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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埇桥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13 17:09:01  阅读:

埇桥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为广泛宣传各项金融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金函〔2016〕147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埇桥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埇桥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完整版】



埇桥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广泛宣传各项金融政策,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金函〔2016147号)和市金融办《关于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区政府定于20165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集中宣传活动以“助小微、促升级、防风险、惠民生”为主题,广泛宣传各项金融政策,扩大政策社会知晓率,推动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金融意识,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内容及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国家、省、市、区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工作部署。重点包含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政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以及支持“三农”金融政策。

2.金融产品:续贷过桥资金业务、税融通业务、新型政银担合作“4321”业务等金融政策、劝耕贷业务和其他特色创新产品,贷款流程、贷款条件、利息贴息、还贷期限、担保创新。

3.金融知识:存贷款、结算、银行卡、投资理财以及预防假币、抵制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

(二)宣传方式

1.现场宣传。相关单位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各类金融政策、金融产品、金融知识按照受众类别,分别编印小册子,向社会公众发放,特别要将续贷过桥资金、税融通、新型政银担合作“4321”等金融政策和创新产品单印成册,在政府涉企窗口摆放。通过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等群众聚集地,挂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演示银行业务流程,开展现场咨询,设立咨询热线等。

2.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微博等媒介载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3.专题讲座。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管理者、广大农民,了解其金融需求,发放金融宣传材料,宣讲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开展专题讲座至少一次。重点宣传贷款流程、贷款条件、利息贴息、还贷期限、担保创新等小额贷款知识,帮助群众、企业家提高使用现代金融服务的能力。

4.问卷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融资的用途与渠道,融资满足状况,融资形式、存贷款便利程度等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并形成报告。

三、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56日—58 日)

区政府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分别制定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8日—528 日)

1.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通过挂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营业网点等人群聚集地宣传并利用各种新媒体、各类宣传平台发布宣传信息。

2.及时举办专题讲座。通过邀请经验丰富的金融领域专家作为讲师,在我区开展金融政策培训。

3.区政府定于520日为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城区各支行营业网点设置展台,发放金融产品宣传手册。农业银行、宿州农商行、邮储银行要在我区各乡镇营业网点设置展台,发放金融产品宣传手册。届时区政府将通过走访、现场巡查等形式,了解宣传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528日—531 日)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收集汇总活动现场图片、网站截图等资料,于66日前报送区金融办。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认真推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各类宣传平台,扎实、有序地组织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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