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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05 11:18:02  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方案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特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方案【完整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治理新要求,紧紧围绕“园区”和“城区”两篇大文章,坚持底线思维、民意引领、问题导向,注重统筹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科学管理,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关于专题询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以畅通、有序、安全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道路及安全设施建设力度,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抓好重点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实现事故预防更有力、城市交通更畅通、执法执勤更规范、管理服务更到位,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改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简小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瞿江,区交安办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罗进,区交委主任曾宪勇,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胡波,区规划局党组书记唐毅,区安监局副局长周高东,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唐光金,区财政局副局长陶世富,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罗江燕,区文化委纪委书记何阳明,区教委副主任彭万明,区新城建管委副主任李瑾,凤凰湖管委会副主任郭舰分工负责。设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改办公室(简称“整改办”)在区交安办,由罗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交委副主任万六伦、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周勇为副主任,区交委、区公安局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掌握、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查摆剖析暨动员部署(20156月前)

按照《关于专题询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针对专题询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结合当前全区交通安全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前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再次全面分析查摆剖析,找准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动员部署。

(二)整改实施(201561日至831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镇(街、工业园)严格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抓好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计划,分步实施整改。

(三)检查验收(201591日至20日)

“整改办”牵头,组织专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区人大领导、部分人大代表,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逐项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四)接受满意度测评(2015921日至30日)

接受区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

五、整改措施

(一)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方面

1.整改重点

“六进”宣传落实不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面不广,宣传教育形式、渠道单一,对驾驶人、行人、学生等重点群体宣教力度不够,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较低。

2.整改措施

1)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公益事业,落实部门、镇街宣传教育责任,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全完善“政府领导、媒体联动、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助单位: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文化委、区交委,各镇(街、工业园)。整改时限:长期。

2)精心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永川好司机宣讲”等系列主题宣传,持续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六进”宣传活动,建设“五大宣传”阵地,创新以微博、微信“双微”平台为载体的宣传模式,大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交委、各镇(街、工业园)。整改时限:长期。

3)在永川电视台、村村通广播、重庆晨报永川读本中开设专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拓展警示教育面,提高全民遵守法规、安全出行的意识。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助单位: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文化委、区交委。整改时限:长期。

4)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积极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范围。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助单位: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文化委、区交委。整改时限:长期。

5)抓住交通违法人接受处罚和驾驶人审证、换证环节,重点对摩托车违法驾驶人、客运超员超速驾驶人、记分满12分、AB类准驾车型驾驶人审证开展针对性宣教活动。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交委。整改时限:长期。

6)依托34个企业劝导站和194个农村道路劝导站,加强对重点企业和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安监局、各镇(街、工业园)。整改时限:长期。

7)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法制教育课程,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抵制交通陋习的自觉性,打造“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交通安全氛围。

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整改时限:长期。

(二)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方面

1.整改重点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未形成合力;区、镇(街)两级交通安全办公室监管能力不强;道路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交通设施建管分离。

2.整改措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种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办单位:区公安局。整改时限:长期。

2)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街、工业园)、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机构及人员,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部门、镇(街、工业园)安全生产进行考核,逗硬奖惩。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助单位:区安监局、各镇(街、工业园)。整改时限:长期。

3)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建设总体规划,落实好“三同时”制度。

牵头单位:区规划局、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时限:长期。

4)充分发挥区、镇(街)两级“交安办”和道路交通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层基础,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交安办。协办单位:各镇(街)。整改时限:长期。

5)完善气象、交通、应急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情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群众出行平安。

牵头单位:区应急办,协助单位:区交委、区公安局、区气象局、各镇(街、园区)。整改时限:长期。

(三)道路及设施建设方面

1.整改重点

交通规划与城市建设脱节,路网结构不科学;道路乱搭接现象突出;人车物理隔离护栏、农村道路防护设施安装不到位;停车场(库)数量少、使用率不高;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老化、维护不及时,电子警察、视频监控、交通卡口、测速抓拍等设施建设滞后且不兼容。

2.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永川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对城市路网结构不科学的问题提出整改完善措施,渠化改造既有道路,增加道路供给。

牵头单位:区规划局,协助单位:区交委、区公安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期限:2015年底前完成。

2)开展搭接路口专项整治,督促道路主管部门对排查出的149处不规范搭接路口实施整改。严格新增平交路口设计审查把关,确保道路安全。

牵头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相关镇(街、工业园);整改期限:20159月底前。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完善全区道路标志标牌、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制定治理计划,打表推进,分步实施,严格验收销号,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相关镇(街、工业园);整改期限:2015年底前。

4)规划预留停车场用地,提高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强化建成区商圈、医院等公共区域停车位配建,提高现有停车场位利用率,探索建设立体停车库,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规划局,协助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期限:长期。

5)因地制宜采取取消临时占道停车点、安装人车隔离设施、调整改造公交站、渠化改造路口、新建机动车分流道、实施微单循环等措施,提高道路通行率和利用率。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财政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期限:长期。

6)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建成具有指挥调度、监控、监督功能的交通指挥中心和综合指挥应用系统,实现主干道路、省县道等重点路段的电子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雷达测速全覆盖,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期限:2016年底前。

(四)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方面

1.整改重点

车辆乱停乱放,未购买强制保险,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随意调头、酒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占道经营;学校、医院、商圈周边部分路段拥堵。

2.整改措施

1)采取部门执法、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协办单位:各镇街。整改期限:长期。

2)坚持人员不减、措施不减、力度不减,深入推进“三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单位:“三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整改期限:长期。

3)定期深入客货运企业、场站、驾校、车检站、学校等重点单位和行业,加强督促检查,规范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出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协助单位:区教委、区安监局。整改期限:长期。

4)出台《规范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场位利用率,规范停车秩序。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协助单位:区公安局、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管委会。整改期限:长期。

5)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线路、站点,逐步提升公共交通覆盖率、准点率、运输力,减少城市道路机动车流量,挤压非法营运空间。

牵头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整改期限:长期。

6)科学合理设置省、县道限速值,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牵头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整改期限:201512月底前。

7)强化物流基地、大型厂矿源头治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利用治超站和临时治超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三超一疲劳”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委。协助单位:区公安局。整改期限:长期。

8)完善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和通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交委。整改期限:长期。

9)加强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单位周边路段和城区拥堵路段的交通监管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协助单位:区交委、区市政园林局。整改期限:长期。

(五)执法队伍建设方面

1.整改重点

公安交巡警、交通行政执法、镇(街)委托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业务技能培训少,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队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整改措施

1)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推动公安交巡警编制体制改革,盘活交巡警警力资源;优化交通部门协管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协助单位: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整改期限:长期。

2)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和综合素质。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整改期限:长期。

3)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暗访活动,完善执法投诉举报查处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高执法质量。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整改期限:长期。

4)严格落实交通违法罚缴分离,推行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全程网上办理制度,推广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应用,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追究问责、依法处理。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整改期限:长期。

5)加大执法设施设备配备力度,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交委,协助单位:区财政局。整改期限:长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和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紧紧抓住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联系沟通,密切相互配合。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打好整体战,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取得实效。“整治办”牵头做好各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加强督导,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整改工作中不负责任、敷衍应付、行动不力要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边整改、边总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工作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整改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整治办”。(联系人:罗林维,联系电话:4980311118716324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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