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2022对重大腐败案例体会

时间:2022-06-02 11:36:02  阅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对重大腐败案例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对重大腐败案例体会

对重大腐败案例的体会2篇

第1篇: 对重大腐败案例的体会

重大腐败案件反思活动学习体会

重大腐败案件反思活动学习体会

全县开展重大腐败案件反思活动以来,自己认真阅读了省纪委编撰的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Ⅰ》和《忏悔实录Ⅱ》。4月19日和20日,参加了县委中心组学习和政法委专题学习会议,观看了《一个市委书记的蜕变》和《落马官员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学习了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若尔盖县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关于查处4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一声声来自铁窗的自责、一滴滴悔罪的眼泪,既撞击着当事人的灵魂,也撞击着我们的灵魂。通过反思一个个发人深省的、腐化变质的案例,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为此,党员干部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工作和生活中要做到清廉自律,必须在心中铭刻三个坚定:

一、坚定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的理想是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一旦这个精神支柱崩溃,党员干部人生必然偏离航向。警示片和忏悔录书中所列的各位落马官员,大都出身普通家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在任时也曾做出过一些成绩,给人一种干练有能力的印象,而且前途一片光明,但由于忽视了党性修养、淡漠了群众观念,放弃精神追求,而去追逐私利,终使自己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最终发出了“悔、耻、羞、悲”的人生忏悔。给人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值得我们这些公务员们深深的思考、警醒。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入党时的誓言,在精神上夯实理想信念,并以理想信念指引自己的人生旅程不至走向歧途。

二、坚定正确的价值取向。我们党员干部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尽忠为价值取向,还是以贪图享受、满足私欲为价值取向,这是清廉和贪腐的试金石和分水岭。落马官员中,有的看到老板素质不高却个个开好车、住好房,心理失衡,警惕就放松,思想就放纵,最终偏离人生轨迹,从而堕入贪欲的深渊。对此我们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庸俗的生活方式,远离酒肉朋友的圈子,督促自己和家属甘于节俭淡泊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上守住拒腐防变的底线。

三、坚定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一把 “双刃剑”,以公用权,能报效国家、泽惠人民;
以私用权,必然祸国、祸民、祸已。原雅安市委书记徐孟加,对于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为民所用,为国所用,而是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中谋取个人利益,最终在权力面前成为反面典型。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慎权”意识,对手中的权力,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慎初、慎微、慎独”心态,坚守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监督,抵制社会诱惑,须知各种钱色贿赂都是“钓权”的”诱饵”,正在等你以自由甚至生命为代价“上钩”失身。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为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2篇: 对重大腐败案例的体会

腐败案例分析

1、案例

“京城第一贪”落马2012年16日上午11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原门头沟副区长闫永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闫永喜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情妇毛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弟闫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案犯李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闫永喜涉案金额超过4200

万,被称为“京城第一贪”,闫永喜被控三宗罪

时间: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及北京源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张涛(另案处理)等人,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的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的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时间:2003年10月至2007年7月间;

指控事实:闫永喜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为公司及个人提供业务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556万余元(含7万美元)并索要住房3套(价值124万余元)。

时间:2006年4月;

指控事实:闫永喜个人决定以永定镇政府的名义,将公款人民币3000万元供毛旭东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定都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该公司将其中的14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案发前已全部归还。

2、分析

根据上述案例,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贪污腐败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1款作为刑法第388条之一,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用,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的索贿受贿行为,属于犯罪。此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罪名规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可以得知,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状表述来看,行为人索取或者受贿的行为都是围绕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从而索贿或者收受贿赂的。

其次,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检察院是干什么的。由于检察院和群众的直接联系较少,很多群众不了解检察院的具体职能,官员在工作中分管国资委,检察院可以发现国有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漏洞,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且预防腐败。一个个案例,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正如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提到某些军内腐败案例时所强调的那样,当军队中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越来越大时,如何加强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管理使用军事资源,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已成为党和军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为官的权力本是百姓赋予的,领导权力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具有鲜明的人民性,新闻中报导贪污案例数目之多,不仅提醒政府要加强管理监督,更是提醒我们人民要加强法律意识,增强民主意识,共同监督。

最后,我认为还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学习不能单单走过场,要讲究实效。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后,自觉接受监督也是非常必要的。要严于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家都要正确对待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越是职位高权力大的干部,越要自觉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

相关热词搜索: 腐败 体会 案例 对重大腐败案例体会 对重大腐败案例的体会 贪贿案件案例心得体会

版权所有:巨匠文档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巨匠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巨匠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冀ICP备20016797号