属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1)检察机关监督不力在本案中,检察机关殆于行使法律赋于它的监督职能表现明显,即使侦查机关在工作中屡次存在违反法定程序非法取证现象,但检察机关并没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合法性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也没有对侦查机关的违法侦查、取证行为及时纠正,反而

  采取了放任纵容的态度。更荒唐的是,在移送给审判机关的证据中,还出现了一项证据是公安机关提供的未对二人施行刑讯逼供的说明。(2)检察机关举证不全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作为最终定案的证据材料并不全面。能够证明二人无罪的证据在一审判决书中列举的证据材料中并没有出现。检察机关对能够证明张氏叔侄二人并非犯罪嫌疑人的dna检验报告没有提交至法庭;同时漠视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曾遭受刑讯逼供的申辩意见。正是这种有意无意的疏忽或者说是放纵,使得案件的进展向着错误的方向又迈了一步。(3)检察机关审查不细本案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不能细致审查、严格把关也是检察机关应承担的责任所在。例如:先后两次认为该案证据并不足够充分而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仍在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经过综合平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对案件侦查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亦未做严格的把关,致使公安机关的种种违法侦查行为在审查起诉阶段得以顺利通过。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粟

  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3.审判中的问题(1)采信证明力明显不足的涉案证据本案共有26项证明材料最终被法庭用以定罪量刑。但只有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属于直接证据,而且二人的供述在诸如实施强奸时二人分工、抛尸细节等方面存在多处不一致之处,并未引起法庭的注意。而直指张辉作案的证人证言也是

  牢头

  袁连芳的听言

  且未经法庭质证程序,虽然证明力极小却仍被法庭采信。二审判决以

  与本案无关

  为由排除了案件中能证明叔侄二人不是凶手的dnh鉴定报告这一最关键,也是具有最强证明力的证据。(2)犯罪事实推理漏洞百出首先,二人是受熟人之托搭载被害人王某,有人曾目睹被害人上了二人的货车,如果作案是否太容易被发现?其次,为什么在几个小时的行车途中不作案,偏偏选在被害人用张高平的手机给朋友打过电话、极易留下犯罪线索之后实施作案行为?经侦查机关侦查实验认定只有lo分钟作案时问,在lo分钟内完成实施强奸、杀害、抛尸、逃跑一系列活动本就不存在可能,对并不熟悉杭州路线及路况的二张来说是否太过牵强?再次,为什么回避查证叔侄二人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上提出的曾被暴力刑讯逼供的辩解?一审法院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宣判后,二审法院虽感觉判决理由牵强,但本着

  疑罪从轻

  的错误理念仍作出一人死缓一人有期十五年的判决。(3)申诉程序不畅通叔侄二人及其亲人乃至驻监检察官、律师一直坚持为二人申诉。但直到七年后张高平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律师接手此案、到浙江高院查询案件申诉进展情况时才发现,这起案件在法院电脑申诉系统中并没有留下丝毫痕迹。也就是说之前所有人的申诉和努力都被归于零。4.辩护方面存在的问题(1)辩护意见难采纳张高平、张辉的一审辩护律师曾在法庭上指出其当事人曾在侦查阶段受到非.9.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法羁押和刑讯逼供,并坚持为二人做无罪辩护,但其辩护意见在审查起诉及法庭审理期间均未被采纳。可见,律师在整起案件中似乎成为了一种摆设,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悲哀地水过无痕、雁过无声,无法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2)权益维护难实行在检察机关,张高平的辩护律师曾看到具有极大证明力、能够证明二人并非凶手的dna鉴定结论,但在法院查阅卷宗时却发现鉴定结论并不在其中,案卷中只有两人承认有罪的口供。在一审庭审期间,辩护律师据理力争,甚至准确说出鉴定材料文号,最终,几乎是逼着公诉人呈出来的。可见,庭审活动形式化,辩护意见被忽略等诸多程序性问题使得律师的辩护作用如纸上谈兵、无从发挥,对预防冤案的发生、发展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5.证据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证明标准降低,证据链条断裂《刑事诉讼法》使用精准的证据标准

  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丈量刑事诉讼程序定罪量刑证据的证明尺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证明标准呈现一种阶梯式递进状态。侦查阶段要求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确有发生,审查起诉阶段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判阶段更加严格:需以法定程序查证所有证据并确保证据已排除合理怀疑后方可用作定案证据。本案中,提交法庭的26项证据中,只有被告人口供属于定案的直接证据,其他材料中,包括叔侄二人的背景、现场指认、侦查实验结论、被害入通讯记录、行程经过、死因、死亡时的位置、遗物、证人书面证言及公安机关提供的并未对二人进行刑讯逼供的说明。表面看上述材料形成本案的证据链条,但仔细推敲,不难发现,作为唯一定案的直接证据,即二被告口供存在多处矛盾。如:二人供述的案发先后行车路径相互矛盾,案发现场停放货车具体细节不同。再如:张辉说二人先把卡车掉转方向后再实施强奸;张高平却说,车辆并没有改变方向,犯罪前后一直向一个方向开:张辉说,是自己一个人扛着尸体抛进水沟的,叔叔张高平只在车上帮着递下来,张高平却说,二人一个抬上身一个抬下身合力处理尸体的????另,证人证言未经法庭质证,没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案

  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有任何目击证人和实物证据对案情加以佐证,可以说证据链条实属无效,呈断裂状态,定案证据的证明标准极其模糊。(2)忽视有利证据,采

  信非法证据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原则,并不是以将犯罪嫌疑人定罪为最终目的。检察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就是为了避免证据不足却又误将嫌疑人定罪。本案中,检察机关未向法庭出示有利于叔侄二人的dna检验报告,庭审时也不主动公开该检验报告的作法是错误的。此外,侦察机关没有及时调取相关路段收费站监控录像等有利于证明犯罪嫌犯人无罪的证据材料的作法也是案件最终成为错案的因素之一。作为被《刑事诉讼法》坚决否定的非法证据,如刑讯逼供、狱侦线人使用暴力手段得来的口供、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频繁切换镜头的指认现场录像、并不连贯的审讯过程录像????此案中非但没有被依法排除,而是作为最终的定案证据被写进了判决书里。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二、浙江张氏叔侄案

  程序性问题产生的原因(一)主观方面1.片面追求打击犯罪,人权保障观念淡薄从司法实践中看,在某些司法人员的司法观念中,惩罚、打击犯罪的地位远远高于保障人权,从而成为形成错案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存在严重的无视、侵犯人权问题。在本案的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注重追求打击犯罪,一经确定犯罪嫌疑人,就通过各种合法乃至违法手段开展收集证据、打击犯罪等一系列侦察活动。张氏叔侄二人在2003年5月23日被捕后,侦查机关展开了一系列获取有罪证据的违规作法:不按规定地点羁押、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二人采用残忍手段刑讯逼供、非法使用狱侦线人袁连芳采用暴力手段收集证据、带着主观色彩进行侦察实验等等。侦查机关在侦查时轻视和疏于保护二张的基本人权。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被告人人权、采取

  宁枉勿纵

  、疑罪从轻

  态度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司法人员非理性追求、重视打击犯罪、极端忽略、轻视人权保障的工作理念直接导致了工作中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从而任错案继续恶性发展。刘宪权教授认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罪疑从轻

  就是一种值得反思和应当摈弃的传统司法理念。

  7给予

  打击犯罪

  和

  保障人权

  以同等的待遇和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立法理念。可见,保障人权与惩罚犯罪并无主次之分。每个公民都应享有人权,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法律更应给予其有力有效的保护。公民的人权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法律的宿命。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应广义地理解人权保障的范围,它包含被害人、自诉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内的所有公民的合法的人身权利。法律在体现人类道德底线的同时,具体反应了人性的基本要求和特征。

  在实体正义诸方面的要求中,保障无辜的价值在刑事诉讼制度中居7刘宪权.传统刑事司法理念的反思[j】.法学,2005(5).第81页万方数据二、浙江张氏叔侄案

  程序性问题产生的原因于首要的地位而具有绝对意义。

  82.有罪推定在先,口供quot;情结浓郁我国司法界一贯坚持和提倡

  无罪推定

  司法理念。它已被《刑事诉讼法》加以明文规定。但作为封建法制纠问式诉讼现象与结果的有罪推定

  理念在当今司法实践过程中依旧被广泛接受和运用。在侦查阶段就有明显体现。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的办案过程中,侦查机关一经锁定犯罪嫌疑人系张氏叔侄二人后,工作的重心就围绕着寻找嫌疑人有罪证据、验证其有罪事实开展,对那些能够证明二人并非凶手的证据却选择回避。例如:通过侦查实验推断和二人口供确定的案发地,即货车车厢中并未能找到任何相关作案证据和线索;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没有及时调取二人途经路段的监控录像以确定二人所经路线;没有对张高平提出的有可能王某在三人分开后又搭乘其他车辆后遇害的推断加以考虑;没有考虑被害人指甲末端遗留的可疑dna并非两名犯罪嫌疑人所有这~细节????于是,出现了本案中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张氏叔侄后即在非指定羁押场所里连续七天的刑讯逼供、非法使用狱侦线人袁莲芳取得有罪口供、采用侦查模拟实验根据犯罪路线推定二人是先实施奸杀行为、抛尸、继续赶路的作案经过,模糊降低证明标准、忽视有利证据等一系列

  印证

  张辉、张高平两名犯罪嫌疑人即是罪犯的活动逐一展开。在

  有罪

  观念先入为主、验证

  有罪

  的推定

  活动随即展开的怪圈里,冤假错案就此形成,无从逃离。严重违背了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的立法原意。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案发初期,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被发现,惊魂未定

  的张氏叔侄二人最终被侦查人员仅仅采用所谓

  突审

  手段就

  老老实实

  、痛痛快快

  地交待了

  犯罪经过,进而从

  口供

  取得

  确实充分

  的证据。通过

  突审

  得到的口供

  更是轻而易举地通过公、检、法三家机关的三道门槛最终得以判决定案。而这次

  突审,曾让

  女神探

  聂海芬为之骄傲,也倍受嘉奖。这位预审大队大队长口中轻描淡写、心中引以为傲的突审

  对张氏叔侄8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l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二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恶梦

  在刑警大队经历的七天七夜里,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或蹲或跪,又打又骂,用烟头烫手臂,倒立起来往鼻子里灌水????直到七天

  后,叔侄二人承认犯罪事实才被送至看守所。这一切违反法定程序、轻视程序公正的行为都是为了得到二人的有罪口供。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某犯罪与自己的关系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严禁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严禁非法收集证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6条、现行《刑事诉讼法》第53条均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过分依赖1:3供现象极为普遍,封建法律文化遗留下来的口供是证据之王

  的传统司法思维根深地固。相当一部分司法工作人员认为口供是直接证据的一种,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极具说服力和证明力。且与其他侦查手段相比,获取口供的方法简单、成本低廉、效率高,是尽快结案的有效途径

  。于是,怀着侥幸心理

  只要不被发现或者即使被发现也难以查证,宁可冒着风险采取暴力、严重损害嫌疑人身心的非法方法取得口供。3.司法诚信缺失,职业素养低弱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侦查机关种种不遵守法定程序违法制造证据、事实的做法,检查机关轻视程序,殆于行使法定监督、审查起诉职能,在经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后定案证据仍明显不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曾经遭受刑讯逼供的申辩意见未能认真调查核实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机关未能重视案件证据尚有待补充,就此判案证明力不足,提交法庭的26项证据只有一项依靠刑讯逼供获得的、矛盾重重的口供属直接证据,且整个案件存在作案时间明显不足、作案手段有失常理等诸多疑点,对叔侄二人在服刑十年间的多次申诉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可以说,三个机关

  认认真真

  、分工明确

  的合伙联手制造了一起错案。可见,在这起案件中,公、检、法三家司法人员抛弃了对法律的基本尊重和客观事实最起码的诚信态度,也显示出其办案、审案等职业素养的缺失。刑事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具有司法诚信的显著特征,它包括对客观事实和对法14万方数据二、浙江张氏叔侄案

  程序性问题产生的原因律诚信两个方面。刑事诉讼工作复杂而繁琐世人皆知。对刑事司法人员来说,既要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要顾及不能伤及无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限制国家公权的滥用。这就要求刑事司法人员不仅要有现代科学的工作理念、忠诚负责的工作态度、真诚公正的司法良心,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此外,从当今司法形势看,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司法人员除具备基本法律素养外,还应努力提升其依法取证、判断和运用证据和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否则,粗枝

  大叶、随意应付,对错案存在侥幸心理,为制造清楚事实和确实证据,不惜弄虚作假等错误理念和作法将对错案的发生发展起至Ⅱ不可弥补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客观方面1.诉讼结构不合理,控辩力量不均衡透过

  浙江张氏叔侄案

  我们可以看出刑事诉讼结构失衡。首先,律师依法履行其辩护权和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等诉讼权利被硬性剥夺,丧失行之有效的实施其辩护权的机会和有效救济其当事人合法权利免受非法侵害的畅通渠道。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多次出现侦察机关轻视相关程序的法律规定,在看守所以外的封闭环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讯问、非法侵害措施、违法逼供、诱供,未及时告知二人依法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无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等现象。由此可见,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控方,在权力、资源或手段等多方面都处于强势地位,它压迫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方,以致被告方无法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辩护权、申诉权,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显得力不从心。整体诉讼程序形式化、流程化、过场化,控辩双方失衡导致案件客观事实被扭曲以至最终导致冤案发生。其次,检察机关审查、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审查起诉和监督机关,同时是法律的守护者和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者,有义务严格遵照法律履行监督职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要对

  浙江张氏叔侄案

  略加分析就不难看出,本案恰恰是检察机关工作上流于形式,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缺少对侦查权、审判权监督制约的结果。有利于二人的证据被视而不见、曾受过刑讯逼供的申辩听而不闻、有罪供述矛盾重重亦被认定为

  细节吻合

  、十年申冤石沉大海????可以说,只要任何一个疑点、细节或证据能引起检方的重视,案件都不至于发展到今天这样令人扼腕的结局。2.司法制度理性不足,非法证据难以排除司法机关内部对办案质量和效率有着整套相对完备的绩效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绩效考评数据反应出的评价成绩对每个系统、每个单位、每个部门、甚至每个个人的奖惩、利益和政绩都有着十分密切关系。于是,破案率、起诉率、结案率????成为司法机关近乎疯狂追求的工作目标,对不利数值,如发回重审率、决定不起诉率、发回改判率????则是能掩则掩、能避则避。当然,这样的考评、奖惩机制对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过分片面地追求成绩,利益化

  命案必破

  的不客观、不实际的工作目标,为避免

  失分

  、提高排序而有错不纠、有责不追,势必使某些诉讼行为违背客观规律,出现诸多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合理、不合情的现象。

  在

  浙江张氏叔侄案

  中,刑侦大队长

  女神探

  聂海芬就因在无任何证据支持的情况下

  突击

  审讯张氏叔侄二人使案件得以侦破而名噪一时、受到嘉奖。与此同时,即使在内心认识到这是错案,为了追求和保持这些所谓的成绩,试图承认和纠正错误更是难而又难。这也正是叔侄二人七年的申诉竞在法院申诉系统中毫无记载的原因之一。对严禁通过刑讯逼供等手段或以胁迫、诱骗等违法方式获取口供等方法早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3条就已经加以明确,但还没有达到细致化、明确化,以致在实施的过程中这一原则没有被严格执行。加之部分司法人员为过分追求成绩而放任、纵容非法证据的存在和使用,无视法律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要求依然存在,这也促成了错案的发生。

  破案率

  被侦查机关当作考核干警成绩的主要指标,案件侦破情况直接影响承办干警个人的经济、政治等切身利益,亦是促使某些侦查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出于从保护个人自身利益角度的考虑而不惜对刑事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人身采取

  酷刑

  或精神强制等变相

  酷刑

  万方数据二、浙江张氏叔侄案

  程序性问题产生的原因等非法手段收集涉案犯罪证据的重要因素之一。

  9在本案中,侦查机关通过刑讯逼供违法手段获取叔侄二人疑点重重的有罪口供、通过非法使用狱侦线人使用暴力得到证实二人有罪的证人证言等等证据材料,本应在检察起诉、审判阶段予以排除,却被最终标榜为

  案件证据确实充分

  写入判决书中。9张智辉.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mi.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三、我国应对诉讼中程序性问题出现的对策(一)国外立法成就及可借鉴的经验不仅是我国,刑事错案在任何国家、社会和司法体制下都不能被完全避免。无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都在以积极、开放的态度正视、探索、反思预防和救济刑事错案、维护司法公正的办法并已在正确诉讼理念的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的立法成就。1.英美法系立法成就及可借鉴的经验长久以来,世人一直视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是人权保障相对最全面、最完备的法系。

  但即使这样,英国仅20世纪80年代错案的发生率就为每年平均15起。美国错案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平均12件发展到2000年后每年平均43件。

  10严峻的形势促使英美两国全面展开刑事错案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首先,成立专门的错案发现机构。英、美两国专门成立刑

  事错案发现机构,即美国

  无辜者运动

  和英国刑事案件复审委员会。这些机构本身具有显著特点:一是独立性。无论这些机构的性质属于官方还是民问,它们都与国家刑事错案纠正部门相独立,也不隶属于任何部门,这样就有效抵御了外部干预;二是主动性。这些机构可以主动调查有错案可能性的案件,主动提出案件再审,参与庭审、代理无罪申诉;三是广泛性。这些错案发现机构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可以借用一切手段在最大限度内收集证据,其他机构、个人必须给予无条件配合。其次,dna检测等科技手段被充分使用。提取毛发、精液、皮肤等生物材料进行dna检测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破获很多重大案件的有效手段。现在此技术被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广泛应用于防范错案的发生。如美国dna检测错案纠错机。胡铭,张健,冯姣,项雪平.错案是如何发生的转型期中国式错案的程序逻辑[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7页.一18一万方数据三、我国应对诉讼中程序性问题出现的对策制就已利用dna技术成功的帮助263人得以平反、洗脱冤情。2.大陆法系立法成就及可借鉴的经验就错案问题,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给予更多关注。尤其法国司法曾因错案问题备受指责。法国典型错案德莱福斯案曾引发大陆法系国家乃至世界司法界的震惊与反思。面对严峻的刑事错案屡禁屡发的形式,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也在积极研究原因、探索对策。法国:法国最高司法法院整合申诉受理和再审机构两者为一体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案机制。在最高法院设立再审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该机构具有较大主动权,可以直接或指派专人进行收集证据、调查案情、审核直到判决。德国:德国借助审判系统开展防范刑事错案工作。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可以通过向原审或再审法院提出申诉等两条途径进行再审。如果所在国司法救济途径已然穷尽,欧洲人权法院可以受理法、德等区盟成员国已决犯提出的申诉,审查该国审理相关案件的法院判决是否违背人权公约,并可以重新审查案件。(二)我国应对诉讼中程序性问题出现的对策域外国家的作法为我国刑事错案预防、纠正、救济提供了新路径,也为我国探求应对刑事诉讼中产生程序性问题的对策开拓了新思路。为了防范与

  浙江张氏叔侄案

  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笔者建议,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克服程序性问题、预防刑事错案应在立足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吸收、借鉴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经验,以探求解决刑事诉讼中产生程序性问题的对策,寻求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树立司法权威的有效办法。1.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坚持以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法律监督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思想体系。同时,司法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为民的宗旨。执法为民作为一项基本特征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蕴含,其基本内容即是保障人权。保障、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被囊括在范围之内。刑事诉讼坚决禁止手上挥舞着保障民众人权的大旗,脚下却迈着践踏被追诉人人权的步伐。秉承着程序正当、程序法定的宗旨,公平正义成为所有社会价值和司法活动追求的终极目标。程序正当要求法律规范下的诉讼程序本身及其执行、遵守应体现正义。而司法诉讼活动更应该坚持程序法定原则,将其纳入法律视线之内,受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并以此实现公平正义。(2)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观预防司法活动偏离正确轨道的重点是树立正确的司法价值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需要被赋予同等的对待和关注。

  虽然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哪个更具有优先性仍有争议,但对程序公正的重视却是现代司法公正理念所公认的。

  法律的任务是保护成员的安全。在司法活动中保障无辜者免受错误惩罚,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理念是防范错案发生的有效途径。(3)树立切实可行的真实观刑事诉讼活动以围绕追求客观事实为目的展开,最终结论也是以诉讼程序中所查明的真相为依据,一次公正无误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就是一次追求客观真理的过程。坚持

  疑罪从无

  、无罪推定

  司法精神对刑事司法人员走在追求客观、尊重真理、实现公正的路上发挥着指南针的作用。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因为,在法律看来,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

  121996年以来《刑事诉讼法》便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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