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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述廉】区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完整)

时间:2023-05-23 18:45:06  阅读:

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2008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述廉】区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述廉】区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完整)



民政局双拥优抚科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拥军和优抚工作计划和任务,双拥和优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述职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区委、区政府于20087月召了开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再动员大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区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强化了双拥制度的落实

我区党委、政府从政治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的重要议程,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双拥工作的重大活动,领导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对涉及军政军务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处理,对优抚安置对象驻军遇到的困难亲自协调解决。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双拥共建、议军会、军地联欢联席会、军地领导走访、现场办公、节日互访慰问,党政领导过军假日等制度,区主要领导坚持主动上门征求驻军意见,对驻军提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限期给予解决。2008年共建立了双拥点共6个,议军会8次,联欢联席会1次,军地领导互访、现场办公2次。 

(二)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意识

为使广大军人在社会和谐时期增强“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的自觉性,打牢了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和部队政治教育轨道,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和涌现出来的双拥典型事迹。全年共出双拥宣传墙板、黑板板4期,举办国防教育2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社会和谐双拥意识。

(三)广泛持久的开展双拥活动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和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做到定服务对象,采取按户(人)分工包干,服务上门;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每年在“八一”、“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培养宣传典型、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表格填写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核查,准确登记。去年,我们全面展开了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11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待遇落实等项工作。今年全区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9人如实填写了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了省民政厅的审批。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人员9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人员7人,援老抗美作战人员2人,8023部队1人。

三是积极引导,细致工作。在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民政局具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真切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积极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品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作贡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区复退人员目前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087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烈属为730-890/月,因公牺牲军家属为630-730/月,病故军人家属为590-630/月;复员军人为425-595/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0/月;老复员军人遗属248/月; 

(三)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我局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解决看病难和生活难上。一是号召全区大力开展捐助活动,将捐助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和生活问题上。先后为生活困难的40余人、看病难的10余人解决了有关经费。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办理了医保,参保费每年达2.4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较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市民政局医院和**医院建立了优抚医疗门诊,为6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卡,门诊费全免,医药费给予优惠,并连续两年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投保金额每年1.38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今年出台的《**区特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

(四)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我区在去年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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