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乡镇方案】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4 13:00:40  阅读:

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为提升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



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提升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县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村级事务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推动全县村级事务公开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及时、公正。

(二)依法依纪原则。依法依纪依规公开,促使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按规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完善村级事务公开的职责。推选公道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议事能力和党务、财务知识基础的人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汇报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二)公开内容、程序。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问题,都要列为公开内容。其中特别要将村级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建房用地、农村低保等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公开目录见附件1、附件2。公开的程序。村级党务公开由村党组织列出公开内容初步方案,经村级党员大会审议后公开;村级政务公开由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列出公开内容初步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后公开;村级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清理后,与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核对,加盖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和村民委员会公章后,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后公开。所有公开内容均张贴在固定的公开栏内。

(三)公开形式。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交通要道等人员流动多、便于村民阅看的地方设立永久性、防风避雨的固定的村级事务公开栏。

(四)公开时间。公开内容每月定期公开,公开时间为次月1日。

(五)公开后处理。群众对公开情况提出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村务公开工作列入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具体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县委组织部将乡镇村级事务公开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组织工作评先评优的否决项目。

(二)严格监督指导。要将村级事务公开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和村级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要科学指导村级组织按照村级事务公开目录设计好公开栏板块,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办村干部对各村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绝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应限期整改,并暂停办理村级转移支付,直到整改到位再补发。

(三)培树先进典型。各乡镇要重点培育4个以上村级事务公开典型示范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工作上水平、创特色。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确保年内村级事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普及面达到60%以上。

相关热词搜索: 株洲县 实施方案 村级 【乡镇方案】株洲县村级事务公开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